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慈!阿慈!”
院门外的呼喊声裹着山间的风闯进来,一下打断了屋里的动静。
阿慈正握着半块沾了灰的粗布,蹲在地上细细擦着桌腿缝里的泥垢,听见这熟悉的声音,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加快了些速度,把最后一点污渍蹭干净才直起身。
“来了,来了!”
她开口应声着,转身走到屋角的洗脸架旁。
架子上的铁盆里面还剩小半盆早上的凉水,她拿起搭在盆沿的粗布巾,往水里轻轻沾了沾,又拧了拧多余的水珠——云渡影每次从山里回来,她总会用湿布为云渡影擦拭脸庞,虽然她脸上从未有过草屑和泥点。
刚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阿慈就愣在了门槛上。
只见云渡影站在院坝中央,正咧着嘴冲她笑。
可她身后跟着的人却让阿慈吃了一惊:足足有六七个人,有穿着短打的精壮汉子,还有个抱着小孩的青衣女子,几人合力扛着个黑沉沉的大家伙,走近了才看清,竟是一头成年黑熊!
那熊趴在粗木杠上,浑身黑毛乱糟糟的,看着就透着股慑人的凶气,此刻却一动不动,显然已经没了气息。
“这?渡影,这熊是你杀的?”
阿慈往前走了两步,目光在黑熊身上扫了一圈,声音里带着点难以置信。
“当然是我杀的啊!”
云渡影拍了拍胸脯,傻笑着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像等着夸的孩子。
“嘿嘿,你看我厉不厉害?”
阿慈没立刻接话,视线重新落回黑熊尸体上。
她看得仔细,那熊庞大的身躯上,竟只有左眼位置插着一根羽箭,箭羽还微微颤动,其他地方连个浅伤口都没有——这箭法也太准了,而且就只有这一箭便杀死了黑熊,显得有些不真实。
她又想起第一次见云渡影时的模样:那时她浑身是伤,衣服破得不成样子,连站都站不稳,怎么才过了几个月,就厉害到能一箭杀了黑熊?
一丝怀疑悄悄冒了出来,可没等它在心里扎根,就被阿慈压了下去。
她早就知道云渡影不一般了:那双在夜里会泛着浅金色的眼睛,身上穿的怪异衣裳的料子,摸起来又软又结实,她从未见过;还有她越来越强大的身体素质,和一个月前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更奇怪的是,阿慈还发现,云渡影似乎从来不用上茅房。
有时候她看见她进入了茅房,可还没待几下便出来了,看着就像装的。
可那又怎么样呢?阿慈想着,走到云渡影面前,抬起手,用那块湿布巾轻轻擦着她的脸颊,布巾软软的,动作也放得极轻,生怕蹭疼了她。
“厉害厉害,我家渡影最厉害了。”
她笑着,声音里满是真心的夸赞——云渡影是她亲自选择的家人,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就算她有再多秘密,她也愿意信她,更何况她坚信云渡影不会害她。
擦完脸,阿慈才看向那些已经把黑熊尸体放在院角空地上的人,目光最后落在那个青衣女子怀里的小孩身上。
那孩子看着才六七岁,穿着精致的鹅黄色小襦裙,正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她。
阿慈指了指那些人,疑惑地朝着云渡影问道:
“他们是谁啊?”
云渡影正挠着头不知道怎么解释,站在最前面的一个汉子往前迈了一步,对着阿慈拱手行了个礼,声音洪亮地说道:
“我家小姐今日进山赏景,不慎迷了路,多亏云公子好心指路,还把我们带出了山林。我们感念云公子的恩情,见他猎了这头黑熊,便帮忙搬了回来,也算略表谢意。”
这汉子正是林柱,他几句话就把前因后果说清楚了,既没漏了自家小姐的身份,也给足了云渡影面子。
“原来如此。”
阿慈听明白了,连忙侧身让开门口的路,热情地邀请道:
“几位一路辛苦,进屋歇息一下吧,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不用了姑娘。”
林柱连忙摆手,他刚才看见自家小姐沈清沅动了动身子,速回是想答应,便赶紧抢先说道:
“我们出来得够久了,还得趁着天黑前赶回去,不然我家老爷该担心小姐了。”
阿慈见他们执意要走,也不勉强,只是笑着说:
“这样啊,那几位喝几口水再走也不迟。山里风大,走这么久肯定渴了。”
说完,她转身走到院角的井口边,拿起挂在井架上的木瓢,弯腰往井里舀水。
井水清冽,刚舀上来还带着点凉意,她把瓢递到林柱面前,又给其他人一一递了水。
林柱也没再拒绝——他们从早上到现在,在山里走了大半天,早就渴得嗓子冒烟了,接过瓢就大口喝了起来,其他护卫也跟着喝了水,连抱着沈清沅的晚翠,都腾出一只手接了瓢水,递给沈清沅让她小口抿着,然后自己才喝。
等众人喝完水,阿慈才转头看向云渡影,指了指院角的黑熊,问道:
“这头熊该怎么处理?”
以往云渡影猎了猎物,都会跟她一起商量,可这次猎物太大,又是头黑熊,她还是想先听听云渡影的主意。
“我想想啊。”
云渡影蹲下身,盯着黑熊的尸体皱着眉琢磨着。
就在这时,晚翠怀里的沈清沅突然轻轻拉了拉她的袖子。
晚翠低下头,正好对上沈清沅眨了眨的眼睛,那眼神里带着点小主意,晚翠瞬间就明白了小姐的意思。她清了清嗓子,对着云渡影和阿慈说道:
“二位,不知你们可否愿意将这熊的熊掌卖给我们?我家老爷和夫人素来喜欢尝些山珍,这熊掌若是带回去,他们定然高兴。”
林柱在旁边听得一愣,下意识就想开口阻止——在他的视角下他们不过是受了云渡影指路的恩情,帮忙搬个熊已经够了,哪还需要花钱买熊掌?
这熊掌可是稀罕物,价格不便宜。
可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他只是个护卫,小姐的决定哪里轮得到他来管?
而且这熊掌确实珍贵,小姐想买,他也没理由拦着,只好站在一旁没出声。
“那感情好啊!”
云渡影一听,眼睛瞬间亮了,立刻从地上站起来,笑得更欢了,她正愁这熊掌没地方处理呢!
毕竟熊的肉纤维非常粗,吃起来口感很柴,而且有一股腥臊的味道,虽然阿慈应该不介意,但她还是不太想吃。
而且身上有药用价值的也只有熊胆、熊骨和熊脂,其中并不包括熊掌。
再说,熊掌这玩意,压根就不好吃,而且要把熊掌做成吃的是很费时间和力气的。
首先是除毛,然后还得葱姜等各种调味料去除臭味,还讲究三煮三炖三换水,到这儿才是准备工作。
接下来还要用鸡鸭火腿猪肘干贝等鲜味十足的食材一起熬煮吊高汤,再把熊掌放进高汤里小火慢炖,直至完全软烂入味。
说实话这种做法你炖个鞋底子它也好吃。
熊掌本事其实是没味道的,它只是因为胶原蛋白丰富,而提供了一个软软糯糯的口感,真正有味道的其实是那些配料和高汤,然后炖煮七八个时辰,也就是十六个小时。
这个时间放在现代,就算吃这个不犯法的情况下那基本上也得是预制菜了,你要是碰上有些饭店,可能九个月前就给你炖熟了,要吃的时候再拿出来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一下。
至于熊掌为什么一直出名,则是因为古代的那些王公贵族里,有话语权基本上都是一些老年人,牙口不好,软软糯糯的口感正好适合他们的口味,因此熊掌才十分出名。
熊掌吃起来费时费力,达官贵族们吃这个就是讲究排面,突出一个人无我有,身份和财富的象征了,古代又没有高压锅,没点财力真消耗不起炖煮熊掌的柴火。
(我靠水了这么多字,本来还想再写点的,还是算了。)
林柱从怀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子,打开口往手心一倒,几锭银子滚了出来,他数了数,正好六两。
“阿慈姑娘,云公子,”
他把银子递到云渡影面前,说:
“这熊掌的价格,市面上差不多是二两一个。我们身上就带了六两,先买三只,还请二位莫怪。”
“好嘞好嘞!”
云渡影看着那几锭银子,眼睛都快笑成缝了,连忙接过银子,又从腰间拔出了短刃。
她走到黑熊的尸体旁,找准熊掌的位置,手起刀落,没费多大劲就砍下了三只熊掌,递到林柱面前。
林柱从包袱里找出三个干净的布袋,把熊掌一一装进去,系紧了袋口。
他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往西斜了,光线也暗了些,便对着身后的人说道:
“准备回去吧,再不走,天黑前就赶不到家了。”
众人纷纷点头,收拾好东西便动身往外走去。
就在这时,晚翠怀里的沈清沅突然扭过身子,对着云渡影怯生生地喊了一声:
“云公子,再见。”
她声音小小的,说完还举起胖乎乎的小手,轻轻摆了摆。
“再见了!”
云渡影也笑着摆了摆手,看着那孩子红扑扑的脸蛋,觉得怪可爱的。
沈清沅听见他的回应,脸颊瞬间更红了,赶紧把头扭回去,埋在了晚翠的颈窝里,只露出一点泛红的耳朵尖。
阿慈和云渡影站在院门口,看着林柱一行人背着包袱渐渐走远,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山路的拐角处,才转身回到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