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章.〔喜鹊〕的自叙

作者:芙芙不是狐狐 更新时间:2025/8/4 12:34:07 字数:860

“正义的旗帜最易沾染污血。”

我擦拭着佩剑上凝固的血痂,看晨光在刃口碎成冷星。

“我们标榜正义,正因深知自己并非正义。”

南部边境的平民称我为“喜鹊骑士长”,相传这种鸟儿会衔来好运。

他们看不见我光辉铠甲下的陈年灼痕,正如看不见骑士团徽章背后盘踞的阴影。

(盔甲撞击声回荡在空旷的演武场)

“名字?”

“活过百场死斗的人,名字早该被亡魂嚼碎了。”

我不禁笑道

硬要说的话…我叫爱丽丝.乐芙艾,他们经常用这个名字唤我 。

千年前那场焚尽故乡的大火,教会我两件事:

第一,神明从不聆听蝼蚁的哀鸣;

第二,弱者连悲恸都是奢侈的。

当焦土上的余烬还在发烫时,我已拖着断剑跪在骑士团门前。血浸透的沙砾黏在膝盖上,像故乡最后留给我的吻。

(剑锋刺穿草靶,发出沉闷的撕裂声)

“看啊,这就是‘福祉’的代价。”

每日破晓前,当酒馆的欢歌终于沉寂,我便在结霜的演武场挥剑三千次。

冻僵的手指握不住剑柄?便将铁链缠紧手掌,任倒刺剐出见骨的红痕。

同僚讥笑我如骡马般愚钝,殊不知肌肉撕裂的剧痛是唯一能压住噩梦的良药。

那场火总在午夜复燃,烧得我听见孩童在焦骨堆里歌唱。

(掌心覆上南部边境的羊皮地图)

“骑士团不是教堂。”

“施舍救不了饿殍,唯有铁与血能犁出活路。”

我剿灭盘踞商道的匪帮,将首领头颅悬于城门三日。

当百姓欢呼之时,无人知晓那匪首是我儿时替贵族牧羊的伙伴;我强征粮仓赈济灾民,老农跪地哭谢的刹那,他身后田埂上自缢的儿子正随风摇晃。

(胸甲内衬掉出半枚焦黑的银铃)

我既无过人的天赋,又没有骄人的战绩,我能站在这里,只是因为——我有一颗不甘的心。

我摩挲着铃铛残缺的边缘。

“不过是把灵魂锻打成盔甲的本能罢了。”

骑士册封礼那日,时任龙王的他剑搭在我肩头:

“汝可愿为众生福祉献祭此生?”

“我愿意。”

圣像高高在上的俯视着我,仿佛看透我心底。

(孤儿将枯萎的野菊塞进我剑鞘)

“喜鹊大人…”孩子皲裂的指尖蹭脏了锃亮的钢甲。

我蹲下身,将铜币放进他掌心。

“去买块黑面包。”

铁手套抚过他枯草般的头发时,孩子突然瑟缩。他看见我映在剑身上的眼睛,正翻涌着与慈悲完全相悖的暗潮。

(暮色浸透空荡的营房)

“家?什么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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