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太少了,对吧?
“魔王”也是这么想的。她向朝日说了这么一回事,然而朝日像是不想理她似地,一把抢过黑夜的那床被子。
“你虽然是要征求我的意见,但无论我的回答如何,你一定会去再招成员的,对吧?而且你一定已经有了心仪的人选了!”
黑夜抢回了被子,并把朝日踢下了床。这是独属于黑夜的床,鬼知道朝日为什么又爬上来了。
既然朝日已经看透了黑夜的想法,那么也能敞开天窗说亮话了。既然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黑夜也不想七拐八绕。
“我们一定需要一名鼓手。鼓手可能不重要,但鼓手不重要不太可能。”
“这次还是女孩子咯?我知道的,毕竟你是‘魔王’,哪有不开后宫的魔王……但起码告诉我,这次招的人是谁。”
朝日可怜巴巴地坐在了地上,脆弱的样子没能激起黑夜内心的半点涟漪。
黑夜只是看着吉他——或者说,是远方。
她在回忆的女孩子,是昨天第一次演出时,在台下听得出神的那个女孩。那女孩好像比朝日年纪还小,大概只有十五六岁,身穿着休闲服和短裙,膝盖上的伤却格外醒目。
那女孩没听多久,就被几个彪形大汉拉走了。被拉走时那女孩没有反抗,双腿无力地拖在地上,目光却移不开黑夜。
之后,她们便没相见过了。
贵族的大小姐——关于对方的身份,黑夜也只想得到这种情况。
或许是家族里有人创业发财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或许是家里原本有几套农民房,说巧不巧,全拆了……无论如何,在这偏安一隅,摇身一变成为贵族的机会并不罕见。
所以,在黑夜这个街溜子眼里,那女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
但总是在冥冥之中,有一股声音在告诉黑夜,那个女孩会来找她的。
所以在沉思了许久之后,黑夜只是这么对朝日说:
“你相信引力吗?”
“你看动漫看多了吧!”朝日狠狠地锤了黑夜的脑袋。
。
然而霞阳的到来还是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那位女孩名字就叫霞阳,而且她和黑夜预测的一样,正是演绎世家的闺秀。不过嘛,青春期,孩子们总有叛逆的时候。
也不知道是谁给这位大小姐开了头,霞阳的疯狂狂野到翻天覆地的程度。
她说,她本是芭蕾舞者,因为过于刻苦的训练让脚留了伤,而她在舞团中的位置立刻就被另一个人取代了,而那个人远远没有曾经她跳的好。
当然,也只是曾经。
脚伤了,对她而言就是绝症。她什么也做不到。
但她为了证明自己做得到,就趁着保镖不注意,拖着脚伤跑了好几公里,从骨裂跑到了骨粉碎。
当然,这听着有点夸张。不过,推着轮椅造访黑夜的霞阳的确有这个说服力。
不得不提的是,霞阳确实是个美人,清秀的面庞,可爱却带点刺的瞳,无不让黑夜喜爱。最为重要的是,黑夜在霞阳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她所渴望的东西。
是爱情吧。
说真的,黑夜真以为自己是恋爱了。
所以她迫不及待地将霞阳加入了自己的乐队,就连霞阳的家属有没有同意也不问。
黑夜总是那样肆意妄为,她没把霞阳当未成年人,也没把霞阳当人。
霞阳的鼓打得很出色,水准上完全就是个没天赋的宝宝,然而这正是黑夜所想要的,她非要这样的鼓不可。黑夜认可了,那个傲慢的“魔王”认可了,所以她的鼓出色。
但最近的黑夜确实和霞阳走得太近了,以至于朝日都有点看不下去了,平时都是太阳亮了才抢黑夜被子,现在是打半夜开始就抢。
问起理由,就说这怪异的夏天冷得出奇!不盖两床被子根本睡不着。黑夜倒也能接受这个理由,因为她也冷,只是没朝日那么怕冷,所以她只能和朝日睡一张床,盖两床被子。
可现在是秋天啊……
好吧,夏天,就当它是夏天吧!毕竟夏天才热烈,足够多彩!
好好睡觉,醒来后,朝日就去读她的大学,黑夜就去练琴,霞阳就去打鼓。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你问璃明?那个贝斯手?拜托,这无关紧要好吗?
贝斯手一定也有自己的生活,怎么会天天被打工束缚手脚呢?骄傲的贝斯手是不会输给资本的。
璃明这么想着,脚下的小电驴忽然有了更多地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