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JustisaFuckingPieceofShit4

作者:darira 更新时间:2026/1/1 13:39:35 字数:1982

这儿地摊的店主)。

无事可做的我双手揣在兜里,在假装看风景的同时注意着那几个二十多岁的女人对着那男生用他听不到的声音评论他。

(男生怎么可能真的会懂这些东西啊,我看啊,这种人,就只是想在量尺寸的时候,把手一个“不注意”,放在不该放的位置上吧?)

(要不你去试一试?)

(去你的。)

这个世界无论是谁以及无论被什么人骂都不是什么稀奇事儿,就算是金钱这种东西在以物易物的时代估计也曾被不少人唾弃过。这世道就是这么一回事,在没有任何权威的加持下想得到正确的评价往往是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事。

(没错,有些时候材质是很重要啊!)

至少对于外行人的我来说,摆在地上的衣服比你们身上穿着的衣服要好看不少。

算了,走了——吧?

霍!

这下有意思了。

本来打算离开这里的我选择了驻足,理由很简单:我是一个追求效率的人,但也不是一个无趣的人——

这种事情怎么都好了!

终于要下手了吗,犹豫了几秒钟之后还是打算下手了是吧。

喂!别把手浮在半空中啊,这样的话可太明显了,这边推荐是一击即中!

来了来了,动手了,动手了。

这位小偷先生,能成功吗?能成功吗?真是好紧张,加油啊!脚拇指都抠紧了。

!

好!

到手了!

一旁的摊主,还在专心地对着看起来六七十岁的老妇人讲解些什么,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这百分之百是个好时机!

啊?

犹豫什么?

不对,就是要犹豫,不然我可没有好戏看了。

有人在往你这边转头了,别放弃,再犹豫一下呀,加油啊!

(喂,你在干什么!)

好!

(啊!)

(从刚才开始就觉得你很可疑了。)

看吧,变成这样了——话说这不是逸文嘛。

(喂!站住!)

这小偷先生一看就是超级新手,连一点准备工作都没有做就贸然行事,从心大这点看来这家伙也真是了不起,百分之百是第一次。第一次做这种事就选择这么明显的地方,真是勇气可嘉!不对,正是因为第一次做才会显得这么笨拙吧,而且现在是大白天,是人走在路上都显眼,更不用说是拿着女装蒙着面在大街上疯跑的家伙了。

往左边啦,不是右边,右边是死路。

改过来了。

欸!这才对嘛。

(发生了什么事啊?)

(不知道啊!)

逸文的两声呵斥引来了周围人不少的注意力,从刚才开始,就陆续有人围了过来。

(哎呀,很简单啦!就是那儿在跑的男的,偷情被发现了呗!)

不要以为做出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就真的能证明你很懂事情的前因后果了,不巧的是,事发之前我就已经站在这里了,你是后来的,我自认为,我了解到的内容绝不会比你少。追逐着小偷先生的刘逸文,就是我常去的那家武道馆馆主的次子,他有着和他父亲与哥哥一样的热血之心,只可惜他天生多病,体力少得可怜,所以并不适合作为战士甚至是法师。

才跑了一会儿就已经累得喘不过气来了,就算自己拥有一颗作为英雄的心,但没有能作为英雄的身体也是不行的。不过就算自己天生缺陷,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敢于站出来,就已经是值得夸赞的品质。

逸文的体力现已面临透支,虽然对小偷先生还是穷追不舍,但两人之间的距离从一开始就在逐渐拉大,现在已经到了令人绝望的地步了。

小偷先生……怎么又跑回来了?一开始跑的那边没有问题啊!搞不懂你,不对,那边死路啊。这样的话,就算逸文体力再怎么差,但成为“瓮中之鳖”的你,从这一刻开始就注定失败。

逸文的目光在不经意之间掠过了我,而就在他投来注视的那一刻,我慌忙移开了视线,企图营造出一种我未曾察觉到任何异常的假象,但他转过身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使得我这番刻意的回避与伪装,显得异常笨拙,是一场随时可能被戳穿的拙劣表演。

“喂!来搭把手啊!”

他身体已经接近负荷了,但却没打算停下来。

……你们这群看热闹的,无论谁都可以了,总之就先去一个吧!正义之士的呼喊,可不能没有回应啊!

别……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啊!为什么要用那种仿佛在说“难道他不是在说你吗?”的眼神看着我?

他可没有加上谁的名字,切不可主观臆断!

“奇鞍!”

逸文的身影在快要消失在我们视线时,他大声地吼出了我的名字。

……

“去吧!”

你谁啊你!我不想去,要去你自己去。

“去吧!小伙子!”

你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我去不去跟你有什么关——

慢着,他是馆主的次子吧,就算在这个时候我什么也不做,到时候只要说“我害怕自己会受伤,所以怕得连脚都动不了。”,任何人都不可能会拿这个事情压我。

但……逸文,会对我失望吧。

哎,当别人对你产生期待的时候,你时常会面临着顺从与否的两难抉择。没办法,在这个时候你只有选择是作“好”或者是作“坏”,没有第三种情况。

尽管我极不情愿,但我还是决定去做。

“再不去的话,就看不到那两人的背影了啊!”

少啰嗦!我还是那句话,别总是叫别人去别人去的,你要是自己有这个本事,你就自己去。

2

我的确是抱着伸张正义的打算来的,但在了解到了他这样做的理由之后,我对“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就算是在明面看上去是坏人的家伙,可能曾经也有一颗好人的心。

世界上有为了身体病态发愁的人,也自然有为另外的事发愁的人,例如他。他是为了自己与他母亲生存下去的钱而发愁。但,任谁都很清楚,他赚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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