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小学毕业后的暑假过去之后,博明迎来了初中的入学。那是初秋的早上,天气微微感到些许的寒冷。他从家骑着自行车到附近的初中报到。初中学校比起小学学校不同的是,初中学校操场有了坚硬的石头地板,学校范围也比小学大的多,虽然还没有塑胶跑道和草坪,但比起小学来总归要好得多。
来到新学校的第一天首先就是分班,他在墙上贴着的分班通知中寻找着自己的名字。他往旁边看了看,一眼就看见了文冲。
“嗨,文冲。”
“呦,早啊博明。你过来看。”文冲向博明招手。
“怎么了?”
“咱俩在一个班欸。”文冲指着一张5班的通知单说道。
“还真是啊!这也太巧了,一共有10个班呢。对了,子墨呢?”
“他在3班。”
分完班已经是上午9点了,各班班主任领着同学们到班里排座位,一个班有大概30人,大家按照高矮的顺序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好,班主任开始做自我介绍。班主任叫刘雨纤,今年30岁,长头发,戴着眼镜,有一个瓜子脸,眼睛有点小,穿着一件粉色的衬衫和蓝色的裤子。做完自我介绍后他开始让同学们做介绍,之后开始选班长、体育委员、文艺委员、各科的课代表之类的,做完这些来到新学校都会做的基础工作之后开始发校服和军装。班主任说,从明天开始要进行为期一周的军训,大家记得明天早上7点到校。
晚上回到家,他开始试穿军装,他很高兴,因为这是生平以来的第一次军训。军装大小正合适,他开始拿起校服试穿,校服是经典的蓝白色校服,他很喜欢这种颜色的校服,因为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
第二天早上六点多他就穿着军装从家里出来了,看背影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儿的新兵蛋子呢。军训无外乎就是,站军姿、稍息立正、齐步走、正步走之类的。教官姓王,叫王鹏,大概40多岁,体型比较胖,说起话来带点口音。最开始是站军姿,在大太阳底下站军姿,没一会儿好几个人就中暑倒下了,然后几个同学把他们抬到树荫下休息。教官说,在部队里,站军姿是最容易的,也是最轻松的.军姿站了一阵子,教官开始让他们练习齐步走,齐步走很容易,但是到后面的正步走就有难度了。正步走单个人走还好,但是一堆人想走齐了要下很大功夫,教官也要下很大功夫调整。教官耐心的给每个同学指点,谁的腿抬得不够高,谁走快了,谁走慢了,谁喊口号的声音小了。因为是第一次军训,喊口号声音小是很正常的,因为不知道同学的名字,所以教官就说第几排第几个声音小了。真正的军人流过的汗或许比秋天下过的雨都多吧。有时候博明这样想着,一个不注意就被教官点名了。3排第5个,晃什么呢!练累了,教官就让他们坐在地上,教他们唱歌,最近新出了一首军歌叫《当兵的人》,一经发行就在部队传开了,教官教他们唱这首歌。“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夕阳洒在学生们的脸上,反射出出闪亮的光芒。虽然有点跑掉,但是歌声依旧在操场上回荡。
为期一周的军训最后一天,就是要每个班经过主席台正步走展示。大家都很紧张,但是也期待着军训赶紧结束。最后一天的天气有点儿闷热,但是学生们依然是来到了学校之后就开始站军姿一直站到轮到自己班上场。大家先是齐步走到主席台前,然后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正步走过了主席台。之后绕了操场半圈又走回原来的地方。各班展示完毕之后是高年级的军体拳展示。学长们走到操场的中央,然后迅速而整齐的散开,开始喊着口号一招一式的打军体拳。学生们看着学长们打军体拳,博明想自己有一天可能会上场去打军体拳,到时候自己喊得出声吗?也许自己根本不会被选进打军体拳的队伍里吧。军体拳结束后,大家集中到操场中央听校长讲话,校长穿着西服,系着领带手里拿着演讲稿,开始做坑长而又乏味的演讲,学生们好多听得都不耐烦了,然后不知道谁起的头开始鼓掌。这在民间艺人的行话里面叫做“叫倒好”。意思是不要再说下去了,太烦了。校长稀里糊涂的没明白自己还没念完怎么就鼓掌了,难道说学生们爱听?那我在即兴说点儿什么吧,于是校长整了整领带,提了提裤子,又来了个脱稿演讲,最后搞得教官都开始烦了。就这样演讲结束之后军训就结束了,学校外面停着几辆大巴车,是接教官们回部队的车。学生们看着自己班的教官,心情很复杂,教官要走了。有的女生甚至哭了出来。博明班级的刘教官只是告诉他们要好好学习,将来考个好大学然后就背着包上了大巴车走了,而学生们心中的千言万语却只汇成了一句话:教官拜拜。学生里没人知道这群教官来自哪里,所以没有说再见,是因为即使说了再见,也是再也见不到了。
军训结束后是周末,大家休息了两天就迎来了真正的初中生活。
博明班里面有个女生叫孙曼梅,大眼睛,长头发,樱桃小嘴长的很可爱,总是穿着粉色的裙子。性格也很开朗,很能和同学们打成一片。有一天放学,正轮到博明做扫除,他扫着地忽然看见孙曼梅桌子上放着她的数学书,他赶紧做完值日然后跑回家,拿起电话筒打给文冲。
“喂,文冲,我是博明啊。”
“博明啊,有什么事吗?”
“你知道咱们班那个孙曼梅的联系方式吗?”
“咋了你看上她了?不过她确实挺好看的......”
“不是,她数学书落在教室了,我想给她送过去。”
“行,我帮你问问。”
十分钟后,文冲打来了电话。
“问到电话号码了,你记一下。”
“喂,你好,请问是孙曼梅家吗?”
“我是孙曼梅,请问你是?”
“啊,我是跟你同班的姜博明,那个,你数学书落在学校里了,方便的话,可以告诉我你家的地址吗,我骑自行车给你送过去......”
“这样啊,我说怎么找不着数学书,谢谢你,不用了,你放在学校我自己去拿就好了。”
“你一个女孩子晚上出来不安全,我给你送家去吧。”
“那,好吧,谢谢你了。”
“不用谢,应该做的。”
博明骑着自行车在夜色中穿行,好似幽灵一般。大概20分钟后,他来到了一个盖着二层小楼的住宅,孙曼梅在门口站着。
“那个,孙曼梅同学,你的数学书。”博明下了自行车,把车梯支好。他从书包里拿出书来,递给了她。
“谢谢你,叫我曼梅就行了,对了,来我家吃个饭再走吧。”
“不了,我要是太久不回去,我妈该着急了。”博明跨上自行车往回骑,看着他的背影,她想,姜博明也不是那么内向嘛。
之后的日子里曼梅开始主动向博明搭话,两人总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日子久了,就有同学开始传闲话了,说曼梅和博明在一起了。有喜欢曼梅的人扬言要揍博明一顿,但是看到总是护着博明的文冲时,马上怂了下来。他们其实挺般配的。他们这样安慰自己。
“博明,今天放学你能不能在校门口等我一下?”曼梅说。
“啊?可以啊。”博明很好奇到底有什么事情呢。
当天晚上放学,博明拒绝了文冲子墨的一起放学回家的邀请,等着曼梅。
“抱歉让你久等了,是这样,我手上有两张电影票,你愿意陪我去看吗?”
“什么时候的?”
“这周日的。”
“那,好吧。”这种对话有点似曾相识。博明想,他们第一次交谈时,是在电话里。自己说要去她家时,她在电话里就是说的好吧。
周日的下午,博明心里很迷茫,这算是约会还是朋友之间的正常交往?他在心里很纠结。他在衣柜里找出了自己心爱的蓝色衬衣和裤子。从远处看还以为是校服呢。文冲曾经这样调侃他。电影院距离他家很远,要坐很久的公交车才能到。他走到公交车站等公交车,20分钟后车来了,车里满满的都是人,他使劲挤了上去,由于个子还算高所以勉强找到了一个把手。就这样公交车出发了,为什么这种超载的公交车没有人管管,要坐好久车呢,这真是他妈的痛苦。博明心里暗骂。来到了电影院已经是2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了,博明是第一次来电影院。曼梅已经在电影院靠墙的座位上等他了。她依然穿着粉色裙子,上身穿着粉色的衬衣,就好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洋娃娃。看着成双成对的情侣出入电影院,他突然有点害羞起来,这样在别人看来我们就是那种关系了嘛,要不还是和她保持点距离好了。
“抱歉,我来晚了。”博明走向曼梅说道,身体上还是跟她隔着一定的距离的。
“啊,是我来早了,快开场了,我们进场吧。”
“我去买点爆米花。”博明说着话走向了售票处。
“姐姐,请问有爆米花和可乐吗?”
“有的,请问爆米花是要小桶中桶还是大桶的?”售货员穿着黄色的制服,竖着长辫子,瞪着大眼看着他。
“两份中桶爆米花,两份大号可乐。”
“好的,那个,是你女朋友吧。”
“呀,不不不,不是,只是同学而已。”博明的脸突然红了。
“没事的,我们这里有好多像你这个岁数的情侣,不用害羞的。哈哈。”
“谢谢您的可乐和爆米花。”博明交完钱赶紧跑开了。
“你怎么了?”曼梅问到。
“被工作人员调戏了......”
“啊?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们赶紧入场吧。”博明推着曼梅的肩膀向2号厅走去。
进入2号厅,找到自己的座位,座位是挨着的,他们静静地坐下来看电影,整场电影他们都没有说什么,但是博明却紧张的要死。
电影结束后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博明......”
“怎么了?”
“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觉得你挺好的啊,性格很开朗,不像我。”
“博明,我......喜欢你。如果可以的话......”曼梅脸变红了。
“啊?别开玩笑了,你那么优秀,怎么会喜欢我这种性格阴暗的人呢。”
“我觉得你人很好啊。”
“我觉得我配不上你。”博明挠着头回道。
“配得上,有时候我觉得是我配不上你。”
“怎么会呢。”
“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我......我愿意。”
“那......愿意你就抱抱我。”
第二天两人交往的消息传遍了整个班级。不会吧!没想到谣言是真的。大家在祝贺他俩的同时甚至有点小嫉妒。为了恭喜博明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女朋友,文冲、子墨请博明吃了顿饭,是去的肯德基,博明以前没来过肯德基,所以很兴奋。他现在感到很幸福,是从未有过的幸福。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博明起的很早,因为他要和曼梅一起去动物园玩,也就是说是自己和她的第一次正式约会,他拿出自己最干净的衣服,白色的衬衫,和一件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前一天晚上妈妈问他要去哪里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是个女孩,只说是和朋友去动物园玩。
“是个男生。”
“我没问性别啊,这么突然干什么。莫非是跟女孩子去约会?”
“反正是个男孩。”
“你也太好懂了,没事的,妈妈我很开放的,不会跟爸爸说的哦。”妈妈笑着说,表情像个少女一样。
倒了几路公交车,他来到了动物园的门口,曼梅已经在那里等他了。她依然是穿了一件粉色的裙子,白色的上衣,戴着一顶草帽。
“抱歉我来晚了。”
“没事的,我们走吧。”
博明牵着曼梅的手走进了动物园。都是白色的上衣,感觉象是情侣装一样呢。博明一边想一边走着。
“你看那个,火烈鸟,真漂亮啊。”火烈鸟的羽毛是红色的,嘴呈钳子状。在栅栏里走来走去,寻找着食物,不时有客人投喂食物给它。
“恩,是啊。”博明说道。
“你知道吗,火烈鸟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
“是幺,为什么?”
“因为火烈鸟一生只有一个伴侣,所以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
“我想看长颈鹿。”走着走着曼梅指着一个牌子说,上面写着长颈鹿,还有请不要喂食。
“那边有大象。”大象用鼻子喷水给小象洗着澡,但是象牙却没了。
“大象可真够可怜的,人类为了钱把象牙拔下来卖钱,那头大象估计也是被不良商人拔了牙吧。”博明说道。
走了一天了,两人都没怎么吃东西,曼梅拿出了自己做的便当,给了博明一份。
“这是我自己做的便当,你尝尝合不合你的口味。”
打开饭盒,里面是饭团。博明拿起一个吃了起来,是牛肉加辣白菜的,不咸也不淡,正好。其实博明带了一些钱,准备请她吃饭的,没想到她居然为自己做了午饭,博明感觉很高兴。快到晚上了,两人准备坐公交车回家了,这时候突然起风了,秋天的风总是微凉的,博明脱下自己的外衣,披在了曼梅的身上。
晚上回到家里,他拿出自己的日记本记录今天的幸福。
转眼来到了初一下学期,两人已经发展半年了,即便已经发展半年了,但是两人并没有吵过架,感情很好。随着慢慢的熟络,博明开始经常叫她蔓越莓了。曼梅要在这次学校文艺演出中唱歌。曼梅让博明陪自己练习。唱歌一般来说都是用的腹式呼吸,很多人唱歌总是习惯用胸式呼吸,结果就是唱着唱着嗓子充血就唱哑了,发不出声音来了,自然曼梅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她的歌声很好听,就像世界上叫声最动听的鸟儿在枝头歌唱一样。有时唱累了博明就会识趣的递过水去。
“但愿明天的演出不会跑掉。”她闭上眼睛,双手抱拳,就象是在向神明祈祷的天使一样。
“肯定没问题的,练了这么多次了。还有,祈祷的话,愿望不能说出来的,说出来就不灵了傻瓜。”
“诶,是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在向哪个神祈祷。”
“......那你就向我祈祷吧,我会守护你的。”博明突然抱住了曼梅。
“好了走了回家了,蔓越莓同学。”
“我不叫蔓越莓,怎么老管我叫蔓越莓。”
文艺演出举办的很成功,同学们都被曼梅的歌声震撼住了。演出结束后文冲叫住了博明,
“博明,你女朋友唱的很棒。”
“哈,我替她谢谢夸奖了。”
“对了,我进校长跑队了。”
“诶,真的吗,那是你一直以来的梦想啊。”博明瞪大了眼睛看着他,把他着实吓了一跳。
“今晚有个庆功会,你要来吗?”
“当然会去的啊。我能不能把蔓越......曼梅也带上?”
“可以啊。”
庆功会是在文冲家里,子墨和博明分别带着自己的女朋友,来的人还有其他的几个朋友,男性朋友女性朋友都有。文冲妈妈做了一大桌丰盛的晚餐,招待前来参加庆功宴的大家。有的时候博明常常在想,自己到底喜欢曼梅什么,自己觉得对她的感觉没那么强烈。他看着自己身边的曼梅,曼梅一边吃饭一边对他笑。他觉得这种感觉就象是朋友,但比朋友强烈一点的感情。虽然很多人羡慕他们,但是这种心情真的是恋爱吗?
初二的上学期,他们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是博明不知道对她是友情还是爱情。长达将近一年的感情结束后,他把心思放到了学习上,专心学习。马上要分优班了,分入优班的话,意味着有更好的师资资源,所以想要考入好高中的学生们拼了命的学习到凌晨才睡。初二的期中考试之后,博明和文冲被分入了优班,而且还在同一个班。但是在优班的学习更加紧迫了,尤其是文冲,还要顾及社团活动,变得更加的忙碌了。
县里举办的长跑比赛要开始了,文冲被选为代表学校参加的选手,时间是这周六。听到这些话,博明表示一定会去看的,子墨也说会去的。
星期六这天,天气微凉,博明、子墨还有其他几个朋友还有喜欢文冲的几个女生来到公交车站,子墨已经提前查好路线了,由他带队,大家倒了几辆公交车后来到了县体育场。体育场有塑胶跑道,假草皮,附近还有其他健身设备,不远处还有观众席。比赛时间是10点,他们在体育场里转了转,体育场真的很大,一圈跑道估计就得有1000米。转了一会儿后快到时间了,他们来到观众席抢了几个靠前的座位,坐在观众席上,不一会又来了不少人在观众席抢座位。
快十点了,运动员入场,博明看到了文冲穿着运动服的样子是那样的帅气,不禁脸红了起来。10点钟,运动员开始就位。博明想起了小学时候的运动会,那时候比赛跑步,自己拿了第一名,之所以能拿第一名,是因为那时候好几个同学总是欺负他,所以他练得跑的很快,现在应该不行了吧,好几年不练跑步了。他看著文冲的身影,文冲似乎也看到了他,冲他笑了笑,博明的脸颊感觉更烫了。随着裁判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长跑比赛最忌讳的就是开始就猛冲,要有节奏的跑,最后关头再冲刺。文冲就是这样有节奏的跑着。比赛全程一共是1500米,参加比赛的有10个人。文冲在最后300米开始冲刺,台上好几个女生喊着给文冲加油。最终他获得了第三名。
虽然只获得了第三名,那也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大家又去文冲家大吃了一顿。
初二的下学期出了一件事,博明的妈妈去世了。原因是博明妈妈骑自行车去买菜,在十字路口不小心和旁边行驶过来的大卡车撞上了,收到消息的博明立刻坐公交车赶往了县里的医院,在ICU病房的门口,他透过玻璃看到了在病床上昏睡不醒的妈妈。那天的天空积着成片的乌云,好似要下雨一般,抬眼望去是如烟一般的薄雾,笼罩着这座城市,仿佛整座城市都在哭泣一样。博明赶到之后,爸爸也立刻赶过来了,护士说能不能挺过来就看今晚了。一家人就这样守着妈妈直到早上,谁都没有睡,第二天早上,妈妈走了。
葬礼是在第二天举办的,因为前一天要准备应用之物。葬礼的当天,文冲、子墨和其他几个朋友请假来参加葬礼,文冲对博明说:“你妈妈是个好人,她会去天堂的”
“天堂究竟是什么样子,我也想去......”博明突然抱住了文冲,在他怀里哭了起来。
“天堂是一个充满了温暖和阳光的地方......”文冲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劝他了。
“终有一天你会和妈妈在天堂相见的,所以,男子汉是不能哭的哦,你妈妈在天堂看着呢。”文冲擦了擦博明眼角的眼泪。
葬礼完毕之后妈妈的遗体被送到就近的火葬场火化了,博明一个人在家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他整理着母亲的遗物,翻着相册里一家人曾经一起去海边旅游的欢乐场面,看着日记本里记着的关于母亲的点滴,不禁默默哭了起来。
“博明是个坚强的孩子,即便我不在了,他也能照顾好自己的。”这是之前小学的一个假日,妈妈和朋友闲聊的时候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在睡不着的夜里,博明常常在想,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家长喜欢在外人面前夸自己家孩子,而有的家长总是在外人面前贬低自己的孩子。
一周之后博明重新回到了学校,同学朋友也没有提他母亲的事。一切就这样渐渐地回到了原来的模样。
这是初三某一个周三的晚上,博明和文冲准备留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写作业,博明背着书包来到了图书馆,图书馆里很清静,一个人也没有。他放下背包,脱下校服衬衫,还是感觉有些热,他回过头来看到窗户都是关着的,他起身打开窗户,清爽的风吹了进来,让人感觉很舒服,这时候文冲走了进来。
“这都快放暑假了,外面有够热的。我买了冰棍你要吃嘛?”
“啊,谢谢。”博明接过了冰棍吃了起来。文冲走到成排的书架上一排一排的搜索着,想看看有没有自己感兴趣的小说。夕阳从窗外斜射进来,打在文冲的脸上,一半是明亮看不清表情的的脸,一半是阴影中认真思索的脸。博明在阴影中看他的侧脸看的入了神,然后忽然站起身来向他走了过去。
“对了,那个......文冲......”
“嗯?怎么了?冰棍是我请的不用给钱哦。”文冲一边吃着冰棍一边说。
“我不是说这个,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啊,咱们都是哥们,不用客气。”
“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嗯?什么意思......”
话还没说完,博明抱住文冲亲了上去。
“呜......”
“你这是干什么?莫名其妙。”
“对不起,我只是没忍住而已。”博明红着脸拿起书包离开了图书馆,请别和别人说。临走时博明这么说了一句。
回到家中博明拼命思考为什么自己会亲文冲呢,只不过他当时感觉很强烈,所以没忍住。
他之后去图书馆查了很多资料,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
“原来自己是同性恋啊。”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反而松了一口气,这样就能解释自己为什么对曼梅没有感觉而对文冲感情很强烈了。而这件事发生之后,文冲并没对博明有什么疏远的行为。
“博明,我能请你帮个忙吗?”初三下学期的某天早上,文冲一瘸一拐的走到了博明面前。
“你这是怎么了?”
“我正要说这件事,跑步的时候脚扭伤了。”
“不要紧吧,我看看。”博明起身弯下腰去看他的左脚。
“博明,明天有一个比赛,我这样肯定是参加不了了,我想拜托你......”
“诶?让我替你参加比赛吗?这有点突然啊,可以是可以,不过我太久没练跑步了,估计跑不了什么好成绩。”
“没事的,成绩什么的无所谓,毕竟你可是曾经打败过我的人啊。”不知道为什么,在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之后,博明在文冲面前就不在脸红了。
晚上回到家,爸爸因为工作原因很晚才会回家,于是他买了些面包当做晚饭。他回到房间拿出日记本,在上面写上明天要替文冲参加比赛,今晚要早点休息,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他起床吃完爸爸准备的早饭就去附近的高中参加比赛了,由于博明的初中没有塑胶跑道,所以要到附近的高中参加比赛。这所高中比自己的初中要大得多,还有假草皮。他到准备室里,看到有其他学校来的参赛者,也有自己学校来的参赛者。自己是在第三场比赛,准确来说是文冲是在第三场比赛,每场比赛是十个人为一组。到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他换好运动服,进入场内,眼神里透着紧张的神情。真很正常,毕竟好几年没练习跑步了。他这样安慰自己。随着一声哨响,比赛开始了。博明一边跑着一边感觉肌肉很僵硬,不一会儿就喘不上起来了。到后来他就完全没了力气,与其说是跑步不如说是走。就这样像狗熊一样双手下垂,走到了终点。来到终点已经是5分钟以后的事了,而自己得了个倒数第一。下次再也不接这种活了。他在心里这样想着,身体趴在草皮上象是个死人一样。旁边有好几个人议论这哥们儿是从哪里来的,也太逊了吧。
“实在抱歉,倒数第一......”第二天博明向文冲鞠躬说道。
“没事啦,是我不好,让那么久没练习过的你去参赛。”文冲伸出手拍着博明的肩膀。
1997年发生了两件大事,一个是香港的回归,另一件事就是他们的人生重要大事:中考。中考之后,博明和文冲报考同一所高中,在公布了考试成绩之后,他们双双考入了一所优质高中:X市市立实验高中总校区。而子墨只考入了一所普通的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