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物现身!

作者:kangala 更新时间:2009/10/8 8:19:51 字数:0

当觉得自己已经安全回到地面后,才听从吩咐睁开了眼睛。那是一阵错乱颠倒,胃里面不住翻江涌动。此时我尽力去压制喷涌欲出的东西,不停拍着自己的前胸。

为了证明刚才的经历不是一场惊天巨梦,更不是自己摔晕了之后的神经错乱,我开始找自己身上的摔伤痕迹。摸摸磕过的后脑勺,嗯……很好,摔伤明显,后脑鼓包。除了伤痕,我更是发现了一个天大的证据,那颗熄灭的火球又再次燃烧起来,飘在我的眼前,“敢情你是‘见光死’啊。”

我看着身边漆黑的空场地,再抬头看看天上不太明亮的月亮。现在所处的位置正是那个公园的人工湖底,不远处的地面上掉落着那本自己装订的药品说明书,吹过一阵风,翘起来的前几页说明在风里瑟瑟发抖,“嘶嘶”响着。

“天呐,我麻有才再一次活着爬出这个土坑了!”我费力的手脚并用上了岸,找到旅行包,开始自豪的夸耀起来。

确认了现在的时间后,我确信自己今晚要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回康复所了,借着火球的光,祈祷自己可以平安的走回去。

第二天起,我就开始在周围施行拉网排查,曾经去过的地方都刨地三尺。但一连多天过去了,仍是一无所获。

在康复所荒芜的后院,我极度郁闷的躺在一大片杂草里。

随手扯过身边的一根毛毛草,把它齐根掐断后再远远的抛开,现在心里的感觉是除了烧就是挠,此刻不会有工夫去管什么“植物也有生命,花草该当爱惜”之类的话,要找的那副莫名其妙丢失掉的人骨头到现在还是没有影子,于是一不留意间便体会到了盗墓真谛,那岂是一个“累”字罢了?

难得我现在还有心情躺下来休息,着急好像从来就是多余的,那就稍微停一下,舒展舒展筋骨,顺便整理那团乱七八糟的思路。按照叶火秋千那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指示,他墓地方圆百里所有的圪拉拐角都被找遍了,一无所获啊!

我所到过的地方嘛……是啊,没错啊,就是在围绕着康复所转圈圈而已,连这片废弃已久长满杂草的空地这不是都没放过,里里外外翻了个底朝天。

目不转睛的盯着蓝蓝的天空,再索性干脆闭上眼睛,仔细的想一想,一副没用的骨头,会被扔到哪个地方呢,当然肯定没人会去用它煮汤喝。

那——怎么还会到处都找不到呢!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要仰天长啸,就象现在,我抓狂的连续拔掉身边本已可怜兮兮的那几撮毛毛草,当它们离开亲爱的土地的时候,每一撮的根部都带起了巨大潮湿的泥土块儿。我愤愤难平的精神刺激着每一个肌肉细胞,卯足了力气把它们和着黄泥一起甩出去,续续拉拉的草根不小心打到我的手背,不同于五月炎热的空气,这个来自地下的清凉正在慢慢蔓延。

我把手伸到鼻子前面轻轻的嗅着,一股土香直冲鼻腔深处。忽然一个念头飞过,一副人骨头——TP间我还没有去找过,这么重要的信息我竟然会忘记,真是该大刑伺候啊。

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顿时又变得兴奋起来,跟当初听到傻秋千说要是帮他找到骨头就给黄金玉石做报酬时一样的激动。

激动的跑回宿舍——激动的套上一件外衣——激动的奔向康复所后门的TP间——激动的一脚踹开了TP间的大门——门把手随之也“激动的”掉了下来,“哐啷”一声砸在水泥地上,清脆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在无人的冰柜室里。

这应该算是“破坏公物”吧?我虚心的捡起那个铁家伙,把它扔到门背后藏起来,没人看见就不是我干的。这里以前来过一次,那时候把手已经不行了,仅靠着最后一枚细小歪曲的螺丝支撑,也就是说,我刚才这一脚完全将它送上了西天,不过没关系,好歹它最后也是躺到TP间里面了。

别人家的TP间总会有人看守,但是康复所的却是躺着的不少、站着的没有,一般人只要你不觉得怕都可以随意进来参观。

走进去之前我先把外衣的扣子扣整齐,里面的温度不是常人能忍受得了的,那是在三伏天里能够冻死人的感觉。TP间采用的是冷光源,素白的灯光更给它增添了不少凉意,乳白色大冰柜整齐的排在一起,冰柜把手是不锈钢做的,但本应该闪亮亮的不锈钢却因为刚才突然带进来的热空气而蒙上了一层薄雾。

我不由自主的搓了搓手,并不是冷的原因,而是被这里的气氛感染到了,很严肃的感觉。

叶火秋千丢的那副骨头据他自己交代是灰白色里充斥着一片暗红,我虽然行医不到一年,但也深知没有哪个骨头是会发红的,就是传说中中毒而亡的青黑色骨头都没见过,红色的——会有吗?我无趣的摇摇头,他说是就是吧,那个有点神经的地宫生物,被埋的太久或许思想已经短路了吧,抑或许是人和幽灵之间存在着代沟,再或许是他根本就是个色盲。

叶火秋千是一处神秘地宫里的不明生物体,一般意义上我们会称他们是鬼怪、幽灵、死不瞑目的魂魄,但具体那个傻秋千是个什么东西,我无从得知,只是一不小心掉进地宫的我发现了他,被他当成是寻找丢失骨头的工具,当然这是一份劳动合同,我帮他找到骨头,他给我一件地宫里价值连城的宝贝,从此后我就和他无瓜无葛,各走各路。

买卖听起来不错,但我现在确实有点后悔了,连着找了几天,几乎要断腿了还是没有收成啊,这个康复所是最后没找过的领地,从早上开始我就不停地在翻地扒皮,竟然都找到这块安息地了。

走到冰箱跟前,我伸出手去先敲了敲门,“打扰了,我拉开看看就走,见谅包涵。”然后不等里面会不会回应我一句,“等一下,让我穿上衣服!”就径直拉开了别人家的大门。

一股夹杂着冷、瘆、呛、憋、怪的空气随着冰箱门被拉开,扑面而至,我赶紧停止呼吸,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里面——这个是空的?

我有点扫兴的关上冰柜们,刚才那一刹忍不住砰砰乱跳的小心肝此时正逐步恢复它原来该有的步调,“平静、平静”,我对自己说。

一边安慰自己别太在意、失望总是会和希望相伴而来的,一边走向下一个冰柜。

按道理说骨头不应该存放在冰柜,但是这里是我最后没找过的地方了,不管他死马活马,要找过才能彻底甘心。

“哗啦”拽开第二个冰箱,“对不起,我忘记敲门了。”我赶忙赔不是,我倒是很期待有人会对我说,“没关系。”但是我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了,和前一个一样,空空然也,连个冰碴子都没有。

再下一个,敲门,“我可以吗?”不过,要是里面给我回答,“请进!”我会立马转身走开,管它是不是叶火秋千那具价值连城的骨头。

第三次打开门,可以套用一句话,“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而后不管是隔壁、再隔壁、下隔壁……一律全空!

说实话,在拉开最后一个冰箱门之前,我已经失望了,如果它里面真的出现个什么异物,我可能会吃惊的毙掉。

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三件事,第一,原来这就是康复所的TP间没人把守的原因;第二,妇科主任是个大骗子,他说这里躺满了;第三,不论是害怕、严肃等等这类情绪,全是自己的激素在逞能,试想一下,一间房子,里面有桌子有椅子,还有一个什么都没有装的冰箱,这不是自己家的写照吗。

现在应该不是我要总结的时候,我要找的东西——到底在哪儿!

我怅然若失的走回去,一头扎进骨科的办公室里不能自拔,骨科的医生护士聚在一起东拉西扯的聊着天。

“张主任,你们科室除了这幅骨架还有没有别的?”我指着杵在墙角的那具已经经过我数次辨认的标本问道,曾经我都想过要把它偷走交给傻秋千去换金子。

张主任伸手指指另外的一个墙角,“有啊,你把那个拐角的柜子搬开,后面有个小门。”说完后又开始忙着聊天。

原来这里还另有乾坤?我听到这个好消息赶忙跑到墙角的那个放药品的立柜前,伸出手来试探性的晃晃柜子,它并没有多沉,摇了两下发现移动这个柜子还是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于是就自己动手。

推开障碍物果真是看到了一个小巧的木门呆呆的藏在哪里,“我能进去不?”我询问那些骨科的主人们。得到确定的答复后,我小心翼翼的推开了那扇木门,门缝里积聚的灰尘开始四下飞扬。

那是一个套间一样的房子,就只是门修的比较小比较隐蔽而已,里面可是挺宽敞的,我在旁边的墙壁上四处摸了摸,并没有发现灯的开关,这时门外面也传来了张主任的声音,“小麻,那里面没有灯,你小心点别磕着了。”

借着外面射进来的那点亮光我大概看了一下,一些玻璃器皿整齐的摆放在门口的几个柜子上,方形的玻璃缸里用药水泡着大大小小的标本,而且房子里到处充满了这种防腐药剂的刺鼻气味,我禁不住开始咳嗽起来,眼睛也被熏的流泪不止。这简直是活受罪啊,我遮住鼻子退了出来。现在呆在骨科里的人比较多,就算不怕这个强烈的气味也是没办法仔细找的,还是等我的“防护”措施准备齐全后再来,当然也少不了带个光源过来。叶火秋千送给我的“见光死”火球被我留在宿舍里,天时、地利、人和,现在的我可是一样都没有。

晚上躺在床上等着同寝室的小护士睡着,窗子外面的月色还真是不错,现在虽然还没正式进入夏天,但是已经有了夏的气息了,晴朗的夜空,皎洁的月亮,为数不多的几颗星星,不时的再飘过几丝被夜风吹过来的云,我躺在位于窗户正下方的床上,正好可以看清窗外的一切。旁边床上的小护士开始均匀的打鼾了,我也要开始行动了,夜猫子偷骨头行动。

在枕头底下摸出事先准备好的加厚口罩,就像是几年前闹非典时候人们竞相购买的那种,又从床底下掏出一个带盖子的搪瓷小罐,那里面装着黑色的“见光死”火球,名为“见光死”就是指在白天或是有光源的地方,它像一团黑煤球似的毫无用处,只要是在漆黑的地方,煤球马上就会燃烧并亮起来,就像是现在,我已经感觉到了加厚的搪瓷罐里传来的火球的热度,幸好罐子是密封的,没有多余的氧气供它挥霍,不然就凭我的人类的手,去抱这么个火罐,不被烫成烤熊掌才怪。

我把口罩事先绑在脸上,双手捧着罐子,猫着腰、踮着脚轻轻溜出去,我现在要正式的去做贼了。对,没错,我的第六感告诉我,那副传说中的“白里透红”的骨架一定就在那里,我要去把它找出来,然后再偷出去,换金子!

骨科的大门被上了一把锁,不过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微型锁头,非常容易撬开,不过我是砸开的,用顺手捡来的半块砖头。我并不担心明天骨科的人会因为被砸了锁而追究,原因再明了不过,最近康复所经常闹贼,所有的科室都把重要的东西统一搬到有人值班的屋子里,而那把瘦弱的锁头只是做给贼看的样子货。

进去后我揭开了搪瓷小罐,“见光死”马上飞了出来,“呼呼”的旺盛燃烧,漂浮在与我眼睛平行的高度。办公室马上明亮起来。我搬开了盖住套间小门的药品柜,火球先于我飞进小门里。

这个放置标本的暗室终于完全展示在我的眼前。除了被药水泡着的玻璃缸,在里面靠着墙壁,是通顶高的铁质架子,上面刷的深蓝色油漆面儿已经斑斑驳驳,剩下没掉的漆皮儿在“见光死”橙黄色的火光下变得有点绿。从地面算起,铁架子每半米出现一层隔档,垂直于墙面整齐的排满了长条形的人骨。我抽出来一根,比对着自己的腿和胳膊,它差不多和我的上臂等长,这是一根肱骨。搞清楚它的出处后我又把它插回原位,那么,这一架子放的就全是肱骨了,所有人的,掺和在了一起。我开始觉得头大,如果是整齐的套装,我可以直接包起来带走,散开就比较麻烦,必须从不同的存放架子里找出每一块“白里透红”。为了节约时间,我立刻动手,先从眼前的肱骨架子找起。

借着火光,我凑近每一根辨认,从下到上逐层扫描。就在我还没有任何发现的时候,叶火秋千的“见光死”第一次离开我的视线范围自由移动,它飘到最高的那层去了,悬浮在上面,而后火势开始发威似的“哧哧”响起来,同时火星四溅,像个炮仗一样。

我觉得或许是它发现了什么,本来嘛,地宫里的东西应该不止发光那一项作用,也会附带一些别的机能吧,比如,寻找和傻秋千相同味道的骨头?这么一说,它倒是有了个形象的新名字——“红外狗”。

我扒着铁架子开始向上爬,脚踩在没被骨头占据的隔档边沿,一直爬到离地一米半的位置。火球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发骚似的撞击其中两根骨头。我把它抽了出来。

天啊……它们真的发红!两端灰白,骨腹处一片暗红。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发现,医疗界的奇迹啊,完全就是诺贝尔的通行证,我激动极了。

扒在铁架子上的左手现在有点痛,是该换换,于是我将“诺贝尔兄弟”扔了下去,扔到地面上。我换了右手,然后小心翼翼的爬下来。

火球并没有飞下来,我知道,它是不会乖乖下来的,必须要借我的手找齐主人的骨头。现在,它又飞向旁边的架子,这回是一米那一档,于是我也很轻松的得到了两根股骨。

下来是不费吹灰之力,所有四肢的长骨凑齐,还在屋子最里面一个一米见方的木头箱子里找到N多的零件骨。我觉得差不多的时候数了数,零零散散大小通算,不到两百,说是一个人有二百零六块,但那是活人在什么都不缺的情况下应该拥有的,包括小到不能再小的豆豆骨那类,现在嘛,能找到这么多已经实属不易了,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零件能够原谅,只是千万不能缺了最重要的、最大的那个,唯一的一块头骨,没找到。

我看着“见光死”,希望它再发挥本领,然而它好像也在望着我,期待我今天晚上能够有点作为。环顾一下,再没有可找之处。当然不能这么算了,或许有暗室的地方就会有地道,以此类推吧。

我从罩着的白大衣的口袋里拿出一个编织袋,袋子是中午借医院苗圃师傅的,他还特意交代我用完要还给他,当然我会还给他,但是不知道他还敢不敢要,上次医院有车祸病人,送进来的时候刚好被他看到,于是他就病了3个月,那他要是用这个装过人骨头的袋子再去装花肥,会再病3个月吗?我来回掂量了一下轻重,决定还是瞒着。

真是的,我又想到一边去了,回归正题,头骨。

或许被锁起来了?或许被泡起来了?或许被谁拿回家去当摆设了?其实当我还在学校的时候就想过要把上课用的标本偷回来当展览品,但还有比我更牛的师兄,真的拿回宿舍晚上抱着骨头睡觉。

思维又开始奔逸了,我敲敲自己的脑袋,逼它暂时保持清醒。

我看到在门口玻璃缸的下面,好像不是普通的台子,貌似柜子一样,铁质的柜子?我拖着一大包骨头向门口挪去。

把上面碍事的东西统统发配到地面。我真是个天才,那底下正中我意,打开后看见了满满当当的头骨,这下可就全部凑齐了。

所有东西放回原位,我背起那一袋硬邦邦、坚如盘石的“好东西”,领着我的火球“见光死”,逍遥的离开骨科。没有回寝室,而是径直翻出医院旁边的矮栏杆,在没人的国道上吹风前进。

秦岭山公园里面的土坑就是我的目的地,那是个施工留下的坑,水上项目没引进来,却平白浪费了挖坑的人民币,公园这回赔的有点大。坑旁边虽然有警示牌,但眼里无珠的我来这里游逛时还是掉了下去,直接摔到了那个莫名其妙的地方,本以为自己拉了清单,谁知到,竟让我碰到了他。

说着就到了公园,依然大门紧锁,可是我没胆砸这里的锁,只能来到墙头,翻墙而过,顺着小路走到坑边,对着坑底大喊“我来了,接住喽!”然后两眼一闭,背着口袋就往下跳。

这次倒是很顺利,没有感觉到一身肥肉砸在地面时的那种钻心疼痛,当我再睁开眼,看到的是地宫被磨得光亮的石头地面,这次又降落在了中庭走廊,那就意味着我还要爬过那条半米宽的狭窄墙缝。

叶火秋千的声音出现,“快拿进来,我等不及了。”我倒是不怎么着急,背着这么沉的一大包东西走了如此远的一段路,总得让我喘口气吧,还有啊,我打量了一下包的尺寸,这么大也许会卡到那个墙缝里。

或许还应该在交给他之前先谈一下报酬的问题,是要金子还是玉石,至于他推荐的那副古今少有的彩晶大棺材还是免了吧。

休息的差不多,我背起口袋,走向第一个岔路口,拐进左边的“路”,完全的一条墙缝,艰难的爬进去,当然,那颗可爱的火球一直在跟着。

叶火秋千交代我把骨头摆到棺材里,还要一根一根的放对位置,“地啊!”他这是在考我解剖学的扎不扎实,一堆零散的骨头,先要分清是哪个部位的,再把它拼出来,当年的期末考试就出过这样的题,结果我把腿上的东西竟然能填成是眼睛里的,弄得在场的老师都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我当时还以为是只有自己答对这道题了,所以他们吃惊于我聪明的头脑,谁想到是吃惊于我答错题后还能表现出一副自信满满的表情。

我艰难的在骨海中遨游,差点没被它淹死,在叶火秋千一连串的尖叫声中我终于完成了任务。好了,大功告成,是该领奖品啦。我四处寻找,不是在找只有声音而没有人形的傻秋千,而是在瞄哪个东西宝贝而且又是我能搬得动的。

有人拍了我一下,在我的身后,但是我要不要回头去看呢,从没见过的幽灵就要出现了,长什么样子?我很担心,怕在我的接受度以外,传说中的‘青发碧眼,暴突獠牙,苟延残喘,哈喇子掉满地?’虽然他的声音是一种超脱与自然,听起来比较干净,“干净”可是最高评价了,至少对于我这样一个有着严重洁癖症的人来说,不止有生理上的洁癖,更严重的是精神上的洁癖,能让我觉得“干净”的东西不多。

虽然忐忑,却还是转身了,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见鬼的可能,人往往要珍惜机会,最为难得的就是这种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的机会。

还好,眼睛接受了,长的满像个“人”的,真是“有了骨头才能做人”,这是他的原话。但我很奇怪,他怎么穿的和我一模一样,白大衣底下是粉红色的蝴蝶结睡裙,腿光光的……

傻秋千给的解释是,有样学样,他不知道最近外面流行什么,模仿总不会错吧。

模仿是不会错,但偶尔也要考虑一下性别。

我不再浪费时间了,直接问他要了那个镶嵌在彩晶八角大棺材上的一块大金饼,我觉得人有时候不应该太贪心,那块金子就足够我吃穿不愁活个十年八年的,出去后就直接辞掉工作算了,再找个愿意养我的男人结婚,生个龙凤胎,供小孩上大学,又当婆婆又当丈母娘,那滋味呦,媳妇随便打,女婿随便骂。

真是的,这才是我想要过的美好生活啊,貌似我又扯远了。

我没想到叶火秋千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他“哐啷”一声搬掉金饼递给我,我瑟瑟发抖的伸出手去接,这辈子真没见过这么大的一块金子,上面的花纹放进了看更是精美,就是,金饼有点沉,我要费很大的力气托着。

金子到手后我跟他说了再见,要求他把我送出去,我很担心他会叫我永远呆在下面陪他,那我要这块儿金疙瘩又有什么用呢。傻秋千又是满口答应了,这个“人”还真好说话,“那就真的再见了。”我这样对他说,而他也说了同样的话,“那就……再见。”

于是我又再次回到了人类的世界,手上抱着好大一块金子。回到秦陵市的第一件事儿,我要把它卖掉!我是这么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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