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身份的人消失后才会有那么多人着急地寻找?
答案是充满争议的,但不变的是,只有关心自己的人才会去找自己,又或者是出于被迫。
他们就混在这片人群中,每个人都表露出急切的表情,但每个人心中所想都不一样,都有自己的小算盘,令人寒颤。
“滋鲁少爷!滋鲁少爷!”
小少爷的躲猫猫游戏让整个院子都热闹了,但这本是没人理会的事情,可这次弗兰达拉·哈侯要举办婚礼,作为儿子必须出席。
滋鲁现在已经三岁,他丝毫不想理会已有三年没来看他的哈侯,得知哈侯的本性后更是厌恶那个人。
因为阿法病的缘故,他的身体很瘦弱,皮肤很苍白,持续运动有点不行,有点像原世界的体虚,他很是不想承认这件事情,硬生生找出了与体虚不一样的地方,才安心这不是体虚。
年龄还小,因此阿法的病症还不是很明显,但他还是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会打太极来着——实则不会打太极,只会学样,也不敢对外称是太极,叫大极。
有一说一,还是有那么点用的。
他有一个与阿法病无关的表现,那就是黑眼袋——经常做噩梦从而导致失眠造成的,长久以来,他的眼睛一直是半合的姿态,看起来就像没精打采的样子。
当然精神方面也有阿法病的影响。
。
三年来,他对找个世界还是有所了解,时代有点偏西欧的封建时期,从建筑风格来看就是如此。
就算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三年,他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偏院,不是不想出去,而是单纯哈侯不让他离开,一出了院子就会遇到哈侯和一些不认识的人。
回到现在,他究竟藏在了哪里?
“滋鲁少爷,她们不在这边了。”
听到这个男人的话,他才从一件巨大的胸甲中探出头来。
在灌丛中坐探右探确认没人才放心说话。
“有惊无险啊特斯。”
“我还是不理解少爷为什么这么做。”
滋鲁用手玩弄着特斯脱下的盔甲,而特斯为了不暴露他,和平时一样在挥剑。
“你是说躲着佣人吗?你要知道,我是很无聊的,呆在这个小小院子什么有趣的事情都没有。”
“您果然和别人不一样。”
特斯笑着说,边觉得之前自己对他的判断没有错。
而滋鲁却很疑惑:“不一样?你指的是什么?”
“您更加聪明,完全不像个孩子,用个词形容便是——”
“天才。”
“没错,就是天才。”
毕竟滋鲁的心理年龄已经有二十九了,之所以喜欢呆在特斯身边,还是因为男儿那向往的身材啊!再加就是剑。
“这次不是有出去的机会吗?大祭司的婚礼。”
此时滋鲁倒撅起嘴巴,“四十多岁的人了,娶个二十开头的女人,老牛吃嫩草,猪拱白菜,一个愿娶一个愿嫁,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想出去倒是真的。”
特斯听他这么一番吐槽越觉得他是个有趣的人,“真不知道您从哪里学来的话。”
关系就这样亲密起来。
“滋鲁!找到你了!”
贝贝姆的脑袋从灌木丛上探出来吓他一跳。
“特斯你怎么不告诉我!”
特斯也不想说贝贝姆用了特殊的步法来靠近的啊,没察觉到确实觉得丢人。
“明天就要去殿堂了,我还得给你讲讲流程,回房间去!特斯也是!不要总惯着滋鲁。”
滋鲁被批一顿强制带回,特斯也莫名躺枪,但也正因滋鲁喜欢往特斯这边走,所以特斯与贝贝姆之间的交流也变多了。
回到房里,贝贝姆在给滋鲁准备明天改穿的衣服,因为长得太快,很多衣服都不适合了。
他被迫站在镜子前面,就像个木桩一样,对于换来换去的衣服生无可恋。
却也想起很久以前上学的时候妈妈带自己去买衣服时也是这样的感觉,不禁有点怀旧。
现在也很清楚了这并不是梦境,而是真正的一次新的人生。
“贝贝姆,我不想去婚礼。”
“不行,你必须去,这是你父亲的指示,还有很多人想见见你的面目呢。”
他们两人都明白,这意味着很多人都更有杀他的机会了。
“贝贝姆去吗?”
她摇摇头,“我的身份并没有那么高,也就不能尾随其旁了。”
这让滋鲁有点遗憾,但贝贝姆又补充。
“哈侯大人让特斯护卫你,听说他以前是骑士来着,所以有资格。”
“特斯是骑士吗!?”
“嗯……应该是吧。”
这一消息让他非常高兴,自从看了关于骑士的书本后,对骑士是有着无比的好感。
其实这也有哈侯的用意,滋鲁是被他遗弃之人,也料到特斯注定不被重用,也算是个弃子,这样的组合觉得非常般配。
换个角度,贝贝姆还有莉莉姆要照顾,如若没人照料实在忙不开。
当贝贝姆听到滋鲁高兴重复着“特斯是骑士”这句话时,不禁有点吃醋了,加上最近都往特斯那里跑,更让她感到不舒服。
——是失宠的感觉……
滋鲁立马察觉到了贝贝姆这样沉重的气息,立马转变势头。
“啊啊——贝贝姆不能陪我我真是太难过了,离开了贝贝姆我该怎么办啊——”
脸上的表情也跟着自己的言语不断变化着,演技着实得好。
而贝贝姆也察觉这是他第一次出家门,原没事的心顿时紧张起来。
——是第一次出门啊!我怎么才察觉到!我不在会不会有什么危险啊?我指的是乱跑啊被拐骗啊……
于是她找上了特斯,大晚上的一张嘴就没有停下来。
“好歹也信任我一下啊……”
特斯如此吐槽,贝贝姆也看天色已晚,也就没多说什么。
“那,那明天就交给你了。”
虽这么交给他了,但从回库房那个走路动作来看,一走一停,总感觉还有事情没有交代给特斯的样子,待贝贝姆的身影彻底消失后,特斯才长叹一声。
“带娃真难。”
。
次日天还亮,贝贝姆和一群女仆便来给滋鲁打扮。
——我还是个孩子。
打扮得恰到好处,虽然只是个三岁小孩,但明显透露着成熟感觉,若打扮地幼稚,免不了“闲话”——可爱啊好看啊等等之类的,况且成熟点也不会让人觉得幼稚。
但奈何他黑色的眼袋很难用粉底盖住,加上半合着的眼皮,这让他看起来很没精神,一副病弱的样子。
对于服饰,滋鲁其实并不想太过奢华,一半是太多东西戴在身上太重了,另一半便还是一成不变的心病——“那些不属于自己。”
所以平日里他尽量让自己过得普通些,穿着也是令人诧异的朴素。
今天是被迫穿得华丽,衣服上的装饰有点让他喘不过气——物理作用加心理作用。
贝贝姆带着他穿过了院子,走过了那作为边界线的拱门,再过个长的走廊,一个更大的院子出现在眼前。
“好大啊。”
“这是主院。”
特斯也努力打扮了一番,平时糟糟的头发也有好好梳理,他走向滋鲁时滋鲁也有所发现不一样的地方。
“剑!”
是的,特斯平时都不带自己的爱剑——作为爱剑,质量方面自然不用质疑,那银色的金属质感和做工精细程度,当作观赏品都没问题。
那把剑是他当上骑士那一刻用光所有金币找城里出名的铁匠打的,作为第一把像样的兵器与成为骑士的贺礼,特斯对这把剑的价值是非常高的。
“这么漂亮,一定有名字吧!”
滋鲁这么一说,特斯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奈何小的文化不高,取名看外观取的,叫‘银雪’。”
对剑的话题正热,一粗哑的咳嗽声让这一切淡下来。
“哈侯大人。”
除了滋鲁,所有人都对走来的男人毕恭毕敬——他就是滋鲁三年未见的父亲。
——胖了,但和记忆里的样子无差。
“父亲大人,早安。”
三岁的孩子不慌不忙地做着贵族礼仪的动作。
哈侯原没有将滋鲁放在眼里,但见他这一副毕恭毕敬地对自己打招呼,突然有点震惊。
“滋鲁吗?谁教你的礼仪?贝贝姆吗?”
贝贝姆本来想说话,但哈侯完全不在意。
“很好,就算是废物也是弗兰达拉家的人,也应该有这样的姿态!”
不知能不能被称作表扬的表扬表扬了一番后便长扬而去。
而此时贝贝姆却有点愧疚。
——虽然滋鲁患有阿法,但本人并没有那样堕落,很多东西都是自己学的,语言,书法,包括礼仪,在我想教他前他就已经掌握了,这很厉害,但都不是自己的功劳。
。
马车前,贝贝姆蹲下身来握住滋鲁的手,一些让耳朵生茧的事情重重复复地说,别说滋鲁本人,就连一旁的特斯都觉得麻烦。
到了暂时分别的时间,滋鲁向贝贝姆挥手后便没再回头,他怕贝贝姆又多说些什么。
马蹄踩着踏实的石路,车辙撵着延伸远方的迷途,出门不是说一定要有个目的地,沿途的风景也会是不错的选择。
建筑虽比不上原世界的先进,但论整齐风格还是能让赏心悦目。
房屋普遍不高,道路很宽,人行道是意外铺着石砖抬升平面,这意味这有注意街道的交通与排水工作,若是现代城市规划师在这样的时代看到这些一定直呼内行吧。
街道两侧的行人来来往往,道路上多见的是车水马龙,完全不像动漫里那样普遍的道路拥挤,人与车辆都在一条路上。
人行道连着店铺,人们进店里选购,若不说这是另一个世界,怕是觉得这是哪个横店吧。
滋鲁透着车窗,享受着这熟悉又新鲜的感觉,明白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能看到原世界的影子让他很舒服。
因此他要好好活着,不为了什么,只为了自己想要活着去享受,死去除了灵魂,什么也带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