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崭新的生活

作者:Babie 更新时间:2025/10/18 1:25:58 字数:2042

黄昏,日光十分轻松的穿过了教室的玻璃窗。随后,像个无赖一样径直躺在了我的课本上。

我习惯性的抬起头,墙壁上挂着的石英钟如常运作,时针和分针暂时停靠的位置向我传达了含义。

“要放学了”

我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眼眶,整个身子向后倾斜,轻车熟路地达成了桌脚与地面的完美倾斜角(可以让它最大程度向床而且不会使我栽在地上),而我之所以能在没放学之前做出这种夸张的动作,主要是因为这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

“后排靠窗,王的故乡”

自我考入这所高中一周以来,无论是学校还是老师方面,都没有提过有关座位方面的相关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班级原有的的座位排序,位置全由学生自主决定。

至于我是怎么坐上这等宝位的。

当然是先到先得,开学我第一个到班,那个位置就变成我的了。

......

距离放学还有2分钟,教室内变得些许嘈杂,哪怕刻意避免,我还是能听到一些闲言碎语。

……

【校门口新开了一家麻辣烫店,要尝尝吗】

【好啊,放学我正好没事,可以去试试】

……

【一会打球去啊,这么好的室内体育馆,可得快点,晚点就没位置了】

【行啊,没问题】

……

【诶,你那个男朋友有点帅啊,一会放学,约会去】

【诶!你别瞎说,还,还没确认关系呢】

【噗,得了吧,咱俩初中就认识,你那点事,我还不知道吗?这男的不就是】

【诶诶诶!别说了,别说了】

……

我被这些“噪音”吵的有点心烦,切换正常坐姿之后,在背包里掏出耳机,放了几首轻音乐试图与世隔绝。

有用,但不多。

……

还是换一种方式吧。

我在桌子里开始忙活起来,试图寻找私藏的武侠小说。

可惜,没翻到。

不应该啊,我记得昨天带了。

好在,也并非全无收获。

我的摸到了一块很高端的“料子”,断定那必然不是“无聊”的教科书。于是,我费力的把它抽了出来。下一秒,我的眼神骤热变得有些失望。

《私立明德一中—新生入学指南》

开学第二天学校组织分发的旨在帮助学生适应私立明德一中日常生活的指导手册。

我敢打包票,不会有多少人看完,尽管封皮确实吸引人,但内容上嘛,大部分都是些——学校教训,师资力量,办学理念,新生寄语等过于正式也无聊的东西。

考上这所学校的第一目的就是能够在高中体验大学生活,这也是明德一中的核心卖点。

可惜,已经开学一周了,除了时间排表,这里普通高中生活并无区别。

被骗了?

不,倒不如在预期之内。

这种教学方式放眼国内是绝对的个例,开办近10年,国内其他地区依然没有想要效仿的意愿。

在我眼里核心无非就一点——学校运营成本及收费。

在这方面,私立明德一中的经营成本在民办高中之中是独树一帜的高,但学杂费却很低,已经和普通公办高中差不多的水平。

能做到这样的,要么校长是个搞慈善的人民校长,要么国家下发的政策资金够多。不过我更倾向两者都有,至于社会舆论等其他方面反倒是次要的。如果有一天校长他们不想玩了,明德一中突然回归成为一个正常的高中这种事,我一点也不意外。

……

此时,下课铃声突然响起,我的思绪被突然拉回,其他人则“井然有序”地飞了出去。

如同往常一样,我等到没什么人的时候开始整理。

离开之前,那本《入学指南》无序地躺在我的桌子上,与其他课本之间显得有些违和。

“反正也没什么事,拿回去看看吧,就算不看,冲它那有点精致的包装,做个装饰倒也不错”

我这样想着。

此时,在我前面且十分靠近黑板的座位上,出现了一个径直向我走来的男生。

我认得他——砚澈

班级里数一数二的“名人”,成绩优异,长相帅气,人品不错,据说家境也很好。

一句话——是现充里的现充。

鄙人不才,正是他53位信徒之一,与其他信徒平等地接受他的恩惠。

今天倒是奇怪,他没有做那场大逃杀的追逐者,反倒做了幸存者。

【暮九,你的书,不好意思,我才想起还】

【没事没事,一本书而已,我自己都忘了哈哈】

【那好吧,这次算欠你一个人情,遇到问题可以找我,我会尽力帮忙的】

【行,我知道了】

随后,他有些小心的把书放到我的桌子上,走了。

我得承认——我在性格方面称不上好,在与人交谈方面不习惯过分接触,经常刻意保持一定距离。

这就导致了我几乎没有能“做到称兄道弟或者建立父子关系”的朋友。

不过,砚澈是个例外。

他很独特,独特体现在“优秀”上,我经历的称得上优秀的人很多,关键是——砚澈过于优秀了,简直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上帝在为他开启一扇窗的同时,顺便把的其他窗和门全打开。

我对他就很感兴趣。

这种人一定值得深交,哪怕他是和之前一样的“阶段性朋友”,我也一定要和他搞好关系。

我这样想着,随后踏上了回家的路。

当我走出校门时,黄昏的天空上落下雨滴,愈下愈快,但远达不到瓢泼大雨的地步。

我有些惊喜。

是“太阳雨”!我最喜欢的天气。

我十分热衷在这种环境下漫步,此时的雨水有一丝暖意,再结合些许的微风与日光,非常舒服。

也正因如此,让我染上了喜欢淋雨的恶习。

不过,大多数人对这种比较扑朔迷离的天气深恶痛绝,突如其来的降雨对于衣物来说确实不是什么好事。

......

我回到了家,汉密士如常摇着尾巴迎接,我挑逗了他一会,随即开始收拾潮湿的衣物和书包。

汉密士——我家的第二位成员,一只拉布拉多犬。它在一次雨夜与我邂逅,随后便成为了我的家人。

它的名字取自一个我非常喜欢的文学著作,里面有一只和它一样可爱的狗。

于是,二者同名了。

2014年9月7日写。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