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烟雾缭绕。
“为什么要下那么重的手?你知道你这是故意伤害吗?”年轻的警察拍着桌子。
我靠在椅子上,闭着眼,懒得理他。
脑子里全是林晴晚。
三年前,我妹妹陈念心脏病突发,需要一百万的手术费。我刚从部队退役,一无所有。
是林国栋找到了我。
他在医院的走廊里,看见我背着妹妹,疯了一样冲进急诊室。
他给了我一份无法拒绝的合同。
月薪十万,预支一年,只有一个要求:保护他的女儿林晴晚,无论她怎么对我,都不能离开。
我签了。
我成了林晴晚的狗。
她让我大雨天跪在院子里,给她磕头认错,因为我没给她带伞。她就撑着伞,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被雨水浇透。
她把我妹妹亲手编的,送我的第一个平安符,当着我的面扔进壁炉。火苗舔舐着红色的丝线,她笑着说:“这种廉价的垃圾,不配出现在我的车上。”
她当着她所有朋友的面,把一整瓶红酒从我头上浇下来,像给宠物洗澡一样,笑着问:“大家看,我的狗像不像落水狗?”
而我,只能忍。
因为我需要钱。
我妹妹需要钱。
但今天,我不想忍了。
这份屈辱,这份工作,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