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作者:不会写书的雨梅 更新时间:2026/3/8 23:59:48 字数:2295

我做了一个梦,在那个虚幻的世界中,我看见自己像那些猪一样被绳索紧紧挡住,跟一根棍子靠在一起,四周有人抬着我,不是牛或者羊,就是长有四肢并且用两条腿走路的人。我感到自己的身体离地面越来越远了,彻底飘在了空中,那天是晚上,所以我并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在身边,但脚步声吵得我更加心烦。有人举着火吧,但那亮度根本不足以用于照明,甚至连那些人的脑袋都还是一片黑呢,后来直到他们在我挣扎时,用火把不动声色的猛贴上脚踝,那时自然一点都不疼,因为全是假的,但被灼伤导致的尖叫声一下子就盖过了想要挣扎的欲望,在那时,我才知道这火焰有何作用。

他们最后在一碗冒着泡的锅前停住,那里面装的可不是菜汤,而是正传来嘶啦声的岩浆。我当时突然就明白了,于是便不知怎么掏出一把小刀,先是砍掉了绳子,然后在摔落到在地面后,迅速爬起用它砍向了前方一个陌生的人,那时刀尖已然插进了他的脖子,之后我又像泄气似的砍了几刀,那人顿时不成样了,周围的人瞬间全都被吓跑,大叫着离开,比我当时的声音还更响亮。

血液已经有些喷到了脸上,现在有一半都红彤彤的了,我没有因为拿刀刺人的事而多紧张,反而若无其事的看向周围,这里很熟悉,似乎就是我家的院子,可即使这地方整日不离一步,却也没有见到一个人站在我身边,家中的长辈、还有阿糯,似乎都不在,或者是当了看戏的。

我的手上似乎有些痒,本以为是由于沾了太多血导致的,但当我看去,才发现手腕上已经生长出赤褐色的,像一个个发霉的果实似的毛发。

它们冲破皮肤,在我的胳膊上蔓延,将光滑的部分层层包裹,很快整条手臂都变得毛茸茸的,这一切不过发生在几秒钟之内。我用另一只手胡乱拍打这些毛发,但它们真的和身体紧密相连着,没有因巴掌而脱落的,我可以密切接触到这些密密麻麻的绒毛,就像是摸在了棉衣上,这已经成为了不得不承认的一点。

最后呢,不知是由于一瞬的惊恐亦或只是脚底打滑,总之我失去了平衡,脚底突然就踩空了,随后就向后跌倒,掉落到了正热烈沸腾的岩浆里。对了,我还看到自己的脑袋变成一只赤褐色的狐狸脑袋,然后就没什么变化了,她也在岩浆中永无止境的下坠。

梦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在现实中苏醒……也不能称之为是现实吧,不知怎么,梦里被抬到了家中的院子,待到醒来时,我真就躺在同一个地方。

“醒了呀,她把你背过来的。”浮辰指了指那只羔羊,她咩叫了一声用于回应,认清了这个事实,心里也就释怀了,看来我们俩的关系还没有到决裂的程度。

我站起身摸了摸她的脑袋,胳膊上依旧照常干净,幸好那毛发目前是从未出现过。可是浮辰对我的态度极为不满,因为我刚才突然就毫无缘由的跑掉,沿着河岸穿过了不知道多少大街小巷,它当时都误以为我由于焦虑至极导致了精神失常,出了幻觉,甚至还吐槽了一句,说我太容易被情绪左右。最后终于是一个不注意,直接扎进了水里,幸亏它也不是什么见死不救之人,于是就赶紧把我拖上来了。它还说我跳的真巧,非要趁着阿糯刚好也在一旁的时候,她由于不忍心看着,就自愿把我背回去,毕竟这里又没医院,结果在快抵达的时候醒了。

“就是这么一回事,所以你又在发什么病,就连阿糯都有些无法忍受了。”

“抱歉……但这个我也无奈呀,好像真出幻觉了。”

解是解释了,但浮辰似乎对我的幻觉极为感兴趣,到底是什么,能让前一秒还正沮丧的人,接着就一言不合的像范进那样疯掉。我不觉得有什么需要隐藏,就如实讲了。如果全都是假的,那么我遇见琳兰的情况也不存在,这样的话自然也没发现什么日记,那儿的大门更是根本没动过。

我正欲起身,突然感到自己右边的袖口似乎有些笨重,感觉藏着一个坚实的物品,正在拖累胳膊。我捏了捏,像是一个扁平的砖头,接着我的手伸进袖口,掏出了一本日记,醒来之前明明什么都没有的。

“那是不可能的,梦里的东西出现在现实中,这很明显都是封建迷信。”

我知道这些超现实的事件没法让人信服的,但我告诉她这都不是重点,无论是记忆错乱导致的幻觉,还是故意的添油加醋,都无法对这事件的结果产生哪怕一点影响,尽管对方已经将我的话评论为心不在焉的瞎胡扯,也毫无用处。

而在当时,我立即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这两人,浮辰果然是不愿信,毕竟她十分务实,眼里融不进这些装神弄鬼的,但也觉得总归是件好事。至于阿糯,她的父母是每年每月都会拜神的,还会举行各种在我看来稀奇古怪的仪式,并且这些长辈可不是只走个习俗,而是真的心存敬意,从小生活在这种神学气息浓厚的家庭中,自然已经习惯了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所以相较于浮辰的难以置信,倒显得十分好奇,就像真见着神仙似的。

虽然途径的空无逻辑,但既然到手了,次日,我就将日记完完整整翻看了一遍,结合在兰兰家偷听到的那些肆意隐藏的,事情的原貌似乎崭露头角,只是琳兰记录的实在称不上认真,有些事可能进行到一半就没了下文,还有很多前后根本没有因果逻辑,那种感觉就像,走在路上时突然脚上打滑摔了一跤。例如,兰兰说路边的老鼠被一条长相丑陋的鬣狗咬死了,可村里没有这种动物,要是真出现了才是大事吧,之后她还说,家人宰了一只蛤蟆,我本以为她接着会写对这件事的感触,结果她去跑去研究蟾蜍,事后表示蟾蜍是她见过最麻木的生物,这种东西即便被拎起腿,按着肚子也不会反抗,一旦遭到伤害,不过就只是无能的揉揉眼,而且它们长相渗得人心慌,如此不起眼的东西,即使是被人随意踩死也是十分常见的。在文字中我看不出兰兰到底讨厌还是同情,只有对于一种动物习性的论述。

日记说到长辈渐渐更加厌恶她,看见的眼神,往往如同一个强盗时就不在记述,所以从头到尾,获得的信息都简短且倘若不去拼凑,就未必有效。不过在书本的最后一页,墨水没有完全干旱,用手一擦便会沾染,上面像是刚刚记录了一句话,“从隧道的尽头一直奔跑,便能来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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