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她要陪我一起回去?
林默一怔,盯着唐诃,见她神色认真,似乎并没有要开玩笑的样子。
目前为止,在第一天来上班遇到一个相当自来熟的同事还不算是邪门的事情。
最邪门的事情是,这家伙现在要和自己一起回家。
“为什么?”林默皱眉问。
“你管为什么干啥。”唐诃眼睛一瞪,相当不满意:“有个美少女前辈陪你一起上下班,你不开心不说,你还问上为什么了?”
林默盯着她。
感觉这自来熟的程度已经超出某种阈值了。
不过这也许就是精神病的刻板印象,在对方有精神疾病的时候,无论她说些什么,难免也会让听者往上面靠,与其让林默相信自己的人格魅力大过天,导致刚入职时看到的这个前辈对自己一见倾心,下班了甚至还离不开自己,甚至还要陪自己一起回家——林默仍然还是很朴素地认为她疯了。
“我这有药。”林默讷讷地拍了拍自己的包:“你要吃吗?”
“你以为我犯病了是不是!你这是以为我犯病了是不是!”唐诃顿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瞪着眼睛,掐着腰,看起来鼻子都要气歪了:“我又不打算泡你,你怎么拒绝这么快!拒绝个毛线呢,我是怕你被那红兔子给逮住了!”
“你怎么知道红兔子会出现?”林默狐疑。
她掐着腰,气势汹汹的表情有所软化。
她想了想道:“……女人的直觉。”
“我觉得我还是自己回去吧。”林默站起身:“苹果爱吃就吃,不吃记得倒掉,不然会生虫子,出门记得把员工室的灯关掉……”
“哎别别别。”唐诃苦着脸,拉着林默的胳膊:“别拒绝得这么快啊,我开玩笑的,其实咱俩家顺路。”
“你知道我家住哪?”
“不知道啊。”她理直气壮。
“我家住郊区。”林默无奈。
“我家也住郊区啊。”她理所应当地眨了眨眼。
林默深吸了一口气。
……
好麻烦的样子。
感觉被一个超级麻烦的女人缠上了。
想了想,林默只得语气软化,劝道:“别闹了,现在时间也晚了,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你自己一个人晚上遇到什么危险了怎么办?”
“你看你自己也说了。”她笑嘻嘻地道,颇有些死皮赖脸的意思:“你害怕我晚上遇到什么危险,那难道不是更应该保护我吗?多一个人总好过我自己回家……只要你别对我图谋不轨就行,对了,你不会对我图谋不轨吧?”
那倒是不可能。
林默无奈,想了想道:“那你到我家之后,你怎么回去?”
“打车。”她道。
“那随你便吧。”林默道,起身收拾东西。
对这个非要跟着自己回家的人,他也实在没什么办法。
林默没有那种能感受青春恋爱气息的脑子。
或许过去有,但应该也被大运把那部分撞没了。
多年工作已经让他丢失了那种悸动,倘若是高中的时候,听到有个女孩子要跟自己回家,他倒肯定是心里要一番忐忑的,现在只是觉得麻烦,连忐忑也没有了。
让她在自己家里住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到了地方她还是不走,林默就决定叫个滴滴送她回去算了。
同为精神病,但他也实在懒得跟精神病一般计较。
……
出门其实也没什么需要检查的,员工室的垃圾需要清扫干净,同时最好要记得把门窗关上,林默去边上的厨房洗好了刀,接着看一眼桌上一点没动的苹果,心中无奈——她嘴上说着好看好看,但却又一点也没动,只是现在盯着那苹果若有所思,不知道她唐诃在想些什么。
苹果到底有什么好看的?
林默做完这些之后检查,见唐诃还坐在椅子上,出言提醒道:“喂,下班准备走了,还坐着干什么呢?”
她不做声,只是略有些疑惑地盯着盘子里的小兔子苹果,伸出手指一戳一戳。
林默无奈,闭了灯。
她的身影迅速呈现在黑暗当中,窗外光怪陆离的城市将她的身影遮蔽成了一个空洞的剪影。
“你到底出不出门了?”林默站在光里问。
“喂。”她道:
“你以前削苹果的时候,用水果刀割破过手腕吗?”
林默站在门口准备等她出来,准备锁门,听见这么莫名其妙的一句话,一时摸不到头脑。
“割破过手腕?”林默想了想,他自从开始学会怎么削苹果,就一直会把苹果削成这个样子,削苹果多半只能切到手指,又怎么可能切到手腕?
而且在他有限残存的记忆当中,他的确也没有过什么切到手腕之类的记忆。
“没有。”林默想了想,还是比较确定地道。
削苹果这事又没有什么含金量。
把苹果削成这样就算他闭着眼睛也可以做到,实在想象不出来他会在削苹果的时候做出割到自己手腕这样的低级失误,除非喝了酒。
但他喝了酒又从来不会削苹果,他人又不是有什么怪癖,非要在喝完了酒之后练习削水果,更不可能削到手腕了。
“哦。”她说。
接着,房间里漆黑的影子站了起来,走向门口的时候,走廊惨白的白炽灯光从上而下照出她一张有些疑惑和忧虑的脸。
林默让出她,准备等她出门之后锁门。
“如果没有在削苹果的时候割破过手腕的话。”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默的错觉,在关门的时候,听到她在自己背后低声道:
“兔子应该是黄色的,为什么会是红色的?”
……
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
林默总觉得身边的谜语人变得越来越多了,最开始是白可可,现在又有一个唐诃。
白可可倒是好久没有见到了,快一个月的时间过去,就连红兔子都已经出现过了一次,但她却不知道去了哪里。
少了一个呈九十度站在大楼上的女孩子,让林默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下班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很悠长的路,高而昏黄的路灯照在地上,从不同的方位将林默的影子照得向各个方向延伸,身后跟着唐诃,林默觉得自己还算是一个健谈的人,但是离开了毛笔人之后,发现他其实不怎么擅长和其他人闲聊——擅长闲聊的人需要对身边其他人有着足够的兴趣,但林默感觉自己对任何人都没兴趣。
唐诃像个小孩一样跟在身后,踩着自己的影子。
虽然理论上她算是自己的前辈,但看起来却感觉比林默小个两轮。
下班了,和唐诃聊些什么呢?
比方说家住在哪里,长多大了,之前在哪个学校上学……问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得到这样的答案转眼就会忘记,想知道的关于红兔子的事,她回答得也语焉不详,到最后他也不知道聊些什么了。
……
“你真要陪我一起回家?”到了地铁站,见唐诃还跟在自己身后,林默忍不住狐疑地问。
“对啊。”她背着手,理直气壮地道:“如果红兔子出现了怎么办?”
“我现在比起红兔子更担心你,我在想如果你陪我一起回家我该怎么办。”林默皱眉。
“那怎么了,红兔子有可能会弄死你,我又不可能会弄死你。”她无辜地一摊手。
林默无奈地看着她。
唐诃就是这么执着地认为红兔子会出现——理由是直觉。
那就随她去了,她跟在自己的身边让林默有些不舒服,他比较喜欢自己一个人下班的时候盯着窗外的夜色,看着夜幕笼罩下的大楼被窗子一点点抛在身后,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但这种时候不包括有一个人在身边叽叽喳喳。
二人安静地上了车,车厢里倒是很空旷,林默找了一个靠最边上的位置坐着,长舒了一口气。唐诃也一屁股坐在林默的身边,懒洋洋地伸展着腿,低头盯着自己的圆头皮鞋,身旁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这是唐诃身上的味道,闻起来有点像是紫罗兰或者说熏衣草的气味,让林默心里升起些微妙的悸动,感觉略微有些不自在。
因为除了毛笔人之外,他很少和女孩子靠得这么近。
但毛笔人身上也只会有烟味,不会有什么其他的味道,毛笔人也不是那种出门会喷香水的女孩子。对唐诃这种会精致地打扮自己的女孩子,他实在没有什么相处的经验。
“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地认为红兔子今天一定会出现?”林默决定先找一个话题。
车子开动,地铁往远方行驶。
“直觉啊。”她懒得解答一般,低头拨弄着自己的手指,林默这才发现她原来还涂了黑色的指甲油,小蝙蝠发夹垂着眼:“对于这种很难用常理来形容的东西,直觉一般都是很准的。”
“我今天一定会在下班的时候遇到红兔子?”林默低声问。
“有这种可能吧。”她道。
“为什么?”林默忍不住问:“总有一些原因吧,不许直接说是直觉。”
“啊,好麻烦。”她仰着头思考了半天,思考的显得呆呆的,张着嘴,一颗小虎牙从嘴角漏了出来。
她想了想道:“因为我也能看到同样的东西,这种存在出现,一般都是有预兆的。”
这倒是挺有价值的信息了,林默顿时坐直了,忙问道:“什么预兆?”
“我拿上次我看到的来举个例子吧。”
她低声道:“一个月前,有一坨大便在大街上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