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里有浴室。
白忆几乎是爬进去的。
身体沉重得不听使唤,每一次挪动都带来钝痛。
浸透鲜血的衣物黏在皮肤上,剥离时发出细微的撕扯声。
她耗尽力气拧开花洒。
起初是冷水,激得她浑身一颤,随即转为温热。
当水流触碰到肌肤时,竟带来针扎似的刺痛,全身的神经末梢都在昨夜被反复撕裂后变得异常敏感。
但这痛感很快便麻木,被更深的疲惫覆盖。
她双手死死抵住瓷砖墙壁,支撑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任由水流冲刷。
混着血污的淡红色液体顺着她苍白的肌肤蜿蜒而下,在脚下汇聚,又打着旋儿流进地漏。
血色渐渐褪去,露出那皮肤却呈现出近乎透明的惨白,像被漂白过。
唯有眼眶周围泛着哭泣后留下红晕,嘴唇因失血和咬噬而显得红肿,关节处也透着脆弱的粉色。
而这些就是她身体上残存的颜色。
左臂上,那几道被私生饭抓出的红痕非但没有愈合,反而在热水的浸润下更加狰狞,隐隐有扩大趋势。
“嗬……呃……”
剧烈反胃感袭来,她弓起身子干呕,喉咙里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有胃酸灼烧着食管。
力气正从四肢百骸迅速抽离。
她再也支撑不住,膝盖一软,重重跪倒在地上。
热水打在她的头顶、后背,她却感觉不到暖意,身体里所有温度、所有色彩,都连同昨夜的血水一起,被彻底冲走了,只剩下空洞、苍白、不断嗡鸣的躯壳。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当她身体终于彻底感受不到疼痛时,疲惫感便席卷而来,几乎要将意识吞噬。
但白忆知道,现在绝不能睡。
必须清理掉这一切,必须抹去所有痕迹。
她强迫自己睁开眼皮,审视着这片狼藉。
地面上的血迹相对好处理。
但地板……需要专门的酶清洁剂才能彻底分解血蛋白,洗衣液或许可以勉强替代。
好在卫生间内就有。
另外还需要过氧化氢,这个可能需要去药店买大量双氧水或去五金店购买。
最麻烦的是那块吸饱了鲜血的地毯,恐怕只能烧掉。
还有这空气中浓重得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必须彻底通风换气。
她挣扎着爬起来,开始行动。
将地毯拖进卫生间浴缸,放水浸泡。
打开房间里所有空调换气功能,调到最大档,然后,跪在地上,用湿布一点点擦拭,抠掉地面上每一滴已经发暗发褐的血迹。
接着是更繁琐的地板清洁、消毒与漂白。
“咳咳咳……咳咳……”
浓烈的消毒水气味呛得她连连咳嗽。
血腥味分子有极强的附着性,要想彻底驱散,以这个房间的大小和通风条件来看,最少也需要持续强通风6到12个小时。
还得找些咖啡渣与小苏打这些能够吸收气味的东西来。
这意味着,在接下来一整天里,绝对不能允许林薇进入这个房间。
至少明面上,不能让她察觉到任何异常。
白忆的鼻子对于血腥味已经产生嗅觉疲劳,她可以肯定自己身上也有血腥味,所以必须用消毒水那种刺鼻气味盖过去。
她打开衣柜,目光扫过,角落里一个红色小箱子吸引了她。
医疗箱。
她将其打开,取出绷带,先用酒精棉片擦拭左臂上那几道红痕,酒精的刺激让她倒抽一口冷气。
然后,她用绷带将小臂层层缠绕起来,这样应该就能阻止红痕扩散。
接下来是衣服。
一件纯白色棉麻衬衫,材质异常柔软,款式简约到没有任何设计痕迹。
外披同样纯白的羽织,轻若无物。
下身是同色阔腿长裤,裤腿宽大,走起路来带着闲适的飘逸。
最后套上白色防水徒步靴。
走到镜前。
这一身白衣,轻、透、宽,像是包裹着她茧。
是为了尽可能散掉她身上残留的气味。
只不过白忆脸色实在太差了,看着像刚从棺材里倒出来那样惨白。
无奈她只好从床头柜里摸出白口罩戴上。
这让她看起来更像个病人了。
站在房间房间中环顾四周。
“不够……还不够……”
白忆喃喃自语。
空气中还飘有些许血液溅射出的气溶胶,想来大部分都已经附着在墙面、天花板与所有家具上,想要独自清理掉几乎是不可能的。
气溶胶颗粒自然沉降需要数小时至数天,而在自然通风的情况下血腥要完全消失想要数周至数月。
她需要一台便携式臭氧发生器,这个现在买不太现实,她需要去找凌渊……
白忆走出房间,抽出房卡握在手心,房门自动上锁,随后径直走向厨房。
然后……她开始做早餐。
现在是上午7点,林薇应该还没醒。
她熟练地煎蛋、加热培根、切好水果、调配果汁、烤吐司,动作流畅得仿佛昨夜什么惨剧都未曾发生。
一切准备就绪,她在餐盘旁留下一张便签纸,字迹工整:
“早餐在桌上,记得吃。我出门一趟,很快回来,顺便买点食材。另外我昨天来了月经,房间里可能有点怪味,为免尴尬,房卡我先拿走了。:)”
便签底部,画了个笑脸。
…
坐电梯下到地下车库,手机刚掏出,还未解锁,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便悄无声息地滑行至她身侧停下。
是她的专车。
好似一直潜伏在阴影里,等待着她出现。
她犹豫一瞬,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去凌渊那儿。”她声音隔着口罩,有些发闷。
司机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点了点头,车辆随即驶出车库。
…
主卧内,林薇揉着惺忪睡眼,穿着歪歪扭扭的黑色睡裙,迷迷糊糊走出房门。
一股食物的香气钻入鼻腔,让她瞬间清醒了不少。
她疑惑地走到餐厅,看见了桌上的早餐和那张便签。
“嗯?”
她拿起便签,完整看完后,笑意不由爬上嘴角。
这种被人细心牵挂的感觉,该怎么形容呢?
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家人或挚友之间才会有的温情吧?
“真是的……明明才认识一天而已,”她轻声自语,眯着眼望向落地窗外灿烂的阳光,“白忆小姐还真是……温柔得过分呢。”
阳光如此温暖,让她心情愉悦,甚至忍不住想要哼唱起来。
热爱音乐。
这也正是她最初选择成为偶像歌手的初衷。
不如……写首歌吧!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便难以平息。
一首,以白忆小姐为原型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