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图亚特王国。
身高不超过110的小屁孩双手负后地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一边抖腿一边回忆着自己今天领略到的异界风光。
薇拉本来因为小洛兰的乱来心情不算很好,但自从昨天半夜回了一趟月影寝宫,偷偷欣赏了一晚上芙萝拉超级平静的睡颜后,今天一整天都在傻笑,担心被发现还特地戴了个面纱,这让芙萝拉觉得很是新奇。
而等今天光速处理完芙萝拉安排的任务后,薇拉更是直接带着小洛兰在人族周边快速飞了一整圈,小洛兰要什么她就买什么,大手一挥就是壕,心底里的开心是丝毫不加掩饰的。
小洛兰也趁机把熊孩子的属性拉到了极致,凡是觉得新奇的、光怪陆离的东西,小手一指,然后薇拉丢下一袋子金币,价格都不看,就直接裹着黑气带他去下一家了。
所以此刻,小洛兰的房间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玩具和零食,门口还挂着几个笼子,里面有各式各样的或可爱或猎奇的小宠物,小洛兰刚给它们喂了吃的。
“虽然才逛了一个小小的人族王国及其周边,但这里真是太有意思了……简直满足了我对异世界的所有幻想……”
小洛兰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又滚了两圈,“美女多,魔物娘好看,有魔法有炼金,酒馆烟火气拉满,还看到了生物荧光沼泽,倒生长的深渊森林,满是岩浆的河流……唉。”
回忆着回忆着,小洛兰就叹了口气。
他抬起头,眨着大眼睛看着悬浮在空中的倒计时,不知道为什么就氤氲出来了淡淡水汽,“要是我能共享大哥哥的记忆就好了……我还想在这多玩会儿呢……”
摇了摇头,小洛兰眨眨眼,将这深夜的矫情时刻摒弃,使用「存在韵律」给自己点了首歌,然后开始思考自己最后剩下的时间安排。
“嗯——
如果要让小洛兰对这趟异界之旅接触过的女人进行评价,那么最笨蛋的就是妮可丝,最暴力的就是薇拉,最优雅的就是莉涅特,最诡异的就是艾尔薇拉,最病娇的就是塞蕾娜,而最聪明的,无疑便是芙萝拉。
“有一说一,哥哥怎么尽挑些极端的美少女拉扯啊……不过想想也是,正常的普通人撩起来太容易了,没什么难度,而且身份地位不够看的话,也不方便他在异世界当爽文男主。”
以上六人中他已经邀请了四个人,就差妮可丝和芙萝拉了。
妮可丝很好忽悠,小洛兰的性格和她很像,都有点神经病在身上的,所以他准备明天问她要不要周日一起炸厕所。
至于芙萝拉……
小洛兰在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了好久,还是没想到一个好办法邀请她。
芙萝拉的身份太完美了。
皇女+储君+足智多谋+魔法大师+有暧昧对象……
她既不像妮可丝和艾尔薇拉那样一根筋,又不像薇拉和莉涅特一样一眼就看出来和大洛兰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纯纯的一个360°无死角堡垒,无论是拉好感还是邀约都难上加难。
唯一的弱点,就是她很累,有点心力憔悴。
但小洛兰又没办法从这方面下手。
孩童的外表有很多优势,但是相对的, 劣势也很明显。比如因为“童言无忌”,导致他即便再怎么老气横秋装成熟,也不会有什么人把他的话语放在心上。
其实这个问题理论上来说很好解决,毕竟现在小洛兰的身份是“龙族后裔”,那么只要假装自己其实活了上千岁就行。但问题是,小洛兰对这个世界的情报了解太少了,真这么做了,那么瞬间就会暴露。
“说起来今天女皇为什么答应我随口胡诌出来的‘预言’呢?”
小洛兰本来还准备了其他的腹稿忽悠女皇改时间,毕竟正主是大洛兰,真正的颁奖还是留给他比较好。
结果没想到女皇直接一口答应了?
小洛兰思考这件事思考了很久,但是情报太少,想半天也没想明白。
——算了,明天起早去一趟黑市吧。听说妮可丝他们家在黑市有个什么「影织者」的情报交易所,到时候去那边看看吧。
……
……
回到现实。
洛兰打着酒嗝地把洛向阳丢到他卧室里,然后回到客厅又给已经开始打呼噜的洛父扛起来,丢到另一间侧卧。
“爷俩酒量变差了?还是我酒量变好了?怎么加一起都没给我干趴下?”
洛兰现在最多有点醺然,而且因为没吃多少东西,甚至也不想吐。
虽然中途想逃酒,但实际上,那瓶至少有着50度的“矿泉水”,他已经喝了一斤半。
摇了摇头,洛兰打开倒计时又看了一眼。
【倒计时:25:27:13】
——明天就是三十一号,过了明天,我就要回去了啊……
洛兰来到主卧,蹑手蹑脚地推开房门,探头一瞧,发现洛母早已睡熟,脸上还敷着面膜。
脱掉拖鞋,洛兰踩在绒布上,轻轻走到母亲的床榻边,搬了张椅子坐下。
他将母亲的面膜揭了下来,然后就那么温柔地望着这位名为“陈秀兰”的中年妇女。
她的右手无名指上,有一枚银质戒指。这是洛兰捞到第一桶金后送给她的,不算贵,除了上面那个自己在锻造师父的帮助下歪歪扭扭地刻上去的“兰”字勉强算是记忆点,跟陈秀兰其他的那些个珠宝完全没得比。可无论什么时候,陈秀兰都戴着它,睡觉也不摘,甚至在一些不是很重要的场合,她还会跟那些个小姐妹炫耀说:“看,这是我儿子送的!全世界独一份哦~羡慕吧?”
洛兰无声地笑了笑。
其实抛开“洛氏集团”这个显赫背景不谈,洛兰的父母,真的就是非常典型的那种中式父母。
就连洛兰的父亲,真名还叫“洛建国”呢。只是后来因为工作越做越大,为了“去时代化”,同时迎合社会对他的影响力要求赋予更多象征意义,便也改名成“洛明远”了。
他们的中文名有点普通,所以洛兰给爹娘起的英文名逼格就都很高。老爹叫菲尼克斯,老妈叫卡利俄珀,刚好对应二老的人生经历和性格,他们虽然不懂这两个词语在神话里的含义,但听洛兰绘声绘色地讲了一遍,却都表示很满意。
许是想起家宴上的一些琐事笑话,还有二老当时莫名其妙扯出来的旧事趣闻,洛兰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叹息一声。
有钱人家,和普通人家,除了有钱以外,其实没什么不同。
这话洛兰说起来可能有些凡尔赛,但这真的是洛兰的真实想法。
因为如果陈秀兰和洛明远是那种脑子有病的有钱人,洛兰是断然不可能放弃“流浪”回来的。
将手磕在膝盖上,洛兰撑住下巴,认真地记忆自己母亲的面庞,像是要把她深深地刻在脑海里一样。
洛兰其实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首富的儿子了。
刚有记忆那会儿,也就是觉得自己是从石头里蹦出来被警察叔叔捡到后,洛兰被强塞给了福利院。但他实在不喜欢福利院的那群幼稚小孩,觉得很无趣,所以等拥有一定运动手段后,就直接翻墙逃了出来,除了偶尔路过时会留下一沓钱给门卫,再也没回去过。
洛兰很聪明,而且自幼就有很强的求知欲,在别的小朋友还在玩泥巴和过家家的时候,他就一直在想“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去向何方”这种经典的哲学三问了。
故而在七岁的时候,洛兰就已经偷摸调查出来了自己的身份。
可当时站在树底下偷窥时,洛兰看到的,却只有一家三口温馨至极的画面。
那天的阳光非常好,陈秀兰和洛明远正带着洛向阳在社区公园里散步。路边有条田园犬,正趴在草坪上晒太阳,蝴蝶掠过蒲公英抖出白花花的一片,起风的时候刚好把陈秀兰的帽子吹起,飘在空中变成一个小黑点,然后洛明远和洛向阳一起哈哈大笑,接着陈秀兰一边骂这爷俩一边去追自己的帽子。暖金色的光晕沿着树荫洒下,丁达尔效应带来的迷蒙很好地掩盖了当时男孩的氤氲。
他们的氛围融洽和睦到了极点,洛兰觉得自己应该无论如何都融入不进去,于是只是淡淡笑了笑,便离开了。
结果没曾想,陈秀兰和洛明远其实也早就知道洛向阳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而且和洛兰找自己爹妈一样,他们也一直在找洛兰。这点是六年前两人终于找到洛兰后,给他展示了过去十四年的所有追查证据时,洛兰亲自得出来的结论。
他是个骗子,确信这个世界充满谎言,所以不相信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
但那些各式各样的记录详细到即便洛兰想阴暗地认为是造假,都会觉得自己简直他妈的不是人的地步。
尤其是当时他们正紧张兮兮地等着洛兰的回答,满头大汗的,根本就不像是什么京圈首富,就普普通通的两个亲儿子走丢十四年的中年夫妻。要是被狗仔拍到他们那会儿脸上的表情,估计全网都得炸个好几天。
而也正是因为洛兰看见了这对中年夫妇浑身的汗水,看见了他们眼中的恳求与期盼,看见了那些每一天都有记录的找寻痕迹,所以他那天哭成了一个撕心裂肺的傻 逼,第一次把嗓子都哭哑了。
李姐一家确实对洛兰很好,很多时候洛兰也真的把他们看成自己半个养父养母,但有些东西,真的只有“亲生父母”才能给予。
比如那句简简单单的“儿子,我们爱你。”
血缘关系可是世界上最让人心动的纽带,尤其对一个从小就无依无靠、纯纯凭借自己的中二热血在社会浮沉的自以为是的“流浪汉”而言。当父母红着眼哽咽地说出的一句“我们爱你”时,简直就像他妈的天降正义,一个火箭炮给某个死小孩的石头心轰了个粉碎,什么自尊什么清高什么桀骜瞬间烟消云散,除了扑进二老的怀里痛哭一场,啥也不剩了。
回忆到这里,洛兰轻轻笑了笑。
他俯身在陈秀兰的耳边低语了一句:“老妈,我也爱你。”
话语极其真挚,真挚到完全不像是他这个骗子该说出来的话。
可惜陈秀兰听不到。
洛兰作为骗子,在外面的形象一直都是神秘且不可捉摸的。但骗子也是人,哪怕十句话里十一句都是假话,但第十二句,永远都是“真言”。若是剥掉洛兰外层宛如刺猬一样的铠甲,就会发现,这个死小孩的心中,始终留有一份柔软,一份赤诚,
那是洛兰这个“纯粹”的人,留给这个操蛋的世界的最低限度的「纯粹之善」。
“老子真他娘的矫情……果然酒精害人不浅啊。”
刚对老妈煽情完,洛兰就忍不住低声自言自语地吐槽了一嘴。
不过要是他们也能跟我一起去异世界就好了……
说句老实话,比起在现实里跟父母、弟弟、李姐一家子温存,洛兰更希望在异世界看到他们。
因为现实里自己这一家子身份尊贵,无端就会承受许多社会舆论压力,连带着李姐他们很多时候都会莫名其妙的被狗仔跟踪。自己更是为了让洛氏集团的影响力更上一层楼,硬生生地把自己逼成“时间管理大师”,24小时恨不得拆成72小时来用。
相比较而言,异世界那种有魔法的情况,就要轻松许多。这也就是为什么洛兰想多在那边爽两把再考虑回归现实的核心原因。
他有点累,想放松一下。
就像洛兰在明知自己是首富亲儿子后愣是好几年都不想回家,极其钟爱在都市里流浪一样。他真的不喜欢承受太多压力,开开心心地吹着口哨调戏良家妇女难道不香吗?
有什么是比躺在阳光下看一天的云卷云舒更让人恬静祥和的呢?拯救世界?扯犊子,小说看看感受一下中二热血差不多得了,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义凛然从容赴死的英雄了不成?
日常、愉悦、淡然、随和。
偶尔来点美少女暧昧,偶尔来点无聊降智反派供自己装逼打脸的消遣,偶尔再来场无关紧要但记忆深刻的艳遇……
这才是洛兰想要的生活。
他特别讨厌那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觉得简直就是去他妈的傻 逼论调,上个世纪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脑残思想早就不适应新时代了,人生在世,根本就不需要什么“起起落落”,唯有“爽爽爽爽爽爽爽”才是真理!
——回到异世界后,想想办法能不能把他们接过去吧。只要他们愿意。
如此想着,洛兰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其实有很多事是洛兰从穿越异世界到现在,都故意没去深思的。因为暂时找不到答案,所以没必要一直去想为什么。
比如,为什么洛兰的相貌和现实里一模一样,为什么系统第一次出现时说的不是“你不会复活”,而是“你不会轮回”,为什么系统要自己去救赎那些败犬少女,为什么自己会忘记前女友的名字,为什么缇娅这个小哑巴预言家会突然出现,为什么明明是预言,却有着“前世预言”这种抽象的东西,以及……「时间」、「存在」、「记忆」、「败犬」等概念,到底在那个操蛋的异世界代表了什么呢?
就拿「存在魔法」来举例,原著里虽然确实提到是薇拉的魔法,但也仅仅只作为她死亡后的不到3000字的回忆杀,根本就没有展开。更别说另外三个了。
那天KFC约会时,前女友认真给出的答复又回荡在了耳畔:
【不算。因为在我这里,他们更像是一个个有着自我意识的人,我只负责记录他们的故事,只负责给那个世界添加设定,对于他们在想什么,接下来根据我的设定要做什么,我都完全无法干涉……换言之,他们已经‘活过来了’。我只是一个提供新设定的外人,一个上帝视角的「观测者」,并不能算是亲妈,亦不能说他们是我的某一人格的化身,这对他们,对我,都不公平。】
连带着后面的那句话,也同样一字不落的在洛兰的脑海里回响:
【那如果我跟你一起穿越呢?或者……我就是里面的某个人呢?】
洛兰的喉结滚了滚。
还有一个问题,是洛兰一直不想面对的:
薇拉和她……太像了。
这和叶夜业与妮可丝撞名的情况还不同。她们的像,在于性格和处事态度。
但洛兰不愿意把薇拉当成什么自己前女友的替身,因为她现在就算是半个“艾尔薇拉”,要自己真的再火上浇油地玩什么替身文学,那样就太恶心了,洛兰的良心过不去,会寝食难安的。
就像《狐妖小红娘》的转世续缘,没有人会在轮回转世后变成你心心念念的上辈子的人,即便你们上辈子再恩爱,再纠缠不清,这辈子人家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除非你们再次修得共枕眠,否则就不要随随便便把一个人当做另一个人的替身,太勾八恶心了。
所以洛兰一直不敢对薇拉抱有什么想法,一直在回避去思考这俩美少女的相似之处,他不想变成连自己都嫌弃的那种恶心巴拉的人。
洛兰打开手机,在微信列表里随便找了个还算熟悉的朋友问了一下林知默的微信名是什么。
对方很快回复了。
洛兰将这个微信名复制到搜索框里,然后点开林知默的头像,编辑了一条微信发送过去——
『京圈遛鸟大师』:美女,约吗?
关上手机,洛兰轻轻替母亲理了理头发,然后关掉床前的呼吸灯,走到门口时又深深地回望了她许久,随后才温柔地关上房门。
之后,洛兰也没有回到卧室,而是依次去记忆了父亲和弟弟的容颜。
说老实话,洛兰真觉得如果老爹和弟弟跟自己一起穿越到异世界的话,最多三个月,一定至少能让斯图亚特王国彻底改朝换代,那是比什么让女皇禅位还要极端的完美颠覆。
洛明远自不必多说,纯纯一个白手起家、从零开始一步步变成京圈首富的爽文男主,洛向阳也是个聪明蛋,学习动手能力都很强,虽然有的时候比较幼稚,但只要洛兰或者父母稍微引导一下,他就会明白许多道理,然后加以修正,甚至引申出一些独属于他的路数。
而且这小子现在对洛兰几乎没有什么芥蒂了,如果洛向阳跟自己一起的话,洛兰连看都不会看格伦家系一眼,之前的舞会更是连系统道具都不需要使用就能杀穿了。
正所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俩纨绔一起搞事,估摸着没多久异世界就能从纯爱百合贴贴变成全员夜总会了。
可惜……这终究只能是幻想。
洛兰关上房门后,幽幽然叹了口气。
正如与自己心连心的母亲所想的那样,洛兰现在是真的十分害怕。
他害怕自己将自己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亲人给忘记。就像其他人完全忘了前女友那样。
“The real death is that no one in the world remembers you.”
念出这句《寻梦环游记》的台词,洛兰施施然地坐到沙发上。
手机也恰好在这个时候震动了起来。
林知默那边回了一个表情包,是一张嫌弃脸。
『Silentium Luminis』:嫌弃脸.jpg
『Silentium Luminis』:陈姐让我明天下午抽空给你做个心理检查,预约三点半来得及不?
“这还没寒暄两句就开始聊正事,怪不得向阳这小子追不到人家啊。”
洛兰咂舌,然后手指在键盘上按动。
『京圈遛鸟大师』:问你个事啊林姐
『Silentium Luminis』:说。
『京圈遛鸟大师』:就是假如有一天,你变成哑巴了,你会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Silentium Luminis』:。。。?
看着手机屏幕顶端从昵称变成“对方正在输入中”,然后又变成昵称,然后又变成“输入中”,洛兰忍不住摇了摇头,随口叫小爱同学放首歌。
林知默那边重复了好几遍,最终只打出来了六个字:
『Silentium Luminis』:你脑子坏掉了?
『京圈遛鸟大师』:或许吧
『京圈遛鸟大师』:狗头叼玫瑰.jpg
『京圈遛鸟大师』:现在距离十二点还有点时间,你有空不?
『Silentium Luminis』:没空。
『京圈遛鸟大师』:不,你有空
『京圈遛鸟大师』:我记得你家离我们家很近来着,你不来我现在就去你家
『京圈遛鸟大师』:我跟老头子和向阳喝了一斤白的,现在头很晕,待会直接搁你门口撒尿拉屎,然后吐一地,等明天狗仔拍完照片上热搜的标题我都想好了,就叫《震惊?!京圈太子爷和万年高岭之花分手了!!》
打完这段话后,洛兰直接把手机丢在沙发上,然后哼着跑调的歌开始等人。
九分钟后。
洛水院的门铃被按响,还好洛兰已经提前把家里人的门全部关上了,有着良好隔音加小爱同学的BGM作用,他们基本上听不见。
洛兰笑了笑,走到院外给林知默开了门。
“哟,大美女,这跟本帅哥见面妆都不化的?这么不给面子?”
洛兰坏笑着打趣。
林知默翻了个白眼,脱掉鞋后就直接进去了。
她的身材很好,但没有缇娅那种大胸,而且比缇娅高很多,穿着拖鞋都有差不多一米七五,这要是踩高跟估计比洛兰还要高。
而提到大长腿,某个蓝发的魔族刺客少女就自动出现在了脑海里,虽然从名字上来看对不上号,但洛兰还是悄悄在心底里比较了一下。
嗯,没薇拉腿长。
不过薇拉比她稍微矮点。
只能说不愧是异世界啊……那妮子的比例着实是有点逆天了……
“说吧,什么事。”
轻车熟路地来到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林知默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看着洛兰,语气不善。
“爹娘和向阳都睡了,去我卧室呗。”
天地良心,洛兰真没别的什么想法,只是单纯地觉得不要吵醒家人的美梦比较好。
“蛤——?”
但听见那陌生的哈气,还有陌生的大小眼嫌弃脸,洛兰忽然愣住了。
太陌生了。
完全捕捉不到一丝一毫的熟悉感。
他就那么怔然地盯着林知默看了许久,似乎想从她的动作和幅度上,看到哪怕一点点的,和那个世界的人类似的情况。即便从名字来看,林知默其实是缇娅,不是薇拉……
“……只有一点点像也好啊。可为什么就是完全找不到一丝一毫的相似点呢……”
洛兰露出来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就是因为你们没有一个人跟她们有任何相似之处,所以我才真的分不清啊……到底是哪个傻 逼说他妈的梦里的东西总是能在现实找到对应的啊……老子真的想把说这话的傻缺按在地上猛锤一顿……”
洛兰之前看《道○异仙》的时候,一直觉得那句“我分不清”离自己很远,毕竟他没有精神分裂,可如今再看,却只能苦笑着说上一句「天凉好个秋!」
而也正是因为分不清,正是因为没有一个人和那个世界相似,所以洛兰现在推理出来的结果,是两个世界相互独立。
换言之,父母和弟弟乃至李姐他们,根本就不可能跟着自己一起去异世界。
残梦化飞烟。
奢望终成空。
这种憋屈至极的感觉让洛兰感到愈加烦躁,因为他居然背离了自己一直以来的“不期待不受伤”的信条,居然在他妈的期待着什么上天的垂青。
假如真有上帝,洛兰现在一定会把他骑在身下对着他的口鼻拉屎,杀不杀得死另说,反正至少得先恶心他一下。
“你……还好吗?”
林知默刚才喝了口水,被洛兰这大半夜地叫过来的烦躁心情其实缓和了不少。这突然又看到这位比自己小六七岁的少年在那里神叨叨的自言自语,顿时蹙眉,上前几步,想要凑近看看洛兰什么情况。
“没事,林姐,我能拜托你两件事么?”
洛兰往后退了两步,摇摇头,换上一如既往的痞笑,眨眨眼,“事成之后,小爷我带你去夏威夷度假呗~”
林知默的眉头越皱越深。
深深地看了一眼洛兰,这位高知御姐便迈开腿进入了洛兰的卧室。
关上卧室的门,洛兰丢给林知默一个U盘。
“这里面有我这两天抽空写下来的所有的我和你们记忆不同的点。”
洛兰平淡地说道,“你和我妈是忘年交,所以我信你。但是如果我发现这里面的东西泄露出去……你可以问问向阳,我当初是怎么弄他的。”
洛兰微微一笑,眼神平静。
林知默刚刚拿起U盘准备打量,余光忽然瞥到洛兰的眼睛,下一秒,她就愣住了。
林知默作为心理医生,见过很多躁狂症患者或者那种精神分裂症患者,他们时常会露出狠戾的眼神,但没有一个,是像洛兰这样……「矛盾」。
那是一种退无可退的、明明缩在墙角、明明自下而上,却充满俯视意味的极致矛盾眼神。
其中有着压迫,却因为糅杂了不知道多少种堪称“悖论”的情绪,导致整体看上去既深邃,又空虚。
甚至还有第三种更加不适合放进去的……「纯粹」?
如果非要给这份眼神用一种比喻来形容的话……那么林知默能想到的,只有「黑洞」二字。
只有那种能「吞噬」一切「光明」的黑色,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比拟万分之一洛兰的眼神吧?
最关键的是,好像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
洛兰正在计算着自己接下来“恩威并施”的后续行为,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林知默的恐惧反应。
两秒后,洛兰又叹了口气,闭上眼再睁开,换上是此前林知默熟悉的那种温和中带着一丝油腻的痞气,“林姐,我不是威胁你,你要是想走,不愿意掺和进来的话,你现在也可以走,把U盘还我然后大踏步离开就行,你看我门都没锁。”
说完,洛兰还施施然侧身让开一条道,给林知默展示自己真的没有锁门。
“但是……我希望你帮我。真的。虽然我知道你听不懂,但我还是要说……林姐,你是让我回来这里真正的「变量」,或许也是唯一一个。”
林知默好不容易平复心情,下一秒就惊恐地看到,这位时常把贱笑和性骚扰的黄腔挂在嘴边的京圈太子爷,居然在说完上面那番话后,就那么深深地、深深地给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心理医生鞠了一躬,极其诚恳,也极其……脆弱。
“算我求你了,林姐,帮帮我,可以吗?”
似乎嫌弃鞠躬还不够,这货居然直接干脆跪下来磕头了?!
林知默虽然自诩为新时代女性,但作为传统中式家庭里走出来的女孩,很多观念这一时半会儿还是改不过来的。比如她是断然做不到像洛兰一样认为“人人皆有黄金膝,不跪强权跪真心”的。
在她的理念里,那真的就是“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真的就是“男儿膝下有黄金”。
“……小兰子,你别这样。我们也算是至少认识六年的朋友了,我会帮你的,你放心。”
林知默慌忙把洛兰搀扶起来,却在搀起来后看见后者狡黠一笑,像只阴谋得逞的小赤狐。
意外的……有些可爱?
从地上站起后,洛兰给林知默和自己分别点上一根烟,然后坐到座位上,轻声说道:
“这第二个请求,就是我想请你……用尽一切办法尝试催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