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就是有骨气!和我们这群低等的民众不同!
意识到罗兰竟当众杀死一位侯爵,人群里竟还有贵族第一时间压过恐惧,燃起的是滔天怒火,
与生俱来的愤怒,
那是刻在骨子里的、被触犯了等级尊严的愤怒。
以下犯上,从未有人胆敢这样做,
范特斯迪克身旁的一位公爵立刻怒不可遏地冲了出来,
“胡闹!简直是胡闹!你竟敢杀死一位侯爵!”
他的双手想要凝聚魔法,但是异常费力,他这才猛然想起,
整座后花园都被禁魔石覆盖着。
也就是说,这个平民能无视禁魔石,还能发动这般威力的攻击……
我看到了,你是先迈左脚的。
罗兰一枪崩烂了这位公爵的左脚掌,
枪声再响,公爵的左脚掌瞬间被轰得血肉模糊,碎骨与皮肉混在一起溅在地上,
威力真是惊人,他的五个脚趾头怕是都找不到了,算了,死人要脚趾头干什么。
公爵的脸部因极致的痛苦扭曲成一团,凄厉的惨叫声甚至能盖过之前的枪声,
罗兰从腰间掏出一个小瓶子,
一小瓶硝酸甘油,
接下来很考验枪法哦,
他抬脚狠狠一踹,将这断了脚的公爵踹向慌乱的人群,
随即手腕一扬,把硝酸甘油瓶以更快的速度抛向那团踉跄的身影,
枪口精准跟瞄。
砰!
这样就可以做好一个简易的血肉炸弹了,
天空下起红色的血泪,
人体碎片毫无规律地砸在周围贵族的身上、脸上,黏腻的触感伴着浓重的血腥味,
瞬间击溃了所有人的心理防线。
“啊啊啊啊啊!!!!!”
这才对嘛,早就该尖叫了,
这里的人还是没有见过枪,在罗兰那个世界,枪声一响,那肯定是尖叫四起的,
毕竟邦联警察都不会用枪这种老古董。
贵族们开始如鸟兽一样四处逃窜,
这里的后花园是全封闭的,他们只能一窝蜂地朝着城堡的方向涌去,推搡、踩踏,乱作一团。
罗兰可不是体术无敌,而且背后也没长眼睛,要是被偷袭可惨了。
谁敢靠近我,我就打谁,
砰!
诶嘿,提速了,小心踩踏,出了事故可不算我的,
砰砰!!!
罗兰慢慢悠悠地换弹,
我C,还有人没跑呢?
伊丽莎白不知所措,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比起事后该如何收场,她已经全然不能想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耳边不断回响的枪声和眼前的猩红。
罗兰对她淡淡地笑笑,“吓到你了?对不起,没有提前通知你。”
胆子也太大了,竟然敢以下犯上,伊丽莎白有记忆以来…不,是坦蒂冈这一百多年来,恐怕都没有平民可以杀掉一位侯爵、不对不对……还有一位公爵。
为什么心脏在不停地跳动?这股感觉不是害怕……
“好厉害……”
“嗯?……是吗?”
罗兰一脸懵,罗兰是没有人性才会这样毫无负罪感的,伊丽莎白你……
一旁的范特斯迪克终于回过神,急切地往前迈了两步,对着罗兰大喊:“罗兰!是我啊!你还记得吗?”
都是绿头鸭,你穿个礼服,罗兰也认不出你,
还有你不跑是想吃子弹吗?
罗兰用枪对着范特斯迪克,
“我!我!我们在耶路撒冷的朝圣路见过。”
“哦哦,是你啊。”
原来是戴礼帽的公鸭,
罗兰把左轮一歪,那你旁边这个穿黑袍的还不跑,是想吃子弹了?
“罗兰。”
你也认识我?
不对……我也认识你?
罗兰仔细一瞧,虽被血污溅得斑驳,,但这黑袍的款式……
“公特尔。”
“邦邦邦!!!是我没错了,你可真有种,什么都干得出来。”公特尔摘下帽子。露出一张年轻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