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定义

作者:御坂10208号 更新时间:2025/8/19 13:14:58 字数:2546

“江南”总是会给人一种富有水墨气息的刻板印象,或许是歌曲的歌颂使然,或者是市政府对区域文化的塑造导致的。

这种印象不假,你的确能在江南的河边看到不少老人挥笔洒墨。他们大多世世代代都住在河边,河流是比血缘更亲,友情更铁的存在。

但这早已不是那个古风悠扬的江南,起码在经济发达的地方不是。大城市的瘴气早就将那些古韵蚕食,留下的不过是最后底线,谁都懂不能竭泽而渔。

然而“魔王”不一样,她想毁灭这一切,想让旧世界的尘埃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她似乎认为不认可她的一切东西都是腐朽的、愚昧的。所以她就想向旧世界开刀,解剖、并且重塑,就像是不死鸟的涅槃,她也认为这片不会死去的大地需要涅槃。

至于为什么选择摇滚作为重塑世界的方式,这个你得去问她本人。但就据本人所说,因为她什么也不剩下了,就只剩下摇滚了。然而摇滚也不是属于她的东西。

吉他是从死去的父亲那继承的,歌喉是从发疯而远行的母亲那儿,再无聊不过的过往,“魔王”自己都忘得一干二净。

她孓然一身,以至于她无需顾虑任何问题。

或许她的身上还留有别的品质?翻开看看……不错,酗酒成性,天天熬夜,夜不归宿……果然还是摇滚好,摇滚最好了!

反正在你仔细了解这个人的过往之后,你一定会觉得,她选择摇滚真的太对了!她像是生来就是为摇滚生的,死也该为摇滚死!

所以她挑选了这么一座古桥,在没向城管备案的前提下,组织了这么一场演唱会,作为她的初次亮相。

虽然她早早地就将音箱搬到了预定的场地,但她却迟迟没等来她的乐队成员——她的乐队姑且还是有两个成员的,至于乐队的名字……还没想好,姑且就叫“暂定”乐队吧。

“朝日……还不来吗?”

“魔王”坐在音箱上,面向着她还不习惯的日光。

这样的日光当然很耀眼,哪怕是只会在白天睡觉的魔王,也觉得这样的阳光美丽无比。人当然是要活在阳光下的,喜欢阴影的都是什么品种的吸血鬼?

名叫朝日的少女姗姗来迟,她背着一个棱角分明的长条盒子,像一口棺材,里边也确实埋葬着她的一位友人——尘封了五年的电子琴。

人死不能复生,但电子琴一定是可以的。起码在朝日给电子琴充好电,清除了灰尘后,它发出的第一个音节就是在告诉朝日,它确确实实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朝日也一样,重新触碰电子琴,才让她找回一点存活于世的实感。固然这种实感曾与她的电子琴在五年前一同死去过。然而琴活着的地方,就有她活着的地方。

她之所以会待在“魔王”的身边,是因为只有“魔王”的吉他和歌声能让她的琴活起来,才能让她活起来。

“朝日,璃明那家伙呢?”

“魔王”再次问到。

“不知道,”朝日似乎对名叫璃明的女生毫不关心,“反正有她没她,我们一样能演奏,难道不是吗?”

没错,你没猜错,那位唤作璃明的少女,就是这支乐队的贝斯手。

很无聊的贝斯笑话,但“魔王”意外的喜欢。

当然,这只是调侃,没有人真的认为贝斯无关紧要,尤其是现在乐队中没有鼓手,乐曲的音色严重缺乏的时候。

“事到如今,唯有等待一途,黑夜。”朝日说得像期待胜利的天平倒向她的反派。而她口中的黑夜,正是“魔王”的真名。

黑夜望向不远处的天空,最后还是觉得看朝日更为优选,把视线移到朝日身上:“朝日,我让你带的零食呢?”

“带了。”朝日打开她的随身包包,从中抽出一袋百奇,当着黑夜的面拆开了包装袋。

巧克力味,有点苦。

黑夜若无其事地从包装袋中抽出一根百奇,像是地痞流氓抽烟一样将其叼在嘴中,还冲着朝日嘚瑟。

朝日一把就从黑夜口中夺走了那根百奇,告诉黑夜,从他人口中夺食并不是只有恶狼会做的事情。

“你干嘛!”

黑夜不满地大声抗议。

“不是约好了吗?正式组乐队之后,就改正你那些癖性。虽然你可能不这么认为,但这对我们的乐队是必须的。”

“少像一个老妈一样瞎哆哆!*江南土话*”

朝日并无趣和黑夜犟嘴,但这并不是她选择投降的意思,恰恰相反,她的战争,是悄然无息的。

同样是动动嘴的功夫,朝日做的事的杀伤力比黑夜所做的强上成千上万倍。

她把余下的整包百奇一把捏碎,然后全部倒入了嘴中,她那可爱的小嘴倒满了也要接着倒,掉到地上也不给黑夜吃。

黑夜急了,她着火了。她的挑战欲总是能被莫名其妙的事情激起。朝日惹恼她了,她要让朝日知道,她为何无愧于“魔王”之名。

没错,哪怕是从朝日的嘴中抢食,也要把最最最最珍贵的百奇抢回来!

“我说二位,也差不多该消停消停了?”

迟到的少女璃明背着她那贝斯,一副具有生息的阳光少女打扮,就连路过的小朋友也不禁感叹:

“哇!是吉他!”

小朋友的母亲将小朋友拉到了角落打了一顿,年纪轻轻就讲这种烂俗的笑话,长大还得了!

总而言之,乐队中最后抵达的璃明实在看不惯黑夜和朝日唧唧我我的举动了,所以她才出手阻止了即将发生了一切。

“一根百奇至于吗?你们俩都快亲到一起了!”

璃明气愤地跺跺脚,当然不是在生刚才那个小朋友的气。

最终取得胜利的朝日擦擦嘴:“这都是因为黑夜的不好!”

黑夜不甘心而咬紧了嘴唇:“这件事性命攸关!”

璃明倒是想问问吃个百奇怎么就能性命攸关了,但时间紧,任务重,她们必须在城管察觉到异常之前,完成她们的演出。毕竟,朝日是这么期望的。

这个乐队绝对的核心,就是主唱兼吉他手的黑夜,或者说“魔王”。然而,在这个乐队里,却没有一个人比朝日更希望能有一场完美的演出。

朝日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架好了琴。璃明也迅速的拿出贝斯,站在了朝日的声旁。黑夜见状,当然也不敢怠慢,抽出她那把快要烂掉的电吉他,还未插电,就干涩地拨动着琴弦。

她们这副架势一摆出来,很快就很多人捏着鼻子走开了,当然,抱着“是香是臭,一尝便知”的侥幸心理接近的人也不少。总而言之,人们已经根据个性选好了自己所要前往的方向,会聚在一起的大家,都是臭味相投。

“竟然会欣赏我们的音乐?这帮人也真是和我们一样,烂透了!”黑夜放声大笑着,好像她们的演出已经落幕了。

正正相反,还没开始呢。

朝日拨动琴弦,聆听着音符与灵魂的共演,品味着乐声与梦想的纠缠。黑夜奏响了强音,她相信那声音足以洞穿腐朽的大地。璃明身体颤抖着,她搞砸了,还是弹得像是在装模做样,或许对于每个贝斯手都是这样,与其练习如何弹得更好,不如练练怎样才更像是在弹奏。

当然,这只是修辞,她们自己也不记得自己究竟在她们乐队的第一场演出做了些什么。

只记得好热、好热!好热的江南!被城管追着跑,真的好热!没被追着跑的时候当然也热!

她们都将被城管逮捕罪怪在了炽热的天气消耗了她们大量的体力上。

殊不知现在正值一年中最凉爽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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