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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爱美少女 更新时间:2026/3/13 18:01:36 字数:2410

新历17年,夏,清晨七点。

A市第七区,朝阳路。

李不醉站在公交站牌下,打了个哈欠。

“哈啊——”

这个哈欠打得天昏地暗,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眼泪都从眼角挤出来了。他揉揉眼睛,用手背抹掉那点生理性的泪花,然后看向远处——那辆该死的公交车还没来。

朝阳路是A市第七区的主干道之一,双向六车道,此刻正值早高峰,路上堵得跟便秘似的。各种奇形怪状的车辆挤在一起,有烧汽油的,有用电的,还有几辆悬浮在半空中的——那是最近几年才普及的反重力车,据说用的是矮人族的科技,贵得要死,普通人根本买不起。

李不醉盯着那些悬浮车,心里默默换算了一下:一辆反重力车,最低配的也要八十万联盟币。他现在的存款是……他掏出手机看了眼余额——1273.5联盟币。

嗯,再攒个六百多年就能买了。

他默默把手机揣回兜里,决定不再想这种伤心事。

公交站牌旁边立着一块巨大的电子屏,此刻正播放着早间新闻。屏幕足足有五米高,三米宽,分辨率高得吓人,连主持人脸上的毛孔都能看清——当然,也可能是主持人粉底没抹匀。

“……今天是‘大平定’十周年纪念日,也是传说中的SS级英雄‘暴君’隐退十周年的日子。”主持人用那种新闻联播特有的庄重腔调说着,“据悉,各地都将举行纪念活动,缅怀那位在十七年前的大异变中拯救了无数生命的神秘英雄。”

屏幕上的画面切换了。

一张照片出现在屏幕上——漆黑的铠甲,狰狞的面具,背后是燃烧的城市废墟。那个身影站在废墟的最高处,俯瞰着脚下的一切,像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魔骑士。

不,不是像。

十七年前的录像里,他就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

李不醉盯着那张照片,眨了眨眼。

“暴君啊……”他喃喃自语。

旁边一个大爷接话了:“小伙子,你也知道暴君?”

李不醉扭头看了一眼。大爷六十来岁,头发花白,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手里拎着个菜篮子,里面装着几根葱和一块豆腐。典型的老A市人,退休工人,早上出门买菜的那种。

“谁不知道啊,”李不醉点点头,“教科书上都写着呢。”

这是实话。

这个世界的教科书,从小学到高中,都有专门讲大异变的章节。暴君作为那场战争中战绩最彪悍的英雄之一,自然少不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李不醉刚穿越过来那会儿,为了了解这个世界,特意把原主的课本翻了一遍。什么“暴君单枪匹马杀穿魔界第七军团”“暴君以一己之力守住A市东城门三天三夜”“暴君与炎帝联手击退深渊领主”……看得他热血沸腾,恨不得自己也穿个铠甲去砍两刀。

当然,后来知道自己没有异能,这热血就凉了。

大爷来了兴致,凑近一步,压低声音说:“我跟你说,十七年前那会儿,我就在A市。那时候我还年轻,四十出头,在城东的纺织厂上班。”

他说着,眼神变得悠远,像是在回忆什么。

“那天我记得特别清楚,十月二十三号,下午三点多。我正在车间里干活,突然就听见一声巨响——轰!跟打雷似的,但比打雷响一百倍。整个车间都在晃,机器都停了,墙上的灰扑簌簌往下掉。”

大爷用手比划着。

“我们跑出去一看,天都黑了。不是晚上那种黑,是那种……怎么说呢,像是有人把天捅了个窟窿,黑雾从窟窿里往外冒。然后就是那些东西——魔界的,冥界的,还有被深渊感染的异兽,从那些黑雾里冲出来,见人就咬。”

他顿了顿,咽了口唾沫。

“我亲眼看见隔壁老王被一只长着三个脑袋的狗扑倒,就倒在我面前十米远的地方。我想去救他,但腿软得走不动道。然后——”

大爷的眼睛亮了。

“然后那个穿黑铠甲的人就出现了。从天而降,轰的一声砸在那只三头狗身上,直接把那狗砸成了肉泥。他站起来,浑身冒着黑烟——不对,那不是黑烟,是他身上那股煞气,浓得都快化成实质了。他扭头看了我一眼,就一眼,我差点尿裤子。”

李不醉听得入神:“然后呢?”

“然后他就冲进怪物堆里了。”大爷说,“一个人,一把剑,杀得那些怪物屁滚尿流。我亲眼看见他一剑砍翻一只五米高的巨兽,那巨兽倒下来的时候,地面都震了三震。”

大爷叹了口气。

“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就是暴君。那场仗打完,他就出名了。再后来,大异变结束,他就隐退了,再也没人见过他。”

李不醉沉默了一会儿,问:“大爷,您说暴君现在在哪儿呢?”

大爷摇摇头:“谁知道呢。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隐居了,还有人说他在休眠舱里——嘿,那都是瞎猜。不过我倒是希望他好好活着,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过普通人的日子。”

李不醉笑了:“您倒是挺替他着想。”

大爷摆摆手:“嗨,人家救了那么多人,不该过点好日子吗?”

远处,公交车终于晃晃悠悠地来了。

“车来了。”大爷说,“小伙子,你是去上学?”

李不醉点点头:“A市大学。”

“好学校啊!”大爷竖了个大拇指,“好好学,将来有出息。”

李不醉笑笑,没说话。

有出息?

他一个没有异能的普通人,能有什么出息?

公交车停稳,车门打开,一股热浪混杂着各种味道扑面而来。李不醉跟着人群挤上车,好不容易抢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刚坐下,就看到窗外有人在拍戏。

一群人围在街边,中间站着一个穿着黑色铠甲的人。

那铠甲漆黑发亮,造型狰狞,肩甲上还带着倒刺,胸口的纹路和新闻里暴君的那套一模一样。旁边站着几个人,有的举着反光板,有的扛着摄像机,还有一个拿着喇叭的导演正在喊:“好!保持这个姿势!眼神再凶一点!对!想象你面前有一万个怪物要杀!”

李不醉眯起眼,仔细看了看那个“暴君”。

身高——目测不到一米七。

体型——偏瘦,铠甲里明显垫了东西。

走路的姿势——一扭一扭的,像是怕把裙子踩到。

不对,不是裙子。那是铠甲的下摆,但他走起来真的像在踩裙子。

旁边一个大妈探头看了一眼:“哦,那是cosplay吧。最近不是暴君十周年嘛,好多年轻人喜欢扮他。”

李不醉:“……”

扮暴君?

那个据说身高两米、浑身煞气、一个人杀穿魔界大军的硬汉?

他看着窗外那个“暴君”——那人正努力摆出凶神恶煞的表情,但怎么看都像在卖萌。旁边围观的人群里,有几个小姑娘举着手机拍照,嘴里还在喊:“好帅!”“暴君大人我爱你!”

“噗。”李不醉没忍住,笑出了声。

旁边的大妈瞥了他一眼:“小伙子,你笑啥?”

“没、没什么。”李不醉憋着笑,“就是觉得……挺有创意的。”

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开走了,那个“暴君”的身影渐渐远去。李不醉靠在窗边,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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