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凶手的自白

作者:啦噜噜77 更新时间:2026/1/15 6:40:45 字数:2466

门轴发出吱呀的声响,缓缓打开将里边昏暗的环境显露出来。

好难闻的气味,这里全是乱飞的灰尘和霉味,很久没有人打理过了。

玄关上面盖着一层薄薄的灰,门一开就乱飞。

上面摆着一个小小的玻璃罐,里面装满了杂乱的头发——他的,我的。

去年春天我最后一次打扫的时候特意把我们的头发收集起来,那个时候以为能收住一辈子。

他对我说:“我们每天存一根,好不好?存到罐子装满,存到里面的头发从黑变灰,再变白……等我们老了,摇一摇,就能听见一辈子的声音。”

他的声音那么柔,柔得像要滴出水来。

但他骗我了。

我拿起罐子对着光仔细地看。没有一根是白的,一根都没有,满满一罐全是黑色。

旁边的茶几断了条腿,歪倒在地上,用几本杂志垫着支撑起来。

最上面那本的封面是他的笑脸——不是陈清河,是某个明星,但侧脸的弧度像极了他。

我盯着那假笑,突然想起他最后一次在这张茶几上放杯子,杯底在玻璃面上磕出的脆响。

那天他手指上有淡淡的红,不是我的口红,是另一种更艳的红,草莓酱似的沾在无名指根,我问他,他说切水果时划伤了。

可家里水果刀在厨房,而他刚从外面回来,谎言薄得像纸窗,一戳就破。

我当时没戳,只是低头喝他泡的茶。

现在茶几上还留着蛛网纹。

是那个包砸的?还是我挥刀时扫落的台灯?记不清了。

玻璃炸开的时候他就冲了上来,我以为他会解释的,至少示弱求求我,不管说什么我都愿意听。

但是他冲过来要夺走我的刀,我很生气。

我觉得他不在乎我,他的手被刀划伤,流了很多血。

我一直以为,刀锋切开血肉需要很大的力气,需要咬牙切齿的狠劲。

但其实和平时做饭切猪肉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刀刃遇到阻力,然后轻轻一压,“嗤”的一声就过去了。

然后才是血,那么多,那么红,我那时候竟然还想着:流了这么多血,等下清理起来该多麻烦啊。

该用哪块抹布擦?蓝色那条吸水性好,但会留下绒毛;白色那条干净,可染了血就再也洗不掉。

最后哪条也没用,警察来了,血迹被取证人员刮走。

我起身走向厨房,脚步声在空屋子里回荡,一声,两声,像有另一个人在同步行走,回头,只有自己的影子被细长。

那里的刀架上还摆着三把刀,那架子一共能放四把的,有一把被警察带走了,说这是证物。

就是我伤了他的那把水果刀——不,是差点杀了他那把。

他们总是纠正我的证词。

“你是故意伤人未遂,沈清璃。”那个为我辩护的女律师反复说。

我笑着点头,心里想:未遂?怎么会是未遂呢,开庭话术我记得很牢牢的,事实我现在才想起来。

其实那把刀划过的是他的胸膛,再深三寸就能碰到心脏,我收手了,在最后关头,这不是未遂,是暂停。

水槽里堆着没洗的碗,不,是去年没洗的碗,现在长出了毛茸茸的霉菌,像一片苔藓。

他从来不会把碗留到第二天洗,因为我喜欢干净,他总是一吃完就顺手洗掉,但是这几个碗他留了一年。

那天他是凌晨两点回来的,其实已经算是第二天了。

他带着酒气,说喝过了,我给他炖的汤在灶上从天亮摆到天黑,油在汤面上敷了一层白。

啊,那边的瓷砖裂了,是我的头撞的?还是他推我时撞的?记不清顺序了。

瓷砖里边有发黑的血迹,现在变成了淡淡的褐色痕迹,我用指甲去扣,扣不下来,已经长在一起了。

就像我,和他的名字长在了一起。

转身时撞到了垃圾桶,陈年垃圾滚了一地,外卖单、烟盒、纸巾团。

有的写着超市购物清单(牛奶、吐司、他的剃须刀片),有的记着电话号码,最大的一张写满重复的字句:

“要相信他要相信他要相信他……”

字迹从工整到狂乱,最后几个“他”字连纸都划破了。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试图自我说服的夜晚。

真傻,相信是需要证据的,而我的证据全在垃圾桶里——那根金色长发缠在梳齿上,那支陌生色号的口红,两张座位相连的电影票根。

但我选择相信他,直到我在电影院门口看见他们相拥的背影。

刀就在包里,本来是要去超市买新菜刀,旧的钝了,命运多么幽默,旧水果刀在被抛弃的半路迎来了它最有用的时刻。

那个时候的水果刀从没有这么亮过,亮的像一面镜子,照出他最后看我的眼神。

不是愤怒,不是恐惧,我有点看不懂,像是疲惫和解脱,他居然还笑了,说“这样也好”

也好?什么也好?我至今想不通。

抽屉卡住了,我很用力才拉开,最底下压着病历本,翻开第一页,诊断栏写着:中度抑郁,建议服药。

他知道,他一直知道我在吃药。

药瓶就在床头柜,他每天看我拧开,倒出白色小药片,就着温水吞下,有时他会吻我额头,说:“会好的。”

我总以为,他是我最好的药,现在想来,他也许是病因。

衣柜门倒是很轻松,一拉就开。

里面最长的是一件黑色大衣,花了我两个月工资买的,他穿上帅极了,像个电影明星,比杂志上的明星还要帅。

第一次穿出门的时候,他牵着我走在江边,风很大,他用大衣把我裹了进去,世界被收进一片温暖的黑暗里,只有他的心跳在耳边轰鸣,那时我以为,这方寸黑暗就是全部的宇宙。

后来吵过一次架,我气得把大衣扔在地上,他默默捡起来,然后从背后抱住我,下巴抵在我的头顶。

“扔衣服有什么用,有本事把我扔了。”

我哭得更凶,因为知道扔不掉,就像他知道我扔不掉。

地上碎了一地的镜子碎片,其中一个碎片的我突然开口说话:

“值得吗?”

值不值得?多俗气的问题,爱从来不是生意,不讲盈亏。

若真要算,我赔进去的是一年青春、一张犯罪记录证明,他赔进去的是一道疤、一场官司和永远甩不掉的阴影。

平手?不,我赚了。

那道疤会陪他一辈子,像我的签名烙在他皮肤上,每次他照镜子、换衣服,指尖都会掠过那道凸起。

那时他会不会想起我?哪怕一瞬?

足够了。

我要的从来不多,只是想起,就像现在,我坐在这废墟里,想起的全是他,呼吸是他,心跳是他,连光都是他名字的形状。

他为什么会出轨呢?

可能是因为我的病吧,喜怒无常的我和温柔的女孩比起来确实很烦人。

她们是暖暖的阳光或者怡人的花香,而我的爱是海啸,来过一次,岸就不是原来的岸。

进门前刚买了一部手机,刚办完电话卡就有一堆的垃圾短信进来,它一直在我兜里“嗡嗡”地响。

刚拿出来点开,先要等五秒的广告,旁边有跳过按键,但是我不小心晃了一下手机,它自动跳转到广告里边了。

“太平武术协会……”

这是短视频平台的广告吗?好像出院的时候那个医生也在看这个。

我想把它关掉,但是却在里边看到了一个梦寐以求的身影。

世界变成了绝对的静音,只剩下视网膜上那个被屏幕框住的身影。

……

……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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