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收养

作者:桐敷沙子与孔伟鸿 更新时间:2026/4/8 19:49:46 字数:1623

乐嘉豪的父亲名叫乐胜文,他带着妻子和儿子前往位于深山老林附近的老家是为了给自己去世多年的父母进行祭拜与扫墓,但是刚进入村庄的第一天——儿子在村子附近的山林里和其他孩子玩耍时,跑进山林深处走丢了。

不过好在,在警察、消防队、搜救队以及各位村民的帮助下,经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孩子被成功找回,并且还发现了另一个一直生活在森林里的野孩子——林枭。

警察发现了一个没有父母的野孩子,立刻进行介入。

而乐胜文向警察提议自己想暂时寄养林枭。

警察同意了,让他第二天到镇上的警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天下午,乐胜文和妻子带着乐嘉豪与林枭来到镇上的警局。

在警局里,乐胜文向值班民警详细说明了情况:他们在搜救走失的儿子乐嘉豪时,意外在山林深处发现了无依无靠的林枭,孩子独自在野外生存,身边没有任何亲人的踪迹。民警认真记录下所有细节,立刻为林枭登记信息,采集了血样送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试图查找他的身份来历、亲生父母或其他亲属。

民警完成登记与血样采集后,告知乐胜文夫妇——像林枭这样无法查明身份、没有监护人的孩子,按照规定应当先由儿童福利机构接管,并进行为期六十天的寻亲公告。在此期间,暂时不能直接办理收养,只能申请临时照料或家庭寄养。

乐胜文立刻向民警与在场的民政工作人员表明心意,他说这几天相处下来,林枭安静懂事、聪明好学,和儿子乐嘉豪相处得十分融洽,他们夫妇不忍心让刚从山林里出来的孩子立刻住进陌生的福利院,希望能以寄养家庭的身份,暂时照顾林枭的生活,帮助他适应外界的环境,等寻亲公告结束、身份确认后,再按照法律程序做下一步安排。

工作人员被乐胜文夫妇的真诚打动,在确认了他们的身份信息、居住条件、经济状况均无问题后,同意按照规定为他们启动临时寄养绿色通道。

接下来,几人一同前往乡镇民政办,填写了《临时寄养申请表》《家庭情况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授权查询书》等材料。民政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了乐胜文的工作证明、房产证明与健康证明,又对林枭的身体状况进行了简单评估,确认孩子精神状态良好、无重大疾病,最终当场批准了乐胜文家的临时寄养申请。

在这60天的等待中,乐嘉豪的父母花钱雇人重修了父母的坟墓,还烧了纸钱,前前后后总共用了六天时间。

至于工作,乐胜文和领导说明一下情况,所以一直用电脑进行远程办公。

在这六十天时间里,林枭在与乐嘉豪一家三口的相处中,学到了很多外界的知识。

乐嘉豪也很大方地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借给林枭使用(当然,除了在乐嘉豪需要笔记本电脑的时间以外。)

林枭通过笔记本电脑连接互联网,对很多消息进行筛选并辨识虚假内容之后,得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同时修正了一些脑海中的概念与知识,也激起了他对外界的兴趣,想去更多地方走得更远,去了解更多未知东西。

乐嘉豪玩电脑时经常和林枭一起打游戏,玩的是可以用键盘操作的双人游戏。他有时候通过电脑把自己喜欢的音乐与影视剧分享给林枭。但林枭的反应却很微妙——他面带微笑表示喜欢,心里却并非如此。

总的来说,乐嘉豪与林枭相处起来,关系还不错。

当乐嘉豪离开居住的旅馆,去找村子里其他孩子玩的时候,林枭会选择留下来用电脑上网,通过专业的知识平台寻求知识。

林枭与乐嘉豪父母相关的相处,也不错,他是个安静的孩子,并不淘气,所以相对活泼好动的乐嘉豪来说很省心。

60天过了之后,乐胜文夫妇从本地获得了林枭的寄养权。

从这一刻起,林枭的日常饮食、起居、教育、陪伴,都由乐胜文一家负责,只是法律上的监护权,仍归儿童福利机构所有。

拿到寄养权的第二天,乐胜文便着手准备同省跨市寄养的材料。他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的工作、家庭、住所都在省内另一座城市,长期留在乡下并不现实,更重要的是——

林枭已经适应了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如果突然更换环境、更换照料者,只会让这个本就缺乏安全感的孩子再次陷入不安。为了林枭能稳定生活、正常上学、更好地融入社会,他们申请将寄养关系,转到自己常住城市的儿童福利机构。

提交申请后,两地民政部门与福利院迅速对接、审核。

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也认可乐家这两个月来的真心付出,跨市寄养申请很快获批。

就这样,乐嘉豪一家人收养了林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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