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雾是有味道的。
不是那种带着草木清香的晨雾,也不是海上裹挟着咸味的湿气。这里的雾,像是一块吸饱了煤灰、马粪和死老鼠臭水的破抹布,死死捂住行人的口鼻。
1889年,夏季。
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靴踏上了码头的湿木板。
埃利阿斯·诺伍德压低了帽檐。他的大衣剪裁考究,手里那根镶银的手杖在此刻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这里是东区,是泰晤士河最肮脏的一段肠道。
他回来了。
从新大陆的旷野,回到这座巨大的工业坟场。
没人认出这张脸。那个曾经在社交场上左右逢源的黑斯延斯少爷早就“死”了,死在了一场大火里,死在了苏格兰的寒风中。
现在的埃利阿斯,下巴上蓄着修剪整齐的短须,那双蓝眼睛里不再有少年的轻狂,只有像深海一样的死寂。
他穿过拥挤的人群。苦力们扛着巨大的麻袋咒骂,妓女在暗巷里瑟瑟发抖,扒手像老鼠一样在绅士的口袋边穿梭。
埃利阿斯对此视而不见。
他的目的地在西区,但不是为了去享受下午茶。
两个小时后。
他站在那片废墟前。
曾经的黑斯延斯宅邸,如今只剩下几堵焦黑的残墙,像几根断裂的肋骨插向天空。杂草已经从石缝里钻了出来,野狗在曾经的舞厅位置撒尿。
埃利阿斯并没有像那些烂俗小说里的主角那样跪地痛哭。
他只是站着。手杖的尖端深深陷入泥土。
风吹过废墟,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在模仿那一晚的大火。他仿佛还能听到父亲弗雷德里克最后的怒吼,听到那个叫做哈里的忠仆倒地时的闷响。
“我也许该带束花来。”
他自言自语。声音沙哑,被冷风撕碎。
但他手里只有一把匕首。
他走到那堵断墙后——那是曾经书房的位置。手指抚过粗糙的砖石,指尖传来刺痛感。
噌。
匕首出鞘。
他在隐蔽的墙角,深深地刻下了一个符号。
那不是黑斯延斯的家徽。那是一个抽象的鹰形,旁边带着一道横杠。
这是宣告。
既然地狱不收,那恶鬼就只好爬回人间。
白教堂区。
这里是伦敦的脓疮。
埃利阿斯租下了一间位于多塞特街的公寓。这里离那个“阴影之王”道森的老巢很近,也离那个疯子金斯利的地盘很近。
他需要观察。
夜色降临,煤气灯昏黄的光晕在雾气中晕染开来,像一只只发炎的眼睛。
“求求你们……这周真的没有了……”
巷子里传来哀求声。
埃利阿斯停下脚步。他正要去买包烟丝。
三个穿着破烂大衣的男人正把一个干瘦的老头顶在墙上。老头是卖烤土豆的,摊子已经被掀翻了,泥泞的地上散落着几个冒着热气的土豆。
“没有?”
领头的那个满脸麻子,手里玩弄着一把生锈的弹簧刀。“金斯利老大的规矩你不懂?保护费,那是买你这条命的钱!”
“啪!”
一记耳光抽在老头脸上。老头晃了晃,假牙飞了出去。
埃利阿斯叹了口气。
他不想惹事。刚回伦敦,低调是第一原则。
但他看见了那个麻子脸手腕上的刺青——一条咬着自己尾巴的疯狗。金斯利的人。
既然是金斯利的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先生们。”
这一声问候突兀而优雅,带着那种只有在上议院才能听到的傲慢腔调。
三个流氓愣住了,转过头。
他们看见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高大男人,正用手帕捂着鼻子,仿佛闻到了什么不可名状的恶臭。
“这里是私人谈话,滚远点,小白脸!”麻子脸挥舞着刀子骂道。
埃利阿斯并没有滚。他反而走近了几步。
“你们弄脏了我的靴子。”他指了指地上的烂泥,“刚才你们踢翻土豆的时候,有一块泥溅到了我的鞋面上。英国小牛皮,很贵的。”
“**的小牛皮!”
麻子脸吼了一声,那把生锈的刀直直地捅了过来。
这就是街头斗殴,没有章法,只有凶狠。
埃利阿斯没有动。直到那刀尖离他的腹部只有三英寸。
侧身。
幅度极小,就像是只是在躲避一阵风。
刀锋擦着大衣划过。
与此同时,埃利阿斯手中的银头手杖动了。
不是挥击,是点刺。
手杖坚硬的银质杖头准确地击中了麻子脸的手腕关节。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被巷子里的风声掩盖了一半。麻子脸甚至还没感觉到疼,刀就已经脱手。
紧接着,手杖横扫。
这一次是膝盖。
麻子脸跪了下去,正对着那个卖土豆的老头,姿势标准得像是在忏悔。
剩下两个流氓还没反应过来。埃利阿斯已经欺身而上。
左手抓住一个人的衣领,借力一拉,右肘狠狠撞在对方的鼻梁上。鼻血喷涌而出。
第三个人想跑。
埃利阿斯并没有追,只是随手掷出了那根手杖。
手杖像标枪一样飞出,精准地卡在那个人的双腿之间。那人被绊了个狗吃屎,脸着地,滑出去两米远,不动了。
前后不过十秒。
埃利阿斯走过去,捡起手杖,用手帕擦了擦上面并不存在的灰尘。
他低头看着那个还在哀嚎的麻子脸。
“回去告诉金斯利。”
他的声音很轻,轻得像是在说悄悄话。
“有些账,该算了。”
他没等老头道谢,转身消失在雾气中。
巷子口的垃圾桶后面,几双惊恐又兴奋的眼睛正死死盯着他的背影。那是几个衣衫褴褛的野孩子,白教堂的小老鼠们。他们看见了幽灵,一个能打断疯狗腿的幽灵。
7月31日,凌晨。
白教堂,巴克街。
埃利阿斯是被血腥味吸引过来的。
警察已经封锁了现场。那群穿着蓝制服的蠢货正举着提灯大呼小叫,把现场破坏得一塌糊涂。
“往后退!都往后退!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警长正在驱赶围观的醉汉和妓女。
埃利阿斯站在阴影里。他启动了那种特殊的感官,直到世界在他眼中褪去色彩,只剩下关键的信息流。
他看见了。
死者是个女人。玛丽·安·尼科尔斯。
喉咙被割开了,甚至快要把头切下来。裙子被掀起,腹部……惨不忍睹。
但这不仅仅是杀戮。
埃利阿斯眯起眼睛。
那个切口。从左到右,极深,极快。这不是醉汉的乱挥,也不是嫉妒发狂的情人。那双手很稳。
更重要的是,那种仪式感。
这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色。
他趁着警察不注意,像一只黑猫一样翻过了围墙,落在了尸体旁边的暗巷里。
墙壁上有一块污渍。
警察似乎没注意到,或者注意到了也没当回事。
埃利阿斯凑近了些。
那是血迹。被擦拭过的血迹。
虽然模糊,但他认得那种笔触。
是一个倒三角?还是……
突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嘿!那边那是谁!”
埃利阿斯没有回头。他脚尖一点,整个人腾空而起,抓住了二楼的窗沿。在那警哨吹响之前,他已经翻上了屋顶。
他在瓦片上奔跑,夜风灌进大衣。
那个记号,是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