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夜,陆瑾觉得自己睡在了一块烧红的铁板上,闭上眼,是沈星澜在山坡上抽烟的猩红光点。
睁开眼还是那个光点。
跟个鬼火似的,在他脑仁里头一闪一闪,闪得他神经衰弱。
结果就是,第二天早上,当林子凯那张帅得人神共愤的脸出现在病房门口时,陆瑾正顶着两个能跟国宝拜把子的黑眼圈思考自己是不是该直接从这三楼跳下去,看看能不能摔回男儿身。
“哟,我的小美人儿,想哥哥了没?”
林子凯人未到,声先到,他今天穿了件花里胡哨的衬衫,领口开得恨不得让人直接参观他胸肌,手里还提着一个银色的,看起来就很贵的高科技保温箱。
陆瑾翻了个白眼,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滚。”
“啧啧啧,一大早就这么大火气。”林子凯嬉皮笑脸地走进来,把保温箱“哐”地一声放在床头柜上,那动静大得差点把陆瑾的魂儿给震出来。
“探监?”陆瑾有气无力地问。
“给你送牢饭啊。”林子凯理直气壮地拍了拍保温箱,“外面那个望妻石,昨晚露营了一宿,今天一大早,天没亮就滚去附近一个叫什么‘拾光’的破公寓,叮叮当当搞了一早上,非让我给你送来。”
“咳咳。”林子凯心虚的干咳了一声,见陆瑾没有反应干笑了一下,“那个……我承认我昨天说话的声音太大声了,那个什么……我昨天看到你那个样子实在是气懵了嘛,然后昨天沈星澜的直播我也看了,确实也是误会他了不是。”
“毕竟……之前大学里的事情……”
“林子凯!”陆瑾瞪了他一眼。
“这有什么的!”林子凯阿巴巴巴了好久蹦出来了几个字,“就当破镜重圆呗。”
“拾光”公寓。
陆瑾的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比外面的阴天还难看。
“让他拿走。”陆瑾的声音有恢复了那个冰冷的音调,“我不想看见任何跟他有关的东西。”
“别啊,哥们儿。”林子凯一脸“你别不识抬举”的表情,伸手就要去开那保温箱,“闻闻,闻闻味儿又不犯法,那孙子可是把菜市场都快买空了,我瞅着那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开饭店呢。”
“我说了,拿走!”陆瑾猛地坐起来,声调都拔高了八度。
然而,已经晚了。
林子凯那双贱手,已经“咔哒”一声打开了保温箱的盖子,一股霸道到不讲道理的香气,就那么毫无预兆地,瞬间引爆了整个病房。
那味道……是红烧肉。
是那种用老冰糖炒出最完美的焦糖色,再加了八角桂皮香叶,用小火慢炖了足足两个小时,炖到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而不烂的,独属于沈星澜手艺的红烧肉的味道。
还有一股排骨汤的鲜香,汤里加了玉米和胡萝卜,带着一丝丝清甜,完美地中和了红烧肉的油腻。
这两种味道,是陆瑾大学四年闻了无数次的兄弟专属投喂套餐。
每次他熬夜打游戏错过了饭点,沈星澜那个狗就会端着这么一份饭菜,像个老妈子一样出现在他面前,逼着他吃完。
陆瑾的喉咙不争气地上下滚动了一下,肚子也跟着发出了一声极其细微,但在这死寂的病房里却无比清晰的“咕噜”声。
背叛!
赤裸裸的背叛!
他的身体,他的胃,他该死的嗅觉神经,在闻到这股味道的瞬间就集体叛变了,它们完全无视了他大脑发出的严词拒绝指令,自顾自地向敌人摇起了白旗。
“你看你看,身体是诚实的吧?”林子凯笑得像个拉皮条的,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地把里面的饭盒一个一个拿出来,摆在陆瑾面前的小桌板上。
晶莹剔透的米饭,色泽红亮的红烧肉,奶白色的排骨汤,旁边甚至还配了一小碟爽口的凉拌黄瓜。
荤素搭配,营养均衡。
“我……不……吃!”陆瑾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往外挤,眼睛却跟长在了那盘红烧肉上似的,挪都挪不开。
那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油光,仿佛在对他搔首弄姿,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召唤。
“行行行,你不吃,你不吃。”林子凯敷衍地点着头,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小的U盘,塞到陆瑾的枕头底下,“那疯子还让我把这个给你,说是给你解闷的,怕你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
说完,他拍了拍手,一副“任务完成”的轻松模样,转身就往外走。
“哎,你……”陆瑾下意识地想叫住他。
“我走了我走了。”林子凯头也不回地摆摆手,脚底跟抹了油似的,“我可不想在这儿当一千瓦的超级电灯泡,你们俩这隔空拉扯的酸臭味儿,都快把我熏出鼻炎了,饭记得趁热吃啊我的小美人儿。”
“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整个世界,又只剩下陆瑾,和一桌子散发着罪恶香气的饭菜。
空气里全是红烧肉和排骨汤的味道。
味道像一只无形的手,钻进他的鼻孔,撩拨他的味蕾,然后顺着食道一路往下,在他的胃里疯狂蹦迪。
“咕噜……咕噜噜……”
肚子的叫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肆无忌惮,像是在对他坚守的“尊严”进行无情的嘲讽。
陆瑾感觉自己像个**,一个被全世界围观的,饿肚子的**,他跟那盘红烧肉,大眼瞪小眼地对峙了足足十分钟。
脑子里,两个小人儿已经打得头破血流。
理智小人儿挥舞着“骨气”的大旗,声嘶力竭地呐喊:“不能吃,吃了就代表你原谅他了!吃了你就前功尽弃了!这是糖衣炮弹!”
本能小人儿……本能小人儿已经饿得说不出话了,只是抱着一根巨大的排骨,流着哈喇子,满地打滚。
陆瑾烦躁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那柔顺的银灰色长发滑过指尖又让他心里一阵恶心。
不吃!
饿死也不吃。
老子当年在网吧吃泡面连吃一个星期都没说过一个“不”字,今天还能被一顿红烧肉给收买了?!
笑话。
他气冲冲地躺回床上,用被子蒙住头,试图用物理隔绝法,屏蔽掉那股销魂的香气,但是没用。
一个小时过去了。
陆瑾在床上翻了三百六十个身,感觉自己快要饿成一张人皮了,胃里像是有几百只蚂蚁在,又酸又麻。
两个小时过去了,他开始出现幻觉了,他觉得床头柜上的那碗排骨汤和那盘红烧肉,正在对他跳钢管舞。
陆瑾终于受不了了,他猛地掀开被子坐了起来,一双丹凤眼里布满了红血丝,死死地瞪着那桌饭菜。
他开始给自己找台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