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人是谁。
先排除女朋友这个选项。
这个问题倒很难回答,想脱口而出的朋友二字经不起斟酌,一斟酌就说不出口了。
因为朋友很难做到她这种程度。就算林默脑子不正常,六年的时间几乎都和她相处在一起,嘴上说着是朋友,但很少有什么朋友能做到如此程度,住院了她会说是自己的亲人,就连去派出所这种一不小心就会惹上麻烦的事情,她也全程陪同。
甚至她还说过不让林默上班,她会养自己。
“她是一个……嗯。”林默斟酌着后面的名词,想了想道:“好人。”
“好人?男好人还是女好人。”唐诃问。
“女好人。”
唐诃本来还在看电影,闻言目光也很难盯在屏幕上了,古怪地回头盯着林默看了两眼:“怎么,给她发过好人卡?”
“……没发过。”
“她都做过什么啊,你说她是好人?”唐诃好奇地问:“长得很丑?还是微胖女孩,两百斤那种?”
“很漂亮,不胖不瘦,就是穿衣风格一言难尽。”
“你不是说她是好人?”她八卦之魂似乎燃烧起来了,好奇地问:“那她都干过什么好事?”
好事吗?
林默盯着荧屏,杀手正在用气瓶干掉了一个路过的人,想了想,道:“她做了我六年时间的朋友……”
“和她谈过恋爱吗?”唐诃似乎有了兴趣,注意力已经完全从电影转移到八卦上了。
明明是她说要看电影。
“没……只是这期间,她一直和我关系很好。”
“怎么个关系好?得有些例子吧?”她问。
好难解释。林默想。
“几乎每天都打电话吧,经常一起出去玩。”
说着说着,因为还需要回忆。
但林默最不擅长这个,他一边看着电影,一边断断续续,边想边说:
“当时……她大专毕业的时候找我一起去自助游,于是我们攒攒钱,一起去旅游了。”
“一起去了内蒙一处偏僻的草场,在草原上搭帐篷过夜。”
“半夜冷得受不了,她半夜把我摇起来非要躺在草地看星星,说星星很漂亮,我困得没办法,只好陪她躺着看星星……结果我们两个看着看着都睡着了,露水很重,第二天都生了一场很重的感冒……后来听说那个地方偶尔会有俄国的狼从国境线过来,后来都很后怕,没事真是万幸。”
“仔细想想可能不止六年吧,高中的时候,我们关系就不错了……然后彼此之间也都很照顾吧。”
“她知道我的脑子有问题,我去医院的时候,她都会担心,嘴上说着是我死不死管她屁事,但如果我不告诉她,自己一个人去的话,她又会生气,问为什么不叫她……搞不懂她到底在想什么。”
“在医院动手术要签字,她说她是我的老婆。派出所也陪着我去,她说她在,叫我不要害怕。”
林默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
看着杀手勒死了一个警官,荧屏上的皮鞋渐渐从挣扎到不动,他看得走了神,道:
“毛笔人就是个天使一样好的人。”
……
但说了几嘴,总感觉身边没声音了。
他忍不住扭头看了唐诃一眼,只见这家伙一脸的震撼,小蝙蝠发夹看起来表情也很震撼。
林默一惊,还以为发生什么了:“怎么了?”
“你管这个叫好人?!”唐诃震惊道:“这就是你未来老婆,给我泡她啊!!”
“说什么呢?”
林默摇头:“跟她就是朋友,单纯是朋友而已。”
“你真的有够脑残的。”她认真道。
“那确实,医院诊断书也这么写的。”林默道。
“哪个世界的朋友会给你签字的时候说她是你老婆啊,而且她还说会养你,在你害怕的时候还说不要怕,她还陪了你六年,你还拿她当朋友?她这是对你有意思啊!”唐诃倒是急了:“而且你这个硬件条件今后上哪找对象去,她还对你这么好,这不把她狠狠拿下?她明显是对你有意思的啊,六年了也该互相了解了吧?”
“嗯……”
确实是了解的。林默想了想毛笔人的音容笑貌,一时有些怅然。
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很多,以至于她最微小的不为人知的地方,林默都很习惯。
比如说她大夏天会穿着一身长袖出门,因为害怕纹身被人发现。明明这么在意别人的眼光,但她偏偏就是染头发打舌钉。打了舌钉后,她从此出门的时候就躲在林默背后,扯着林默的袖子当哑巴。
到了需要对人讲话的情形,就让林默一律代劳。可真到了她万不得以要讲话的时候——这货也从来不把嘴张大讲话,生怕被人发现舌头上有舌钉,导致她在外面讲话含含糊糊,听起来就像是含着屎一样。
可到了只有林默和她二人的时候,她的声音又开始变得格外洪亮了。
“听我说,林默。”唐诃连忙怂恿道:“我听这样子感觉她真的对你超有意思欸,你好好想想哦,如果哪天情人节她忽然拿着一束花过来找你表白,说‘哥们咱俩当了这么久的朋友了,我们还是过一辈子吧,我好想当你的老婆’,这时候你怎么办?”
“那就拒绝。”林默道。
“啊啊啊啊!!!!”唐诃抱头几乎要抓狂了:“你有病啊!!”
“我是有病啊,你没有吗?你鬼叫个什么?”林默无奈。
“对你这么好的一个姑娘,你到底对她哪里不满意啊?”唐诃震惊地看着林默。
“她挺好,哪里都满意啊。”林默叹气,心说干嘛一定要揪着这事不放:“我打算和她一直当朋友,等她找到男朋友就好好祝福她……接着我得注意避嫌,之后圆润滚开就可以了。”
“……”
唐诃目瞪口呆,跟见了鬼一样看着林默。
片刻后,她皱眉想了想:“莫非你有喜欢被绿的嗜好?”
“我没有奇怪的嗜好……是做人不能太自私,不能耽误人家而已。”穿着黑工装的林默在二楼看着荧幕出了神,拇指摩挲着右手指上发痒的疤痕,感受着上面的凸起,无奈道:
“我不配的。”
明明她说要看电影,结果现在只有自己在看。
干嘛这么喜欢听别人的八卦。
听到林默说自己不配,唐诃撅了撅嘴,认真地盯着林默的眼睛。
她戴着的一只小蝙蝠发夹也盯着林默,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换的发夹,小蝙蝠仿佛垂着眼睛有些难过。
也可能是林默又看到了幻觉。
手办会说话这种事经历了也不是一两次,发夹也一样的。
“不要这么想,听我说。”唐诃盯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林默,被爱这种事,其实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你要好好对这个姑娘,现在你并没觉得有什么,但失去之后是会很后悔的,不要觉得自己不配啊,会真的配不上的。”
林默皱眉不言,荧屏上戴着帽子的牛仔终于走到了枪战的现场,他环顾四周,到处都是尸体。
这里应该是十分钟,因为电影总算有事情发生了。
“别这么幼稚了……被爱并不算很奢侈,能够心安理得地被爱着,才叫奢侈,不先把这个病给治好,还谈什么情不情爱不爱?都是虚的。”
林默低头看了眼表,时间是对的。
就算她再怎么套近乎,能看到红兔子一事,让她一直没办法摆脱是幻觉的嫌疑。
“十分钟已经到了,唐诃。”
林默抬起头,淡淡道:“八卦时间差不多可以了,红兔子的事,你一定要告诉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