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后期,因为分了方阵训练,强度比前几天减弱了许多。天气也渐渐转凉,阳光不再炙烈,风吹过来带着丝丝清爽。就这样,历时两周的军训终于在周五下午画上了句号。
“周六我们班组织个团建吧!”班长张佳伟在班级群里热情提议,“大家也能趁机互相熟悉一下,不然军训两周都埋头练,彼此都还不太认识。”
紧接着,他在群里发起了投票。
第一个问题:是否参加?
第二个问题:想要玩什么项目?选项有——火锅、轰趴馆、游乐园。
消息一出,群里顿时热闹了起来。
陈新宿舍,气氛最先炸开锅。
“哎呀,必须去啊!不参加怎么行!”陈新兴奋得一拍床板,眼睛里闪着光。他是宿舍里出了名的“活动积极分子”,平时最受不了冷清场合。
一旁的王思远依旧沉默,低头摆弄着手机,好像心不在焉。他平时话极少,存在感像个“透明人”。其实,他第一反应是不想去——人多、吵闹,对他来说很耗神。他已经在脑子里编排好了一个“家里有事”的借口。
结果陈新眼疾手快,像看穿了他心思似的,立刻大声嚷嚷:“不准缺席啊!我们宿舍要整整齐齐的,缺一个人都不行!”
杨博大笑回答:“陈新,你这是霸道班干部啊。”
“对,没投票权的那种!”
王思远被笑声包围,沉默几秒,最终还是无声地点开了“参加”。
而此时,姜若颜并不在宿舍。他不知道去了哪里。
另一边,叶蕾宿舍也在激烈讨论。
“要不要去啊?好多人都不认识呢。”有人小声嘀咕。
“是啊,我也有点尴尬……”另一个声音附和。
相比陈新宿舍的热烈,这里的氛围明显犹豫得多。她们的顾虑主要有两点:
第一,很多同学还不熟,贸然参加怕场面尴尬;
第二,军训刚结束,大家其实都挺想在宿舍睡一天懒觉。
林夕低头看着手机,犹豫了片刻。作为学委,她心里很清楚:第一次班级活动要是冷清,气氛就难带动起来。更何况,这是增进感情的好机会。
“要不……我们还是去吧?”林夕轻声提议。
“可是……”室友们互相对视。
叶蕾倒是干脆:“行了行了,都第一次活动了,不去太不合群了。再说选轰趴馆,还能吃还能玩,亏不了!”
最终,在叶蕾和林夕的推动下,这个宿舍也点了“参加”,并选择了轰趴馆。
随着一个个投票陆续提交,群里的热度越来越高,大家开始畅想起明天的欢乐场景。
有人发表情包刷屏,有人嚷着要带零食小吃,还有人已经喊话“明天一定要玩狼人杀”。
气氛逐渐升温,和军训时紧绷的节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夕盯着投票榜单刷新的页面,心情微微起伏。
参加的人有:“班长:张佳伟,学习委员:林夕,团支书:马露,陈新,叶蕾,……”。
自己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结果上,她心里既紧张又有些小小的期待。
下意识间,她点开了投票详情,视线却猛然一顿——
在一片已经投票的名单中,唯独少了一个人。
姜若颜。
林夕指尖微微颤了颤,盯着他的头像怔了几秒,心里一阵说不清的滋味。
他为什么没投票?是忘了,还是……他不想参加?
屏幕暗下去,林夕回过神来,却发现心跳莫名快了几拍。
与此同时,操场另一边。
姜若颜刚打完球往回走,衣服背后还有薄薄一层汗。他莫名喜欢各种球类运动,尤其是乒乓球。看着白色小球在球台上快速跳跃,他会有种说不出的兴奋感。那种专注追逐的姿态,仿佛还残留着曾经猫科动物的习性。
他记得,小时候林夕常扔一个小橡皮球给他。他总是兴奋地扑过去,把球叼回来,再送到她手里,以此往复。那是他最简单、最快乐的时光。
姜若颜刚一脚刚踏进宿舍,陈新就激动地告诉他,“你跑哪去了?没看群消息吗?快看,我们明天出去玩!”
还没等姜若颜细看消息,陈新已经凑过来,眼睛亮得像发现新大陆:“别犹豫了!”说着,直接伸手点了他手机屏幕,几下快速操作,把选项勾在了“参加—轰趴馆”。
林夕正在刷新投票榜单,看到新增的名字时,整个人愣了一下。
姜若颜——参加。
她的心猛地轻轻一颤,随后,一种连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喜悦浮了上来。
看到满意的结果,她悄悄抿了抿唇,关上手机,心情不自觉轻快了些。宿舍里的话题又重新热闹起来,而她的思绪,却时不时飘到某个人的名字上。
张佳伟约好早上九点在校门口集合,一起前往他提前预订的轰趴馆。那地方离学校不远,走路就能到。
林夕宿舍里早早起床,简单收拾后画了个淡妆,又扎起高马尾,换上一身灰色运动装。看似随意,却更显清爽动人。
清晨的校园里,同学们还打着哈欠,有说有笑地往校门口聚拢。九点整,班长手里拿着名单开始点名,确认全员到齐后,大家便兴致勃勃地出发了。
轰趴馆是一栋三层小别墅,外院景致优美,院子里还养着一只惬意的小猫。林夕忍不住蹲下,轻轻摸了摸它的头,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养过的来福。
上午时间安排自由,大家三三两两散开,各自找地方玩。林夕和赵朵儿先跑去了电竞房,挑了几款小游戏。第一个是她们都熟悉的《梦话西游》,经典的像素画面让她们一边玩一边笑个不停;第二个是《屁王兄弟》,林夕第一次尝试,被各种滑稽的画面逗得直捂肚子,觉得趣味十足。
玩累了,两人便窝在沙发上拆零食——薯片、酸奶、果冻,一边吃一边打趣,随后又跑到隔壁的KTV。彩灯闪烁,音响声震得墙壁微微发颤。她们找了个角落坐下,跟着熟悉的伴奏轻轻哼唱,随着节奏晃动身体。
没过多久,门被推开,陈新和姜若颜走了进来。陈新一进来就大喊:“让一让,哥点歌啦!”说完熟练地操作点歌机,还不忘回头拉着姜若颜往沙发坐下,偏偏就挨着林夕。
姜若颜坐下后,目光不自觉地在林夕身上停留了一瞬,轻声打了个招呼,便安静地靠在沙发里听歌。他神情淡淡,眉眼间却带着几分陌生的疏离——那些正被同学们热情合唱的流行旋律,对他来说几乎全然陌生。毕竟,错过了太多年。
没过多久,轮到陈新点的歌。前奏一响,他立刻兴奋地把话筒往姜若颜手里塞:“来来来,一起合唱!”
“我不会唱。”姜若颜皱了皱眉,语气平淡,却带着一丝不自在的真诚。
“骗人!这歌谁没听过?《最炫民族风》啊!”陈新瞪大眼睛,摆出一副“你别装”的表情,硬是把话筒塞到他掌心,自己则抓起另一只,跟着节奏大声唱了起来。
陈新平时大大咧咧,说话总是带笑,没想到开口唱歌时却格外稳准,嗓音清亮,竟意外地好听。气氛一下被点燃,赵朵儿跟着起哄拍手,节奏感十足。林夕被这一幕逗得笑弯了眼,忍不住偷偷瞄了姜若颜一眼。
他虽然显得有些拘谨,手里握着话筒却始终没开口唱,只是静静坐在一旁。但唇角还是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原本冷淡的神色比平日里柔和了许多。赵朵儿见状,干脆把话筒拿过去,与陈新合唱了起来,两人配合得意外默契,歌声在包间里交织回荡,还透出几分好听的味道。
林夕心里忽然觉得好奇,用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手臂,凑近小声问:“你真的不会呀?”
姜若颜微微偏过头,眼神在灯光下透出一丝认真:“嗯,几乎没听过歌。”他顿了顿,忽然反问,“你很喜欢唱歌吗?”
林夕愣了一下,眼前闪过一个画面——小时候在家,她经常扯着嗓子喊,来福总是趴在旁边,眨巴着眼睛看她。她低笑一声,点点头:“喜欢啊,唱着玩,挺开心的。”
姜若颜听着,似乎想起了什么,唇角弯起一点点弧度。林夕察觉他眼神里闪过一丝怀念,正想再问,却听他主动开口:“不过我倒是喜欢玩球。”说到这里,他眼神里带了笑意,语气比刚才轻快了许多。
“玩球?”林夕眨了眨眼,觉得这个答案有些出乎意料。她脑海里忽然浮现来福叼着小球在她面前跑来跑去的画面,下意识问道:“你说的是篮球吗?”
姜若颜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淡淡笑了笑:“篮球、足球、乒乓球,几乎所有球类我都喜欢。只要是球,就觉得有意思。”
林夕怔了一下,抿唇笑出声来:“还真是特别的爱好。”她看着他那双眼睛,里面像映着某种跳跃的光,跟平时冷静疏远的模样完全不同。
她没说出口的是:那一瞬间,她觉得姜若颜像极了——一只随时准备扑向小球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