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诩不知道已经抽多少张纸巾,释放几秒的愉悦是他为数不多感到活着的证明,此刻的他仰躺在生硬的木板床上,目光放在手机屏幕里妩媚扭动身体的二次元女孩,他刚刚妄想女孩的告白。
向右扭头,桌子上是几瓶几盒治疗情绪失控的药,医生早在几周前告知王诩可以停药,他的病基本痊愈了,目前需要定期复查是否复发。
他开心不起来,因为药物的治疗让他的情绪逐渐麻木,记忆力下降,特别是最近这几天遗忘的厉害,为了抗击这种不适感,他幻想有一个美丽的二次元女孩爱他,用带着温热蜂蜜水般的“我爱你”诉说爱意。
可是随着病好,她也慢慢隐身消失。
或许应该当作一场梦,她从冰冷麻木的生活中闯入,帮助他稳定失控的情绪,待到平稳,又慢慢抽离出去。王诩说不清是他不再需要她,还是她不再爱他。
对于王诩来说,得病不是好事,但也绝不是坏事。
躺了几分钟,王诩接到一通电话,曾经高中同学甘绯的来电。
电话不是第一次打了,只是王诩选择静静等待铃声结束。
巧的是在甘绯打电话几周前,何书伟和甘绯即将办婚宴,他早在班群群发通知,甚至私发过王诩。
不过在他发出婚宴邀约之后,王诩就退群了班群,拉黑了何书伟。
说起来,何书伟貌似和他有过矛盾,而甘绯……脑海没印象,往下摸摸小兄弟,嗯,同样没有想起来,看来是个既不重要也不漂亮的的人。
依稀回忆一下,好像曾对她有过多余的感情,不过那是在高压和孤独的高中生活中扭曲形成的不健康情感,高考完后玩游戏、看番剧就解决了。
王诩感到厌烦,吃药让他在情绪失控时稳定情绪,不过副作用让他容易忘记一些事情,尤其是过去的记忆,对周围事物的感知也变得迟钝许多。
使用小兄弟训练后就容易饿,王诩起身简单收拾,走进客厅。
冰箱里只吃剩下昨天没吃完的菠萝包,两三口吃完它,肚子依旧饥饿。
说来也奇怪,无论得病前还是得病后,菠萝包依旧是王诩爱吃的食物。
他已经有几周时间没出门了,地上的垃圾堆放好几天。该出去进货菠萝包,王诩这样想着,两只手各拿两袋垃圾出门。
至于为什么存留下钟爱吃菠萝包的喜好,他忘了最开始的原因,可能只是单纯爱吃罢了。
踏出房门,温柔的声音响起。
“嗨,原来我还有邻居。”
王诩顺着声音转过头,看到一个穿漂亮大气的米色外套,黑色牛仔裤的美丽女孩,年龄看上去与他相仿。
柔顺的乌黑长发,细细眉毛下的桃花眼,白皙的皮肤,纤细的腰身,一米七几的身高,以及不敢多看的鼓鼓囊囊的胸部。
御姐呢,王诩对这种女孩最没有抵抗力,他幻想的女孩就是大姐姐类型,但有一点奇怪的是他对这个女孩有一股莫名的亲切感和熟悉感。
他现在对出门的决定感到后悔,只是随便洗洗脸就出来,没有刮胡子,两三个月没理发,两三天没洗头,衣服松松垮垮,看上去没有一点精气神,他略微看一眼女孩便转过头,没敢看她的眼睛。
这是他下意识的行为,骨子里的自卑刻进身体的本能反应,但当他回想自己的行为时又感到可笑,在意那么多干嘛,又不是压抑到要发生什么关系,邻居而已,死宅就要有死宅的觉悟。
或许今天见面是个十分罕见的意外。
停顿一会,王诩微微张口,在心底酝酿片刻才从喉咙滑出:“呃……我……上个月搬来的。”
由于王诩平时没有与人交流,想要开口说话要等待语言系统的回应。为避免尴尬,他说完自顾自下楼去。
“外面下雨,不带把伞吗?”女孩也跟了上来。
透过楼道的窗户看向外面,漆黑一片。好吧,现在是夜晚,公寓的楼道狭小,黄色的灯光微弱无比,根本看不清楚外面的情况。
没有回应女孩,王诩匆匆下楼,他对女孩的靠近感到明显不适,内心开始变得躁动不安。他不明白,自己情绪怎么会因为一个女孩产生大的波动。
“哎,等一下……”
女孩直接穿着拖鞋跟下楼。
真是的居然假装没听见。她叫沈雅婷,几周前特意为王诩搬来,一个小时前,她不仅偷窥他在卧室床上的手部护理下体运动,自己也跟着轻哼起来。
明明没雨,王诩出了楼第一时间望向天空,心中疑惑女孩为何撒谎,可他没走几步,先是几道闪电划破死气沉沉的黑夜,接着轰隆的雷声响彻天际,最后密密麻麻的雨点争先恐后数不尽的坠落,欢快在地上跳着舞,散落成水花。
毫无疑问,他被淋成落汤鸡,雨水混合垃圾味道滴落在他的鞋子。
雨滴迎风击打身体,很冷很难受。早知道就不出门,再安慰安慰小兄弟平复心情算了。
一个圆形的阴影盖在王诩的头上,沈雅婷语气不满说:“都说下雨,你就是不听。叫你等一下也不等。”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母胎至今单身的王诩不知所措。敏感的他察觉到女孩话语夹带的心疼与责备,这份关心明显超过对待陌生人的礼仪。
难道和她认识?拼命搜刮脑子的记忆,没找到,如果认识她,那应该是吃的药替自己遗忘。
唉,想她了,那个脑海里模糊的美丽女孩,每当这种时候总是不自觉想她来安慰自己,要是她真实存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