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出神地看着窗外,林盛楠问过司机能不能抽烟,经过许可之后这毛笔人开了窗,吞云吐雾,但看那样子也是昏昏欲睡,午后犯困。
这家伙说是霸凌林默,其实也谈不上那么夸张。
因为这家伙以前相当暴力,在目前仅有残存的记忆中可以得知,她稍有口角她便动手摇人——她是公平地霸凌每一个人,林默只是其中之一,她终日在退学边缘,且林默也曾被她拎着球棒敲诈勒索,还被她的跟班踹过几脚。
这家伙缠上自己的契机是高中的某一天,有次看到林盛楠在校外一小巷被十来个精神小妹和精神小伙爆揍,她蹲在墙角可怜兮兮地抱头擦鼻血,倔强一脸泪花——林默脑子一抽,热血冲头,正义感爆棚,大吼一声:一群男人怎么能打一个女人?嗨嗨嗨,全体目光向我看齐。
虽说林盛楠那天前还给自己甩了两巴掌让他交出五十块零花钱来,但他还是非常仗义地出手帮助了这个妹子。
结局倒不是什么林默开挂,英雄救美,一个打一百个。
是被按在地上爆打的人多了一个,算有个伴。
如今谈起过去往事,林默也想给自己竖起大拇指——
谁人听了不盛赞自己一声龟男啊。
只是这毛笔脑袋却将此事记得非常深刻,之后在学校里对自己无微不至,后来更是对她之前敲诈勒索林默的事情感到非常内疚,说一定会报答他。
但也不知道这家伙是不是嘴开过光,说完报答自己,那天放学他就马不停蹄被一辆全险大挂给撞飞了。
于是她更内疚了,将林默的一切都归结到她的过错,从那后就缠着林默不放,最后更是连精神分裂的锅都被她背去了。
几次开颅后脱离生命危险,但从那之后,精神状况就一直不怎么好,一个破野鸡大学拼尽全力才能毕业,最后病情到大学毕业也不见好转——不知道为什么,这毛笔脑袋一个大专文凭,俩学校离着半个城区,倒也并没和自己疏远,没课的时候彼此都没什么朋友,二人就一起出来海底捞,喝点啤酒,这看似脆弱怪异的友谊就又持续了四年。
时隔太久,林默对那一场改变人生的车祸也记不太清楚了。
也许原因需要归功在自己被撞成豆花的脑袋,他的记忆力差得离谱。
对那一场车祸,他目前也仅知道两件事——第一,和林默一起出车祸的不止他一个。
那天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
那女孩子却当场肝脑涂地,肝胆相照,肝肠寸断,去异世界了,只有林默相当违背医学定律地活了下来。
第二,那个女孩子曾经跟林默关系很好。
此事经过林盛楠认证,当年这太妹跟林默不在一个班,那时她经常跟校外人员厮混,如今回忆起来,她倒是确实记得总看到当年的林默和那个女孩子一起偷偷说说笑笑,一起玩一个游戏机,一起回家,一起午饭吃披萨,除此之外她知道的也不比林默多,只是当时她是社会大姐,见了只道是寻常——如今是时常莫名酸溜溜地拿出来说:豆花脑袋,她挂了你居然还能在幻觉里看到她,真有你的,当年你们到底干嘛啦,这么爱啊?
林默也不知道她干嘛了。
除了犯病的时候偶尔能看到她在天上或者楼旁边,像刚才那样当阿飘,可关于她的事都在破碎的记忆深处,一件也想不起来了。
感觉一切怪怪的,像是很久前玩了一个GALGAME的IF线,打出个坏结局:
你忘记了一切,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每天都满怀信心,努力治疗自己的精神分裂,有一个头发像劣质毛笔的妹子叽叽喳喳地围在你身边。
一切都很好。
“下高架左转是吧?”司机问。林盛楠懒洋洋地应着。
林默看了眼窗外逐渐熟悉的景色,快到了,但是车里装了冷气,很舒服。
立交桥像是这个炙热城市的血管,外面的空气被它的体温灼烧到扭曲,这世界像是个小笼包的蒸笼。
小笼包很好吃。
……
虽然林盛楠吐槽林默的家住在郊区,实际上她家也没好到哪去,住的地方看起来像是个八十年前就该拆的赫鲁晓夫楼,阴森的楼道好像随时都要蹦出来一只苏联僵尸。
上了电梯进了她家里倒是豁然开朗,采光很好,而且走的时候空调似乎就一直开着——进去的时候相当凉爽。
其实之前的时候来串过几次门,不过都是叫她一起出去吃个饭,这楼确实是记得,但她家里的确没有进去过。二人似乎刚才在楼道里就双双意识到这一点,进去她家里门一关就是孤男寡女,于是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她固执地穿着卫衣,罩住自己的身子,身上带来一股带着淡淡幽香的热气,开了门之后,林默低头盯着自己的运动鞋,陷入了些许的纠结——进了女孩子家,这大太阳底下跑了一天,不知道自己的脚上有没有味,如果有的话实在怪尴尬。
结果她穿着凉鞋倒是肆无忌惮,俩脚一甩,凉鞋七扭八歪一脱,拉了下短裤,诧异地回头看了一眼:“进来啊。”
林默想了想,心中纠结,也跟着脱鞋。
鞋脱了放玄关摆好,忽然她进了客厅一声惨叫:“等下,你先等等,别进来我还没收拾!”
林默鞋都脱了哪还想继续穿上,进了厕所打算先冲个脚,结果就被一身汗的林盛楠往外推,热哄哄的热气从她身上逼来,见她一脸惊慌的样子,心里也奇怪——还好她这破出租屋还没有钱人家的个厕所大,一抬头就解开了谜题。
这窗户边上就是晾衣架,阳光普照,上面那叫一个彩旗飘飘。
林默见了也是忍不住感叹:“我勒个豆,你还穿蕾丝奶罩……”
“死!”林盛楠一个爆栗扣在林默脑袋上。
……
“好了吗?”五分钟过去,顶着个包的林默挠了挠头,站在屋外踩着鞋帮子,探头往屋里问。
我勒个精神小妹断头台……
豆花脑子差点捶成豆浆流出去了。
屋里没动静。
“收好了没有?”
还是没声音。
“你是收奶罩还是在织奶罩啊,我想进去,让我进去啊,走廊好热啊,我快要热死了。”
果然见林盛楠张牙舞爪地出来了,红着一张脸,气急败坏跺脚道:“在楼道瞎扯什么呢,被邻居听到了怎么办?”
林默张嘴准备狡辩,她翻了个白眼,后退两步,红晕未褪,道:“滚进来!”
滚还是暂时不考虑,林默老老实实地抬脚进来。进屋之后,豁然开朗,长这么大,他倒是第一次进女孩子家里,女孩子家果然是那样香香干净且……
乱啊。
茶几上摆着几个外卖盒,华莱士和生煎还有炒凉皮,桌上像美团开会,饿了么打架,那叫一个应有尽有八仙过海。从上面干涸的油渍来看,也不知道放这几天了。桌上还横七竖八地摆着啤酒瓶和白酒瓶,又有一个剪刀剪好的雪碧瓶当烟灰缸,里面漂着好几个烟头——好像已经能幻视到她晚上就这么坐在沙发上边喝啤酒边抽烟边追剧了。
林默看了看茶几,又看了看已经空无一物的晾衣杆,不知露出何种神情。
一时分不清这是猪圈还是人间啊。
林盛楠一看他抬头看晾衣杆,翻了个白眼:“看什么看,我收拾干净了。”
“你收拾干净个勾子了。”林默无奈,将桌上的外卖盒拨拉到一边。
“没关系,反正是自己住,又不是寝室,扔就扔喽~”
林盛楠长舒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这一屁股坐得相当舒畅,她整个人都弹了两弹,屋子里只有一个林默,她倒格外放松。
她将自己的卫衣如释重负地脱了下来,随手丢在一边,卫衣上面内衬颜色略深,似乎已经被汗打透。黑色的背心衬托着胸前娇好弧线,虽说黑色看不透彻,但似乎贴身衣物也已经被汗水浸湿。
她的胳膊上,纹着一只非常娇艳的莲花,占据整个大臂位置。
连着肩膀,蜿蜒的枝蔓缠绕至小臂。
配合她那白皙的胳膊,倒确实显得颇有几分神秘漂亮。
见她坐下来就急着从裤兜里摸烟,林默蹭着空调不想动,也是无奈:“你就这么穿个背心出去呗,非穿个卫衣,你看你热得这副德行。”
“有纹身啊,别人会说我是站街的。”
“那你就把纹身用激光去了不就得了。”
“才不呢。”她轻哼一声:“上学时花了一千多纹的,干嘛要去掉,再说很疼的。”
“现在是夏天,你就准备这么天天罩着卫衣出去?”林默看了眼手机上的天气预报,一惊:“我勒个骚刚,今天外面三十八度,这温度会死人的。”
“平时我才不出去呢,空调房里多爽。”她靠在沙发上,抱着腿像个小孩似的摇晃,轻哼一声:“热得要死,如果不是听说你跑到精神科,豆花脑子又有坏掉的嫌疑,我干嘛要跑出去那么大老远……”
林默摸了摸自己隐隐作痛的脑袋。
说是怕我脑子坏掉,那你丫刚才捶那么用力……
不开咖啡店了要当早点师傅,搁这练习给豆花打卤呢是吧。
“你呢?”她迷离着眼,云雾缭绕地吐着烟气,笑嘻嘻地问:“你觉得我是站街的吗?”
对于这种送命题,林默还是不至于答错的,摇头:“不像。”
她夹着烟,笑嘻嘻地倒在扶手靠垫上,古灵精怪地张着腿,欲言又止。
她想了想,吐出舌头,声音有些口齿不清:“现在惹?”
软嫩的舌头上点缀着一枚娇艳的舌钉,亮闪闪的,她好像得意洋洋地伸着舌头炫耀,却凝神盯着林默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不知在等些什么,见林默无言以对,过了一会儿她才晃着脚,将舌头缩了回去,意味深长。
林默摇头:“现在也不像。”
“这都不像?”她抱着腿,诧异。
“不像。”
“不像出来卖的?别人都这么说。”她抱腿的手略微紧了紧。
“三十八度的天为了遮纹身,穿那么厚出门,在外面很少张口说话,就是要掩饰自己的舌钉……就是因为你自卑,怕被别人说成是卖的。”林默无奈:“提前这样子把自己臭骂一顿,接着可怜巴巴地希望不会有人骂你了,哪有这种事呢。该骂你的人照骂你,看不惯你还是看不惯,倒还不如自信点昂首挺胸,老子纹就纹了,管别人说那么多干什么,我是觉得你挺漂亮的。”
夹着烟的林盛楠靠在沙发椅垫上一怔,黑黄交间的一捋刘海抖了抖,落在侧脸上。
“呵……倒挺会讲。”她移开视线,大概烟抽急了,显得脸略有些红晕:“……哪抄的?”
“泡妹论坛上学的……”林默道。
“我踢死你!”气急败坏一脚丫正中林默侧脸。
还好她穿着袜子,打击感不是那么强烈。
呱,可恶的霸凌不良小妹,过了七年,仍在操练老本行。
狗改不了吃屎口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