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皮一炸,浑身的血都凉了半截。
段嘉许?这只老狐狸怎么来了!
我妈显然对这个长得帅、嘴又甜的小伙子没什么抵抗力,乐呵呵地就把他让了进来:“是嘉许啊,快进来快进来,你看看你,来就来嘛,还带这么贵重的东西。”
“应该的,阿姨。”段嘉许的声音温润如玉,却听得我牙根发酸,“桑延这回可是一飞冲天了,我这个当兄弟的,必须得来沾沾喜气。”
他换了鞋,提着那两瓶包装精美的红酒走进客厅,视线在我身上轻飘飘地一扫,那双桃花眼里带着三分笑意七分探究,看得我后背刚干的冷汗“噌”一下又冒了出来。
他绝对是听到了什么风声,跑来刺探军情的。
这家伙的观察力跟警犬似的,但凡被他嗅到一丝不对劲,就能顺藤摸瓜把你祖坟刨出来。
“来,坐,喝茶。”我爸桑荣这会儿心情正好,看到我最好的朋友登门,更是龙心大悦,热情地招呼着。
“爸,我跟他没什么好说的,我回房了。”我只想立刻从这个是非之地消失,把自己锁进房间里,物理隔绝掉所有危险源。
“站住!”我爸眼睛一瞪,“怎么跟你朋友说话呢?嘉许特地来给你庆祝,你这是什么态度?”
段嘉许笑着打圆场:“叔叔没事,他估计是今天太累了,脑子还没转过来。我跟他上楼聊聊就行。”
说完,他也不等我同意,拎着酒就跟在我屁股后面,一起上了二楼。
我一进房间就想关门,结果门板被他用手不轻不重地抵住了。
“这么急着赶我走?”他倚着门框,嘴角噙着笑,“我可是带着南非产区的顶级赤霞珠来的,就这么不给面子?”
我心里骂了句“黄鼠狼给鸡拜年”,侧身让他进了屋。
我的房间不大,书桌、床、衣柜,一目了然。
唯一的混乱源头就是那堆成山的习题册和扔在椅子上的脏衣服。
段嘉许没有坐下,而是像个房产中介一样,在我的小空间里慢悠悠地踱步。
他的目光先是落在了我的书架上,那里除了一排漫画和游戏攻略本,连本带字的文学名著都找不出一本。
然后,他的视线停在了我的电脑桌上。
我心头一紧。
那台电脑自从被桑念念霸占后,我就没怎么碰过,桌面上已经落了薄薄的一层灰,用手指一划就能留下一道清晰的痕迹。
段嘉许的眼神在灰尘上停留了零点五秒,随即又像是什么都没看见一样,移开了。
他绕到书桌另一侧,状似无意地瞥了一眼墙角的垃圾桶。
那里头除了几个泡面桶和可乐罐,连张废稿纸都没有。
“我说,”他终于开口,声音带着一丝漫不经心的调侃,“我们的大文豪,平时创作都不用纸笔的吗?全靠脑子凭空构想?这也太天才了吧。”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纸写?”我嘴硬道,“环保,懂不懂?”
“哦——”他拉长了音调,走到我身后,目光落在我黑着的电脑屏幕上,“那电子草稿总有吧?我一直很好奇,《甄嬛传》那种结构精巧、伏笔千里的文章,修改过程肯定很复杂,能不能让我拜读一下你的修改记录,学习学习?”
来了,这孙子终于图穷匕见了!
我哪儿来的什么草稿!
桑念念那小魔头每次都是直接用那个废弃账号发布,干净得连个标点符号的修改痕迹都没有。
“创作思路属于商业机密,概不外传。”我搬出早就想好的说辞,开始往外推他,“行了行了,酒我收下了,你可以滚了。”
“别急啊。”段嘉许非但没走,反而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开了一个阅读界面,“说起来,你最新更新的这章我看了,写得是真好。尤其是里面引用的那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用在那个场景里,简直是神来之笔。”
我脑子一片空白。什么水?什么春?我只知道我快要凉了。
“不过,”他话锋一转,眼睛微微眯起,像只锁定了猎物的老狐狸,“我记得这句词出自南唐冯延巳的《谒金门》,原文其实是‘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闲引鸳鸯香径里,手挼红杏蕊’。但你后面,却接了一句‘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这句是李璟调侃冯延巳的话,属于一个典故的两个层面。你把这两者揉在一起,是想表达安陵容当时那种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极度敏感、不容旁人置喙的矛盾心境吗?”
我听着他嘴里蹦出的一连串人名和诗词,感觉像是在听天书。
我张了张嘴,正准备祭出“创作灵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这块万能挡箭牌。
段嘉许却突然从他随身带来的手提袋里,摸出了一本崭新的、还带着墨香的《甄嬛传》实体书,以及一支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派克钢笔。
“正好,”他把书和笔一起递到我面前,笑得人畜无害,“楼下网吧的钱老板,托我找你要个签名。他可是你的头号书粉,天天在网吧里跟人安利你的书。你就辛苦一下,帮他把刚才那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题在扉页上吧?也让大家见识见识我们大文豪的墨宝。”
我看着那支沉甸甸的钢笔,感觉它比千斤顶还重。
写?
我写个锤子!
我那手狗爬字,写出来怕不是要把钱大志的眼睛丑瞎。
更别提那句词了,我连哪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
这下死定了。
我僵在原地,大脑飞速运转,试图找到任何一个合理的借口。
手抽筋?
笔没水?
还是干脆承认我字丑?
就在我准备破罐子破摔,说我今天签合同把手腕签断了的时候,段嘉许已经拧开了笔帽,把笔硬塞进了我的手里。
冰凉的金属笔杆贴着我的掌心,我感觉自己握住的不是一支笔,而是一颗定时炸弹。
“快写啊,”他催促道,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的手,那眼神锐利得仿佛能穿透我的皮肉,看到我内心深处的恐慌,“钱老板可等着呢。就那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我认命了。
我深吸一口气,像是奔赴刑场的死囚,将笔尖颤颤巍巍地凑近了书的扉页。
然而,就在笔尖触碰到纸面的那一瞬间,一股诡异的感觉猛地从我的右臂窜起!
我的手,好像……不听使唤了!
它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瞬间接管,原本因为紧张而僵硬的肌肉瞬间变得舒展而有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腕轻盈地一转,笔尖在光洁的纸页上行云流水般地动了起来。
那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字体,笔锋凌厉,铁画银钩,带着一股狂放不羁的苍劲力道,跟我平时那软趴趴的字迹简直是两个物种。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十个字一气呵成,宛如游龙惊凤。
我整个人都傻了,大脑一片空白,只能像个旁观者一样,看着自己的右手表演。
写完这句,我的手并没有停下。
它手腕一抖,笔锋顺势向下,用一种更加狂放的行草,在旁边批注了一行小字:
“冯延巳有妇人态度,虽骨格不高,而词采颇为清丽,此句最佳。”
写完最后一个字,笔锋潇洒地一挑,那股控制着我的力量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钢笔还握在我手里,但我的手又变回了那只属于我自己的、微微颤抖的手。
整个房间死一般的寂静。
我能听见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声。
我缓缓抬起头,看向段嘉许。
只见他脸上的笑容已经彻底凝固,那双总是带着三分戏谑的桃花眼此刻瞪得溜圆,死死地盯着书页上的那两行字,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和见鬼般的茫然。
他看了看字,又抬头看了看我,嘴巴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却一个字都没能说出来。
我敢肯定,他此刻的智商,大概已经跟我一起宕机了。
过了足足半分钟,段嘉许才猛地眨了眨眼,像是从某种巨大的冲击中回过神来。
他拿起那本书,用指尖小心翼翼地碰了碰那还没完全干透的墨迹,仿佛在确认这不是幻觉。
“你这字……”他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什么时候练的?”
我能怎么说?我说我的右手刚才被外星人附体了吗?
“天生的。”我面无表情地吐出三个字,努力维持着高深莫测的人设。
段嘉许盯着我看了半晌,眼神复杂得像一团乱麻。
他最终什么也没再问,只是默默地盖上笔帽,把书和笔收好。
他拿起那两瓶原本是来“庆祝”的红酒,转身朝门口走去。
“酒你留着吧,”走到门口时,他停下脚步,背对着我,声音听起来有些飘忽,“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看着他几乎是落荒而逃的背影,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整个人瘫倒在椅子上。
总算是……糊弄过去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段嘉许离开时那个眼神,除了震惊之外,好像还多了点别的东西。
那是一种更深、更沉的困惑,就像是侦探排除了一个错误答案后,反而让整个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