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JustisaFuckingPieceofShit23

作者:darira 更新时间:2026/1/20 9:14:50 字数:1951

。”

“哦!你是说让小迪帮我们找个好工作?”

还……还是没说到我想要的重点,但也不算是错误的答案,不过你这爱称才叫的自然啊。

“罗莱特,你们剩的钱可以拿出来吗?”

“啊?”

怎么一提到钱就副鬼样子?一辈子就守着自己那丁点儿养老钱笑吧!以为把钱留在身边就是在赚钱了,投资了?

算了,忍一下。

“……如果能花点钱,把那个像是在野营一样的餐布,最起码换成是至少干净、整洁,稍微气派一点的推车也好。你们自成一队,不要求多的,至少要做到认认真真地各司其职。万人桥做的衣服本身就相当不错,努力下去,那些衣服总有一天卖到真正像是奢侈品一样的价格,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啊……谢谢——”

“我没有夸你,不如说是在讽刺你。我只是不想看到这么好的东西就这样被差劲的营销手段给浪费了。”

“……”

我的视线一直落在罗莱特的身上,期待他看出我的意图,并有所行动。

“钱的确不是万能的,但它至少能解决这世上的绝大多数的事情——”

至少能让你在心情低落的时候,有放肆一下的资本。

“……”

拜托,说点什么啊,真想赚钱的话,这些机会就请把握住,前期的必要投入就大方一点。

“那个……你说的,是我吗?”

提出问题的是我,尽管无奈,但我自然也得为其解答。

“那笔钱,我想你应该还剩很多吧?别误会,说到底,我也只是在建议你们,最终的决定权仍在你手上。不管你们最后有没有达到合作的关系,既然说了,我就会给出我认为最中肯的意见,就是这样。”

如果万人桥有能力把自己的品牌经营起来的话,这两个人最多是给他下手的。然而眼下,我有意把他俩往“合伙人”的身份靠,另外他也没有太在意其中的利害关系,算是那两人捡到大便宜了,而且就结果而言,万人桥也是获利的一方。当然,这也多亏了我提出的建议,所以我才是最不可或缺之人。

“想把生意做大、做好,那么把店开到婀房城里,就算是一个目标,一个里程碑式的目标。而在樊城里,特别是像伊季利特、婀房城这种地方,是绝对不会允许有小商小贩出现的。所以,你们该从其他地方开始做起,找个好一点儿的位置。不过在那之前,你们需要稍微地,呃……大幅度地改善一下你们的‘总店’。

除此之外,还必须要得到樊城的合法认证。例如是否有传播不良影响,价格是不是很过分啊,这些。不过对于奢侈品来说,价格的上限挺高的,所以说认证倒不是难事,干的事毕竟完全合法——”

“那个……”

我是不讨厌不懂就问的行为,但还是很反感有人打断我发言。

“什么?”

“你说的……那笔钱,是什么钱?”

你赢了。

“那……当然是索赔的钱。”

“索赔的钱是什么?”

“别给我装傻。我是在说你父亲的那件事,不管怎么判,都是算的公伤致死吧?而且以他的身份,你们这些遗属应该能从城政所拿到很多的钱才对吧?”

我真是受不了这些守财奴。

“我们根本就没有从城政所那里拿到一分钱啊。”

“哈?”

我看向了蓓莉,在她的脸上,我也只能看到“茫然”二字,就算是她,也一副完全不知道我在说什么的样子,但她眉头上紧绷着的皱纹告诉我她正努力理解我所说的话。

难道说……罗莱特他们拥有一大笔钱并不是既定事实?话说他好像就是因为没有钱才跑去偷衣服吧?

“欸?”

在我的连续追问之下,我得出了结论,十分震惊地——

“理应在市政所拿到的钱,你们一分钱没有拿到先姑且不谈。你们不知道你们可以起诉他们的事情也先放在一边,最后《远咒帝国国民守则(暂定)》这本书,你们也不知道它的存在!?”

“不。我是说,完全不知道。”

我话说得相当严厉,但若是这份严厉建立在他们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变成了只是在单方面地打压他人罢了。突然想到这一点的我及时摆正了姿态。

“本来只是想确认一下的,但现在看来,似乎不排除‘这么’一种情况——法律,你们知道这个东西吗?”

“……”

我所期待的回应并没有映射现实。

大概十秒之后,我接受了现实。

“这样啊……我知道了——”

“噢,对了!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关系,不过还是先告诉小奇你吧。小蛊虽然没有在市政所拿到钱,但是事发之后突然有一天,有几个自称是城政所的侍政员找到了小蛊,他们给了小蛊一笔钱,说是——”

蓓莉一时想不起来了名字,看向了罗莱特。

“抚恤金。”

“哦对,叫做抚恤金。”

在无人干涉的情况下,这件事只会不了了之。

(如果那笔钱用于日常开支的话,应该还可以坚持不少时间吧?)

现在想来,曾经在私塾里,有一节课就是讲关于这种事情的,是什么呢……

(是这样不错……但那笔钱用在了其他地方。铁人铁匠之前是私宅,房主打算卖了,而师傅看上了它,但只支付得起房子一半的钱。)

哦!想起来了,大概意思是怎么来着?

(我听明白了,也就是说剩下的,本该慢慢还的那一小半,你们用那抚恤金先还了一部分,是吗?)

(那房子很大作为私宅来说相当豪华,这当然说得通。)

(嗯。)

算了,不想了,大致意思记得就行了:“建筑事故下的人员伤亡,建筑集团方要在法院认证下赔偿本人损失。如果本人死了,则将赔偿顺位及其家人。”

后面还有一大段关于金额的标准啊,之类的。还有对家属的慰问啊,什么的。不过在我看来这都是屁话,人死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