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纠缠不清的魔王大人

作者:Automark 更新时间:2026/1/14 17:08:26 字数:2001

林格神色冷漠地看她。

如果是普通男人,面对这样一个绝世尤物,用这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自己,估计早就被迷得找不到北了。

但林格此时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

好麻烦。

现在凌晨两点十五分,回去还要赶稿,不然明天下午就交不了差。

如果现在带她去吃东西,至少要折腾一个小时,睡眠时间减少,猝死风险增加1%。

综上所述。

他抬了抬黑框眼镜,镜片闪过一丝精妙的光芒。

“没钱。”

“我有!”

格尼斯突然从那连衣裙的裙摆下——天知道她为什么能从那里掏出来。

她掏出了一块黑乎乎的石头,展示在林格眼前。

“这是黑曜石精魄!能换一座城池!哼,能见到这样的物品,是汝的荣幸,感谢吾吧!”

林格看了一眼,这就是路边随处可见的黑色鹅卵石...

等等,她从哪里掏出来的?

“你裙子下面有口袋?哪儿来的破烂玩意?”

“什么叫‘破烂玩意’?汝真是什么都不懂啊,啧、啧~”

她得意地竖起食指,指尖摇摆几下,那表情,写满了“没见过吧?土狗”。

“...听不懂,加纳。”

他准备离开,却被格尼斯强行把石头塞进了手里。

看着手里这颗光润如玉的东西,但他认定这一定是鹅卵石,林格认定这人就是诈骗犯,现在准备强买强卖。

“什么垃圾,别想骗我钱。”

“你、你就拿着啦!真的是,所以我才讨厌人类,快点带我去吃东西啦!”

“...唉。”

不是因为他信了这女人的鬼话,而是他看到了一件事。

这女人眼眶里,竟然真的饿出了泪花。

那种眼神,他在连续加班三天没吃饭的时候,也在镜子里见过。

别问,问就是赶稿。

同是天涯沦落人,就当是喂流浪猫了。

于是。

二十分钟后,路边的大排档。

“老板!这酒怎么没味儿啊?这是水吗?给我换最烈的!”

“那是啤酒,你慢点喝。”

林格手里拿着一串烤韭菜,眼神呆滞地看着坐在对面的女人。

格尼斯此刻的形象,可以说跟她的样貌完全不符。

她一只脚踩在塑料凳子上,那条雪白的长腿毫无遮掩地暴露在空气中,哪怕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大排档老板,他的眼神都忍不住往这边飘了好几次。

但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左手抓着三串羊肉串,右手拎着啤酒瓶,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吃相凶残得像是一头饿了三天的...猪。

对,就是猪。

油渍顺着她那精致的嘴角流下,滴落在锁骨上,她毫不在意,抬起手背胡乱一擦,然后打了一个震天响的酒嗝。

“嗝——!爽!”

“...”

看着她这副狂野的模样,林格的心脏竟然剧烈跳动了一下。

那是过于羞耻导致的。

虽然是半夜,但大排档从不缺人,食客们齐刷刷的看向这边,无论谁一直被别人盯着看,也会感觉到难堪。

他默默地把椅子往后挪了挪,好跟这个‘丢人的东西’划清界限。

“你注意点形象。”

林格冷冷地提醒道。

“还有,把你那条腿放下去,要走光了。”

“走光?怕什么?”

格尼斯不屑地撇撇嘴,又灌了一口酒,醉眼朦胧地看着林格,突然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凑过来。

“喂,小子,虽然我现在看起来是个女人...嗝——”

又是一个响嗝,伴随着啤酒和羊肉的臭味,林格捏着鼻子,猛地挥动手掌,想要扇掉这令人作呕的气味。

“但我的灵魂,可是货真价实的纯爷们!魔族第一猛男!你看这腿,看这胸...哼,都是浮云!”

“...啥阴?”

林格只憋出了这两个字。

他已经对这人无语了。

“这只是皮囊的错误!等本王的魔力恢复了!分分钟变回那个身高三米、浑身肌肉的究极猛男!”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力拍了拍自己那颇具规模的胸脯,拍得一阵波涛汹涌。

周围几个吃宵夜的大哥眼睛都看直了。

林格痛苦地捂住额头。

比起腰椎,现在感觉头更疼。

有句歌词真的符合他现在的心情:好想逃,却又逃不掉。

“行了,闭嘴,你喝多了。”

“我没醉!这点饮料...嗝...能醉倒我这千年第一魔王?再来一箱!”

“没钱了。”

林格把最后的账单拍在桌上,上面标着明晃晃的一串大字——三百四十七块五毛。

“这顿饭吃掉了我一周的伙食费,那块什么精魄也就是块普通的石头,我没报警抓你就不错了。”

“什么?敢说我的宝物是石头?我这就...”

格尼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似乎想施展什么毁灭魔法,结果脚下一软,整个人像一摊烂泥一样向前栽倒。

林格眼疾手快,不过更多是出于不想惹麻烦的本能,伸手接住了她。

入手一片温软,带着浓重的酒气和一股好闻的、像是硫磺与玫瑰混合的奇怪香味。

“呜噜呜噜...”

格尼斯把头埋在林格的胸口,含糊不清地嘟囔着。

“该死的传送阵...把本座的小兄弟弄哪去了...我的胸大肌为何变得如此软弱无力...”

听着这糟糕的台词,林格的死鱼眼翻到了天上。

并且香味渐渐淡去,留下一股子的酒气味,真是熏死个人。

他看了四周一眼。

现在是凌晨三点的大街,空荡荡的。

除了这几个喝酒的大汉和一对情侣,就没其他人了。

但每个人与自己对视后,“识趣”地挪开了眼。

不是,你们这时候的正义感去哪里了?这分明就是陌生男子把妙龄女子灌醉了好吧?

把这货扔在这儿?不用等到天亮,她估计就会被捡走,然后第二天出现在社会新闻头条上。

作为目击者和唯一的接触者,警察肯定会找上门。

这群“见死不救”的,又是最好的证人。

而且就真像她说的那样——这人肯定有精神问题,那更麻烦。

“造孽啊。”

林格仰天长叹,认命地架起这个外表一百分、内在负无穷的“魔王大人”,一步步朝着自己那个只有三十平米的出租屋挪去。

然后她就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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