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 新苏联绿区官方准入审批流程

作者:哈哈MP 更新时间:2026/1/18 13:34:32 字数:696

新苏联绿区官方准入审批流程(黄区居民适用)

文件编号:НСС-МГ-2051-11(三战停战善后专项文件)

发布机构:新苏联最高苏维埃移民与边境管理总局

生效日期:2051年12月15日

适用范围:新苏联境内黄区(含东欧占领区黄区)合法登记聚居点居民

总则

1本流程依据《新苏联战后重建基本法》《黄区治理与绿区边境管控条例》制定,核心目标为「保障绿区生物安全、补充重建劳动力、强化意识形态统一」,禁止任何形式非法入境,违规者按《新苏联边境安全法》第23条执行(轻度:驱逐+5年禁止申请;中度:强制劳动改造3年;重度:关联反苏势力/罗联者,就地处决)。

2准入原则:军事优先、劳务绑定、政治合格、分级居留,三战功勋人员、核心技术人才、军方家属可享受审批绿色通道。





特殊情况备注

1. 三战功勋绿色通道:荣获新苏联「卫国勋章」「劳动英雄」等荣誉者,可跳过政治审查与体能测试,直接签署3年劳动协议,转正条件放宽至“服务期满2年+无违规记录”。

2. 紧急避难准入:黄区遭遇大规模生骸袭击/坍塌风暴时,可通过军方临时通道入境,需在1个月内补办本流程手续,否则按非法入境处理(强制劳动改造5年)。

3. 亲属团聚政策:已获得永久居留权者,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入境,需额外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政治忠诚担保,审查周期缩短至8周,但配偶需签署5年劳动协议,子女成年后(18岁)需补签3年劳动协议。

4. 基金派/盗火派差异化对待:明确支持基金派(反罗联)立场者,审查标准放宽10%;与盗火派(主和)有牵连者,审查标准收紧30%,且服务期延长2年。

文件附则: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新苏联最高苏维埃移民与边境管理总局所有,未尽事宜参照《新苏联战后重建总纲》执行。如有疑问,可向黄区聚居点军事管理处咨询,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曲解流程条款,违者按「反苏宣传罪」论处。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