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偷窥者

作者:徐玩 更新时间:2026/3/8 11:54:44 字数:5895

陈默发现,观察梅瑰是一件会上瘾的事。

就像饿极了的人不能闻见饭香,渴极了的人不能看见水。一旦开了头,就刹不住。

最开始只是无意间的。

课间操结束,人群从操场往教学楼涌,他在人流里被挤得东倒西歪,一抬头,正好看见她从旁边经过。阳光落在她肩上,她的头发被风吹起来一缕,拂过脸颊,她伸手拨开,手指纤细白净。

就那么一眼。

他心跳漏了一拍,然后低下头,快步走开。

但那个画面像刻在脑子里了一样,怎么也抹不掉。

第二天课间,他站在教室门口,目光不自觉地往七班的方向飘。走廊里人来人往,他看了很久,没看到她。

第三天,他看到了。她和几个女生站在一起说话,笑着,露出那个浅浅的梨涡。

他只看了一眼,就收回视线。

但心里有个声音说:再看一眼。

就一眼。

于是他又抬起头。

那天之后,他开始有意识地“偶遇”。

他摸清了她的规律。

周一早上,她会从东侧楼梯上楼,因为第一节课在七班教室,而东侧楼梯离女生宿舍近。

周二中午,她会在第三食堂靠窗的位置吃饭,和两个女生一起,每次都点一样的菜——西红柿炒蛋、清炒土豆丝、二两饭。

周三下午第三节是自习,她会去图书馆,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借的书大多是文学类——三毛、张爱玲、村上春树。

周四……

周五……

他把这些记在心里,像一个见不得光的收藏家,偷偷收集着她的一切。

他从不靠近。

离得太近会被发现,被发现就会被当成变态。他知道自己的位置——一个穷酸的、沉默的、不配被看见的人。如果被人发现他在偷看她,等待他的只会是新一轮的羞辱。

所以他把距离控制得很好。

五十米。

这是他认为的安全距离。

五十米外,他可以看见她的轮廓,看见她走路时微微摆动的马尾,看见她和别人说话时侧过脸的角度。五十米内,他就会被发现,就会被那双清澈的眼睛看见——他不敢。

他怕她看见他。

更怕她看见他之后,露出那种厌恶的表情。

那种表情他太熟悉了。班上的人看他,食堂阿姨看他,连街上发传单的人都看他——那种“你怎么在这儿”的表情。他知道自己不配出现在很多地方,他尽量缩小自己,尽量不碍任何人的眼。

但如果她露出那种表情,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

所以他远远地看着。

像一个影子,像一个偷窥者,像一只躲在暗处的老鼠。

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很恶心。

他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跟踪狂,变态,偷窥狂。任何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果知道自己被这样盯着,都会觉得毛骨悚然。

但他停不下来。

那是他灰暗的生活里,唯一的一点光。

每天早上睁开眼睛,想到今天可能会看见她,他就能从那张咯吱作响的床上爬起来。每次被嘲笑、被推搡、被孤立,只要在人群里找到她的背影,他就能熬过去。

他知道这不正常。

但他没有别的了。

那天下午,他在学校门口的布告栏上看到一张海报。

“爱心宠物医院招募义工”

下面印着一只猫和一只狗,还有联系电话。

他本来只是路过,扫了一眼就准备走。但那个“宠物医院”四个字让他停住了脚步。

他想起前几天在校门口看到的一幕。

一个女生抱着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狗,蹲在地上,从书包里掏出一根火腿肠,一点一点地掰给狗吃。那女生是梅瑰。

她蹲在地上,裙摆垂到地面,沾了灰。她不在意,只是看着那只狗,眼睛亮亮的,嘴角带着笑。

那只狗狼吞虎咽地吃,吃完舔她的手,她笑出声,摸了摸狗的头。

陈默站在十米外的梧桐树后面,看了很久。

所以当她抱着一只流浪狗出现在校门口的时候,他知道,那不是第一次。

她喜欢狗。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了很久。

现在,这张海报出现在他面前。

他盯着那几个字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电话号码记了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打电话。

打电话的时候,他的手在抖。

“你、你们还招人吗?”

“招的,你有经验吗?”

“没有。”

“那……”

“打扫卫生的也行。我不要钱。”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那你明天下午过来面试吧,地址是……”

他挂了电话,手心全是汗。

第二天下午,他逃了一节自习课,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找到了那家宠物医院。

爱心宠物医院,开在老城区的一条巷子里,门脸不大,招牌也有些旧了。门口蹲着一只橘猫,懒洋洋地晒太阳。

他把自行车停在路边,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

一股消毒水和动物体味混合的气味扑面而来。几只笼子靠墙放着,里面关着猫和狗,有的在睡觉,有的看见他进来就呜呜叫。

“来了?”

一个声音从柜台后面传出来。他这才看见,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中年女人,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正在看电脑。

“我、我是来面试的。”他的声音有点干。

女人抬起头,上下打量他一眼。

那眼神让他很不自在。他知道自己在对方眼里是什么样——瘦、黑、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一看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但女人没说什么,只是问了几句基本情况,然后点点头。

“行,明天开始上班。每天下午放学后过来,干到七点。工资一个月五百,干得好再加。”

他愣住了。

“不是说……不要钱吗?”

女人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傻孩子,哪能真不给钱。试用期一个月,合格了就转正。”

他站在原地,不知道说什么。

“行了,回去吧。”女人摆摆手,“明天准时来。”

他走出门,骑上自行车,骑出去很远才想起来,他甚至不知道那个女人叫什么。

但那是很久以来,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第二天下午,他准时出现在宠物医院。

他的工作很简单——打扫卫生。

拖地,擦笼子,清理猫砂盆,倒垃圾。都是最脏最累的活,但他干得很认真。

地上有一根狗毛,他都要弯腰捡起来。

那个中年女人——他后来知道她姓周,大家都叫周姐——偶尔会指点他几句:“拖把要拧干,不然地滑。”“猫砂盆一天换两次,不然有味。”

他一一记在心里。

干了三天,他开始摸清这里的规律。

每天下午,会有几个固定的义工过来帮忙。有大学生,有上班族,还有一些退了休的大爷大妈。他们来了之后,有的遛狗,有的撸猫,有的帮忙喂食。

陈默一般不和他们说话。他低着头干活,把自己缩在角落里,尽量不碍任何人的眼。

第四天下午,他正在拖地,门被推开了。

“周姐!”

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来。

他手里的拖把顿了一下。

那个声音他太熟悉了。

他没有抬头。他不敢抬头。

但余光里,一双白色的帆布鞋从门口走进来,在他拖过的地板上留下几个浅浅的脚印。

“小梅来了?”周姐的声音从柜台后面传出来,“今天怎么这么早?”

“下午没课,就早点过来了。上次那只小黄狗怎么样了?”

“好多了,在里间呢,你去看看。”

帆布鞋的声音往里面去了。

陈默继续拖地。他拖得很慢,很仔细,但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来了。

她在这里。

他隔着五十米偷看了两个月的人,现在就在不到十米的地方。

他不敢抬头。他怕一抬头,就会被她看见。他更怕一抬头,就再也移不开眼睛。

那天下午,他干了三个小时的活,始终没有抬起头。

但他知道她在哪里。

她先去了里间看那只小黄狗。她在里面待了二十分钟,出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但嘴角带着笑。

然后她去帮忙喂猫。她蹲在猫笼前面,一只一只地喂,一边喂一边和猫说话。声音很轻,他听不清说什么,但那个语气,温柔得像在哄小孩。

最后她帮周姐给一只生病的泰迪打针。她抱着那只狗,轻轻摸着它的头,狗在她怀里很乖,一动不动。

他一直用余光捕捉着她。

像一只躲在地洞里的老鼠,小心翼翼地窥探着外面的光。

快七点的时候,她走了。

帆布鞋的声音消失在门外。

他终于抬起头,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手里的拖把还在滴水,滴在地板上,汇成一小滩。他低头看了看,蹲下来,用抹布一点一点擦干。

擦着擦着,他突然笑了一下。

很小的,很轻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

原来她在这里。

原来他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待在她附近,不被赶走。

原来,这就是靠近她的感觉。

那天之后,他的生活有了固定的节奏。

周一到周五,上学。下午放学后,骑车二十分钟到宠物医院,干活。七点下班,骑车回城中村的出租屋,吃一碗泡面或者馒头就咸菜,然后做作业,睡觉。

周六周日,全天在宠物医院,干更多的活。

他不觉得累。

他甚至开始期待每一天。

因为在这里,他可以看见她。

她每周来三次。周二、周四下午,还有周六上午。时间不固定,但总是会来。

每次她来,他都低着头干活,从不和她说话。

但他知道她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他知道她喜欢先去看哪只动物,知道她会给哪只猫多带一根猫条,知道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月牙。

有一次,她从他身边经过,说了句“借过”。

他往旁边让了让,低着头,看见她的帆布鞋从眼前走过。

那是他们最近的一次。

距离不超过一米。

他屏住呼吸,等她走过去之后,才慢慢吐出来。

晚上回到出租屋,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脑子里全是那双帆布鞋。

他突然想,如果有一天,他能和她说话,他会说什么?

想了很久,想不出来。

他这样的人,能和她说什么呢?

时间过得很快。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

他在宠物医院干得不错,周姐给他涨了工资,一个月八百。他开始做一些简单的活,比如帮忙配药、准备器械。周姐说,这孩子踏实,能学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学东西。他只知道,在这里干活的时候,心里是安静的。动物不会嘲笑他,不会用那种眼神看他。周姐虽然话不多,但从不凶他。

还有她。

每周三次,她能出现在同一个空间里,就够他撑过接下来的几天。

有时候他会想,她注意到他了吗?

那个沉默的、永远低着头干活的男生?

应该没有吧。

谁会注意一个打扫卫生的呢。

那天下午,周姐让他去里间收拾一下。

他推开门,愣住了。

她蹲在地上,背对着门,正在给一只狗梳毛。那只狗很小,灰不溜秋的,看不清是什么品种。

她听见门响,回过头。

四目相对。

他脑子里轰的一声。

她的眼睛很亮,像盛着一汪清水。此刻正看着他,微微有些疑惑。

“你……”

他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

她看了他两秒,然后笑了笑:“你是新来的义工吧?我见过你。”

他愣在原地。

她见过他。

她知道他。

“我叫梅瑰,”她站起身,伸出手,“你呢?”

他看着那只伸过来的手。

白净的,纤细的,指甲修剪得很整齐。

他的手背在身后,不敢伸出来。那双手太脏了,刚清理完猫砂盆,还没来得及洗。

“陈……陈默。”他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

“陈默,”她重复了一遍,点点头,“好名字。”

她没有因为他没握手而尴尬,自然地收回手,重新蹲下,继续给那只狗梳毛。

“这只狗是上周送来的,被主人扔在路边,周姐捡回来的,”她一边梳一边说,“身上全是跳蚤,还有皮肤病,但好好养能恢复。你看,它多乖。”

那只狗确实很乖。趴在她腿边,眯着眼睛,一脸享受。

陈默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

她没再看他,只是继续梳毛,轻声和狗说话。

他站了一会儿,默默退出去,把门带上。

靠在门上,他闭上眼睛。

心脏跳得太快了,快得有点疼。

她见过他。

她知道他。

她说了他的名字。

她还说,是好名字。

那天晚上,他回到出租屋,躺在床上,很久没睡着。

他想起她看他的那一眼。只有两秒,但和别人的眼神不一样。没有厌恶,没有嫌弃,没有那种“你怎么在这儿”的打量。

就是普通的、平等的、看一个人的眼神。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但睡着之后,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他蹲在地上给一只狗梳毛。她也蹲在旁边。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地上,落在他们身上。她侧过脸,对他笑了笑。

那个笑容,比玫瑰还好看。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很久没有动。

然后他起床,洗漱,去学校。

那天下午,他去宠物医院之前,在校门口的文具店,买了一本巴掌大小的笔记本。一块五毛钱。

他不知道买来干什么。

但晚上回到出租屋,他翻开第一页,想了很久,写下一行字:

“今天,她和我说话了。”

写完,他看了很久。

然后把本子合上,放进那个锈迹斑斑的铁盒里。

和那个粉色发圈放在一起。

他不知道的是,那天下午,梅瑰回到宿舍之后,也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推开门的男生。

瘦瘦的,沉默的,低着头不看人。她之前见过他几次,每次都在干活,拖地、擦笼子、清理猫砂盆,从来不说话。

她不知道他叫什么,不知道他是哪个学校的,不知道他为什么来当义工。

但她注意到他了。

因为他在宠物医院的时候,永远是低着头。

但当她不經意间抬头,会发现他的目光正落在她身上,然后飞快地移开。

那种眼神她见过。

在篮球场上,邵宇看她的时候,是那种势在必得的、猎人看猎物的眼神。

在教室里,那些男生看她的时候,是那种蠢蠢欲动的、想靠近又不敢的眼神。

但他的眼神不一样。

那眼神里没有欲望,没有算计,没有占有。

只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怕被发现的、看了就满足的——

她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她记得那个眼神。

她蹲在地上给狗梳毛,听见门响,回过头,看见他站在门口。他的眼睛很黑,很沉,看着她的时候,像有一层雾。

她对他笑了笑,说了话。

他好像很紧张,声音干干的,手背在身后。

但她没有戳穿。

她只是继续梳毛,让他慢慢适应。

后来他退出去了。门关上的时候,她抬起头,看着那扇门,轻轻笑了笑。

那只狗抬起头,舔了舔她的手。

“没事,”她摸了摸狗的头,“他只是有点怕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替他解释。

但那一刻,她觉得那个沉默的男生,有点像这只被遗弃的狗。

小心翼翼地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伤害,所以把自己缩得很小。

她想,下次见到他,再对他笑一笑吧。

笑一笑,又不会怎样。

但他们再也没有机会单独相处。

那个学期很快结束了。然后是寒假。然后是高三下学期。

她不再去宠物医院了。高考越来越近,妈妈不让,说耽误学习。

他还在那里。每周三天,风雨无阻。

但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有时候他会想,她是不是忘记他了?

那个推开门的沉默男生,那个叫陈默的人。

应该忘记了吧。

谁会记得一个打扫卫生的呢。

但他记得她。

记得她蹲在地上给狗梳毛的样子,记得她回过头看他的那一眼,记得她说“好名字”时的语气。

他把这些都记在那本一块五的笔记本里。

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出来看。

然后继续熬。

高三下学期,过得很快。

快得像一场梦。

他在学校依然是那个被忽视的人,被嘲笑的人,被推来搡去的人。他习惯了,不再觉得疼。

在宠物医院,他依然是那个沉默的、干活的、从不说话的人。周姐说他技术学得不错,等高考完可以考虑留下当学徒。他点点头,说好。

但他知道,他不会留下。

高考结束那天,他在校门口看见她了。

她和妈妈站在一起,笑着说话,露出那个浅浅的梨涡。

他看了很久。

然后转身,走了。

那天晚上,他写了一封信。

只有一行字:

“你笑起来,比玫瑰好看。”

没有署名,没有地址,只有她的名字。

他投进邮筒的时候,手在抖。

他不知道这封信会不会到她手里。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

但他想,如果这辈子只能说一句话,那就是这句了。

很久以后,梅瑰收拾旧物的时候,从抽屉最深处翻出一个信封。

没有寄件人,只有她的名字。

她拆开,里面是一张发黄的作业本纸,上面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字:

“你笑起来,比玫瑰好看。”

她看了很久。

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推开门的男生,瘦瘦的,沉默的,眼睛很黑很沉。

那个在宠物医院里,永远低着头干活的男生。

那个叫陈默的人。

她盯着那行字,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好像错过了什么。

但很快,她把纸条折好,放回信封,重新扔进抽屉里。

窗外有狗叫。

那只叫“小默”的狗跑了进来,蹭着她的腿,呜呜地叫。

她蹲下来,抱起它。

“小默,”她说,“晚饭还没吃吧?”

狗舔了舔她的脸。

她笑了。

那个笑容,比玫瑰还好看。

但隔着五年的时光,隔着几百公里的距离,那个曾经在宠物医院里偷偷看她的男生,再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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