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划过一束光,在漫天不动的繁星下,是如此的特别,如此美丽。
有人说这束光叫作流星,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地上的人闭上眼睛,双手合十,朝着它许愿,流星就会把愿望化为现实,带给许愿的幸运儿。
在一座由大面积花包围的府邸中,在卧室的窗前,一个小女孩朝着流星许愿。
“拜托了,流星大人,请让我拜托这孤单的境遇,这空空荡荡的大庄园里,只有我一个小女孩,我想要同龄的玩伴,一个也好。我是公爵千金,却从不快乐,我就像一只被囚禁在笼子里的金丝鸟,永远无法畅游天空的自由!”
流星划过天空,归于寂寥。
小女孩看着窗外,看着满天星斗,眼神却没有半点欢喜。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许愿是不可能完成的,假如真有许愿机,那么我就应该期望父亲在战场上还活着,而不是要一个玩伴。但是但是,我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孤儿,再过不久,我将会成为某个高等血脉的贵族的妻子,这一切的家产将会由那个人继承。”
夜已经深了,小女孩抱着枕头,看着房间的幽暗处,瑟瑟发抖。
也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第二天管事的女仆长带来一个小男孩,进入到公爵府邸。
小男孩被带到小女孩面前,小男孩低着头不敢直视,小女孩眼睛中闪着光彩。
女仆长爱玛是一位年岁大概四十岁的老练的女仆,愿望不会传递给流星,却可以被心思细腻的爱玛感知到,她昨夜在小姐门外听到了小女孩的愿望,她从福利院中收留了一个孤儿,而孤儿是最忠诚的奴仆。
“老爱玛为您带来了一个男仆,他没有名字,但他将永远伴随您的身边,做牛做马。”爱玛带着小男孩走到小女孩面前。
“你没有名字吗?”小女孩问道。
“……”
这是个害怕极了的小男孩,远离了熟悉的孤儿院,被带来到高贵的公爵府邸前,他这一生也未尝见过这么豪华的地方,这一辈子也未见过如此多的佣人。孤儿院的女院长高兴极了,她兴奋的告诉他是一个幸运儿,一个五岁的小男孩只有他一个是匹配的,多么幸运啊~竟然可以去往公爵府邸做牛做马,那是高贵的血,卑劣的乡巴佬是难以触碰的领域,而这份幸运只有被天选中的人才能获得。而这个幸运儿就是小男孩,血管中流着下人的血,却得到高贵者的恩赐。
就在昨天夜晚,小男孩看见的天空的流星,他许了一个愿望。
“尊敬的流星大人,请满足卑微的我的一个小小请求,我愿意舍弃一切,只为了安安分分的活下去,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长大作为一名僧人,把赚来的钱奉献给收养我的福利院!”
可流星大人终究辜负了他。
“快回答,无理之徒,你可知你面前站着的是哪位血统高贵的大人?”爱玛朝着小男孩的头打去,小男孩只能承受着。
“我……我没有名字,昨天院长说我是lucky dog(幸运儿),我想我的名字大概就是lucky dog(幸运儿)。”
“拉肯多格,那你姓什么?”小女孩问道。
小男孩歪歪头,姓是什么对于一个下等人来说,是没有的概念。
“小姐,下等人是没有姓氏的。”爱玛补充道。
“你是天上的星星送给我的礼物,用流星称呼你未免冒犯了流星大人,这样吧,你就姓落星好了,现在你的名字是拉肯多格•落星。”
“小姐,给下等人赐姓是万万不可的,请收回陈命!”
拉肯多格•落星得到了贵族大人的赐姓,他一直低着头,此时却有了点反应,不是因为得到名字而惊讶,而是对于落星这两个字感到动容,不肯抬头看看大人物的脸,院长叮嘱过,下等人不可以直视上等人的眼睛。
直到看到这位公爵千金时,拉肯多格的眼睛被这个美丽的小女孩的身影吸住。
那是一个一头如黄金流水般漂亮的头发的人,碧蓝的瞳仁里满是小女孩的坚韧,鼻子和嘴巴如此合适就像圣子画像,但唯一奇怪的是,这个小女孩身穿着男士的披风和长袍,穿着的是男士紧身裤而非巴洛克常见的大裙子,充满了中性的美感,对于贵族而言,这样打扮的男性也十分常见,假如不蓄胡子,大多数苗条的男性贵族看起来都像是女人。
拉肯多格微微摇了摇头。
下等人不该对贵族大人评头论足,也不该对贵族大人产生多余的情感,但是,拉肯多格却无论如何也无法发自内心的臣服于公爵千金手下,更何况连那孩子的名字也不知道,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在下人之中,也只有近侍配完整知晓主人的名字,并且可以在主人出入的场所大声宣扬主人的名字。他只想要作为一名僧人好好的活下去。
拉肯多格回到被安排到的房间,公爵府的下人待遇还是比较好的,每个人都能分配一个独立的房间,所谓仆人就是财产,换而言之,就是财富,越是高贵的人,对待自己的财产就越是珍贵,虽然有着日常工作,但也不至于像下等农奴一样没有一点尊严。
他躺在床上,无法入睡。
这个房间是没有窗户的,但是却靠近公爵里的养殖场,夜晚伴随着羊羔和牛的声音。
自转生到这个类欧洲中世纪的世界五年了,拉肯多格没有一天不想念现代东大的生活。
他叫落星,原本是县一中的学生,当时正在上高三,考学的紧张让他每天紧绷。
可他心里一直对班里的某个女孩心仪,却不敢告白,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为了考学,但实际的理由是他不敢。
他是穷人家的孩子,家里是收破烂的,说实话真要说穷还不至于真的很穷,可穷的原因却是因为他的父母,父母那一代经历过三年灾害,没饭吃,从东大中央省份一直跑到南方省份,户籍还办不下来,所以落星算是个黑户,异地上学是没有义务教育,而是实实在在的交钱了,毕竟是外省的孩子,而父母经历过贫苦,所以对钱看得很紧张,主打着能省就省,不会给孩子多花一分钱,唯独对上学很在乎,因为父母都是小学文凭的存在,他们希望孩子能争气些,以后当个老师或者医生,按道理来说卖破烂比起工薪阶层要赚的多,无本生意,可是他就是穷,穿着破衣服,还经常不洗澡,对于南方人来说这简直不可理喻。所以落星天然自卑,就算这样的他也有比较好的地方,那就是学习中上,估计一个二本是能搞下来的,而且在许多的学科中最喜欢历史,没错他当了文科生。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现在已经是个南方某个二本的大学生了,只是一场意外却让他来到这个世界。那是他喜欢的同班女孩被一群混混带走,这时自卑的他内心涌出一阵怒火,他奋不顾身的冲了上去,却被混混的一把折叠刀给干趴下,那个被刺的位置流出如同水泵一样的血,落星知道完了,生物课上他知道人的动脉如果被捅破就会变成这样。小混混被吓跑了,那个女同学也被吓跑了,只留下自己一个人躺在冷冰冰的地上。真蠢啊,为了自己那点喜欢丢了性命,真不值!
等到醒来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一出生就是在一个农奴家里,无论在哪个世界他都是被看不起的存在。
在三岁时就和父母下地干活了。他本想着依靠自己前世的记忆赚钱,可是奴隶的身份让他根本无法行动,而且自己才三岁,没人愿意听一个小鬼头高谈阔论。
但是不幸在此降临,一群据说来自北方海岛的海盗沿着河流闯入这片村庄,杀死了农场主和大人,落星按道理应该死在这场抢劫之中,但是远超正常人年龄的智慧保全了他,他跟随着一个牧师打扮的僧人,每天倾听神的教会,他在历史中学过,欧洲中世纪是教廷权力的时代,只要跟着宗教人员他就可以活下来,而他也因此自己背上看着自己亲生父母死去的自我罪恶感。他的父母根本不是出于感情而生下他,而是为了完成主人扩充财产的需要,强制两个人交配生下自己,人口就是财产,而奴隶的孩子依然是奴隶。落星大概在十岁时就会被红铁烙上奴隶的证明。
这个世界是如此等级森严,没有半点人性,在落星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现在他也不想展现自己有何特别的前世记忆,对于一个血统卑微的人来说,说得任何东西都是不可信的。
原本的打算是跟着僧人出家去神学院混个出身,但现在又变成了公爵的奴隶,看来这一辈子都摆脱不了这个束缚了。假如成为教士,那么在宗教体系下,也能稍微有些话语权而现在作为仆人,那是一点话语权也没有了。
“我草你马的贼老天,握草!”落星咬着牙低声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