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大学后门,梧桐巷。这里是海城的老城区,虽不如市中心那般高楼林立、霓虹闪烁,却有着一种独特的静谧与烟火气。道路两旁种满了有些年头的法国梧桐,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斑驳陆离。
“林先生,苏小姐,到了。”中介小王把电动车停在一栋红砖外墙的老式居民楼前,擦了擦额头的汗,一脸热情:“这可是咱们这一片性价比最高的房源了!虽然是90年代的老公房,但胜在公摊小,得房率高!”
“而且最关键的是,它是——一楼带院子!”
苏清歌站在树荫下,压低了鸭舌帽的帽檐。她今天穿着一身简单的背带裤,脚踩帆布鞋,看起来就像个跟着男朋友出来看房的大学生。听到“带院子”三个字,她原本有些慵懒的眼睛瞬间亮了。
“夫君,这就是我们要看的地方?”她指着那扇有些斑驳的铁门,鼻翼微动,深吸了一口气:“嗯……这里的地气,比那个全是水泥森林的市中心要浓郁得多。”
走进屋子。两室一厅,六十多平米。装修风格还停留在上个世纪——猪肝红的地板,发黄的墙纸,还有那种老式的吊扇。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霉味和灰尘味。
中介小王有些尴尬地搓了搓手:“那个……房子确实旧了点,但这可是学区房啊!以后你们有了孩子,上小学那是……”
还没等他把“画大饼”的话术说完,苏清歌已经径直穿过客厅,推开了通往后院的那扇落地窗。
“哗啦——”生锈的滑轨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阳光瞬间涌入,连带着一股青草和泥土的芬芳。
这是一个大概四十平米的小院子。因为荒废太久,里面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还有一棵歪歪扭扭的老枣树。墙角的砖缝里甚至长出了不知名的野花。
在普通人眼里,这就是个烂摊子。但在苏清歌眼里,这简直就是洞天福地。
她走进杂草丛中,蹲下身,伸出手指捻了一点泥土,放在鼻尖闻了闻。然后,她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了捡到宝的惊喜:“夫君!此地风水甚好!”
“你看这棵枣树,虽然长歪了,但它锁住了一丝地脉灵气。还有这土,虽然有些贫瘠,但只要布下聚灵阵,养上七七四十九天……”
她兴奋地比划着:“这里可以种大葱!那里可以种韭菜!墙角还可以种一排辣椒!”
“这简直就是天然的药园啊!”
我看着她那副恨不得马上就开始锄地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转头看向一脸懵逼的中介小王,我淡定地说道:“王哥,别听她瞎说。她是中医系的,喜欢种草药。”
“这院子虽然乱了点,但我们挺喜欢的。价格方面……”
“价格好说!一百七十五万!房东急着出国,这已经是底价了!”小王一看有戏,赶紧报价。
一百七十五万。刚好卡在我们的预算红线上。买了这套房,再加上交税和简单的翻新,我们手里的钱基本上就见底了。
我看向苏清歌:“清歌,要是买了这儿,我们就真的没钱了。以后可能要吃土了。”
苏清歌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豪气干云地一挥手:“买!”
“吃土怕什么?只要有了这块地,本座种出来的东西,拿出去卖都是天价!”
“再说了……”她走到我身边,挽住我的胳膊,笑得眉眼弯弯:“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住在这个小院子里,比住皇宫都强。”
签合同、转账、过户。虽然流程繁琐,但因为有顾家的关系打了招呼,一切都在一天之内搞定了。
傍晚时分。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我们两个“穷光蛋”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看着窗外夕阳下的荒草院子,相视一笑。
“开始干活吧,林太太。”我扔给她一顶用旧报纸折的帽子。
“遵命,林先生。”
因为没钱请装修队,也为了省钱,我们决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不需要大动干戈的硬装,只要把墙刷白,地板铺上地毯,再把院子清理出来就行。
这一晚,梧桐巷的这间老屋里,灯火通明。
苏清歌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力。在不使用“法术”作弊的情况下,她凭借着修仙者强悍的身体素质,徒手拔草的速度堪比收割机。“嘿咻!嘿咻!”她挽着裤腿,戴着手套,把那些杂草连根拔起,堆在墙角。
“夫君!你看这个!”她突然从草丛里刨出一块圆润的鹅卵石,献宝似地举给我看:“这是这块地的‘阵眼’!千万不能扔!”
我正在给客厅刷大白,脸上沾满了白色的涂料,闻言无奈地回头:“好好好,不扔。你说是阵眼就是阵眼。”。
“我要把它埋在院子正中间,用来汇聚天地灵气!”苏清歌一本正经地把那块石头埋好,又找了几块小石头,按照某种奇特的规律摆了一圈。
做完这一切,她满意地拍了拍手,指着那片刚被清理出来的黑土地:“从今天起,这里就是本座的‘太上药田’了!”
“我要种出全天下最好吃的大葱!”
一直忙活到深夜十二点。客厅的墙刷白了,院子的杂草除干净了,那棵老枣树也被修剪了枝叶。
我们累得瘫坐在刚铺好的地毯上,背靠着背,吃着楼下便利店买来的关东煮。
“呼……好累。”苏清歌毫无形象地大口嚼着萝卜,脸上还蹭了一块灰:“这比跟人打架累多了。”
“但是很爽,不是吗?”我递给她纸巾,看着环顾四周虽然简陋却充满了希望的新家:“这是我们自己的房子。每一块砖,每一寸土,都姓林。”
“嗯,也姓苏。”苏清歌纠正道。她放下竹签,凑过来,在我那沾了涂料的脸上亲了一口:“夫君,谢谢你。”
“谢谢你带我找到了家。”
就在这时,窗外的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细微的“喵呜”。
苏清歌耳朵一动,警觉地坐直了身体:“有妖气!”
“不对……是灵兽的气息!”
她推开落地窗,跑进院子。借着月光,她在墙角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脏兮兮、瘦骨嶙峋的橘色小奶猫。大概是被这里的“肉香味”吸引过来的,正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呀……”苏清歌蹲下身,眼里的杀气瞬间化作了柔情。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小猫的脑袋:“你是哪来的小妖怪?怎么这么瘦?”
“你也饿了吗?”
小猫虚弱地叫了一声:“喵……”然后,它竟然顺着苏清歌的手指,蹭了蹭她的掌心,似乎感受到了她身上那股纯净的气息。
“夫君!快来看!”苏清歌兴奋地回头喊我,眼里闪烁着诡异的光芒:“我捡到了一只‘金毛吼’的幼崽!”
“你看这毛色,这眼神,绝对是上古神兽的血脉!”
我走过去,看着那只只有巴掌大的小橘猫,嘴角抽搐:“清歌,这就是只中华田园猫……也就是大橘。”
“而且‘金毛吼’那是僵尸变的,这玩意儿会长胖,会变成猪的。”
“胡说!它骨骼惊奇,定非凡品!”苏清歌一把将小猫抱进怀里,用脸颊蹭了蹭它脏兮兮的毛:“以后你就叫……‘旺财’!不对,叫‘吞金兽’!”
“……叫‘橘子’吧。好听点。”我提议道。
“行,就叫橘子!”苏清歌抱着猫,如同抱着稀世珍宝,大摇大摆地走回客厅:“橘子,以后跟着本座混,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明天就在院子里给你盖个窝,顺便给我看守那片大葱!”
我看着那一一人一猫的背影,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我的家庭地位又要下降一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