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酒红色的霓虹灯管突然闪烁了一下,光晕砸进路边的水洼里。水洼里积着半夜的雨水,漂着几片烂黄的梧桐叶和一滩泛着油光的污水,霓虹一落,瞬间被碎成无数星子似的亮点,晃得人眼晕。倒在水洼边的男人半边脸浸在湿冷的泥水里,额前的黑发黏成一缕缕,贴在泛青的皮肤上,那破碎的霓虹光落在他脸上,倒像给这张写满颓丧的脸,罩了层模糊的哈哈镜。
这里是“失忆酒吧”的后门,窄巷里永远堆着半满的垃圾桶,飘着腐坏果皮混着酒精的怪味。往来的多是像他这样的人——醉醺醺的糊涂鬼,揣着心事的可怜虫。没人会多问一句“你是谁”“怎么了”,毕竟在这地方,每个人的过去都藏着比酒吧里的鸡尾酒更烈、更缠人的故事。
“嚯——”裤袋里突然传来一阵震动,像有只小虫子在爬。男人猛地回神,僵硬地抬了抬胳膊,手指枯瘦得像脱水的木枝条,指节泛着青白,指甲缝里还嵌着泥垢。他先摸向皮夹克的左侧口袋,指尖只碰到一团皱巴巴的纸巾;又慌慌张张探向右侧,摸到的是空了的威士忌小瓶,瓶底还沾着几滴褐色的酒液。
“该死!”他低骂一声,胳膊撑着地面坐起来,粗暴地将身上的东西一股脑往外甩。折叠手机“啪嗒”掉在水洼边,屏幕磕在碎石子上,裂开一道细纹;皱巴巴的烟盒滚出来,里面只剩两根被压弯的烟;一枚边缘磨损的银币落在泥水里,转了两圈停住;还有个银色的小物件从内袋滑出,没等他看清,就滚进了暗处。
他顾不上别的,伸手抓住那部折叠手机,指腹蹭掉屏幕上的泥水,用力按开接听键。耳朵刚贴紧手机,就传来一阵“嗜——嗜——”的电流杂音,紧接着,一个清冷的女声钻了出来,裹着雨丝的凉意,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傅尘,你又在喝酒?”
“是。”他的喉咙像被砂纸磨过,只挤出一个字。
“明天我就……不,现在,我现在就走。”女人的声音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决心,“好聚好散吧。”
傅尘的心脏猛地一缩,耳朵死死贴住手机,想喊“别挂”,想解释“我不是故意的”,可酒精麻痹的喉咙像被堵住,一个字也发不出来。下一秒,听筒里只剩下“嘟嘟”的盲音,尖锐地刺着他的耳膜。他盯着手机屏幕,黑屏上只有微弱的电量提示在闪,像颗快要熄灭的星。
他撑着墙慢慢爬起来,膝盖刚一用力,就传来一阵钝痛——刚才摔倒时磕在了碎石子上,牛仔裤破了个洞,渗出血丝的伤口混着泥水,疼得他倒抽一口冷气。手肘也擦破了皮,黏糊糊的,又疼又痒。精神渐渐从醉酒的混沌中抽离,口腔里满是威士忌的余味,还混着淡淡的铁锈味,鼻腔里除了土腥味和雨水的潮气,还飘来巷口垃圾桶的腐臭味,难闻得让人作呕。他扶着墙站定,瘦长的身影在昏黄的路灯下晃了晃,倒真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只不过少了那副沉重的木架,只剩满身的狼狈。
雨又大了些,“滴答、滴答”砸在头顶的广告牌上,溅起细小的水花。傅尘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冰冷的触感让他清醒了几分。现在他什么也不想想,只想回家——那个曾经有莉莉在的地方,有热饭,有暖灯,有她递来的热毛巾,是这城市里唯一的温暖。
他弯腰收拾地上的东西,把空酒瓶、烟盒塞进夹克口袋,又捡起那枚磨损的银币,擦了擦上面的泥水。正要起身,才发现少了什么——刚才从内袋滑出的银色物件不见了。他蹲下来摸索,指尖在湿冷的地面上扫过,却没摸到任何东西。算了,也许是不重要的玩意儿。他皱了皱眉,转身扶着墙往前走。
没看见身后的暗处,一枚银色的三角胸标正躺在泥水里,胸标的镜面反射出他扶墙行走的瘦长身影。那影子在镜面上扭曲着,像被拉长的橡皮筋,慢慢变细、变模糊;胸标的边缘开始出现褐色的锈斑,锈斑像活物似的,一点点往中间蔓延,锈迹里似乎有细小的虫子在爬。直到傅尘的身影彻底消失在巷口,那枚胸标已经锈了一半,表面坑坑洼洼的。
突然,两截苍白的手指从垃圾桶后面伸了出来。手指的皮肤皱缩得像老树皮,青黑色的骨头从破洞里露出来,指甲早已脱落,只剩下光秃秃的指节。它们慢慢抓住那枚锈迹斑斑的胸标,抓握的瞬间,几块腐肉从指头上掉下来,落在泥水里,发出“黏腻”的声响。
傅尘走在回家的小巷里,雨越下越急,打在他的皮夹克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冰冷的雨水顺着衣领灌进去,贴在皮肤上,像无数根小针在扎。路灯忽明忽暗,他的影子在斑驳的墙壁上晃来晃去,脑子里乱糟糟的,全是莉莉的样子——她穿着粉色的真丝睡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他回家;她会把草莓蛋糕推到他面前,笑着说“生日快乐”;她会在他醉酒时,轻轻拍着他的背,说“下次少喝点”。可现在,那些画面都碎了,像水洼里的霓虹,一碰就散。
终于到了家门口,那是栋老旧的居民楼,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黑漆漆的。傅尘摸出钥匙,手抖着插进锁孔,试了三次才拧开。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莉莉常用的栀子花香水味,还混着淡淡的蛋糕甜香。
客厅里亮着一盏落地灯,米白色的灯罩蒙了层薄灰,暖黄色的光洒在地板上,驱散了门外的寒意。一个女人站在灯旁,穿着粉色的真丝睡袍,睡袍的边角绣着蕾丝,只是料子已经有些泛黄。她转过身,嘴角上扬着,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只是眼神有些空洞,像蒙了层雾。
“你回来啦。”她的声音软软的,和电话里的清冷判若两人。
傅尘愣住了,脚步像钉在原地。
女人走上前,伸出纤手拉住他的胳膊,她的手很凉,像冰:“今天是你生日呀,我想给你个惊喜。”她拉着他往客厅走,傅尘顺从地跟着,目光落在茶几上——那里放着一个草莓蛋糕,奶油已经有些化了,上面插着三根细细的蜡烛,火苗在暖光里轻轻跳动。
“快坐下,”女人把他按在沙发上,眼神里满是期待,“快为今年的好运许个愿吧。”
傅尘看着跳动的烛火,鼻子突然一酸。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想着“要是能回到过去就好了”。鼻尖萦绕着蛋糕的甜香和栀子花香水的味道,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他深吸一口气,正要睁眼,却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腐臭味——和巷口垃圾桶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猛地睁开眼。
眼前哪里还有什么草莓蛋糕?茶几上只有一团腐烂的肉,白色的蝇蛆在腐肉里钻来钻去,有的还掉在桌面上,慢慢爬向他的手。原本插蜡烛的地方,立着一把生锈的铁叉,叉尖上沾着暗红色的痕迹,不知道是血还是别的什么。客厅里的暖灯灭了,只有窗外的闪电偶尔照进来,照亮墙壁上的霉斑——黑色的霉斑像蜘蛛网似的,爬满了整面墙。地板上积着水,倒映着闪电的光,冰冷又刺眼。
他猛地回头,身后的沙发上躺着一具女尸。女尸穿着和刚才女人一样的粉色睡袍,只是睡袍已经被深褐色的血浸透,紧紧贴在肿胀的身体上。女尸的脸肿得像发酵的面团,五官早已模糊,湿漉漉的黑发贴在脸上,一缕缕的,像水草。
傅尘突然笑了,是苦笑,嘴角扯了扯,眼里却没半点笑意。他摸出口袋里的折叠手机,按了按电源键——屏幕漆黑一片,连电量提示都不亮了。他早就关机了,刚才那通电话,不过是他醉酒后的幻觉罢了。
正想着,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上。傅尘浑身一僵,缓缓转头,看到女尸的手正搭在他的肩头上。那只手和刚才**标的手一模一样,皮肤皱缩,露着青黑色的骨头,黑色的指甲虽然脱落了,却依旧锋利。
没等他反应过来,指甲已经刺破了他的皮夹克,扎进了他的肩膀。一股黑色的粘稠浓液顺着伤口流进他的身体,像冰一样冷,顺着血管蔓延开来,所到之处,肌肉都开始发麻。
“咝——”一声轻响,像气球被扎破,却比那更沉闷。傅尘只觉得身体一轻,坐在沙发上的身影突然变成无数细小的光点,散在空气中,被窗外吹进来的风卷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下一秒,玄关处的镜子突然亮了起来。镜子里走出一个身影,还是傅尘,却和刚才的狼狈截然不同。他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袖口整齐,手上戴着白色的皮手套,指尖有些磨损。他的眼神坚定,没有了刚才的恍惚,右指间夹着一枚银币,正轻轻转动着,发出“叮”的轻响。
“该说再见了,莉莉。”他开口,声音比刚才低沉,带着一丝决绝,还有不易察觉的愧疚,“是我对不起你,躲了太久。”
他抬手,将指间的银币弹向空中。银币在空中旋转着,发出银色的光,光越来越亮,慢慢拉长,变成了枪管的形状。旋转的银币渐渐凝聚,落回他手中时,已经变成了一把精致的银色左轮手枪,枪身刻着细密的花纹,在闪电的光线下泛着冷光——那是秘银的花纹。
“我们是秘银的使者,月华的守望人。”傅尘的声音响起,像在诵念咒语,带着淡淡的回响,仿佛在空旷的教堂里。
话音刚落,客厅里的空气突然凝固了。躺在沙发上的女尸猛地坐了起来,肿胀的身体扭动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她的黑发突然暴涨,像无数根钢针,在空中织成一张黑色的网,带着腥风,猛地冲向傅尘。
可就在黑发离傅尘只有一寸远的时候,时间仿佛突然暂停了——黑发定在半空中,一动不动;窗外的雨水也停了,无数透明的水珠悬在窗前,像倒挂的珠帘,美轮美奂;女尸的表情凝固在狰狞的瞬间。
傅尘举起银色的左轮,枪口对准女尸的眉心:“晚安,莉莉。”他轻声说,指节微微发白,扣动了扳机。
“砰!”
子弹飞出枪口,正中女尸的眉心。一道银白色的电流从眉心的孔洞里涌出来,像蛛网似的,瞬间裹住了女尸的全身。那些钢针似的黑发被电流击中,瞬间烤焦,发出“滋滋”的声响,冒着黑烟,慢慢卷曲、断裂,掉在地上,变成了灰烬。
女尸的身体在电流中抽搐了几下,“扑通”一声倒在沙发上,身体慢慢融化,变成一滩深褐色的浓血,顺着沙发流到地板上,在积水中慢慢扩散。
浓血里,半角银色露了出来——是那枚被腐手指抓走的三角胸标,此刻它已经恢复了银色,只是边缘还沾着浓血。
傅尘走上前,看着那滩浓血。浓血在地板上慢慢蒸发,变成一缕缕白色的雾气,飘向窗外,融入雨幕中,仿佛从未在这世间存在过。
他弯腰,伸出戴着手套的手,捡起那枚银色的三角胸标。胸标的镜面很亮,映出他的脸——眼神平静,没有了愧疚,只剩释然。
窗外的雨还在下,冲刷着这栋老旧的居民楼,也冲刷着刚才的一切。客厅里只剩下空荡荡的沙发、生锈的铁叉,还有地板上未干的水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