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每晚都是有宵禁的。
一来是为了防止有贼人作乱,二来也是因为魔兽实在是多到杀不完,甚至可以说是泛滥的程度。
绝大多数魔兽都有夜行的习惯,普通人哪怕是在城市内行走,也有可能被魔兽袭击。
而因为宵禁,有时候冒险者没办法及时赶回城内,就只能露宿野外了。
长期有冒险者驻扎的地方,就叫做露营地。
这些地方白天也会有人值守,大多数是要长期在野外活动的队伍。
雷蒙拿着药草袋子,看着法莉亚用一枚银币和一位在露营地摆摊的匠人换了包括研磨杵在内的道具。
这是要干什么?
“洗洗吧。”法莉亚说道,“你都要成大花猫了。”
雷蒙到溪流边,一看。
岂止是大花猫,他的衣服都是泥泞!
这冒险者的活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不对,说到底药草之类的根本就不需要冒险者来做吧?之前不是有个小姑娘也在采草药吗?
法莉亚没有再管雷蒙,她也俯下身子,将雷蒙采摘的药草清洗干净,接着就从背包中变戏法一样拿出了一张桌子。
“魔道具……”雷蒙忽然有点羡慕。
他知道空间魔道具,甚至觉得这东西是每个冒险者必备的道具。
直到他从家里跑出来,才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负担得起这种珍稀道具的。
洗完了手和脸,雷蒙坐在了法莉亚身边。
“之前伊芙利用水晶给你测试了能力。”法莉亚说道,“毕竟你的身份在这,她当时也不好直接给你看。”
“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你的魔法天赋相当厉害,不光魔法天赋高,魔导方面也有不错的潜力。现在我要教你的,就是需要用到这种天赋的技术。”
将魔力注入到器皿和研磨杵中,再将药草给倒进去,用研磨杵细细研磨,直到草药彻底成了一坨浆糊,这个时候就可以倒出来备用了。
以1:1的比例,混合清水进去,再用火焰熬煮,冷却之后,倒进瓶中塞上木塞。
这样,可以恢复一定体力的药水就制造好了。
“怎么是绿色的?”雷蒙好奇地问道,“我记得哥哥他用的药剂都是暗红色的……还有橙色的药剂!”
法莉亚无奈地笑了。
“你还是对自己家族不了解。”
“什么意思?”
“雷伊德·阿斯特拉贡,也就是你的哥哥。十年之前就已经是六阶的魔剑士了。”
雷蒙愣住。
“他被人称之为,人类历史上最快达到六阶的魔剑士。”
法莉亚说道。
“同时也被称之为,阿斯特拉贡家族中最自不量力的剑士。”
“谁说的?兄长他……”雷蒙听不得别人说一点关于哥哥的坏话,当即就想要反驳。
但这句话没有说错。
“论天赋他确实是不如家族中其他人。”法莉亚说道,“别人可以打八十分的话,你的兄长最多也就只有六十五分。但他足够努力,也很擅长解决问题。他的天赋恐怕不在战斗上,但据说,为了他的弟弟,他主动请缨组织了讨伐队,深入地下城迷宫,斩杀了当时对他而言相当难对付的四阶炎龙。”
雷蒙不说话了。
“我没有说你兄长如何。”法莉亚说道,“他很爱你,如果没有他和你的姐姐那么照顾你。你昨天就应该仗着阿斯特拉贡家族子弟的身份,作威作福了。”
“而如果你是那样的冒险者,我是绝不会留在这里辅助你的。”
雷蒙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脸,然后在法莉亚的教导下尝试自己制作解毒药水和恢复体力的药水。
他忽略了一个比较关键的点。
如果你的哥哥十年前就已经是六阶的职业者,那么他至少在雷蒙刚刚出生的时候,还只是一个三阶或四阶的职业者。
经过四年,晋升了两阶。那么按照职业者越是高阶越是难以进阶来推算,他最低都得有七阶了。
七阶的职业者,又有一个别称,叫做神之代理人。
“嗯?对了,那为什么哥哥用的药水是红色的?”雷蒙将药草磨得都快要能直接当成药水用了,才想起来问。
法莉亚,拿出了一块魔晶。
这是啥?
“你放进去,碾碎之后按照我之前教你的方法,试试看。”
雷蒙不解,但还是按照法莉亚的吩咐,将魔晶碾碎和药草浆糊混在了一起。
放锅里面煮了一会,变紫色了。
“嗯?怎么不是红色的?”雷蒙疑惑。
“这只是一枚二阶的魔晶。你的哥哥使用的药水加的魔晶极大概率是六阶和六阶之上的魔晶加工的。”法莉亚说道,“这些魔晶可以批量从地下城获得,除了价格比较昂贵之外确实不算稀有。”
“那紫色的是?”
“只是效果更好的药水罢了。”法莉亚使用魔法,冷却了药水,倒入了木碗里,接着递给了雷蒙。
雷蒙二话不说喝了下去,然后——
“啊!好苦啊!”
虽然从小吃的苦挺多,但是入口的苦他还真的没有吃过。
恢复体力的药水,本来味道就很不好。如果加上魔晶提升效果,虽然没啥坏处,但味道会苦上几十倍!
一般冒险者都是用蜂蜜来略微提升药水的效果,但雷蒙居然想问什么东西可以改变药水颜色……
“噗哈哈。”法莉亚看着十四岁的雷蒙,脸快扭曲成八十岁老头,从包里取出了一块奶糖,放在了他的嘴里。
今天的任务结束了,两人回到工会,提交了任务。
顺带着将制作出来的药水卖给了工会,赚了一笔钱。
工会食堂内,法莉亚点了一桌美食。
但雷蒙一点都不想动这些食物。
“那个……你们之间发生什么事情了吗?”莉娜左看看右看看,不知所措。
“稍微开了点玩笑。”法莉亚微笑着,最后一道菜上来了。
砰!
一个大盘子,上面一大块一大块的,像是腿肉。
“你们最好能吃的完!”
厨师哼了一声,回厨房干活了。
这是冒险者之中经常会点来庆祝达成某种成就的菜品——烤地龙。
地龙,大陆各国都会用的龙种,用来拉车比马的耐力要高得多。
而这腿肉则是地龙身上味道最好的肉。不过如果是年纪太大的地龙,这肉就会变得坚硬如岩石一般,烹饪多少时间都没办法软化。
但,虽然这肉很好,不过分量也是相当之大。
“我请你。”法莉亚喝了口水,说道,“吃吧,明天虽然还不到去地下城冒险的程度,但会更加有趣。”
“法利亚小姐,这太多了!”莉娜埋怨道,“地龙大腿肉一般冒险者连半个都吃不完,这至少有两块地龙大腿肉了!还有那么多肉和菜……雷蒙?你……”
莉娜,眼睁睁看着雷蒙将腿肉拿到了自己面前,然后嗷呜一口!
嚼嚼嚼……
嗷呜一口!
嚼嚼嚼……
二十分钟的时间,雷蒙吃完了桌上的肉。
“哈哈哈……”法莉亚忍不住笑了,“不愧是雷龙眷顾的人,这食量,就算是巨型人族也没法和你比啊。”
“雷蒙,以后你一定会成为超级强大的冒险者的。”
冒险者和职业者之间有一个公认的事实——越是能吃的家伙,战斗力就越是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