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里一年后,我终于接受了自己是个废柴这一事实。
和其他轻小说的主角一样,在被大卡车送往异世界前,是一名平平无奇的高中生。
对现实生活感到厌倦的我终于摆脱了作业和考试的约束,是时候发掘出隐藏的才能,成为勇者击败魔王,与可爱的美少女们过上幸福的同居生活了。
一开始我是这样想的。
说到异世界,当然就是魔法啦。数学和图形是我唯书不多称得上自豪的长处了,小说里这样的人都是魔法天才不是吗。
于是我在新手城镇降生后,直奔魔法协会,在垃圾桶旁潜伏三天,终于缠上了一个出来买酒的老法师。
在抱着他的腿死死不放一个小时后,这位老法师终于认可了我的魔法天赋,决定收我当打杂的助手,工资一金币一个月,包吃住。
属于一名传奇法师的异世界传说终于要开始了吧。
一年后,当我再次询问那个白胡子的臭老头,为什么我每天冥想到深夜,还是只能用火球术时,他用怜悯的眼光撇了我一眼。
⌈小子,你要知道,元素精灵并不公平。⌋
⌈元素只偏爱一小部分有才能的人——比如勤快的人,现在去酒馆帮我买一桶麦芽酒。⌋
臭老头,爱喝酒就给我自己去买啊混蛋。
欠了我半年的工资还敢使唤我。
我气得冲上去拔他的白胡子。
老头只是一挥手,我就发现自己出现在魔法协会门口,手上多了一袋银币,刚好够买酒,一分也不多。
头顶轻飘飘传来一句:
⌈早去早回。⌋
......这个家伙,还把魔法协会大门锁上了,不靠他的传送术根本回不去。
秋夜正凉,我打了个寒颤。
用长袍裹住身子,我跑向街道另一头的酒馆。
众所周知,酒馆是所有冒险者最爱的聚集地。
走进大门,酒精和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温暖的橘色灯光下侍者来回忙碌。
各种穿着轻甲,或带着法杖和长剑的人类、精灵和兽人围坐在桌边哈哈大笑,畅谈白天的冒险。
我有一点羡慕。
好吧,我承认我想当冒险者想疯了。异世界、冒险从前世起就是刻在我这种爱好者灵魂深处的至高乐趣。
如果有人愿意收留我这个废柴的魔法学徒就好了。
我这样幻想着,不知不觉走到了悬赏栏前。
从一堆腿和眼镜多得令人头皮发麻得的骇人生物中,我半天只找出了一种看上去不太吓人的魔物。
哦,糟糕,是巨兔。
巨兔是一种危险的魔物,以家庭为单位居住在草原上,领地意识强大。
这种和前世的兔子长得一模一样的魔物能长到三层楼那么高,一屁股就能压扁十个我。
是怎样,明明只是温顺的食草动物。
是因为中国人消费了太多麻辣兔头,变成冤魂回来复仇了吗?
那就滚回地球上去啊混蛋。
我一边咒骂着喝醉得烂醉而乱写代码的造物主,一边来到酒馆前台,买了一桶麦芽酒。
酒馆老板雷克斯背过身去悄悄给酒里掺了至少一半的水,我假装没看到,反正不是我喝。
回到魔法协会楼下最大的那颗树下,我摇了摇树枝上挂的风铃,身体便被一阵白光包裹,眨眼就回到了老头面前。
看着老头高兴地大口灌酒,我翻了个白眼。
⌈元素精灵喜欢酒鬼吗?⌋
⌈呵呵,小子。坐在你面前的是一位一百三十岁的传奇法师!——我十九岁就跟着船长出海,跟着水手学喝酒......⌋
臭老头,你上周说的明明是十九岁使用爆裂魔法轰倒魔王城,上上周说的是和勇者一起去魅魔酒馆喝酒。
说到魔王城,好像最近魔王又开始派魔物军队攻打边境了。
不过我只是个会丢火球的小法师,这辈子都不会和这么危险的事情打交道的。
趁着老头唾沫横飞地编故事,我悄悄回到属于我的小房间。
坐在窗前,我就着明朗的月光展开书卷。
日期上画着一个大大的红圈,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
不知道地球上的父母会不会想我,我突然很想哭。
用衣袖擦了擦脸,我去厨房取了一块黄油面包,插上一根小蜡烛,一颗小火球从我的指尖飞出精准地将其点燃。
0点了。
我双手合十,闭眼许愿。
带我到这个世界的神明大人,请保佑我在地球上的亲人朋友身体安康。
希望能得到一百万金币。
然后希望有一位超级美少女从天而降并爱上我。
一夜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