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东市。
沈乐乐是理科生,上了高中后就再也没学过地理,也弄不懂那些行政区划,说不清这城市是几线……大概比县城大一级?
总之,是个小城市。
小城市的生活总是很单调。成年人按部就班地上下班、出摊收摊……开门关门,学生们也按部就班地在学校中上下学,期望着有个走出去的机会。兴许那些小混混的日常生活会丰富一些,但肯定也丰富不到哪里去。
周四下午,五点四十分,锦东市第一高级中学。
正是走读生放学的时间。学生们三三两两,往教室外跑。
疲惫的沈乐乐把椅子倒扣在桌上,粗略地检查了一下自己的作业带没带齐,背上书包。
“白浩俊,庄明宇,你俩涮墩布了没?”
卫生委员匆匆擦完黑板,端起水盆,还不忘催促着偷懒的男生。
“哎,来了来了,急啥……”
男生们少见地没有逃值日,也投入了工作,态度虽然不认真,但好歹是真干活了。回过神来,沈乐乐发现这班里除去值日生外,便没剩几个人了。
唉,快走吧……这破学校真是一分钟也待不下去了。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一只留着丸子头的娇小少女便朝着她的座位奔过来。
“乐乐~抱歉哈,今儿收拾得慢了点!”
“……走。下回快点。”
……
路口。绿灯亮起,稠密的车流移动起来,在人行道上向左看去,仿佛一层流淌的墙。
“不愧是是下班的点呢,路上的车排这么长队哦。”丸子头少女撕开路上顺手买的大面筋,在嘴里叼了一条,含糊不清地说。
“这才哪到哪。”
“还真是,毕竟乐乐你是从首都……”
沈乐乐撇了撇嘴。她的小学和初中都是在首都上的,因为户口原因,才回老家念高中。在首都的早晚高峰,这样的交通状态甚至能称得上畅通了。
安心,也就是那位丸子头的小姑娘,开始哒哒哒说出一大堆话来。她的话虽密,可声音不大,因而被湮没在了车流里,沈乐乐并没有听清具体内容。
路口的另一边是个小公园。
公园中,几位大爷大妈丝毫没有被急匆匆的车流影响,悠闲地摆弄着各自的乐器。这时,刚刚那路口又转为了红灯,因此嘈杂的车声淡下去了,沈乐乐于是重新听见了安心的话。
“……我想组个乐队!”她说。
“啊?”
沈乐乐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想干什么?”
应该确实是听错了吧。她应该是在说“煮个烩面”之类的东西……嗯,肯定是这样的。
“烩面啊,平时我好像不怎么吃面条,”于是乐乐就顺着话说,“不过烩饭我倒是没少吃,一般都是早上,用昨晚的剩菜剩饭做——”
“不是烩面啦,乐队、乐队!真是的,把‘毁灭’听成‘烩面’有情可原,可到底要怎么办才能把‘乐队’听成‘烩面’嘛……”
安心努着嘴巴,有些不满地戳了戳乐乐的脸。
“原来是乐队啊,我还以为自己听岔了呢……”沈乐乐随口答应着,突然意识到不对劲,“欸!?认真的吗?”
“乐乐你不能因为我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就否定我的决心!”
丸子头少女的眼中,燃起了虚幻的火焰,仿佛她那颅腔之内,同样居住着一位点燃自我的灵魂。说起来,这势头,上次见还是在这位安心在考物理时睡过去、一醒来发现考试时间只剩三十分钟的时候呢。
她捂住一只眼睛,摆了一个很中二的姿势,“看好啦!我绝对、绝对要把乐队组好了带给你看!”
“好吧……额,可是你学过吉他贝斯架子鼓之类的东西吗?”
沈乐乐挠了挠头,“在夏国,组摇滚乐队的难度恐怕不是一般的高吧……毕竟那些乐器没几个人学过,更何况咱们是高中生,也没那么多时间来练习表演。”
“哼哼~谁说我们要组摇滚乐队啦?”没曾想这姑娘突然这么说,乐乐忍不住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那还能组什么乐队啊。”
“诺,那种呗,多有意思呀。”
安心摇指小公园。
沈乐乐扭过头去后,再一次看见了那群在凉亭下摆弄着各自乐器和音响的……额,大爷大妈。
“给我干哪来了,这还是少女乐队吗。”
“少女组的乐队就是少女乐队,不服来辩!”安心得意地叉腰,“咱们这还是本土化的少女乐队呢!有夏国特色的少女乐队……”
——
翠桃园二期,主干路上。
这翠桃园,是一家以开发出来的楼盘质量一言难尽而出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目前在各个中小城市,都有以它命名的小区。
沈乐乐和安心都住这里。
“走啦走啦!嘿嘿,既然是要组乐队的话,找谁比较好呢……”
道别时,这家伙还在惦记着乐队的事情。
“拿她没办法。”
摇了摇头,进楼门,刷卡、上电梯。
“姐,我回来了——”
无精打采地推开家门,把沉重的书包撇到沙发上。那包弹跳了两下,发出了几声闷响。
“哦——先写作业,等会儿我做饭——”
首都的工资还是高,因此沈乐乐的父母依旧留在那边工作,只是把她送回老家了,让她和堂姐一起住。
堂姐叫沈乐萱,似乎是个网络写手,笔名和代表作一概不知。不过她还是挺擅长照顾人的,做饭和家务都没有落下,学历也不低,甚至能辅导她学习……所以虽说亲戚一直在蛐蛐她老大不小不找对象、不思进取没正经工作,还一天天净玩那b游戏,沈乐乐依旧挺喜欢她的。
她拿了碗筷,盛好饭,堂姐正好把菜端上来。于是沈乐乐一边吃饭,一边开始跟姐姐吐槽起安心的古怪想法来。
“……组乐队吗?”堂姐撕开一包香辣金针菇权当咸菜,“听着也不像是看了乐队动画之后,一时兴起的模仿行为。”
“是啊,安心她最奇怪的一点就是,她总能把那些天马行空的想法落到实处去……”乐乐夹起一块鸡蛋,不住地说道。
“话说,你会好几种乐器对吧?吹长笛、拉手风琴什么的。”
堂姐冷不丁说道。对上她认真又带着点寻思的眼神,沈乐乐突然没由来地打了个哆嗦。
“对、对啊。”
“那不正好,如果她真有这想法的话,那你就陪她玩玩嘛。”
“我也要组乐队吗……”
“对啊。”堂姐晃了晃食指,“试试呗,没事的。”
“怎么可能没事啊!我不是还要学习呢嘛。”
“嗐,每周末抽半天跟她们玩去呗!只要你成绩不掉,想怎么玩怎么玩,大不了等成绩低了我再找你算账就是。”
一听这话,沈乐乐心里有点发毛:“那这乐队我还是别组了……”
晚上。
沈乐乐把发箍随手扔到床头、关了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又想起了小学和初中时,在管乐团里当小透明的那段日子……嗯,虽然自己当时是声部长,但也没怎么出过风头,应该算是小透明吧。
那姑且还算是一段快乐的时光。
……可那也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下定决心以文化课为主、不走特长生后,她退出了乐团。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我担心这个干什么呢?反正安心那家伙肯定三分钟热度,过两天就忘了。
会忘掉的……吧?
……
安心没睡觉,她躺在床上刷手机。并没有刷那些没有营养的短视频,而是在相册里翻找着以往的照片。
那是她小时候去首都旅游,第一次与乐乐这个远房亲戚见面时拍的合照。照片里的场景是电视塔附近公园的凉亭里,那时也是春天,樱花几乎将背景塞满,开得繁盛。
幼年期的沈乐乐露出不知是羞涩还是恬淡的微笑来,坐得很板正,一支长笛被规整地放在她的腿上。而小安心看起来则是更加的高兴,整个人几乎都要粘在了乐乐身上了。
她还记得乐乐身上有一股好闻的气味。后来想想,大概是是洗衣液的味道吧……但她很多年里,闻到类似的香味还是会张望一下。
那个时候的乐乐,似乎确实很喜欢音乐呢,就像某士尼里的公主一样,特别喜欢唱歌……
“乐乐……”
她轻轻说着,把手机扔到床头,闭上眼。
乐乐现在也喜欢音乐吧,只是不敢喜欢了而已。
……那就让我帮她喜欢。所以,对不起,请原谅我的突发奇想吧。
安心翻了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