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平息后的第三天。我和苏清歌低调地回到了那个老旧的小区——幸福里。
虽然名字叫“幸福里”,但这里其实是个几十年的老破小。墙皮剥落,楼道里贴满了开锁和通下水道的小广告。之前的疯狂粉丝和狗仔已经散去,楼下只剩下几个聚在一起摘菜的大妈。
“咔哒。”钥匙转动,生锈的铁门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推开门,一股熟悉的、混杂着霉味和生活气息的味道扑面而来。
客厅的窗户还是破的,虽然我后来用硬纸板糊上了,但风还是会呼呼地灌进来。地上的碎玻璃渣还在,那把被苏清歌坐塌过一次的二手沙发也还在。
“夫君。”苏清歌站在门口,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嫌弃这里的破旧。相反,她深吸了一口气,湛蓝的眸子里竟然流露出了一丝……怀念。
“虽然这里灵气稀薄,甚至可以说是一处‘死地’。”她手指轻轻抚过门框上的一道划痕:“但不知为何,本座竟然觉得……这里比那个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更让人安心。”
“这就叫‘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笑着走进去,从角落里拖出两个大行李箱:“行了,别感慨了。快收拾东西。咱们今天就要搬家了。”
“搬家!”苏清歌眼睛一亮,立刻来了精神。她像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冲进卧室,开始进行所谓的“法宝迁移”。
然而,十分钟后。我看着她摆在床上的那一堆“破烂”,陷入了沉思。
一只炸了毛的牙刷。一个印着小猪佩奇的塑料水杯。还有半包没吃完的辣条、几个空的榴莲糖包装纸、以及那个被她当做“暗器”练手的半截拖把棍。
“清歌……”我扶额,无奈地指着那个炸毛牙刷:“这个就别带了吧?都成这样了,扔了买新的。”
“不行!”苏清歌一把护住那堆东西,像只护食的老母鸡:“这可是本座降临凡间后,用的第一把‘净齿法器’!上面沾染了我的气息,若是被歹人拿去施咒怎么办?”
“……谁会对一把牙刷施咒啊?”
“那这个呢?”她又举起那个两块钱的塑料发圈,眼神瞬间变得温柔无比:“这个绝对不能扔。”
“这是那天……你用卖废品的钱给我买的。当时你说,女孩子的头发要扎起来才好看。”
她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已经有点松垮的发圈戴在手腕上,郑重其事地说道:“这个法宝,比那个八十万的鳄鱼皮袋子珍贵一万倍。我要戴一辈子的。”
看着她那副认真的模样,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撞了一下。“好,不扔。”我走过去,揉了揉她的脑袋:“都带走。哪怕是垃圾,只要你喜欢,咱们都带到新家去。”
收拾完东西,我又检查了一遍银行卡的余额。赵阔的四十万,加上之前的直播打赏,以及星耀娱乐为了封口给的一笔“精神损失费”。加起来,手里大概有一百八十万左右。
在海城,这个数字想买市中心的豪宅那是痴人说梦。甚至连好一点地段的首付都够呛。
“夫君,我们在算账吗?”苏清歌凑过来,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一串数字,有些迷茫:“这些数字……很多吗?能买下一座山头开宗立派吗?”
“山头是买不起了,厕所倒是能买好几个。”我苦笑一声,收起手机。其实,凭苏清歌现在的名气,如果她愿意接代言、带货,哪怕只是露个脸,这笔钱后面加个零也是分分钟的事。但我不想。我不希望她变成资本的玩物,更不希望她为了赚钱去做不喜欢的事。她是翱翔九天的凤,不是给人看家护院的鸡。
“清歌。”我看着她,认真地说道:“咱们这点钱,买不起大别墅,也住不了那种带游泳池的豪宅。”
“可能……只能买个偏一点的、或者老一点的房子。你会不会失望?”
苏清歌眨了眨眼,突然伸出手,戳了戳我的眉心,似乎想抚平我紧皱的眉头。“笨蛋夫君。”她轻笑一声,语气里满是不在意:“我要大房子干什么?我是修仙的,又不是修房子的。”
“只要有张床能睡觉,有个厨房能让你给我煮面,有个小院子能让我晒晒太阳、种种葱……就够了。”
她顿了顿,补了一句:“最重要的是,那个屋檐下,得有你。”
“而且……”苏清歌挺起胸膛,一副“我养你”的豪迈架势:“要是钱不够,我就去顾老头那里‘接单’。”
“他上次不是说,有好几个老头想让我帮忙看看吗?我看一眼收他们十万,应该不过分吧?”
我被她逗乐了:“行行行,苏大师。那我就等着吃你的软饭了。”
“不过现在,咱们先用这笔钱,给自己安个家。”
我们提着行李箱走出单元门。正好碰到了住在一楼的王大妈。王大妈是个热心肠,也是个大嘴巴,平时最喜欢在楼下嗑瓜子聊八卦。
“哎哟!这不是小林吗?”王大妈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我们,又盯着戴着口罩的苏清歌看了半天,突然一拍大腿:“我的妈呀!这姑娘……是不是网上那个……那个什么‘太上忘情’?!”
“哎呀大明星啊!咱们小区出大明星啦!”
王大妈这一嗓子,差点把刚清静下来的小区又给喊炸了。
苏清歌脚步一顿。她停下来,摘下口罩,对着王大妈露出了一个温婉的笑容。
“大妈,您认错人了。”苏清歌挽着我的胳膊,头轻轻靠在我的肩膀上,语气平和而坚定:“不是什么大明星。”
“我叫苏清歌。是林恩刚娶的媳妇儿。”
“我们今天搬家,以后有空回来找您唠嗑。”
王大妈愣住了。她看着眼前这个笑得一脸幸福的小姑娘,怎么也没法把她跟网上那个高冷霸气的“太上忘情”联系起来。“啊……哦哦!媳妇好!媳妇好啊!”王大妈反应过来,乐呵呵地说道:“小林啊,你小子有福气啊!娶了个这么俊的媳妇!以后好好过日子啊!”
“借您吉言!”我笑着挥挥手,拉着苏清歌走出了小区大门。
走出“幸福里”的那一刻。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承载了我们太多回忆的地方。第一次相遇,第一次吃泡面,第一次为了保护她而和混混打架……虽然苦,但那是我们在这个世界的起点。
“走吧。”我深吸一口气,把行李箱放进出租车的后备箱:“去我们的新家。”
“夫君,新家有院子吗?”
“有。虽然是在郊区,房子也有点老,但是个一楼带院子的。我已经付了定金了。”
“太好了!我要种满大葱!还要种韭菜!”
“……能不能种点花?”
“花又不能吃!不种!”
出租车在夕阳下疾驰。一百八十万。在海城,这点钱确实微不足道。但对于两个相爱的人来说,它足够买下一个属于我们的小小堡垒。
不需要豪宅,不需要聚光灯。只要有那个能种满大葱的小院子,就是我们在人间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