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从脑海深处浮现,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在我还是位人类,还没遇到命中注定的钢卷之前。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阳光很暖。
后院,我人类妈妈正蹲在地上,用煮过的艾草水,为一只捡到的流浪狗清洗伤口。它满身是伤、皮毛黏连打结。那只狗的身上也有这样化脓溃烂的伤,它疼得呜咽,却温顺地趴着不动。
年幼的我站在一旁,学着母亲的样子,勺起药水泼洒在狗身上。
后来,那只狗的伤好了,却自己解开了绳子,跑得无影无踪。我怀疑是邻居干的,因为邻居不希望我们养狗。
……我为什么会想起这个?
这个记忆太过遥远,属于那个还未成为冷酷者基米的普通人类。
成为天王之后,我早已将这些无用的过往彻底遗忘。回忆是弱者的墓志铭,只有活在当下、掌控未来才是强者之道。
是这具身体的原因吗?还是这泉水,这场景?
我晃了晃头,把这不合时宜的念头甩出去。手下的动作变得粗鲁了一些,惹来沃华德一声压抑的闷哼。
哼哼,听起来真像头狗。
清洗的过程漫长而沉默。整个密室里,只有水声和我们两人细微的呼吸声。这气氛比刚才的对峙更加令人窒息。
终于,他身上所有的伤口都被清理干净。
“好了。”我冷冰冰地宣布。
我退后几步,迅速回到火堆旁。内衣已经半干,我顾不上那点潮湿,匆忙地套在身上,接着是猎装和皮护裙。
只是皮长靴还是湿漉漉的,我把它放回原处,在篝火烘烤下一缕白汽从靴子里冒出来,靴带着一股皮革和水的味道。
我赤着一双脚,放在篝火旁边。
沃华德也已经穿好了他的衣物,坐在火堆的另一侧,低着头,用一根木棍拨弄着跳动的火焰。火星飞溅,在他脸上投下明明灭灭的光影。
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尴尬像一层厚厚的毯子,盖在我们之间,又闷又重。我偷偷瞥了他一眼,他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仿佛对那堆火有什么深仇大恨。
我开始后悔了。
我为什么要提出那个愚蠢的方案?逞一时之快,换来的却是现在这种尴尬的局面。我本想证明自己的强大与果决,结果却像个演砸了的小丑。
我清了清喉咙,想说点什么来打破这片死寂,却发现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我放弃了努力,拿起那把新得的精灵长剑,用一块还算干净的布头,一下一下地擦拭着剑身。冰冷的金属触感从指尖传来,让我纷乱的思绪稍微安定了一些。
安定之后,我终于想到遗漏的东西。
那就是我还没有烹饪,肚子还在饿着呢,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于是我开始烹饪起来,拿出路上捡的背包,里面装满了我从厨房咪室里带来的人类食材,还有一口小锅。
我也没心情和面做面饼,今天就一锅炖吧。我先把锅加热,倒了些油,煎了一下食材,再端起滋滋作响的小锅,赤脚走向泉水。
泉水是活水,里面的脏污早就流干净了,我盛了一锅泉水,把它挂在篝火上加热,里面丢些不知道多少年的肉干,再添加各种香料进去。
炖煮了三四十分钟之后,一锅乱炖炖好了。
期间沃华德一直没说话,我就毫不客气地先吃了,毕竟没有碗,我们只能共一个锅。
没有椅子,我双膝跪在地上,开始进食,这身体的食量不大,我吃完后还剩一大半,就推给沃华德。
他看着这锅食物,目光似乎还瞥了瞥旁边冒着白汽的皮长靴。
是觉得皮长靴太臭,离食物太近吗?真是娇气。
我说:“不够我继续做。”
“应该够。”他说着,双手捧起锅开始狼吞虎咽。
我又想到了那天夏日,收留的流浪狗,它也吃的狼吞虎咽,不过不同的是,它没有双手捧起碗进食。
我们吃饱喝足后,也没再说什么话,默契地轮流守夜。
不过可能也并非守夜,因为魔王殿里没有日月,只有篝火明暗,时间感变得模糊不清。当最后一根木柴也即将燃尽,我决定该动身了。
火堆旁烘烤的皮长靴终于干透,皮革恢复了坚韧,只是靴筒因受热而收缩,变得更紧了。我伸直腿,脚尖绷成一道优美的弧线,用力将脚塞进去。
靴子紧紧包裹住我的小腿,向上延伸,一直没过膝盖,将腿部的线条勾勒得格外清晰。我站起来,在原地跳了两下,长腿带动身体,动作轻盈。很好,行动无碍。
是时候离开了。唯一的出口被两具魔族尸体堵着,那是我们之前搬来充当掩体的。
“搭把手。”我对沃华德说。
我们一人抓住一具尸体的脚踝,往旁边拖。当我抓住那具女性牛头人尸体的脚时,一个念头击中了我。她的上身穿着一件破损的短袖锁子甲,下身是一条还算完整的兽皮裙。
这些东西……虽然粗糙,但足以遮蔽身体。
在我光着身子,忍受着那份陌生又灼人的窘迫,还出主意给他搓背的时候,这儿就有一套现成的衣服。
我本可以不必等自己的衣物烘干,更不必上演那出荒唐的戏码。
我手上拖拽的动作停顿了半秒。脸颊的肌肉绷紧,随后继续拖拽,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用尽全力维持着面无表情。
拖完尸体后。
“说起来,”沃华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他一拍脑门,发出清脆的响声,“其实她的衣服,你应该能穿。尺寸看着还挺合适。”
他指着那具女性魔族的尸体,语气里带着一种恍然大悟的天真。
一股热流从我的脚底直冲头顶,脸一热。
“闭嘴!”声音尖锐得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我松开手,任由那尸体的脚踝砸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我不想看他的脸,也不想让他看到我的脸。我大步流星地走到那扇门前,抬起穿着长靴的腿,对着门一脚踹了出去。
门开了。
我气呼呼地走出了门,马上发现走廊一个身影,她停下了脚步,下意识伫立在旁边阴影中。
但我视力很好,能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个裹在宽大兜帽斗篷里的人,身形轮廓婀娜,无疑是个女人。一只光滑的黑色尖角从兜帽的阴影里探出,那宛如新月的独特弧度,我再熟悉不过。
女魔王。我之前的上司。
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猛地一缩,几乎停止跳动。我闪电般把踏出去的脚收了回来,后退一步,后背重重撞上一个坚实的胸膛。
是沃华德。
“怎么了?”他扶住我的肩膀,声音低沉。
我绕到他身后,用他高大的身躯挡住自己的身体,只探出半个脑袋,拔出精灵长剑,压低声音说:“外面有个魔族。”
“多少个?”
“一个。”
“区区一头魔族而已。”
沃华德声音里透着一股理所当然的轻松。提起那缴获的单手斧,走出了门口。
我还没来得及暗示他,对手很强。毕竟我还要打草稿来撒谎,避免让他知道,我认出对方是女魔王的事实。
看着他的背影,我那颗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奇迹般地平复下来。
恐惧退潮,冷酷的算计重新占据了高地。女魔王为何会出现在这里?还是这副打扮,像做贼一样。
既然她活着,却没有立刻表明身份,召集殿内残余的魔族,反而像个刺客一样潜行。答案只有一个——她在燔祭的爆炸中也受了重伤,伤势严重到她不敢暴露在任何潜在的威胁之下,生怕被那些对她王座虎视眈眈的下属发现虚实。
沃华德虽然也重伤未愈,但经过泉水的治疗,恢复了大半。此消彼长之下,这一战,勇者的胜算很大。
如此想着,我单手扶着门框,从门后冒出了头,准备欣赏我的前任上司被我仇人砍翻在地的美景。
刚冒出头,就听见“当”的一声巨响。
一道银光擦着我的面门飞了过去,带着一股劲风,吹得我额前的银发乱舞。吓得我头一缩,再扭过头,看见那把单手斧深深地嵌进了石壁里,斧柄还在嗡嗡作响。
沃华德发出了一声惊呼,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
“魔王!”
沃华德的喊声在走廊里撞来撞去,把灰尘都震了下来。
我立刻走出门,不是我打算和赤手空拳的勇者一起围剿魔王,而是这样好逃跑。
因此,也见到了许久未见的老上司——尽管只有几日,却感觉过了好几年。
女魔王宽大的兜帽向后滑落,露出一张脸。一张我无比熟悉的脸,现在却只剩下一半能看。
左半边脸,,是那副神明精心雕琢的容貌,皮肤光洁,线条柔美,肌肤是红色的。
右半边脸,则像被烤焦的木炭,皮肤皱缩,呈现出暗红与焦黑的色块。那只标志性的黑色尖角,右边那根只剩下一个烧融的断茬,紧贴着焦糊的头皮。
女魔王正抬起一只手。那是她完好的一只手,五指修长有力,指甲涂着黑色的蔻丹。另一只手臂则无力地垂在斗篷里,看不出形状。
她的目光只是短暂停留在我身上分毫,便又径直钉在沃华德的脸上。那双金色的眼眸里没有火焰,只有浓得化不开的恨意。
她张开嘴唇,吐出两个字:
“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