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总是会给人一种富有水墨气息的刻板印象,或许是歌曲的歌颂使然,或者是市政府对区域文化的塑造导致的。
这种印象不假,你的确能在江南的河边看到不少老人挥笔洒墨。他们大多世世代代都住在河边,河流是比血缘更亲,友情更铁的存在。
但这早已不是那个古风悠扬的江南,起码在经济发达的地方不是。大城市的瘴气早就将那些古韵蚕食,留下的不过是最后底线,谁都懂不能竭泽而渔。
然而“魔王”不一样,她想毁灭这一切,想让旧世界的尘埃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她似乎认为不认可她的一切东西都是腐朽的、愚昧的。所以她就想向旧世界开刀,解剖、并且重塑,就像是不死鸟的涅槃,她也认为这片不会死去的大地需要涅槃。
至于为什么选择摇滚作为重塑世界的方式,这个你得去问她本人。但就据本人所说,因为她什么也不剩下了,就只剩下摇滚了。然而摇滚也不是属于她的东西。
吉他是从死去的父亲那继承的,歌喉是从发疯而远行的母亲那儿,再无聊不过的过往,“魔王”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
她孓然一身,以至于她无需顾虑任何问题。
或许她的身上还留有别的品质?翻开看看……不错,酗酒成性,天天熬夜,夜不归宿……果然还是摇滚好,摇滚最好了!
反正在你仔细了解这个人的过往之后,你一定会觉得,她选择摇滚真的太对了!她像是生来就是为摇滚生的,死也该为摇滚死!
所以她挑选了这么一座古桥,在没向城管备案的前提下,组织了这么一场演唱会,作为她的初次亮相。
虽然她早早地就将音箱搬到了预定的场地,但她却迟迟没等来她的乐队成员——她的乐队姑且还是有两个成员的,至于乐队的名字……还没想好,姑且就叫“暂定”乐队吧。
“朝日……还不来吗?”
“魔王”坐在音箱上,面向着她还不习惯的日光。
这样的日光当然很耀眼,哪怕是只会在白天睡觉的魔王,也觉得这样的阳光美丽无比。人当然是要活在阳光下的,喜欢阴影的都是什么品种的吸血鬼?
名叫朝日的少女姗姗来迟,她背着一个棱角分明的长条盒子,像一口棺材,里边也确实埋葬着她的一位友人——尘封了五年的电子琴。
人死不能复生,但电子琴一定是可以的。起码在朝日给电子琴充好电,清除了灰尘后,它发出的第一个音节就是在告诉朝日,它确确实实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朝日也一样,重新触碰电子琴,才让她找回一点存活于世的实感。固然这种实感曾与她的电子琴在五年前一同死去过。然而琴活着的地方,就有她活着的地方。
她之所以会待在“魔王”的身边,是因为只有“魔王”的吉他和歌声能让她的琴活起来,才能让她活起来。
“朝日,璃明那家伙呢?”
“魔王”再次问到。
“不知道,”朝日似乎对名叫璃明的女生毫不关心,“反正有她没她,我们一样能演奏,难道不是吗?”
没错,你没猜错,那位唤作璃明的少女,就是这支乐队的贝斯手。
很无聊的贝斯笑话,但“魔王”意外的喜欢。
当然,这只是调侃,没有人真的认为贝斯无关紧要,尤其是现在乐队中没有鼓手,乐曲的音色严重缺乏的时候。
“事到如今,唯有等待一途,黑夜。”朝日说得像期待胜利的天平倒向她的反派。而她口中的黑夜,正是“魔王”的真名。
黑夜望向不远处的天空,最后还是觉得看朝日更为优选,把视线移到朝日身上:“朝日,我让你带的零食呢?”
“带了。”朝日打开她的随身包包,从中抽出一袋百奇,当着黑夜的面拆开了包装袋。
巧克力味,有点苦。
黑夜若无其事地从包装袋中抽出一根百奇,像是地痞流氓抽烟一样将其叼在嘴中,还冲着朝日嘚瑟。
朝日一把就从黑夜口中夺走了那根百奇,告诉黑夜,从他人口中夺食并不是只有恶狼会做的事情。
“你干嘛!”
黑夜不满地大声抗议。
“不是约好了吗?正式组乐队之后,就改正你那些癖性。虽然你可能不这么认为,但这对我们的乐队是必须的。”
“少像一个老妈一样瞎哆哆!*江南土话*”
朝日并无趣和黑夜犟嘴,但这并不是她选择投降的意思,恰恰相反,她的战争,是悄然无息的。
同样是动动嘴的功夫,朝日做的事的杀伤力比黑夜所做的强上成千上万倍。
她把余下的整包百奇一把捏碎,然后全部倒入了嘴中,她那可爱的小嘴倒满了也要接着倒,掉到地上也不给黑夜吃。
黑夜急了,她着火了。她的挑战欲总是能被莫名其妙的事情激起。朝日惹恼她了,她要让朝日知道,她为何无愧于“魔王”之名。
没错,哪怕是从朝日的嘴中抢食,也要把最最最最珍贵的百奇抢回来!
“我说二位,也差不多该消停消停了?”
迟到的少女璃明背着她那贝斯,一副具有生息的阳光少女打扮,就连路过的小朋友也不禁感叹:
“哇!是吉他!”
小朋友的母亲将小朋友拉到了角落打了一顿,年纪轻轻就讲这种烂俗的笑话,长大还得了!
总而言之,乐队中最后抵达的璃明实在看不惯黑夜和朝日唧唧我我的举动了,所以她才出手阻止了即将发生了一切。
“一根百奇至于吗?你们俩都快亲到一起了!”
璃明气愤地跺跺脚,当然不是在生刚才那个小朋友的气。
最终取得胜利的朝日擦擦嘴:“这都是因为黑夜的不好!”
黑夜不甘心而咬紧了嘴唇:“这件事性命攸关!”
璃明倒是想问问吃个百奇怎么就能性命攸关了,但时间紧,任务重,她们必须在城管察觉到异常之前,完成她们的演出。毕竟,朝日是这么期望的。
这个乐队绝对的核心,就是主唱兼吉他手的黑夜,或者说“魔王”。然而,在这个乐队里,却没有一个人比朝日更希望能有一场完美的演出。
朝日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架好了琴。璃明也迅速的拿出贝斯,站在了朝日的声旁。黑夜见状,当然也不敢怠慢,抽出她那把快要烂掉的电吉他,还未插电,就干涩地拨动着琴弦。
她们这副架势一摆出来,很快就很多人捏着鼻子走开了,当然,抱着“是香是臭,一尝便知”的侥幸心理接近的人也不少。总而言之,人们已经根据个性选好了自己所要前往的方向,会聚在一起的大家,都是臭味相投。
“竟然会欣赏我们的音乐?这帮人也真是和我们一样,烂透了!”黑夜放声大笑着,好像她们的演出已经落幕了。
正正相反,还没开始呢。
朝日拨动琴弦,聆听着音符与灵魂的共演,品味着乐声与梦想的纠缠。黑夜奏响了强音,她相信那声音足以洞穿腐朽的大地。璃明身体颤抖着,她搞砸了,还是弹得像是在装模做样,或许对于每个贝斯手都是这样,与其练习如何弹得更好,不如练练怎样才更像是在弹奏。
当然,这只是修辞,她们自己也不记得自己究竟在她们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做了些什么。
只记得好热、好热!好热的江南!被城管追着跑,真的好热!没被追着跑的时候当然也热!
她们都将被城管逮捕罪怪在了炽热的天气消耗了她们大量的体力上。
殊不知现在正值一年中最凉爽的秋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