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采时间!(此番外与正文关联不大,读者可略过)
“上帝死了!是我干的!我手上沾满了上帝的血红蛋白,血浆蛋白,白细胞,红细胞,淋巴细胞,以及人类未知的激素和营养物质等等...”我用尽量夸张和恐怖的语调向面试官讲述着我的过往经历,想必十分的吸引人。
“我毁灭了整个世界所固守的教条!才得以构设一个允许人类肆无忌惮发展的新世界!所以我无比自信地认为,贵公司的清洁工职位可以放心地交与我,因为我是尘埃与浊秽的猎手,拖把与消毒液的王...”
然后我被面试官吊了一顿,惨遭扫地出门。
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
就业尝试再一次完败,我,李采,再起不能。
〇
这个从某个小的可怜的公司走出,一脸懊恼相的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的man。
行为举止堪比堂吉诃德,风话骚话更是语出不绝,
明明没有些微亮点,却依旧自视甚高,以逸士自居,
明明现实中胆小如鼠,却依旧爱大放厥词,引人注目。
很疑惑社会怎么没有淘汰这种人,把他从人类的进化史上剔除出去。
这是当时,我对他的看法。
这个名为李采的人,将来是一名作家。现在呢,好像还不是。
我为什么会认识他?我也不知道,或许我也是这个模样,不过我未察觉罢了。
他说,人生就是一部科幻小说,全是骗人的,真是糖的没边了。
不过能结识他,就算是科幻小说的男主也做不到呢。
......
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到出版社交稿,忽然发现主编正津津有味地读着一沓稿纸。
凑近了看,其名不堪入目,大都女色**之类,惑甚,问主编,答曰:
“李采写的东西,有趣归有趣,就是过不了审,所以只能存我这成为私人读物了。”
有点意思。
于是,在增加稿费和减少出版社分红的要挟下,主编乖乖地把书交给了我,还反复说着“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看过这东西。”
......
读毕,恼羞成怒的我决定找这个李采要个说法,好好痛斥这该死的疯子一顿。
我向主编挖出了他的住址,是时候会会他了。
〇
星期日的早晨,我撕掉了今天的日历,所以今天是周一。
无数次的就业失败使我清醒!搞来搞去却只能信了自己。
你的灵魂在告诉你自己:成为一名小说家!
小说家真神人也!一会快意于江湖,一会纵欲于**,一会放肆于杀戮,在小说里不成人形,而在现实生活中人模人样地存在着...羡慕啊!这不恰恰与我相反吗?
拿起笔时,我神志清醒,觉得一切都那么顺心顺意,而撂笔时,又恣意地否定自己身为人的高贵,把莎士比亚的天穹击个粉碎,《神曲》点燃后,会烧着布鲁诺啊,半裸的希腊女神比《十日谈》中视酮体为**的愚女不知高尚多少倍!
啊!杀死神的人,会被愚众推举为新的神,他该如何应对?
这时,我发现家中闯进了一个人,我不认识他,就叫他L先生吧。
“你这家伙!”L先生愤怒地挥舞着手中的...呃...那是我写的文章吗?天哪!L先生不会是我的狂热粉丝吧?反应这么激烈?
“你写的什么不伦不类的东西?满篇都是浊秽怪诞之物,癫狂无理之文,不要让你的疯气,沾污了宝贵的文学。”
看来,这位L先生脾气有些乖张,时常生些无谓的气,谈些不通世故的话。
我理应任他自言自语,不赞一词,待他独自发完议论,也就算了。
可是李采是不会按照“理应”来的。
“怎么能说是‘沾污’呢?我不过是写我想写罢了。”
“这并不是你逃避责任的借口,小说内容是有限度的!”
“‘限度’只是制约俗人,真正的大家是约束不住的。”
“那么,你是大家么?你写的比王小波狠辣?比苏童艰涩?比余华深刻?还是比莫言幽默?”
“不知道,我不过是照着我所认为的,这个时代催生出的艺术潮流而走,大势所趋而已。我其实是在写美化人性的文章。”
“我诅咒你该死的艺术,和狗屁不通的人性论!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之乎者也’!古人的言论不足挂齿,人自己所言皆为真理,人人皆可为国王,人人皆可纵欲...”
“你正将刀刃转向你自己!”
“我的利刃只是用来解构人性。”
“这就是你为了写纵情淫逸的宫闺秘事所找的理由?”
“**和支配欲是人的本能,我解构人性的同时,还在溯本清源,在小说中创造原始的人...”
“这种人如同禽兽和尤物!”
“而他正是剥去虚伪的,衣冠楚楚的皮囊后,人的本身。”
“我为你的皮囊感到惋惜,丢弃了它,人将不再是完人。我从未听说过剥了皮的青蛙还会活蹦乱跳的。你只会残忍的将人一分为二,指责他的下半身不老实,但他的上半身,才是心和脑所在的地方,你们却视而不见。”
“心、脑有何用?不过是用理性化的产物更好地满足自己的欲望...”
“笨蛋!”
L先生恨恨地说道,他要开骂了,就证明,他已无话可说,
“带着你们的欲望下地狱去吧!”
“欲望将带领我把地狱改造成神圣的天堂,真亦假,善亦恶,美亦丑,这才是世界应有的样子...弱化两个极端之间的差异,世界的对立会少很多。”
“这就是你所谓的希望?它明明建立在人类最黑暗的本性之上!”
“纯粹的希望么...它只会出现童话故事里,好人受褒奖,坏人遭严惩,反正听上去挺可笑的,在现实中,正义总比邪恶迟到,真正能将恶杜绝的,却往往是我们所认定的‘恶’。与其宣扬你所谓的高尚情操,不如像我一样,为所谓的恶正名。”我看着垂头丧气的L先生,不禁流露出胜利的神情“像你一样天真的人,还是太多了。L先生,你的圣母情怀,已经不适用于这个残酷的世界了...”......
〇
“啊哈哈哈哈哈太有意思了!哈哈哈哈…”
我不禁狂笑,感慨自己的左右脑互博之术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没错,我,李采,忽然灵机一动,就着最近的小念头与脑子里的另一个我,L先生大吵了一架。
于是有感,写下《争论》一篇,以明吾志。
其实,现实中的我并不是如我写的那般疯狂,不过是想得太多,太杂罢了。
我只是个普通人,爱嚷嚷着尼采的那些被后人无端架构出无数解读的疯话而已,于是乎也博得了“李采”这个名字。
不过,没接触小说前,我也不过就是个社畜而已,过着一点意义都没有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我在随身携带的行囊里,发现了一封未署名的笔记本。
是谁放的呢?我不知道。
信封里只有一本书,或者说,是写了一些内容的笔记本。
当我翻看笔记本的内容时,却发现,它所叙写的,竟是我早已忘却的少年时代。
那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充满胡思乱想的时代。
然而我对此一点印象也没有,或许这本书,就是少年时的我亲手写下的日记吧。
与此同时,一个小小的想法浮现在我的脑海,
没错,写小说,写自己想写的文章。
于是我选择裸辞,租住在郊巷一隅,随便写写而已。
要我说,《争论》与其说是人性战胜了神性,更不如说,是已然看清世态炎凉的幽影,正在吞噬那颗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心。
或许,我在为自己的堕落辩解。
我在亲自掐灭自己风烛般支离破碎的初心。
我被世俗的风尘沾染了素衣,反而欣赏起白纺上的污点。
看,这个人,无可救药的我
L先生再也不敢冒头了,他会过得比我还痛苦。
他太正直,以至于无法弯下腰来,
地球是圆的,人是圆的,制定的规则也是圆的,
毒蛇只在扑咬的前一刻亮出尖牙,
世界只会在将人彻底毁灭的前一秒展现它的残酷,
有的故事里尸横遍野,
有的故事里杀声不绝,
有的故事以奇淫见著,
有的故事就荒诞不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呼呜...呜呜...”
笑声,终于变成了残狼般的哀嚎,用以祭奠死去的我。
下一篇,该写什么呢,我们的李采?
(第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