第十二章 南希、格尔、南丁

作者:富士宫木实 更新时间:2025/3/2 17:27:54 字数:4688

过去七

(优)

木实将我带到了集市上。死死压低的屋檐、古铜油漆的铁皮、像死鱼眼凸起的窗户,就像一座垃圾场。而这,就是朗伯斯区泽塔街著名的堆积木商圈。

像个失乡的孩子,迟缓地挪动自己不知所向的脚步,和周围所认识的商人打招呼。笑颜——一成不变的笑颜,但绝不是敷衍,可以看得出她确实在享受这个过程,也很开心。

做这种事的当然不是我,是木实。她一直是开朗的,只是天天和让乔吵架的那张嘴掩盖了这点。我们走到某家老旧牌坊的门前,上面写着“海琴服装店”五个大字。木实拍了拍我的肩膀,凑到耳边问:

“你以前上过集市没?”

“没。”

“你应该多涨涨见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学会串门了。”

她推开店门将我领进去。布料堆叠在柜台和桌板上头,深处埋着和店铺同样胡乱无章的头发,在我们进门没几秒后探出来。

就像个啮齿动物。

他叫了木实的名字:“今天又来了?”

“只是来看一眼。不会买的。”木实说,接着把我推到身前。她应该想让我主动和那个人打招呼,可惜我不想和不认识的人交流。

木实用手指轻点我的后背,示意说点什么,我则趁她不注意绕到左边的一排排货架后头。垂到地上的布料是天然的庇护所,就这样,她暂时找不到我了。

我在一个相对干净的地方坐下来,等着木实处理完事情,带我出去。

脚步声,紧接着是他们的说话声:“刚才的孩子呢?”

“自己躲起来了。”

她没有因为这件事生气,反倒笑了。

“那是谁?”

“优,我和你提到的孩子。”

“那就是优?我还以为会更小一点呢。”

“她都十二岁了。话说回来,你就准备让店里一直乱着?收拾一下吧,我都觉得脏。”

对面犹豫了一阵,最终回答道:“没必要了,我准备搬走。”

脚步声停止。

那两片缓缓流淌的影子停下来:“为什么搬走?是生意不好?”

“跟生意没关系。新城区不是要建成了吗?我想搬到那里。”

她的影子绕着地板来回绕圈。那些窸窣的脚步像雨。

“——你也要上那鬼地方?有什么好的!”

“大家都喜欢新的东西,不是吗?”

木实劝了那个人好久,甚至骂道“听不懂人话”,可惜换来的还是悻悻然的一句:“我房子都买好了。”

“算了。”她最后只能叹气,“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反正就这破地方除了我也不会有人光顾的。”

店主人还想说点什么,结果立即被木实赶回了曾经的座位上。

“闭上臭嘴,好好规划你的将来去吧。”

声音归于寂静,沉闷而细腻的脚印蔓延。没多久,我感到有人梳理我的头发,回头一看发现木实已经找到我了。

“起来,优,去和那个人打个招呼。你应该学会和别人说话。”她轻轻拽我的胳膊。

“你先处理自己的事去。什么时候处理完,什么时候我起来。”

“你以为我是来这里干什么的?”

“看衣服。”

“不。”她否认道,“我就是专程带你出来的。就跟我前面说的一样,带你来‘涨涨见识’。”

我有些愤怒,因为她从家里将我带出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这根说好的不一样。”

“不然呢?”她反问道,“要是我和你实话实说,你绝对不肯和我一起来。”

我耐不住自己的火气,在说话的空档推门跑出去。当已经跑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木实才发现我不见了,从店门走出来,拖着步子高声呼喊我的名字。我躲在路牌下方,那杆黑色的铁柱明明两手就能环住,还是自欺欺人地藏在它后头。

木实其实完全不着急,她的声音总是先于本人到我的旁边,闹得人提心吊胆。有一回背对着我坐在前方几十米的路边,甚至让我怀疑她是不是已经发现我了,就是想捉弄人才不说破的。这逼得我转换自己躲藏的地方,蹑手蹑脚去够隔壁的垃圾箱,却在将要成功的前一刻被抓住肩膀。

我被吓得颤抖,整个身子跟着软下来,躺倒她怀里。

“你应该早点躲到后头的!”她笑着说。那束黄昏色的麻花辫——三上告诉我的这个名字——搭在我的肩头,像顶针一样硬,刺得人很难受。

“你怎么找到我的?”

“你藏的太明显了,我随便找几个路人就问到了。”

这句话使得我很讨厌那些多管闲事的家伙。

过去八

(三上)

天还没亮,那黑夜像个怪兽紧紧跟着我。它是独眼的、丑陋的、狰狞的。他时时爬上我的脊背,用寒冷的哈气在我耳边低语。我知道这是因为恐惧在作祟,但是我无法战胜他。

我每天都这个时间出来。我对让乔宣称这是因为“肥皂厂上工的时间比较早”,实际上另有原因。

我走到街边的一个巷道,在一个刚刚歇业的酒吧处转入一个黢黑的拐角。因为长时间的赶路,实际上天已经蒙蒙亮了。地面上匍匐着棉被似的雾气,从烟囱里吐出来的黑烟被沉重的天空压弯成蛇形,一切显得死气沉沉。

我在一处小旅馆停下,进了门,走上二楼。二楼没有窗户,只有一盏小小的油灯充当光源。这光源被两个身穿大袍子的孩子拦腰斩断。他们的脸在这里看不清,但是嘻嘻哈哈地笑着,我认出他们一个是格尔,一个是南丁。

“天…天快凉了——不,亮了。什么时候上工?对,上工?”我强行压抑着自己的紧张和恐惧,浑身打着冷战说出这句话。然而我听得出来自己结巴的厉害,在两个比自己小六七岁的孩子面前表现成这样,叫我很懊恼。

“豁,格尔。他怕成这样。都入伙这么久了,他还是怕成这样。”南丁,那个九岁的小姑娘嗤笑着,“三上,你还在瞒着你家里人呢?”

“不……不是家人。就是朋友。当然是很要好的朋友,说是家人也没什么不可以……”我额头冒着冷汗,辩解说。

“朋友又怎么样?要我看,他就不适合干这行。”格尔还是不待见我,“要么就把他的那几个朋友踢掉,跟我们一起混;要么就老老实实找份工作,大老爷别跟我们这些不入流的小偷说话。现在,两头吃,这成了什么?”

“我已经找不到工作了。自从肥皂厂的童工出了事之后,他们把责任全都兜到我头上。”

“你看看,南丁,他竟然把找不到工作说得这么理直气壮。”格尔冷笑了一声。

“你够了,小子。”我的怒火渐渐冒了上来,我感觉自己在挥舞着拳头,脸红的像个猴子,似乎这样就能维护自己可悲的自尊心。

格尔还要嘲笑我一会。

“别闹了,你们两个。”这时候,从里面的卧室走出来那个推轮椅的姑娘,后脑挂着一头卷得像海红果一样的头发。那是南希。她显然比我们三个大了不少,二十多岁的样子,跟木实的年纪差不多。

“三上,你今天又来了?”她有一双忧郁的眼睛。就像表面有一层痂的湖水。

“是,来了。”因她的存在,我感觉好了不少,然后把随身携带的扳手和撬锁的铁丝放在了桌子上,“我得赚钱。”

“唉,我早说了,三上。你不应该来的。你应该找份工作。”

“我知道,但是工作难找。”我咬着嘴唇说,“我不能让让乔他们发现我丢了工作。我还得赚钱。而这是唯一的门路。”

“总能找到的!”她轻轻地说,像在规劝我似的,“你跟我们不一样!你瞧,我们的生活糟得不能再糟了,所以才走上这种路。可是你呢?三上?你还有家人。你跟我们不一样。”

“南希。”格尔有些不满,“你没必要这么贬自个儿。”

“你向我保证过。”南希没理他,接着说,“你说只是过渡,只是拖延点时间。结果你已经连着干了一个月了。”

“我会尽力的,我会尽力的。”我一边把脸背过去,一边转移话题,“那么,今天的活是?”

然而南希似乎还没有放过我的样子:“三上,你虽然是孤儿,但是没我们糟。你以为恶魔之地的人们生活就最难了,是么?不,不是的。”说到这里,她那两双忧郁的眼睛又痛苦地拧起来,“还有比你们更难的。你看南丁和格尔,还有我——我们都是从济贫院里逃出来的。济贫院呀。那可比孤儿院还难受。我们每天只能喝一碗粥和一碗燕麦。要是我们喊饿,他们就说我们是坏孩子——所以我们才逃出来的。真正难的是那些在温斯特敏区流浪的人们。在这片最繁华的区域底下……”

“够了,南希。”我终于还是对她厌烦了,“如果你想用自己的艰难衬托我游手好闲,那我们还是早点讨论别的事情吧。”

我感到满足。我终于将在格尔那里受的气发泄出来了。

“好的,三上,好的……”她被打断,声音逐渐微弱了起来。这才符合她坐轮椅的样子,有些胆怯地看着我,“其实,我的意思是,三上,加油。总能找到工作的。”

“别跟他废话,南希。”格尔把桌子上的油灯举得高了一些,推开门,外面的太阳已经升起来了,“那么今天呢?你是老大,你说我们去哪偷。我这两天在保渥教堂见到几个有钱的老头,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顺点东西。当然,你也可以另有计划。”

“就听你的吧。”南希的眼睛盯着自己的双腿。

……

教堂前面是一家衣帽店。来这里的什么人都有,但是总是门可罗雀。

格尔和南丁走在我前头。他们两个是打头阵也是动手的,我虽然已经入了伙,但用他们的话说,我还只是个“生手”,要多看、多学。所以每次(至少现在还是这样)我都只负责盯梢,如果有警察来了就学乌鸦叫三声,他们自然就会消失在人群中。

“三上,看见前面那个穿黑衣服的人没?”南丁指了指教堂前面的蓝色遮光板,“我们要动手了。还是老样子,你负责盯梢。懂?”

“干你们的活去吧。”

“盯梢很重要。”格尔为了要我警醒一些,说,“在你来之前,莱莎还没被抓回济贫院的时候,她就负责盯梢。结果有一天她眼睛花了,没看见警察,就被抓去了。还好我们两个跑得快,不然到时候南希都要被找到——”

“别说了。”南丁指了指遮阳伞下面的黑皮衣,“他要走了。我们跟上。”

格尔轻车熟路地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起来,后面跟着的是南丁。蒸汽车的声音在晨光下盖住了他们两个的脚步声,我看见他们以极快的速度冲向那个家伙,然后狠狠地撞了一下他的肩膀。他还没来得及咒骂,南丁和格尔就接着跑向街道的另一头了。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他马上发现铜板被人摸走了,叫了一声,准备追上去,却发现有南丁和格尔两个同时狂奔的孩子,根本拿不定追哪一个。这种混淆视听的伎俩都是南希想出来的——南希似乎很早以前也是亲自动手的。但是后来腿不好了,似乎是关节出了问题,听说是跟上一班盗贼一起睡阴冷的下水道导致的,就成了训练新来的“手法”的人。

本应是这样。

然而我突然看见教堂的阴影之下,慢慢行走着两个蓝色衣服的家伙。我认出来那是警察,一股冷血倏然袭击了脊背。我印象里这是我盯梢以来第一次遇到警察。于是我把手凑到嘴边,做出了反复练习的乌鸦叫。好在格尔立即明白了我的意思,转过身拉着南丁朝反方向跑去。

只是他们跑的方向是我的方向。

南丁和格尔的身子在我眼前放大,然后格尔狠狠地撞了我一下,把钱夹子塞进我手里:“跑!咱们三个跑,他们就抓不到我们了。”

我听见了后面传来了很大的声音,警察多半已经听到抓贼的声音过来了。

我慌了神,无意识地跑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明面上拿钱,还是脏钱。风声在我耳边扩大,我想自己已经尽所能地保持冷静了,但是仍然抵不住恐惧。我把钱藏进胸前的兜里,拼命跑,翻过木栅栏、纸箱子,还有溢出来的垃圾桶。本来到油气分离器的地方就没路了,我硬是踩着棚顶翻上了房顶。叫喊的声音在身后完全消失了,我还是在跑,全是冒汗的毛孔驱使的。

直到我跑到南华克区的边界,才停下脚步。我没计数,但是大约已经跑了一公里了。我想他们应该早就去追格尔他们了,更多的是头脑终于冷静了下来,便倚着墙壁大口喘气。

往来的行人似乎没有一个注意到我的,我这才放心下来。

格尔,格尔,格尔!我有些懊恼地嘟囔这个蠢货。为什么要把钱夹子给我?一给我,不就暴露了我们是三个人了么?

然而我的背后却突然响起了熟悉的声音:“三上?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不是在肥皂厂么?”

我的额头又一次泛上冷血,狠命调整了一下紊乱的呼吸:“乔?我只是——去外面吃饭而已。马上就回去了。”

让乔站在我身后,身上还穿着肥大的工作服。

他在这里多久了?是从我自房顶翻下来的时候就在,还是方才我偷偷拉开胸兜瞥了一眼钱夹的时候就在,还是只是顺便经过这个路口?

“你看起来似乎很累。”他沉思着,但应该是在考虑今天某个不干活的员工。

“快要来不及了。”我说,“我的意思是,我上午旷工了,得赶快回去,所以用跑的。”

“旷工干嘛?”

“为了吃饭。”

“旷工不好。”让乔皱眉说。这一定是出于他督工的身份:“赶快回去吧。记得这个月的公款一定要按时交。”

我点点头。然后快步离开了小巷。

“三上,对你,我放一万个心。”——这句话又在耳边复现。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