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菲德蒙。”
“嗯?”
“有点冷,抱抱我吧。”
“……嗯。”
话音刚落,一只有力而温暖的大手便从后方试探性地探过来,先是轻轻搭在露西亚的肩膀上,停顿了大概两秒,确认没有抗拒后,那只手才缓缓滑下,带着细热的温度,揽住了她的腰。
紧接着,一个坚实的胸膛贴上了少女的后背。
隔着薄薄的睡衣,露西亚能清晰地感觉到身后之人胸膛肌肉的轮廓,以及平稳有力的心跳声。
“咚……咚……”
一下一下,通过紧贴的脊背传达到她的身体,带着一种沉闷而踏实的回响。
对方的手臂收紧了一些,将她整个人圈在怀里。
那手臂很结实,却又刻意控制着力道,生怕一不小心弄疼了自己。
露西亚没有动。
她几乎能想象出菲德蒙脸上此时那副混合着惊讶、狂喜和不知所措的表情。
这其实是将近一个月以来,两人第一次如此亲近。
自从那天在银匙餐厅,在信纸里写下那句“你是不是受了天大的委屈”之后,自己和他之间的关系就进入了一种诡异的轨道。
露西亚还记得侍者刚从隔壁包间回来时,脸上那副见了鬼的表情。
据对方所说,当那张只写了一句话的信纸被递过去,这位新晋的治安官先生,一个看上去铁打的汉子,只是盯着看了几秒,就直接把脸埋进手掌里,肩膀开始无法控制地耸动……
明明隔着一堵厚实的墙壁,但那根本就无法压抑的呜咽声,却还是实实在在地传了过来,进入到众人的耳朵。
于是当晚,露西亚便做出了一个让阿尔弗雷德差点晕过去的决定——直接搬去和这位便宜未婚夫同居。
她的理由很简单:要考察一个男人值不值得信任,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放在眼皮子底下,看他日常的言行举止。
阿尔弗雷德到底还是被自家小姐说服了,或者说,他也不知道该不该阻止,只能私下悄悄去问对方的地址……
就这样,露西亚住进了这栋位于安茹北区的两层小公寓,开始她为期一个月的“未婚夫考察计划”。
而老管家则是带着其余人,继续留在离公寓楼相去不远的旅馆,随时听候差遣。
妈的,差不多得了。
露西亚在心里默默地想。
这一个月,她把这个叫菲德蒙的男人看了个底朝天。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在院子里进行枯燥的体能训练,然后穿上那身由政府配发的破制服,去到东区那个烂泥坑里上班。
晚上拖着一身疲惫回来,看到自己准备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的晚餐,居然还能吃得津津有味,脸上露出那种发自内心的满足。
他对自己,恭敬得有些过头。
从不主动踏入床铺中间那条无形的线不说,讲话永远用敬称,看自己的眼神,总是带着一种混杂着崇敬、感激和小心翼翼的情绪。
傻小子一个。
但露西亚不得不承认,这个傻小子,是个好男人。
踏实、肯干、有责任心,骨子里透着一股别样的正直和执拗。
这样的人放在前世,如果相处的来,就是那种能放心把后背交给他、一起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过命兄弟。
如今这世道,皇帝不是个省油的灯,外面债主虎视眈眈,自己现在就是一个没落贵族的小姑娘,想在这帝都立足,甚至完成更远大的目标,光靠几个忠心的仆人和一点小聪明是远远不够的。
她需要一个可靠的盟友,一个能并肩作战的伙伴。
经过一个月的考察,菲德蒙,合格了。
所以,是时候了。
是时候给这个傻小子一点明确的信号,让他安心,也让自己接下来的计划能更顺利地展开。
这种关系上的投资,宜早不宜迟。
“呼呼……”
菲德蒙揽在她腰间的手很粗糙,手心和指腹上都有厚厚的茧子,摩挲着她的睡衣,发出细微的声响。
他终于放松了一些,僵硬的身体慢慢软化下来,胸膛随着呼吸开始平稳地起伏。
“睡不着吗?”菲德蒙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带着一丝睡意和小心翼翼的关切。
“嗯,在想事情啦。”露西亚用贵族小姐那种软糯而矜持的语调回答道,同时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在他怀里躺得更舒服一些,“明天,是你的假期吧?”
“是的。我、我本来想请您,去城里最好的糕点店,据说那儿的甜点……”菲德蒙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显而易见的期待。
切,还明天休假请我吃饭,谁稀罕。你那点薪水自己留着买两件像样点的衣服吧,整天穿那身破烂玩意儿。
露西亚的内心活动十分活跃,但话说出口,却换了一种方式。
“啊……甜点就算了。我在那边刚好有点事情,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她转过身,在菲德蒙的怀里面对着他。
黑暗中,她看不清对方的表情,但能感觉到对方因为自己的动作而瞬间绷紧的肌肉,以及那颗心脏再次加速跳动的声音。
“……当然,小姐。您要去哪里?需要做什么?”菲德蒙的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假思索的顺从,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去城东,找一个叫马尔科姆的炼金术士,拿点东西。”露西亚言简意赅,“是我……投资的一些东西。”
算算时间,也该到马尔科姆交出成果的时候了。
她派去协助兼监视的汤姆前几天就传回消息,说实验已经有了突破性进展。
“好的,都听您的安排。”菲德蒙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前所未有的郑重。
他觉得,这是一个能真正为露西亚效劳的好机会。
于是乎,男人揽着少女的手臂不自觉地又收紧了一点,将其更深地带入自己怀中。
对方其实并不像传统贵族少女那样柔软。
菲德蒙能感觉到自己未婚妻那具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极强的力量,肌肉的触感流畅而结实,贴着自己的胸膛,很……踏实。
他时常觉得,在过去的这一个月里,每天都活得像是在做梦。
从被人轻易踩在泥地里,到突然被太阳王独自召见,提拔为首都治安官;
再然后,拥有了一位出身格兰杰家族的未婚妻,对方甚至还愿意搬来和自己住,每天给自己做晚饭。
这一切的变化太快,太不真实。
但此刻怀里的温热和实在的触感,以及那股淡淡的皂角清香,却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接纳我了。
这个认知,让菲德蒙整颗心都因为巨大的喜悦而鼓胀起来。
格兰杰,这个姓氏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几乎等同传奇。
他从小听着那个有关贵族风骨的故事长大。
自己的父亲,总是一边鄙夷他们文人的不知变通,一边又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气节:
在上上代金雀花皇帝的时期,格兰杰家族的先祖,帝国首席史官,因在编年史中,如实记载了王室在新大陆烧杀掳掠、背弃盟友的罪行,惹来杀身之祸。
皇帝要求他修改史书,他宁死不从,被当众处决。
他的弟弟接任史官,写下“君杀史官”四个大字,同样被杀……一连好几人,前赴后继,直到当时的皇帝自己都感到恐惧和厌倦,才最终放弃。
这段关于贵族风骨的故事,在帝国学者和正直贵族中传唱极广。
格兰杰家族因此被视为贵族品格的典范。
但也正因为这份近乎愚蠢的执拗,整个家族的人丁凋零殆尽,到了这一代,竟然只剩下自己怀里的这位少女来继承。
菲德蒙觉得露西亚遗传了格兰杰家族所有的优点——聪慧、果决、做饭好吃、拥有超越年龄的沉稳,以及那种与生俱来的正直。
我是怎么配得上从这个家族里走出来的继承人的……嗯,素未谋面的岳父应该是意外。
咳咳,不管怎么样,自己都必须努力,必须做出成绩,必须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配得上“格兰杰”这个姓氏的男人。
光会打仗可不行,自己要变得更强大,更加有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的未婚妻遮风挡雨,重振格兰杰家族的荣耀……
“菲德蒙?”怀里的少女似乎感觉到男人的走神,轻轻动了一下。
“……我在。”菲德蒙回过神来,声音有些沙哑。
他将下巴轻轻抵在露西亚的头顶,感受着她细软的黑发,用一种几乎是起誓般的语气说道,“明天,我会陪您去。”
“无论您要去哪里,无论您要面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