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眼中的东方的过往

作者:开始2F 更新时间:2026/1/28 17:05:16 字数:5697

本章内容主要由AI撰写,本人仅提供大纲。

夜晚的自由港比白天更加喧嚣。

如果说白天的喧嚣是忙碌和交易,那么夜晚的喧嚣就是欲望和放纵。主街的魔法灯更加明亮,各种娱乐场所的招牌闪烁着诱人的光芒:酒馆、赌场、青楼、剧院,甚至还有几个挂着“合法致幻体验馆”牌子的店铺——那是美第奇阀特许经营的场所,出售经过了“净化”的梦幻草,价格昂贵,但据说安全。

我避开了主街,再次走进了下城区。不是为了寻找什么,只是习惯了。父亲说过,了解一个城市的最好的时间是夜晚,因为夜晚会剥去所有伪装,露出最真实的本质。

这里的夜晚与富人区截然不同。没有明亮的魔法灯,只有零星的油灯和烛火在破窗后摇曳。黑暗笼罩着狭窄的街道,但黑暗并不等于寂静——恰恰相反,各种声音在阴影中交织:压抑的争吵,痛苦的呻吟,癫狂的笑声,还有那些无法描述的交易的低语。

我走在了一条污水横流的小巷里,脚步很轻,几乎无声。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在危险的地方,不要引人注目。

但有时候,不是你去找麻烦,而是麻烦来找你。

巷子的深处传来了压抑的哭泣声和粗鲁的呵斥。我本想绕开,但声音传来的方向是我回旅店的必经之路。犹豫了一秒,我还是继续向前。

转过了一个拐角,我看到了。

三个男人围着一个少年。男人们都穿着破旧但还算完整的衣服,脸上带着那种街头混混特有的、混合着残忍和贪婪的表情。少年则瘦骨嶙峋,大概十三四岁,穿着满是补丁的衬衫和短裤,赤着脚,脸上脏兮兮的,但眼睛很大,此刻因为恐惧而睁得更大了。

“小子,最后一次机会。”领头的男人是个秃头,脸上有道疤,从额头一直延伸到了下巴,“要么付钱,要么就拿货。你选哪个?”

少年颤抖着摇头:“我...我没有钱...我说了,我只是问问价格...”

“问问价格?”另一个瘦高个男人怪笑,“问完了就想走?哪有这么好的事。要么买,要么...”他掏出了一把生锈的匕首,“留下点别的东西。”

我靠在了墙边,没有立刻介入。这种场景在下城区太常见了,管不过来。而且那个秃头男人的腰间鼓鼓的,明显带着武器,可能不只是小混混那么简单。

“我真的没钱...”少年开始哭泣,“我妈妈病了,我只是想...想看看能不能弄点止痛的东西...”

“没钱?”秃头男人弯下了腰,脸几乎贴到了少年的脸上,“那用别的东西换也行。比如...你的肾?或者眼角膜?黑市上可是很值钱的哦。”

少年吓得瘫软在地,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我叹了口气。

麻烦。

但就这样走开,今晚大概会睡不好。父亲教过我很多,但没教过我如何对眼前的不公视而不见——或者说,他教过我,但我没学会。

“放开他。”我走出了阴影,声音在狭窄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三个男人同时转头。秃头男人眯起了眼睛打量我,目光在我简单的装束和腰间的匕首上停留了片刻。

“哟,路见不平的?”他笑了,露出了一口黄牙,“小子,劝你别多管闲事。我们是爱新觉罗家手底下的人,在这里做事,轮不到外人插手。”

爱新觉罗。

这个词让我的动作停顿了半秒。

不是因为他们自称的“手底下的人”——这种威胁我听过太多了——而是因为“爱新觉罗”这个姓氏本身。

冰墙内的历史课本上很少提及,但父亲给我讲过。那是大夏历史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大夏历史屈辱的一部分。

“爱新觉罗...”我重复了这个名字,“大清皇族。不对,现在应该叫...门阀的走狗?”

秃头男人的表情变了。从轻蔑变成了惊讶,再变成了愤怒。

“你知道的不少啊。”他站直了身体,手按在了腰间的刀柄上,“既然知道,就更应该识相点滚开。爱新觉罗家办事,美第奇阀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算什么东西?”

我没有回答,只是向前走了一步。

这一步让气氛彻底变了。瘦高个男人举起了匕首,第三个一直沉默的矮胖男人也从怀里掏出了一根短棍。少年则蜷缩在了墙角,不敢动弹。

“最后的警告。”秃头男人抽出了刀,那是一把弯刀,刀身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光,“滚,或者死。”

我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两个同伙,最后看向了那个瑟瑟发抖的少年。

然后我动了。

没有用神速,不需要。对付这种街头混混,普通的速度就足够了。

第一拳击中了瘦高个男人的腹部。他连惨叫都发不出来,整个人就弯成了虾米,匕首脱手后我又接住了下落的匕首,反手掷出,钉在了矮胖男人正要挥下的短棍上。力道之大,震得他虎口裂开,短棍脱手。

秃头男人的刀这时才砍到。弯刀的轨迹很刁钻,是标准的军用刀法——不是街头打架的野路子。果然,爱新觉罗家训练出来的,哪怕只是外围的打手,也有两下子。

但我见过的刀法比这精妙了十倍有余。

侧身,避开了刀锋,左手抓住了他持刀的手腕,用力一拧。骨骼错位的声音清脆响起。秃头男人痛呼,但居然没有松手,反而用左手从靴子里抽出了第二把短刀,刺向了我的肋部。

有点意思。

我松开了他的手腕,后退半步,短刀擦着衣服划过。同时右脚踢出,正中了他的膝盖的侧面。更响的骨折声,他单膝跪地,但依然咬着牙,试图再次攻击。

顽强的家伙。可惜,用错了地方。

我上前,手刀劈在了他的后颈。力道控制得很好,足够让他昏迷,但不会致死。他瘫倒在地,不再动弹。

瘦高个男人这时候才缓过了气,想要爬起来逃跑。我没给他机会,一脚踢在了他的太阳穴上,他也昏了过去。

矮胖男人见状,转身就跑。我捡起了地上的短棍,掂了掂重量,然后掷出。短棍旋转着击中了他的后脑,他扑倒在地,抽搐两下,也不动了。

整个过程不到十秒。巷子里恢复了安静,只剩下了少年压抑的抽泣声。

我走到了少年的面前,蹲下:“你没事吧?”

他抬起了头,脸上满是泪水和污垢,眼睛瞪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不只是对刚才的那三个男人,现在也对我。

“能站起来吗?”我问。

他点了点头,颤抖着试图站起,但腿软得厉害。我伸手扶了他一把,他立刻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

“别怕。”我尽量让声音平静,“我不会伤害你。你妈妈病了?”

少年犹豫了几秒,然后小声说:“嗯...发烧,好几天了...没钱买药,我就想...想问问有没有便宜的止痛...”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布包,打开,里面是几枚铜币,还有一些小石子——大概是捡来充数的。

我看着那些铜币,又看了看他的破旧的衣服和赤着的脚。

“你的家在哪?我送你回去。”

“不...不用...”少年连忙摇头,“我自己能回去...”

“他们可能还有同伙。”我打断了他的话,指向了地上的昏迷的三个人,“你一个人走,不安全。”

少年咬着嘴唇,最终点了点头。

我让他带路,同时把三个昏迷的男人拖到了巷子的更深处。从他们身上搜出了一些东西:几包用油纸包着的梦幻草,一些银币,还有一些零碎的个人物品。梦幻草我扔进了污水沟,银币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就当是劳务费。个人物品没什么价值,扔在了原地。

最后,我拖着三个人,一个接一个扔进了附近的下水道的入口。就是白天我去过的那个,尸体堆积的地方。他们醒来后能不能爬出来,就看他们的运气和毅力了。

如果爬不出来,也无所谓。下城区每天消失几个人,没人会在意。

处理完了这些,我回到了少年的身边:“走吧。”

少年的家在下城区的更深处,一间半塌的木板屋。屋里只有一张破床,一个生锈的铁炉,和一些捡来的破烂家具。床上躺着一个女人,盖着脏兮兮的毯子,呼吸急促,脸颊通红。

“妈妈...”少年跑了过去,跪在了床边。

我站在了门口,没有进去。屋里弥漫着病气和霉味,但比白天的下水道里的尸臭味好得多。

女人勉强睁开了眼睛,看到了我,眼中闪过了一丝警惕。

“妈妈,这位先生...救了我...”少年简单解释了刚才的事,省略了我把三个人扔进了下水道的部分。

女人挣扎着想坐起来,但没成功。我走了进去,从行李中取出了一小瓶低级治疗药剂——冒险者常备的消耗品,不值多少钱,但对普通人的发烧应该有效。

“给她喝一半,剩下的一半明天再喝。”我把药瓶递给了少年,“应该能退烧。”

少年接过了药瓶,手在颤抖:“谢...谢谢...这个多少钱?我...”

“不用钱。”我打断了他的话,“赶紧给你的妈妈喝药。”

少年点了点头,小心地扶起了母亲,喂她喝药。药剂见效很快,几分钟后,女人的呼吸平稳了一些,脸上的潮红也开始褪去。

“谢谢你,先生...”女人虚弱地说,“我们没什么能报答的...”

“不用报答。”我说,“好好养病。还有,”我看向了少年,“别再碰梦幻草那种东西了。那不是止痛药,那是让你和你的妈妈更快完蛋的毒药。”

少年低下了头,手指绞着衣角:“可是...妈妈痛的时候...”

“痛也比变成下水道里的尸体强。”我直白地说,“今天的那三个人,我扔进了下水道了。如果运气好,他们能爬出来。如果运气不好,几天后就会和其他尸体一起烂在那里。你想变成那样?”

少年脸色苍白,用力摇头。

“那就记住。”我转身准备离开,“在这个世界上,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别人给你的‘帮助’,往往标着你付不起的代价。”

走到了门口时,女人叫住了我。

“先生...您刚才说的,那三个人是爱新觉罗家的?”

我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他们自己说的。”

女人沉默了几秒,然后说:“如果是真的...您要小心。爱新觉罗家...他们很记仇。而且他们的背后有美第奇阀,在自由港,没人惹得起美第奇阀。”

“谢谢提醒。”我说,然后离开了那间破屋。

走在了回旅店的路上,夜晚的冷风让我清醒了一些。刚才的出手是一时冲动,但我不后悔。只是“爱新觉罗”这个名字,勾起了某些记忆。

父亲的声音,在记忆中响起。不是温柔的教诲,而是那种平静的、讲述事实的语气,就像在讲解历史课本。

“约拿,大夏的历史,不是教科书上写的那样的简单。”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大概四五岁。父亲难得没有外出,也没有在工作室里摆弄那些奇怪的零件,而是坐在了书房里,面前摊开了一本厚重的手抄本。

“教科书说,大夏的历史从三皇五帝开始,到轩辕黄帝统一各部,建立了第一个王朝。然后夏商周,秦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父亲的手指划过了书页,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古代文字,“但这只是表象。”

我在他的对面坐下,虽然听不懂,但喜欢听父亲说话。因为那时候的父亲,眼神是清明的,不像平时那样总是蒙着一层阴霾。

“真实的历史是,”父亲继续说,声音低沉,“从三皇五帝到汉,都是轩辕家族的正统统治。他们建立了文明,制定了礼仪,让人类从部落走向了国家。中间的秦,虽然统一了文字和度量衡,但暴力虐民,焚书坑儒,实际是没有完成真正的‘大一统’,只能算伪朝。”

“伪朝?”我问。

“就是没有合法性的王朝。”父亲解释,“靠武力夺取了天下,但得不到天命和人心,很快就灭亡了。就像用沙子堆的塔,看起来高,其实风一吹就倒。”

我似懂非懂地点头。

“魏晋虽然不是轩辕家族的人,但他们继承了汉的制度和文化,拥有法理。虽然国家分裂,战乱不断,但文明的香火没有断。”父亲翻过了一页,上面画着复杂的谱系图,“直到南朝灭亡,正统的时代才真正的结束了。不是王朝结束了,而是‘正统’结束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一个王朝能宣称自己完全继承了轩辕的血脉和道统。”

“那隋唐呢?”我问,记得教科书上说隋唐是大夏的盛世。

“隋唐建立了另一套法理。”父亲说,“他们不依赖血统,而是依靠制度、文化和武力。特别是唐,开放包容,万国来朝,证明即使没有轩辕的血脉,也能建立伟大的文明。但...”

他停顿了一下,眼中闪过了一丝复杂的光。

“但隋唐的辉煌,最终还是衰落了。五代十国,那是字面意义上的人相食的时代。礼崩乐坏,道德沦丧,人间地狱。”

“然后宋太祖出现了?”我问,我隐约记得这个名号。

“对,宋太祖赵匡胤。”父亲点头,语气中难得带着一丝敬意,“他终结了五代十国的野蛮与混沌,将大夏从地狱的边缘拉回了文明世界。重新确立了礼仪,振兴了

文教,发展了经济。他的功绩,可以和商汤、武王、汉高祖比肩,是真正的圣人。”

我记得当时的父亲的表情,那是很少见的、近乎虔诚的表情。仿佛在谈论的不是历史人物,而是某种信仰。

“但是...”父亲的表情又黯淡了下来,“再后来,一切都变了。”

他快速翻过了书页,跳过了元、明、清的部分,仿佛那些篇章让他不适。

“元明清三代,专断集权到了极致。皇帝蛮横,扼制思想,重农抑商,闭关锁国。他们完全违背了大宋建立的优秀传统——权力制衡、海运发达、市场繁荣、思想开放。大夏的文明,从宋朝的顶峰开始下滑,到了清朝时,已经腐朽到了骨子里。”

“那清朝后来呢?”我问,“教科书上说,清朝被列强侵略,然后灭亡了。”

父亲合上了书,看着我,眼神深邃。

“清朝的统治者,爱新觉罗家族,他们实际上不是纯粹的大夏人。”他压低了声音,仿佛在说什么禁忌,“他们是冰墙外的魔族与人类的混血儿。几百年前入侵了大夏,凭借魔族的武力统治了中原。但他们的统治违背了天道,所以最终还是被打倒了。”

“被谁?”

“太平天国。”父亲说,“那是一群被压迫到了极点的人民,在绝望中爆发的反抗。虽然他们后来也失败了,但至少把爱新觉罗家打回了原形。魔族血统暴露,被逐出了中原,流落四方。现在...”

他停住了,没有说下去。

“现在怎么了?”我追问。

“现在他们在世界的各地苟延残喘。”父亲最终说,语气恢复了一贯的平静,“有些依附于当地势力,做些见不得光的脏事。有些隐藏了身份,试图卷土重来。但无论如何,他们已经失去了天命,注定了是历史的尘埃。”

当时的我并不完全理解这些话的含义。但现在,站在了自由港肮脏的街道上,面对那些自称“爱新觉罗家手底下的人”,我突然明白了。

父亲说的不仅是历史,也是警告。

魔族与人类的混血。专断集权。被太平天国打回了原形。现在依附于门阀,专门干脏事。

所以那个秃头男人才会使用军用刀法——那是魔族武技与大夏武术的混合体。所以他们会在自由港这种地方贩卖梦幻草,迫害贫民——因为他们早已堕落,失去了所有的骄傲,只剩下了对权力和金钱的饥渴。

我抬起了头,看着夜空。自由港的夜空被城市的灯火染成了暗红色,看不到星星。

父亲,如果你还在,会怎么评价我现在的生活?

一个科尔曼阀的弃子,一个拿钱办事的杀手,一个在肮脏的下水道里扔尸体的过客。

我没有答案。

但至少,我没有变成爱新觉罗家那样的人。没有依附于任何势力,没有为了权力出卖灵魂。我按照自己的规则活着,即使那些规则在别人看来是扭曲的、冷漠的。

这就够了。

回到了“海鸥之翼”时,老板还在柜台后擦拭酒杯。他看了我一眼,什么都没问。

我上楼,回到了房间。躺在了床上,闭上了眼睛。

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个少年喂母亲喝药的情景。浮现出了那三个被我扔进了下水道的男人。浮现出了父亲讲述历史时的侧脸。

最后,所有画面都消散,只剩下了黑暗。

明天,去冒险者公会。接任务,赚钱,然后离开这座城市。

但在那之前,也许我该打听一下,爱新觉罗家在自由港到底有多大的势力。

毕竟,我已经惹了他们的人。

而根据父亲的历史课,魔族的混血儿,最是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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