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身为勇者居然被推崇当魔王

作者:我爱吃吐司 更新时间:2025/3/6 21:04:04 字数:2029

永生?

沈白有点摸不着头脑。

奇怪……

沈白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又好像一切都非常合理,能够把一切都对上来。

“啪!”

莉莉丝把碎神丢给了沈白:“老公,把那个纠缠我的魔族的脑袋砍下来,然后把我抱回家。”

魔族的礼仪就是这样的。

决斗不是过家家。

向来是一生一死。

沈白拒绝使用碎神:“你看上去也是魔族的一员大将,我不杀你。如果你败了就在战场上立功。”

笑话!

恶魔公爵不相信沈白能够那么快适应恶魔的身体:“我听说过你,你不过是靠着手上圣剑嚣张。”

圣剑碎神。

这个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无论是高等魔族还是低等魔族,他们都知道只要被碎神砍中,身体就会被一分为二。

“铛!”

巨剑落下。

沈白吃力地挡下了这一击,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身体变得非常强壮。

身体变得非常健壮。

沈白一剑挥下,剑光如电,狠狠地砍在了恶魔公爵的身躯之上。

只听“当啷”一声巨响,剑刃仿佛劈开了厚重的黑铁,深深嵌入恶魔公爵的体内。

“啊!”

恶魔公爵顿时疼得嘶嘶直叫,那尖锐而痛苦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内回荡,令人不寒而栗。

可恶!

恶魔公爵怒吼一声,挥动手中的长剑,寒光一闪,再次向沈白猛砍过去。

不能输。

他要告诉沈白自己才是真的男人,只有自己才能够配得上莉莉丝。

沈白身形轻盈,轻巧地一侧身,便躲过了这凌厉的一击。

本来他的闪避就是及格的,现在他有着恶魔的体质,战斗起来更是如鱼得水。

紧接着,他双腿猛然发力,如同猎豹般迅猛,勾住了恶魔公爵的小腿。

“轰!”

他曾经靠着摔跤技巧击败无数的同期学员,然后一拳打在恶魔公爵的腹部

恶魔公爵猝不及防,身体顿时失去了平衡,踉跄着向前倾倒。

沈白趁机借力打力,双手轻轻一带,将恶魔公爵撂倒在地。

“轰”

尘土飞扬中,恶魔领主的身体重重地砸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四周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所有人都屏息以待,注视着这场战斗的结果。

沈白站在恶魔公爵身旁,眼神冷冽而坚定。

他缓缓收起双腿。

不对劲。

十分有九分不对劲,自己明明在力量上对战恶魔没有一点优势的。

难道自己真的成了恶魔了吗?

恶魔公爵挣扎着想要起身,但沈白已经抢先一步,一只脚轻轻踏在他的胸口上,阻止了他的行动。

“你败了。”

沈白的声音冷静而平淡,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他就像是回到了之前狩猎恶魔时一样。

恶魔公爵瞪大眼睛,满脸不甘和愤怒,但最终只能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他开口道:“杀了我吧。”

沈白抬起脚,松开了恶魔公爵,他认为杀了恶魔公爵只是给了德古斯可乘之机。

这个人不能杀。

沈白的声音变得沉着:“你侮辱了我,我也踩了你一脚,我们之前算是互不相欠了。”

真的?

本来恶魔公爵认为沈白会砍下自己的头颅,然后到处炫耀,结果他非但没杀他,反而还放了他……

不科学呀!

恶魔公爵有点手足无措:“你为什么不杀我?按照规矩,你就应该杀我的。”

不可能。

一定是哪里出现了大问题……

为什么沈白会放过他,他明明一定都在挑衅沈白,并且还要夺走他的所爱。

沈白的声音严肃:“杀了你有什么用?为了击败德古斯,我就应该留你一命。”

明白了。

恶魔公爵明白了,他仿佛在沈白眼里看到了往日魔王的气度。

老魔王一心为魔族考虑。

哪怕是再大的私仇,那就是按照规矩办事,从来都不会因为个人感情而左右。

在场所有魔族,无论是高高在上的贵族,还是四方征战的魔族将领,皆齐刷刷地跪倒在地。

他们的目光中充满了敬畏与期盼。

一位年迈的巨魔巫师率先开口“我们恳请沈白大人,成为我们魔族的新一代魔王!”

胡闹?

为什么拥立他当魔王?

沈白生气了:“都站起来!不准给我跪。你们的魔王分明是莉莉丝。”

莉莉丝莲步轻移,缓缓踱至沈白身旁,她的眼眸中闪烁着温柔和狡黠。

计划成功了。

她无论如何都要把沈白留在魔王城,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无论什么都可以给他。

她缓缓伸出双臂,轻柔地环抱住沈白健硕的身躯,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为之静止。

什么是最美好的。

这就是最美好的。

她的呼吸变得温热而急促。

随后,她微微倾身,樱唇轻启,带着一抹不可抗拒的诱惑,印上了沈白的唇。

“只要你愿意陪着我,魔王的位置可以是你的,我的一切都可以是你的。”

她的声音低沉而魅惑。

沈白的心中激起层层涟漪,他抱住了莉莉丝,然后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察觉。

一定有问题。

她大有问题。

薇拉一定知道什么,自己的身体有异样,唯有找到她,才能够找到自己的身体变化的真相。

餐桌上端上来一只烤孔雀。

沈白轻触那孔雀的表皮,似乎能隐约感受到其上涂抹的蜂蜜,粘稠而甘甜。

生平第一次吃孔雀肉。

一只孔雀的价格在10枚银币,吃上一只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家两年攒下来的钱。

然而,当他的餐刀轻轻划开外皮,它的肉质竟如老橡树的树皮般坚韧。

咀嚼之间,那份弹性与韧性,比之火鸡肉多了几分难以言喻的怪味。

“呸呸!”

肉又老又腥。

沈白嫌弃的吐掉,果然野味就是难吃的,老祖宗不吃孔雀一定有他们的道理。

他试试用餐叉去插火鸡肉,然后蘸上辣椒酱,然后放进嘴里试一下。

怎么说呢!

蘸鞋垫都比孔雀肉好吃。

沈白趁着莉莉丝分神的功夫找到了薇拉:“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还是人类吗?”

薇拉饶有兴致地看向沈白。

她也不知道沈白是真糊涂还是在装糊涂,他现在快要成为恶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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