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终还是联系到了这个最终的正主。
今天发生一切事情最终的根源,都是王哥没有来上班。而现在王哥能跟自己发消息,是否就证明了楼上追逐自己的那个家伙只是一个幻觉?
林默心中一喜。
他哆哆嗦嗦地点开了那条长语音,王哥熟悉的声音从中传来,开头就数落着:“林默啊,你是不是有病啊?你给我打一万多块钱干嘛,转错了?老板现在让我给你打电话问你发生什么事了呢,说你在公司里疯疯癫癫的……”
“林默!”
不知从哪里传来幽远的吼声,让林默浑身一颤,四周昏暗的灯光似乎闪烁得更加厉害。
那只兔子并没有消失。
即便王哥已经在和林默讲话了。
就在此刻,安静的停车场当中,四周的影子仿佛瞬间被拉长,被拉成了一个个高高的柱子,那些影子以一种反光影的方式站立了起来,一直聚焦到整个昏暗的天穹,如同召唤着某物的图腾柱。
那些影子开始颤抖,渐渐的,从那些影子的错落之处,似乎能从中看到一个血红的瞳孔,还有一个熟悉的虚影。
它正试图降临在这个停车场当中。
怎么会这样?
林默一呆,皱眉看着周遭变换的影子,既然已经证明了红兔子并不是王哥,那么它为什么不会消失?
但稍微想了想,林默也开始了然。
事情会变成这样,或许也是因为,林默已经成功证明了它的确不是王哥了。
既然它不是王哥,却仍旧能够继续存在……
那么,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
这意味着它可以是任何东西,除了王哥。
鬼魂,鬼怪,外星人,神……这些都有可能。
红兔子不再是一种只能持着刀追逐着自己的凡胎,它的存在便有了更多的选择。
四周的停车场开始颤抖,那些高耸的影子开始念诵着低沉的窃窃私语,在恍惚间,那血红的眸子似乎变得越来越醒目。
如此看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红兔子就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而在刚才这么激烈的追逃之中,林默只感觉自己动一根手指头都费劲,他只是默默地坐在地上,安静地看着眼前扭曲的一切。
“叮铃铃……”
看着王哥打来的电话,想了想,开始接通。
“林默,你现在在哪呢?”王哥急切的声音传来。
“停车场坐着呢。”林默苦笑。
他一边观察着四周逐渐扭曲的影子,一边从那红色瞳孔变亮的速度来推断出红兔子出现的时间,大概在一分钟左右。
还有一分钟的休息时间。
王哥叹了口气,语气有些软化:“老板说你有些不对劲,今天还把钱都转给我了,是什么情况?钱我一分没收都退给你了,看你一打就是一万,吓我一大跳,你最近出什么事了?”
“手滑了。”林默笑了笑。
“手滑能打一万?还一直问我在哪……你……”说着说着,他渐渐不做声了,或许是因为联想到老板跟他说了自残的事,加上给他打了一万块钱,一副再了无牵挂的样子,明显多想了。
顿了一会儿,王哥忽然问道:
“……林默,你累吗?”
我累吗?林默想。
这个世界在他面前癫狂地扭曲着。
地下车库已然扭曲得不可名状,那些灯在闪烁,但又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在闪烁,本来就空旷的停车场仿佛变得无限远,那些空气当中泥土潮湿的味道,无人而偏僻的角落,仿佛这停车场被废弃了有百年有余,而就在这手机当中,王哥熟悉的声音好像收音机当中的无线电信号,仿佛是他唯一能和人交流的声音了。
“哒……”黑皮鞋的声音,开始隐隐地在空旷的环境当中出现,辨别不了方位。
但能感受到,那声音越来越近。
王哥仍然像以前一样语重心长道:“我不知道你最近什么情况,是不是工作太累了,我也能理解……”
“王哥最近身体不怎么好,自己一个人在南方呆着,身体出了点毛病,最近就请假在家养一养。”
“我不知道跟你说什么,林默,你要记得之前我们一起抽烟的时候说过的话。”他道:“咱们这些穷打工的,要活下去,就算活得很丑陋,也要活下去……你明白吗?”
“那必然明白。”林默道。
就在王哥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林默挂断了电话。
因为他看到了赤红的兔子。
它从影子当中迈出了步伐,漆黑的皮鞋一尘不染,落在尘埃遍布的地面上。
西装革履的林默晃晃悠悠地拎着水果刀,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
他还是决定用最后的手段。
癫子终会在某一刻撕烂他的幻觉,如堂吉诃德纵马冲向西班牙风车。
……
周遭的影子如同蜿蜒的海葵一般晃荡,优美诡谲。
赤红兔子站在空旷的停车场中央,林默却发现它看起来却好不到哪去。
它的右爪似乎被利刃劈开两半一般,漆黑的血滴答滴答地往下掉着,而它光是站在那里,淅淅沥沥的血从它整齐的工装裤腿流淌下来,不多时,就凝聚成了一小滩黑色的湖泊。
林默冷冷地看着它。
“林默,你看看四周。”它张嘴,王哥粗厚的声音从它三瓣嘴当中传了出来:“它们都在欢迎你。”
晃悠的影子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窃窃私语的声音聚合在一起,仿佛童年时某个不知过往的记忆中的小学教室。
“你看看你这样活着,还有意义吗?你不如把所有的东西都给我吧,不要思考,把所有东西都交给我吧。”王哥声音苦楚:“你这种人,活着也没有什么用,没有太大意义,你之后的人生也只有折磨,只有痛苦,你还不如死了算了,死了一了百了,不就解脱了吗?”
“笑话!”
林默怒极反笑。
他眼里红得几乎滴血,声音几乎怨毒:“你说一了百了?”
“活了二十载,我上学一群流氓打不死我,同班同学欺负不了我,顶着精神病寒窗苦读,大学那点课时也奈何不了我,找工作也奈何不了我……甚至就连当年大运把我撞飞出去几米远,鞋掉了,我还能顶着个残废脑子存活至今,因为老子的命就是硬,我就是信,我信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奈何得了我!!”
活着根本没什么意义,死了不就好了吗?
根本就不是这样。
活着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从最开始就根本没有答案。
林默知道只有痛苦的人才会追问人生的意义,幸福的人从不追问——这世上不会有哪个脑残在搂着自己马子亲嘴的过程中想知道人活着有什么意义,人家舌头手上都忙,没那功夫去问。只有最久经折磨的人才会去问人到底他妈的为什么要活着。
既然如此,反过来说也很简单,活得幸福就好了。如此一来,这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了。追寻幸福的每一天都是在活着。
哪怕被打断手脚,哪怕粉身碎骨,林默也要朝他所追寻的幸福爬过去。
这已在这六年中变成了一种狂怒的执念。应该平常平安度过的人生因为六年前那一场车祸被改变,林默记忆完全丧失,就连大脑功能也保存不全,甚至就连远在国外的亲生父母打来微信电话慰问的时候,他都觉得那张脸陌生,从未见过,又怕二老难过,陪着笑脸装作一切没有发生过。
每一刻心都在滴血,那血都要流干了。
同时每痛一分,心中就充盈着一分对幸福近乎狂怒的渴求。
林默头绽青筋,牙关紧咬,几乎流出涎水,瞪着双眼缓慢地用双手高高举起手中的刀。
红兔子见状却嘻笑起来:“林默,没用的,你已经信了,你信你奈何不了我,你是斗不过我,杀不了我的,你还不如干脆去死吧。”
“让我去死?哈哈,你又是哪根葱?我看今天死的是你!!”
林默双目通红,他将刀子挥了下去。
没有捅向赤红的兔子。
也没有捅向周遭如海葵一般漂浮、窃窃私语的影子。
林默用力剖开了自己的肚子。
……
“——!!”
赤红的兔子忽然爆发出一阵尖锐不似人声的破鸣,几乎轰穿林默的耳膜。
“啊!!!”林默头绽青筋,也以怒吼还击,手上用力,白衬衫倾刻间被血所染红。
红兔子尖叫连连,试图冲过来抢夺林默的刀,然而却如遭了重击般跌跌撞撞,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它双爪用力护着腹部,缓缓挣扎着走来,用王哥的声音怒吼道:
“住手!!”
而就在它上前的一刻,周遭窃窃私语的声音似乎到达了顶峰,最后震耳欲聋,那声音到最后不太像是私语,像是一千只没有灵魂的夜莺在鸣叫,上万个次品八音盒发出千篇一律的残音。
红兔子忽然止住脚步,它浑身巨震,张着手,看向自己红色的肚皮。
它的肚皮如同被看不见的刀子拉开一般。
黑色的血液越涌越多。
柔软的肚肠从狭长的伤口中争先恐后地挤出,摇摇晃晃地挂在柔软的肚皮外面……
……
赌对了。
自从发现红兔子的右指和右膝有了伤势的时候,林默就清楚应该怎样解决掉这个家伙了。
在意识到这只赤红的兔子并不是王哥的那一刻,它就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的阳光之下真实的存在,它的存在脆弱如无根之萍。
某种意义上,它就只是自己脑子当中的一个幻觉。
那么事情就很简单了。
二者本就是一体。
只要对自己造成伤害,那么就可以对它造成伤害。
“死兔子,你给我记住了!!”
剧烈的痛苦,让林默嚎叫了起来,但他的大脑却变得越来越清明,顺势用疯狂的怒吼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我这辈子绝对要幸福地活着,我肯定会有个幸福的结局啊!!”
而那红兔子浑身抽搐,连抢夺林默手中刀子的力气都已流失,肚肠用力地从狭长伤口中一段段地挤出,眼见就要不活了。
“死吧!!”
就在林默睚眦欲裂,一声咆哮。
就在他准备用力彻底划开自己肚肠的时候,一只轻柔的手按住了他的手腕。
林默一惊,扭过头,发现是刚刚在厕所里见到的那个姑娘。
她不知何时站在林默的身边,黑色的头发仿佛在记忆中夏日某个午后微风的吹拂下微微浮动着。
那一张白皙清秀的脸上,是略有些温和的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