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忘骗钱了

作者:谢依51 更新时间:2025/4/15 12:16:25 字数:2248

关于兰斯的判决下来了。

因为在林塔战役中,兰斯未尽到引导者的责任,承担战役失败的主要责任,做出判决——逐出远征队。

远征队的所有人都被这一纸判决给整懵了。

兰斯被判决了?勇者没有保他?可这个判决结果是什么鬼,逐出远征队,这对一个贵族来说,可能比死刑还严重,但对一个毫无荣耀可言的平民来说,这算是惩罚?

不过,兰斯离开了远征队,所有人心中还是高兴的,他们以后总算是不用再看兰斯和勇者在他们面前上演那种戏码了。

而且,很多贵族意识到,兰斯失宠,那么他们的机会是不是来了?

与此同时,所有人眼中失宠的兰斯,正在艾丝黛尔不舍的目光下,挥着手告别。

兰斯舔了舔嘴唇,他食髓知味,刚才离别时又和艾丝黛尔亲了一嘴。

香香的,糯糯的,甜甜的,豪赤啊!

他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不是不喜欢艾丝黛尔,只是不喜欢被动!

他此刻忍不住想要仰天大笑。

把堂堂勇者钓成翘嘴,不仅让她帮自己实现了目的,还让她以为自己为她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甚至还占到了实质性的便宜。

试问全人类中,还有其他人能做得到?

但他却没有意识到,艾丝黛尔对他的好感度,再度攀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而艾丝黛尔病娇的属性,终会让这高得离谱的好感度发生质变。

艾丝黛尔轻抚嘴唇,羞怯地回想着方才接吻的情景,她眉眼盈盈,不舍地送别了兰斯。

突然,她想到自己忘了问兰斯离队后要去哪儿,立刻便想追去,可是已经看不到兰斯的身影了。

“奇怪,恋人离别,不该是慢慢悠悠的吗,怎么阿兰刚刚好像是越走越快了?”

她想了想,便明白了:“一定是阿兰不想让我承受离别的痛苦,才强忍不舍加速离开的,嗯,一定是这样!”

“算了,反正阿兰迟早会回来的,我们只是暂时的分别而已。”

她的眼中突然浮现出了一些病态的狂热:“无论我身在何处,相隔多远,你都会找到我的对吧,阿兰,你可不能让我失望啊。”

与此同时,正在飞速逃离远征队据点的兰斯没来由地突然感到一阵心悸。

“奇怪,怎么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兰斯疑惑,但很快他便调整了情绪:“我已经逃离了地狱,从今往后,我便是鱼入大海,凭借前世的记忆我就不信有谁能阻止我一飞冲天!”

………

“本店先付钱,后点餐,请理解。”

“……”

“小店的住宿收费,其他全免,不过,必须得先见到钱,还请客人别见怪。”

“……”

“没钱还敢来这儿?滚蛋!”

“……钱是王八蛋!”

兰斯终于是怒了,他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没想到他一飞冲天的第一个阻碍,竟然是钱。

他有点后悔没有在离开艾丝黛尔时,从艾丝黛尔身上抠下来一点积蓄。

骗人骗色骗感情,却偏偏忘了骗钱,真是不应该啊。

无奈之下,兰斯做出了一个决定——卖甲。

远征队的每个成员都会配发一套强力的铠甲,他的铠甲因为艾丝黛尔特殊照顾的原因,是一套极品,可以用来换不少钱。

所以,兰斯来到了明克顿小镇的典当处,打算卖掉自己的盔甲。

典当处的负责人是个穿着华丽的胖子,戴着一副小眼镜,一边低头看着这套盔甲,一边抬起眼睛偷摸打量着兰斯这个卖家。

“大人的这副盔甲上划痕不少,嘿嘿,没想到大人年纪轻轻,就身经百战了。”

胖子说话慢慢悠悠,带了些阴阳怪气,而且还不断打量着兰斯:“这种破损程度的战甲,一般来说不值多少钱,不过我看这战甲做工还是十分精良的,所以我就吃些亏,五十银币收了吧。”

兰斯听完胖子的话,都要被气笑了,这家伙一边说着,一边观察自己,很明显是在怀疑自己的身份,怕是把自己当成在战场上捡尸的拾荒者了。

最可恨的是,这奸商只报价五十银币,还要装作勉为其难的样子,看得兰斯想把他的脑袋给敲进肚子里。

这点钱,比起这套铠甲的造价,连零头都没有。

他冷笑一声,说道:“你在做梦吧,这铠甲是由帝都的名匠打造,铠甲内侧还有法师铸造的导魔符文,而且材质也是一等一的好货,有着强大的防御力,这种极品铠甲,你就给我五十银币?”

胖商人被戳穿,也不恼怒,哈哈一笑,摆了摆手:“抱歉抱歉,刚才是小的眼拙了,这套铠甲的确是极品,既然大人诚心出手,那就八百银币,如何?”

兰斯不多说一句废话,直接拿起铠甲准备走人。

这奸商在把他当傻子试探,头一次是试探他是不是铠甲的主人,识不识货,后一次则是在试探他着不着急出手。

兰斯好歹是把勇者都钓成翘嘴的人,竟然被这种人这样试探,他感觉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

胖商人立刻敏捷地拦住去路,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不如大人自己说一个价格,我们再讨论讨论。”

兰斯眼珠子转了转,直接伸出了两根手指。

………

胖商人收下铠甲,脸上的笑让他的五官促成了一团。

兰斯收下两千银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冷笑。

这铠甲绝对不止两千银币,看胖商人的表情就知道,但他只收这些,是因为他不想和这种人扯皮,再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在铠甲上留了一些小手段,他会找个时机“回收”回来的,对目前的他来说,这些银币暂时够用就行了。

两千银币足足有一大麻袋,兰斯背在身后,看着就像一个工坊的帮工,但谁要是知道这一麻袋都是银币,一定会以为他刚抢劫了钱庄。

兰斯倒是不怕露富,也没有把钱存入钱庄的打算,直接背着钱去往了此行的目的地——明克顿小镇的奴隶市场。

得“益”于接连不断的战争,这个世界并不太平,战争催生了许多特殊的生意,奴隶交易便是其中最红火的一种。

兰斯来这里,并不是需要奴隶来满足他的某种生理需求,而是有很正经的原因。

他是引导者,本身的实力是有限的,最擅长的战斗方式是战阵指挥,给他一些听话的手下,他便能用自身天赋指挥他们作战。

以他继承了前世满级的引导者技能,就算只给他几个听话的哥布林,他也能用来团灭刚成立的菜鸡冒险团。

不过,听话的哥布林不好弄,但听话的奴隶,可以轻易搞到手,而且战斗力远比哥布林高得多。

他离队后的首要目标,便是提升自己的实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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