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的大家,将目光齐刷刷地投向已经沉默了很久的凯西小姐,她动了动嘴唇,还没发出声音来,却被玛丽抢了先:
“凯西姐不是和我一样,有前天的不在场证明吗?”
“前天调换螺钉的,和昨天调换螺钉的,可以不是同一个人——只要前者找个机会,把调换来的螺钉交给后者去布置装置就行了。昨天下午,能有充足时间独立活动的,只有凯西小姐一人,就算她有前天的不在场证明,也不能排除她的凶手嫌疑。”
“那约翰是谁杀害的?他的房间在303室的正下面,也在‘锈钉魔女’的有效魔法范围之内吧,若凶手采用类似的手法,让魔女发动魔法杀害了约翰,凶手的条件以及调换螺钉的推论也会有变化吧?”
“很遗憾,不会。之所以不提约翰被害一案,就是因为推理不出有效的结论。再看看这张螺钉生效时间和附魔顺序的时间表吧,还是以凶手每次替换魔女的全部两颗螺钉作为大前提,假设四颗还在生效期限内的螺钉,按附魔时间从先到后,分别是C、D、E、F,那么布置在莫里兹、也就是304室内的动力螺钉,必须是时间最靠后的F。这又回到了我前面说的那个分辨时间先后的问题,若凶手在第三天同时带走了几乎是同时被附魔的E和F,它是没有办法分辨哪个附魔时间更靠后的。
“若凶手不小心把E而不是F放进304室,刚好隔壁的魔女接连给I和J附魔,再用念力魔法同时将I和J从金属板上卸下,那么E在魔法发动之前,就已经被排除出生效队列之外了,莫里兹不会被击中,凶手不可能允许这种意外发生,所以它只能选择在第三天调换一颗螺钉,这样不就存在E,只拿走生效时间最靠后的F。
“带毒螺钉在C和D之中二选一,就当带毒螺钉是C好了,和C一起被附魔的D,有没有可能被放在203室,也就是约翰的房间内,当作杀人凶器呢?有是有,但仅限于涅莉尔是先给金属板上的I附魔、将I卸下,再给J附魔,再将J卸下,这样的情况。当涅莉尔发动魔法将I单独卸下时,生效中的螺钉分别是D、F、G、H、I。当J被附魔后,D就不再受到魔法的作用了,自然也和带毒螺钉一样,吃不到之后‘飞毯’离馆时的向上动力。
“既然这样,夺走约翰性命的螺钉就必须留在203室内——我们没有找到这颗螺钉,若这颗螺钉真实存在,肯定是凶手后来回收掉了,可凶手费劲闯进上锁的203室,它回收螺钉的理由是什么呢?案发现场留着螺钉,难道不是更方便把嫌疑丢给涅莉尔吗?因而,在约翰的案件中,根本就没有魔法的存在。
“通过上述的论证,否定了魔法的手法,但没有涉及到凶手身份。而凶手的身份,其实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简单带过——杀死约翰的凶手,用到了和杀害莫里兹一样的毒液。两起案件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那203室的‘双重密室’要怎么解释?”
“如果这种级别的密室出现在推理小说里,美其名曰‘双重密室’,编辑多半会被读者骂死的——第一重密室是203室那闭合就自动上锁的房门,凶手只要能进房间,走的时候把门关上,密室就形成了;第二重密室是堪称‘全缝密室’的浴室小隔间,锁型是司空见惯的可滑落式插销锁,用冰块垫住,等着被启动中的温度调节装置热得化掉,就完事了。
“回顾203室的现场吧,尸体赤裸地倒在浴室里,花洒半开,淌着不大的水流,被打湿的衣物放在尸体的附近,水把血泊都冲淡了。如果约翰是在洗澡时遇害,那衣物的出现位置就很不合常理,谁会带着衣物一起洗澡呢?凶手应当是肉身进入房间,杀死了约翰,脱下他的衣物,把他的身体转移到了浴室内,这样,冰块密室融化后形成的水迹,就会被花洒喷出的水掩盖住。约翰的衣物上沾到了血迹,凶手只能把衣物也一起丢进浴室里。
“约翰遇害的时间依然是在昨日深夜里,凶手只要能进到房间内,就能杀害约翰制造密室——住在二楼的所有人,都没有昨天深夜里的不在场证明吧。如果不考虑毒液的问题,谁都可以是凶手,包括我在内。”
“那到底要怎么肉身进入上锁的房间?动机呢?你说凯西姐是凶手,她有什么要杀人的理由?对了,约翰呢,约翰被杀的理由又是什么?”
“约翰被害的理由,我倒是有个猜想,能一并解释进入房间的方式。在前天,协助凯西小姐调换螺钉的共犯,就是约翰,这就是他被杀害的原因。查尔斯先生订的货物在关键时点送到,这恐怕是意料之外的事件。查尔斯不在,被迫跟着玛丽外出验货的凯西小姐,只能拜托约翰帮忙调换螺钉。昨天,约翰突然提出,要帮蕾妮小姐解决下水道堵塞问题,真正目的是为了拖住蕾妮小姐,好让她留在自己的房间内,这样能给设置杀人装置的凯西小姐,更多行动的空间。
“我问约翰帮蕾妮小姐处理下水道问题的详细情况时,蕾妮小姐提到说,她要求约翰帮忙把天花板上坏掉的灯也一起换了。对此,约翰的反应却很是暧昧,他说换高处的灯需要折叠梯,折叠梯在一楼的杂物间里,打开杂物间的魔钥放在他房间里找不着了,要晚上再仔细找找看,所以当天解决不了。
“然而,这把能打开杂物间的魔钥,却显眼地摆放在约翰房间的桌上,折叠梯也有被挪动的迹象。会不会是约翰为了方便凯西小姐布置装置,把魔钥给了凯西小姐,所以才借口说找不到钥匙了呢?凯西用钥匙打开杂物间,取出了折叠梯,在玛丽回来之前,在房间高处完成了螺钉的布置。”
“因为约翰是共犯,所以要杀他灭口?”查尔斯的语气里带着吃惊。
“我是这么猜测的,没什么决定性的依据。倘若约翰意识到凯西小姐的真正目的,并以此要挟凯西小姐,引来杀身之祸也不奇怪。和莫里兹一案中精心设计的手法不同,约翰一案中,无论手法还是密室的构成,都粗糙得过分,凶手甚至不愿意在案发现场留下一颗没用上的、被附魔过的螺钉,来嫁祸给涅莉尔,这说明这起命案一开始就不在计划范围之内。
“多萝西说自己昨晚22点过后,还看见了约翰在走道上。一般这个点,大家都在房间里睡下了,说明约翰延后了自己的睡觉时间。一种可能的情况是,约翰和凯西小姐约好在深夜里会面商量某些见不得人的事情。到了约定的时间,他主动把凯西请进了自己的房间,这样,第一重密室要如何进入的问题就得到了解决。之后的事情,也不用我再详细说明了,毫无防备的约翰被杀死了。”
“血口喷人,你有什么根据吗?”玛丽情绪激动地大叫,好像被指控杀人的是她自己一样,“只要你们几个外来的魔女串通好口供,表面上说是外出了,实际上还留在馆里,不在场证明就不成立了吗,你们——”
呼喊到一半,许久都没有说话的凯西小姐站起身来,她走到玛丽的跟前,弯下身子,悄悄地用手势示意玛丽不要这么激动。接着,她直起身体,和洛蕾亚四目相视,以非常正式的姿态开了口,从她的声音中,我竟感受不到惊讶和愤怒的情绪。
“侦探小姐,虽然您已经做了详尽到大伙都听得头皮发麻的解释,但对于您的推理,我还是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您大可当作一个嫌犯的狡辩。第一个问题是,您推理出凶手先后调换两颗螺钉的关键证据是螺钉留在了莫里兹的遗体上,目的是为了栽赃给‘锈钉魔女’,这反而是弄巧成拙,暴露了凶手自己的身份。如果凶手是对魔法特性非常了解的人,怎么会想不到这一层逻辑,犯下低级的致命性失误?”
“说实话,我不知道……”洛蕾亚几乎是整个人倚在了背后的白板上,“但螺钉留在尸体上是事实,除了有另一颗螺钉以外,别无他解。”
“假设,依照您说的,我用自动手记人偶遥控了‘锈钉魔女’,距离她离开雾凇馆已有大半天的时间,那么她到哪儿去了?只要她向案件的调查员出示自动手记人偶定时写下的所谓威胁信,就能够证明她的清白了,那我费尽心机栽赃她的意义何在?”
“最坏的可能,就是她在离开的路上遭到埋伏,变成了既出示不了那张纸、也开口说不了话的状态了……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吧?您称呼我为侦探小姐,可我本来就无意在这里跟个小丑一样卖弄自己的推理——专业的事情就该给专业的人来做,我只是个想安稳打工的调查员,不是职业侦探。若不是涅莉尔生死未卜,我也不会贸然指认您为凶手。”
“多萝西小姐前面提出过,‘锈钉魔女’的行为有极强的不可预测性,凶手绝不可能保证她会按照自己的心意发动魔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就会让整个布局崩塌。侦探小姐,您认为您对此做出的设想,有足够的说服力吗?”
“没有,所以我对凶手的推理,没有按照我构思的物理诡计来进行。先后替换了两颗螺钉的凶手的锁定逻辑,不需要一个说服力足够的物理诡计解答支撑。”
“那凯西是两起命案的凶手、约翰是帮凶的最终结论呢——无论您情愿与否,您都以一名侦探的身份,对我这个嫌疑人做出了最冒犯的指控。您有把握赌上自己的调查员身份,担保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