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加索充满荣誉,的老兵的退役生活是如何?

作者:诺卡顿先生 更新时间:2025/9/2 22:09:44 字数:4647

金属床架在掌心留下冷硬的触感,我低头看着胸前叠得齐整的灰绿色制服——左胸口袋上,第十三团的徽记已经被磨得发亮,那是只衔着火炮的雄鹰,翅膀边缘的鎏金掉了大半,露出底下暗沉的铜色。

今天是我八十五岁的生日,也是我退役的日子。

清晨的号声刚过,营地的冻土上还凝着白霜。我推开隔间的门,走廊里飘着士兵们早餐的麦糊香,混杂着远处训练场传来的金属撞击声。六十三年了,从十七岁攥着热熔炮踏上诺加索之拳的北部城墙开始,这味道就没改过。

“士官长。”值勤的年轻士兵挺直了背,他的肩章还是新的,金色的条纹在晨光里泛着怯生生的光。我点点头,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腰间——那里本该挂着爆弹手枪的皮质枪套,现在空落落的,只剩下一道浅褐色的压痕。

团长的办公室在营地最深处,橡木门上刻着第十三团的战史,每一道刻痕都是一场战役。推开门时,上校正对着光擦拭一枚勋章,他的头发已经花白,眼角的皱纹比我第一次见他时深了不少。“你来了。”他把勋章放在桌上,那是枚银色的十字,中心嵌着暗红的晶石,“第六次拒绝退役申请,我没记错吧?”

我没说话,拉过椅子坐下。木质椅面硌着我的尾椎,那里有块三十年前留下的弹片,阴雨天会疼得钻心。上校把一份烫金的文书推到我面前,封皮上印着“军务部退役核准令”。“不是因为你老了。”他的声音很低,“是第十三团不需要你再挡在前面了。”

“老霍恩,是时候了。”

我盯着文书上自己的名字——艾力克·霍恩,字迹工整得陌生。第一次拒绝退役是在六十岁,那时的团长还是老哈维,他拍着我的肩说“艾力克,你该去城里喝杯热酒”;第五次是去年,眼前的上校把我的热熔炮锁进了军械库,理由是“强化手术的副作用该歇歇了”。可我还记得,三个月前雪山蠕虫突破防线时,我举着炮奔袭二十公里,子弹擦着耳边飞过时,我甚至能笑出声。

“仪式在下午。”上校把勋章塞进我手里,是“钢铁之心”,边缘的棱角硌得掌心发疼,“只有老兵来,你要求的。”我站起身,腰间的旧伤又开始疼,像是在提醒我那些没说完的话——我还能打,还能在战壕里躺三天三夜,还能听见赤金族的利爪划开金属时的尖啸。可上校的眼神太沉,像诺加索北部的冻土,我知道,这次是真的了。

走出办公室时,士兵们正在训练场练刺杀。阳光斜斜地照在他们年轻的脸上,汗珠子顺着下颚线往下掉。我停下脚步,喉结动了动:“全体都有,五公里!”

抱怨声立刻响了起来,有人小声嘀咕“士官长今天疯了”,但没人敢不动。他们跑过我身边时,我闻到了他们身上的肥皂味——和当年的同乡不一样,那时我们身上只有硝烟和血的味道。六十三年前,第十三团刚建团,我和十二个同乡挤在运兵舰的货舱里,有人哭着说想家,有人攥着父母的照片。现在,只剩下我了。

那时的我只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年轻人,害怕上校的手枪,害怕政委的鞭子,更害怕那些如同噩梦一样的战场,但一个又一个的噩梦悄然走过,那些和我并肩作战的战友,那些与我一同来的同乡,都死在了那一场场噩梦中,变成了自己在梦中的回忆,推动着自己一次次继续服役。

中午的饭堂很安静,老兵们坐在角落,有人给我递了杯麦酒。酒很烈,烧得喉咙发疼。“还记得纳尼亚那次吗?”老乔治拍着我的背,他的左手少了两根手指,是当年拖着重伤的团长时被雪山狼咬掉的,“你背着老哈维走了一百公里,衣服都染成红的了。”

我点点头,眼前晃过那片雪原。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团长的血浸透了我的制服,我每走一步,靴子里的雪就咯吱响一声。那时我四十多岁,强化手术的效果还在,我以为自己能背着他走到天荒地老。可现在,我连爬楼梯都要喘口气。

仪式很简单,上校把“诺加索之耀”挂在我脖子上时,金属的冰凉透过衬衫传到皮肤上。这是最高荣誉,一枚是斩首顿斯巨兽时得的,那只巨兽的獠牙比运兵车还长,我抱着热熔炮钻进它的喉咙,差点被胃酸融化;另一枚是第三次保卫战时得的,北部大门被破,赤金族像潮水一样涌进来,我和战友们守在楼道里,打光了最后一颗子弹,直到援军来的时候,楼道里的尸体堆得比我还高。

我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个像样的笑容,脸颊肌肉却像生了锈的齿轮。当年在北部大门的掩体里,我对着战友发誓要“死在滚烫的弹壳堆里”,可现在却要被塞进运输舰,送回那个只存在于记忆里的家乡。

我还活着。

老兵们敬了礼,我也敬了礼。手臂举到一半时,旧伤又疼了,我强撑着没放下来。仪式结束后,我回到隔间,收拾行李——只有一个布包,装着几件换洗衣物,还有那枚“钢铁之心”

好消息,军务部没有收走你的剑,原因也很简单,六十多年的服役,你身上的很多装备都是所谓的奖赏,刻满了你的荣耀,而军务部不会收走任何一个士兵的荣耀。

军务部的运输舰在傍晚起航。舰长把我带到头等包厢,地毯厚得能埋住脚踝,桌上摆着银质的餐具。我坐立不安,手指总想去摸腰间的枪套。突然,“滴滴滴”的铃声响了起来。

身体比脑子快,我翻身拿起立场剑,左手摸向爆弹手枪——枪不在了,我才想起早上已经交了军械库。我翻进沙发后面的掩体,听见侍者的惊呼,还有女士的尖叫。舰长冲进来时,我正举着剑对着空气。

“士官长,是门铃。”他的声音很轻,带着小心翼翼的歉意,“我能请您把武器放起来吗?”

我看着手里的剑,剑身上的蓝光还在闪——这是当年在废弃管道里捡的,应该是属于阿特琉斯战士的,那些战士强大到超越凡人,就连那些可以轻易撕碎坦克,速度比子弹还快的赤金族也可以轻易应对,但赤金族的数量太多了,三位阿特琉斯战士很快被撕碎在了红色的浪潮里。

那次战斗,连队全没了,我设置好炸弹后,静静等待着死神的到来,但看见了旁边的管道后,一种怎么着也得留个全尸的念头,我爬进管道,轰鸣过后,我和管道被一起抛飞到城市立场盾上,醒来时,他们说我一个人歼灭了数百只赤金族。只有我知道,我只是想留个全尸。

把剑和枪放在衣柜最里面时,我的手在抖。运输舰的引擎声很稳,不像运兵车那样颠簸。我靠在窗边,看着诺加索之拳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光点。六十三年了,我第一次离开这里。

家乡在诺加索之拳的南部,是个小城区。哥哥的商店在街角,招牌上的油漆掉了大半,写着“霍恩杂货铺”。我站在对面的巷口,看着他给顾客称糖,头发已经全白了,背也驼了。

妹妹住在隔壁街区,我看见她抱着孙子在楼下晒太阳。孩子的笑声很响,像当年同乡们在货舱里的笑声。我没上前,转身走进巷口的旅馆。我不想打扰他们,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哥哥靠着我寄回去的工资开了商店,妹妹嫁了个木匠,有了三个孩子。他们的手上没有老茧,没有弹孔,只有生活的温度。

我为了生存和责任拿起了枪,而我的兄妹则举起了家庭和生活。

可他们还是知道了。哥哥找到旅馆时,手里攥着一张泛黄的照片——是六十三年前我和他的合影,我穿着崭新的军装,他穿着学徒的围裙。“你回来了。”他的声音很哑,眼泪掉在照片上,晕开了墨迹。

妹妹也来了,她给我做了炖肉,味道和小时候一样。餐桌上很安静,人生的道路让你们哪怕作为不多的亲人也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你无法去向他们描绘你那六十多年的峥嵘,去诉说那些怪物的可怕。

因为每当提到这些,你都不由得回忆起那些死在战场上的战友,他们的容貌和声音就会再一次回荡在你耳边,他们死的值得,死的荣耀。

侄子缠着我讲战场上的故事,我笑着说那些怪物很蠢,只会嗷嗷叫,我们一开枪它们就跑。你欺骗了自己,也在欺骗家人,没说战友们的尸体堆在战壕里,眼睛还睁着。这些,他们不需要知道。

至少他们过上了和平的生活,不是吗?

邻居们很快知道了我的存在。有人说我是“英雄”,有人请我去家里吃饭。我成了个和善而古怪的老头——会在凌晨三点起床跑步,会对着街角的垃圾桶练习刺杀,会在听到警笛声时立刻趴在地上的怪人。

三年很快过去。那天早上,我醒来时,床上湿了一片。一股腥臊味钻进鼻子,我慌了,以为是有人潜入了房间,或者是老战友们的玩笑。我拿着枪在房间中找了数个小时,最终你才接受现实,我摸向腰间,那里空空的。我跌跌撞撞地爬起来,走到窗边,看着楼下的街道——阳光很好,孩子们在放风筝,老人们在聊天。

那些镶进我身体中的弹片开始在我的晚年中突显存在感了。

我还能打。你对自己说。

我开始绘制街道的路线图,在纸上标着哪里适合防守,哪里适合撤退。我开始在夜里穿行,看见小混混就把他们丢进垃圾桶,看见黑帮分子就追着他们跑。他们叫我“疯老头”,可我不在乎——我又找到了当年的影子,那些怪物,那些敌人,都该在我闪着蓝光的剑下俯首。

那天,我跟踪一个黑帮头目到了废弃的工厂。刚翻进围墙,就听见了脚步声。我屏住呼吸,绕到一个人的身后——是个女性法警,穿着深蓝色的制服,手里举着枪。

我戳了戳她的后背,在她要尖叫时捂住了嘴,把士官证递到她眼前。“老兵。”我低声说,耳朵里嗡嗡响,炮火的轰鸣声还在里面——六十三年了,我的耳朵早就不好使了。

她问了我什么,我没听清。我靠在墙上,等着耳鸣过去。突然,眼前一黑。

醒来时,天花板上的法务部标志很亮。我想坐起来,可身体重得像灌了铅。女法警坐在床边,手里拿着个黑色的小盒子。“助听器,先生。”她把盒子递给我。

“我不需要。”我推开她的手,喉咙干得发疼。

她举起一面镜子。镜子里的人很陌生——头发花白,乱糟糟的,脸上全是皱纹,牙也没剩几颗了。我愣住了,这不是我。我记得自己的样子,是那个举着热熔炮奔袭六十公里的士兵,是那个背着团长走一百公里的士官,是那个在楼道里守了十六波进攻的老兵。

“我还没老,强化手术还没有失效”你试图向她展示自己的力量,“霍尔先生,按道理来说,强化手术的效果从前天就已经结束了”她的声音很平静,

“大量的劳累使强化核心过载,而你的身体已经无法在驱动它了,于是我们取出了它。”

“您给我们添了不少麻烦。”女法警的声音很轻,“我们花了五年才抓到您。您的兄长四年前报了警,说您失踪了。”

我看着她,突然笑了。五年,我在城市的阴影里追了五年的“敌人”,把黑帮头目吓得自首,把法警们搞得鸡飞狗跳。原来,我早就不是士兵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自己不曾一次想要自杀,想要去拿放在床边的立场剑,但自己原来单手就可以舞动的大剑,在旋转瘦削身体的衬托下,反而更像一把双手剑。

医院的日子很平静。女法警每天都来,给我读报纸,喂我吃饭。她问我为什么法务部没惩罚我,我没回答。直到那天,我让她把我的布包拿来。

布包里的勋章用手帕包着,我一个一个拿出来,用袖子擦拭。“这是钢铁之心。”我指着那枚银色的十字,“洛基亚的楼道里,我守了十六波进攻,战友们都死了,我还活着。”

“这个是绯红之冠”我拿起一枚暗红色的勋章,“这是我在第二次鲜血远征中获得的。”

“这是双剑勋章”这是你摧毁了五只诺科恶魔获得的,

“这是纳尼亚大十字。”我拿起另一枚,上面的红晶石已经暗了,“我背着老哈维走了一百公里,雪地里全是血,我以为我们都要死了。”

“这是科斯塔·皮尔斯勋章”那是你在第五次斯特拉尔战役中获得的荣耀。

“看,三重桂冠。”我的手开始抖,“第三次保卫战,那天是绝望的一天,北部大门破了,赤金族像潮水一样涌进来,我打光了最后一颗子弹,直到援军来的时候,我身边的尸体堆得比我还高。”

女法警的眼泪掉了下来,我没看见。我拿起最后两枚勋章,金属的冰凉硌着掌心。我想不起来它们的名字了,脑子里全是硝烟的味道——顿斯巨兽的獠牙,赤金族的尖啸,战友们的呼喊。

“诺加索之耀。”有人说了一声。我抬起头,病房里站满了人,真的,真的有很多人——老乔治,少了两根手指的手搭在我的肩上;老哈维,穿着当年的团长制服,肩上的星徽闪闪发亮;还有那些同乡,他们还是十七岁的样子,笑着说“艾力克,该走了”。

我笑了,把勋章放在胸口。原来,他们一直都在。我靠在枕头上,闭上眼睛,听见了热熔炮的轰鸣声,听见了战友们的笑声,听见了诺加索之拳的风。

金属床架的冷硬还在掌心,可这次,我不再迷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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