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维尔玛已经一边推开酒馆的木门,一边仰头喝掉杯中剩下的一口啤酒,走了过来。喝空的木杯,在伊莱亚斯头上一敲,顿时打断了伊莱亚斯的话。然后,维尔玛一手拽住伊莱亚斯,就往回走。
“别他妈在那里丢人了,赶紧回来!你肚子里就那二两墨,大字没识几个,也好意思在大街上拽!”
伊莱亚斯显然还不服气,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那个甲壳碎片,一边哼哼着:“哼啊啊啊,刚打完胜仗还不许人家吹个牛了?”
维尔玛直接劈手夺过那块甲壳碎片,丢到车上:“(小声)蠢货!被贼惦记上怎么办?大街上这么多人,难保不会有人看出这车东西值钱,见财起意的。现在你居然还主动宣传!你到底有没有脑子!”
突然,维尔玛感觉有目光看向自己。
直觉告诉她,这道目光可能不仅仅是看了她,之后还看了一眼伊莱亚斯,然后又在那辆马车拉着的东西上停顿了一下。
维尔玛顺势望过去,然而,投来目光的人似乎已经转回头,直接隐没于人流之中了。一眼看过去,根本无从分辨。
唯一看起来有一点可疑的,就是一道披着长袍和兜帽的身影。由于衣物的遮盖,五官身形都看不清,甚至也分不出男女。
“坏了,说不定已经被惦记上了。”
“维姐,别那么草木皆兵嘛,我看大街上这些人也没有哪个可疑啊。”
咚!——
伊莱亚斯的头上,又多了一个包。
回到酒馆内,到桌边坐好,一行人继续吃喝。
“唉?!~——你要离队?!”脑袋上还顶着两个包的伊莱亚斯,很快就像个笨蛋一样恢复了活力,聊到一半,还双手按着桌子站了起来,引得旁边几个醉鬼侧目:“为什么啊?我们之前合作的不是挺好的嘛?难道说?——你从来没有觉得组队冒险开心过?”
索林依然很平静:“并没有。事实上,你们这个画风独特的佣兵小队,给我留下的印象还不错。只是,我现在缺一把好兵刃,我已经决定要去矮人的地盘转一转了。维尔玛的伤或许还要再休养一阵子为好,而且,这一趟是远涉去完全陌生的地方。危险,耗时,又没任务接,不赚钱。你们怎么想都不会有兴趣吧。”
维尔玛将嘴边的木杯放下:“伊莱亚斯你能不能不要一惊一乍的?索林刚来的时候问题最多的是你,现在走了问题最多的还是你。我不早说了,他不是专门干佣兵这一行的,只是暂时缺点钱所以干一单罢了。”
索林点点头:“等到回到梅布罗克市,把素材卖了,分一下钱,我就会离开,然后去矮人那边闯一闯了。”
然而,艾尔莎却没有沉浸在这个话题中。她只是侧头看着什么。
维尔玛不禁开了个玩笑:“艾尔莎,平时挺敏感,挺玻璃心的,没想到你这种时候反而很冷血啊,居然一句话都不说,甚至听也懒得听。”
但是,艾尔莎转回头,维尔玛却看到她毫无笑意,一脸严肃:“维姐,那边有个披着斗篷和兜帽的人,看不清模样,进来之后只要了一点点吃喝,也不好好吃,就在那里一直打量我们。”
听到这话,维尔玛也笑意全无,绷起脸看向那边。
果然有一个披着斗篷的神秘人,独自一桌,时不时朝这边打量。无法断定和之前大街上的是不是一个,因为看不清身型;但是斗篷,确实是同一顶,或者说,同款。
看到维尔玛也注意到了自己,那个披着斗篷的神秘人影,丢下只动了一点点的食物直接不吃,迅速起身向外走去。
维尔玛也迅速起身追过去,但是这大城市里的酒馆人影繁多,可不似小村镇里的冷清酒馆。许多坐不端正甚至横七扭八的醉汉,构成了极不规则的路障。那个披着斗篷的人,倒是坐的离门口不远,而且身形极为灵活,如泥鳅般钻过几桌醉汉,从门缝便溜了出去。维尔玛则受限于距离,以及大量的“路障”,没能追上。等到维尔玛推开木门,往酒馆门外一望,哪里还有神秘人的踪影?
见此,维尔玛也只能是先来看一眼马车。
艾尔莎也随后从酒馆出来:“维姐,追到了吗?”
绕着马车仔细查看的维尔玛,闻言摇摇头:“没有,这家伙太贼了。唯一的好消息是,马车上的东西还没少。但是我们也不宜在这里久留了。吃过午饭继续去找找顺风的车队,最好明天之内就赶紧走人吧。”
回到酒馆,在桌边重新落座,维尔玛立刻宣布了“冷血”规定:“下午全员出动去寻找顺风的车队!等等,白天也不能完全大意,留一个人看一下马车,就索林吧。伊莱亚斯下午也出去一起找顺风的车队!”
伊莱亚斯闻言顿时如霜打的茄子一般:“啊?这种活儿从来都没轮到我干啊?不是维姐你和艾尔莎去搞定吗?你们俩大美女干这种事情事半功倍,就不需要我这一点点添头了吧?。。。唉唉唉维姐有话好说!”
维尔玛满脸怒意:“还不是因为你!狗肚子里没二两墨,还非要在外面拽词儿,吹牛皮!现在好了,真被贼惦记上了,你开心了?就让你干一回活儿,你还喊累上了?赶紧吃,吃完了赶紧去找!找不到的话,从今天起每次在阿波加尔市过夜,你都给我去酒馆门外打地铺,看着马车!”
伊莱亚斯闻言更加蔫了两分,脸皱的活像丢在沙漠里的一块海蜇皮:“啊?!~——不行,好不容易会到大城市,我要睡大酒馆的软床,我不要打地铺!”
“那好啊——”维尔玛嘴上说着好,但脸色却是黑的如同像锅底一般,“如果丢了东西,就从你的那份钱里扣;丢的再多了,你就给大伙一人打一张欠条,签字画押,利率就按威利卡尔领法律允许的最高额度来,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