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锁着她脖子摇摇晃晃,也不见她有什么表示,眉头忍不住皱了起来,不敢开玩笑了,将她身体扳了过来:“你到底怎么了?你要干嘛,怎么回事?身体不舒服?”
她垂着眼,随着林默的力道晃了晃,似乎任由摆布。
她忽然将下巴搁在林默的肩膀上。
林默张开手,手足无措。
“有的时候很羡慕你。”她说。
“啊?羡慕我什么?”林默一脸莫名其妙:“羡慕豆花脑子?”
“对啊,羡慕豆花脑子。”
她的声音闷闷的,说:“因为,能遗忘自己不愿记得的事,这是一种很了不起的能力。”
林默还想说些什么,她已经将下巴从肩膀旁拿开了,接着,勾了勾嘴角,似乎是笑了一下,接着便利索地拉起裤子。
她走到玄关,穿着那双凉鞋,出门去了。
听到防盗门关上的声音,林默盯着门,总觉得十分的莫名其妙。
女孩子这种生物就是怪怪的。
难以名状。
比起光怪陆离的幻觉都要难以捉摸。
……
其实刚一出门的时候就很热了。
林盛楠用手指拉了拉灰色T恤的衣领,下了楼——想起刚刚还让那个豆花脑袋顶着这么热的天,就为了满足自己的任性,心里忍不住升起了一丝非常微妙的愧疚。
幽暗的单元楼总是带着地下室的味道,出了门,阳光普照。
下午的时候还要和林默一起看电影,但不知道看什么。
他说不喜欢看欧美的片子,但林盛楠觉得自己多半也不会挑日剧。
更不会挑他喜欢看的那些涩涩的片子。
这样就很好了。
那么久的时间过了,他还在自己身边,在一个出租屋里,陪她看电影。
T恤在她身上穿起来很宽大,不合身,她四下看了看,垂着眼,心里忽然有一种淡淡的悸动感,她垂下头,深深地嗅了嗅T恤的衣领——结果还是让她失望,什么味道也没有。
因为六年过去了,本应该残存在上面的任何味道都消失了。
无论是气味,还是血味。
早应就随着时间无情的流逝,消散无踪了。
下意识地将半截袖子往下扯了扯,尽量盖住了右肩上的莲花,抽出一支烟的林盛楠靠在破旧的楼上,抬头看着仿佛一望无际的蓝天,风仍然热热的,发丝飘在脸上,很痒——这样的蓝天总能勾起好像记忆深处的某种回忆,明明只有六年,这天空的素材好像被贴图,剪辑,图源不知道是来自童年时期哪个不愿意回忆的午后天空,有人做了个蒙板,P在了天上。
林盛楠还老记得自己那个时候无限强大,只要装做一副恶毒的样子就没人欺负自己,出轨的父亲许久未见,老妈天天以泪洗面也不管她做些什么,所以每天快快乐乐地很自由。天地和城市都那么大,她负责每天无所事事地晃悠,和叽叽喳喳的朋友闲逛。那些记不得的脸用记不得的声音说自己要买Hellokitty的包,地铁站附近又开了一家美妆店,假睫毛十块零五毛,奶茶加了波波很好喝。她也翘课去过一次酒吧,但是吵吵的,不喜欢。洋酒也不好喝。和自己搭讪的混混只要装作高傲的样子他们就会知难而退。一切都很幸福。
后来更有一个像白马王子一样拯救她于水火的男生,面貌很平庸,有点小帅,好像一切都很好,能让人想起童话故事。
但就是不该让他去买水。
不该让他买一瓶水。
只有这个记忆本来不清晰,它是在无数次的回忆中渐渐变得清晰的。那是一个高中放学,晚霞铺满的天空很美,站在校门口的林盛楠无所事事,见穿灰色T恤的林默又一次拉着那个不认识的女孩子的手,只觉得那女孩子实在平平无奇,强烈的不爽涌上心头,她大叫:喂,林默。
林默回头看她,表情记不清。
过来。她说。
她觉得反正贵的东西也买不起,好像只要让他帮自己做一些小事就好了,因为她也实在不知道能买些什么。
女孩子总是喜欢男生帮自己做事,因为这样会有一种微妙的安全感,做得多了,会有种他一直在围着自己转的感觉,会让人很安心。他和身边那个女孩子低声说了些什么,接着走过来。林盛楠记得自己对他的台词,记得一清二楚,快要刻进骨头里:
帮我买瓶水,两块钱一瓶的那种就行。
买水,要快点。
快点。
快。
快。
“唔——”
胃在翻涌,烟头烧到了林盛楠的颤抖的手指掉在地上,她睁大眼睛,用力捂着嘴蹲坐下去——
白马王子怎么牵着别人的手,亲爱的姑娘,他拉着那个女孩子的手,笑着说了什么,二人牵着手去,她诅咒这两个人最好被车撞死算了,忽然那辆大车?
过去了,轮胎上沾了内脏,踩刹车啊,不认识的女孩子头掉到马路上去,肠子是粉色,肝脏是紫色,那白色的是什&?灰色T恤衫也是黑色,不是黑色,灰色加了红色到底是什么色,看不到司机的脸,叫得很大声,他倒在地上盯着我看,。
天空很美
“呕……”
抑制不住的呕吐从指缝当中涌出,淅淅沥沥地掉了一地。
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些黄水,因为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没来得及吃饭,中午的时候好像也只陪林默吃了一个雪糕。
下午应该和林默在一起看着电影吃一些薯片。
但她去买水。
没能吃上。
“没事吧?”
一瓶可乐怼在了林盛楠的脸上,声音有些担忧。
他下楼了。
林盛楠喘了几口气,瘫开纸尖,看着手里的秽水,一旁却又非常识相地递来纸巾。她扭过头,林默一脸担心地一手可乐一手纸巾,见状还解释:“纸揣兜里了,没来得及拉,放心我没用过……”
林盛楠一把将纸抢了过来,有些脱力地擦着手。
“怎么吐了,又是先前那个毛病,胃酸反流?”林默蹲下来,轻轻拍着她的后背:“用不用去医院看看,好像你最近常有这个毛病。”
“……不用。”
“……你怀了?”他担忧。
“怀你妈了。”林盛楠道。
没有什么胃酸反流。
只不过是因为之前总是回忆起过去的事情,呕吐的时候总是被他看到,所以编出的一个借口而已。
因为最近的日子实在太幸福了,林盛楠休息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去吃饭,看电影,看喜欢的东西,之前一起旅游去了东方明珠。饭也很好吃。因为太过幸福,所以那一种微妙的想象总会闯入她的脑海——如果当初没让他买那一瓶水,之后的发展会是什么样子。
于是越想越多,越想越多,越想越内疚。好像最开始他并不是很喜欢自己,只拿自己当一个非常寻常的朋友,当时那个总喜欢和他厮混的女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叫白什么什么的。就不是她,之后也大概率不会是她。
“我会想办法治好你的。”林盛楠擦着自己的手指,声音沙哑:
“我会攒好钱,在你身边,然后治好你,无论如何都会想办法治好你。”
林默苦笑,蹲在她身边敲着她后背:“你倒心怀希望,我老感觉自己治不好了。”
“治不好,那我就开一家咖啡店。”她说:“很棒很棒的咖啡店。”
“……治不好跟开咖啡店有啥关系?”
林盛楠盯着流银一般灼热的地面,她逻辑不怎么好,加上胃不舒服懒得再讲话,她说不清有什么关系。
好像现在只会做做咖啡,之后多半也只会开一家咖啡店。
这家店开好之后,就会有很多很多钱。
有了很多很多钱之后。
似乎,就可以照顾你一辈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