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学号17z 更新时间:2026/5/24 13:34:11 字数:29742

亚瑟被挤在床板之间,像是等待进箱,准备送去风干的腊肉一样。床板和床板之间的缝隙被压缩到了最极限的距离,只要亚瑟稍微动动脖子,他挺拔的鼻尖就会碰到散发着腐臭和咸味的上层床板。

他的国家,输掉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战。他被带到这艘船上的时候,还是个懵懂的小孩,随着环境的变化和时光的流逝,他已经忘了自己的国家是哪里,自己的父母叫什么名字。就连"亚瑟"这个名字,都是一个和他一样的岁数比较大的奴隶从一个传说故事中给他取的。

亚瑟从睡梦中睁开了眼睛,金色的头发耷拉着额头两侧,水蓝色的眼睛盯着面前床板上的一块污渍。饥饿让他难以入睡,伴随着长时间的饥饿,他已经从最初的焦躁和愤怒变得麻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着眼前的那块污渍,至于是否在思考什么,很可惜,他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去做这种奢侈的活动了。

“嘭!”,舱门被海盗一脚踹开,木制的门板依靠着合页转了半圈,砸在墙壁上,让本就晃晃悠悠的船晃动的更加剧烈。伴随着海盗的脏话一同闯进来的还有大海上特有的能晒伤人的耀眼阳光。腊肉们被海盗用棍棒挨个唤醒,从两片床板中抽了出来,手脚上拴着的细长铁链耷拉在地板上,哗楞哗楞得乱响。腊肉们被驱赶着,排好队,和沙丁鱼一样从罐头似的船舱里走出去。

不是所有的奴隶们都能活着走出这间“风干室”的,亚瑟身下的那个床位——如果真的可以称之为床位的话,就有一个已经死去的可怜虫。她直挺挺地躺在坚硬的床板上,双眼圆睁,直勾勾的看着面前的床板,原本丰满的**因为营养不良像个失了水的水球干瘪的不成样子,亚瑟躺着的床板就紧贴在他的鼻梁上,鼻尖上还有被木刺刮出来的几道血痕。

一个海盗走上前去,用手中折起来的皮鞭戳了戳,她并没有做出反应,海盗皱了皱眉,不死心的又用鞭子戳了戳,知道看见小虫子爬到她的眼球上她都没有眨眼,海盗一直憋在嘴边的脏话这才骂了出来。

“肏!”

海盗叫骂着,拽着铁链将死了的女人抽了出来,拖到船舱外面,和几个兄弟将她扔到海里去,一边咒骂着一边为自己损失了五枚银币而扼腕叹息。

一个成年女性,五枚银币,一个成年男性七枚银币,小孩子均价三枚银币,老人只要九十枚铜币——这就是奴隶们们作为货物的价值。

海上的阳光,总是刺眼且热烈的。阳光灼烧着奴隶们的皮肤,想要将他们营养不良的苍白色皮肤烤制成健康的古铜色。但长时间的禁闭和黑暗的氛围已经让这些奴隶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化作一具具可悲的行尸走肉。他们已经很难被称为人,被奴隶主和海盗们剥去体面和尊严,挤出思考和精神,在烈日和鞭子的炙烤下,烤制成了一块块等待被卖出去的活的腊肉。

海盗们各自交流着,骂着自己遥远家乡的脏话,但他们从不和奴隶们说哪怕一句话,毕竟,没有人会闲得无聊和货物讲话,和货物讲话的人只会被当作是自言自语或者是一个实在的精神病人。

“嗡……轰!”

两个膀大腰圆的海盗站在一个奇怪的机械结构两旁,像是玩跷跷板一样一上一下的抬起和压下各自一端的长木杆,长木杆中间的连杆被带动着,将海水从海洋里抽了上来,顺着一根水管一股脑得冲出来。一个海盗抱着这根管子,板着脸,将一脸的横肉都紧了起来,在排好队的奴隶们之中走过一圈又一圈,确保抽上来的水能够照顾到每一个奴隶。

水流的冲击力并不小,有些瘦弱的奴隶一下子就被冲倒在地。亚瑟这样的小孩子自然是其中一员,不过幸运的是,他很快就爬起来了。虽然摔在甲板上很痛,但总比起不来要好。很快,就在亚瑟身后,有一个瘦高的小老头也被水柱砸倒在甲板上,他努力了好久,挣扎着自己干枯的四肢,无论如何都起不来了。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的四肢彻底罢了工,再也动弹不得,老头发出了凄惨的哀嚎,但在鞭子的压迫下,很快就变成了细微的呜咽。

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随着小老头的倒下,接连好几个奴隶也倒了下去,他们有的挣扎着、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有的则再也没有起来。

压杆子的海盗停了手,抱着水管的人也从奴隶们中间走了出来。伴随着压力的消失,原本神气得喷出海水的水管也失去了精力,从刚刚的斗志昂扬变成了垂头丧气,喷头时不时流下的两滴水成了它最后的倔强。

随着水管的离场,一旁等待着的另一批海盗立刻上前,如同拖死狗一般将起不来的奴隶们从奴隶群中拉了出来,一股脑堆在船头。一个戴着半边眼镜、留着浅薄胡须的小白脸拿着一个本子走上前来,一边接过海盗们从铁链上拆下来的金属牌,一边在本子上勾勾画画。等到他清点完,就将金属牌随手丢进一个木桶里,再把本子合上揣在怀里,就转头回船舱去了。

小白脸随手扔掉的金属牌,就像是判官定下的判决一样,决定了这些奴隶们的命运。他们的铁链被拆了下来,随后四肢被粗制麻绳捆在一起,两个海盗抬一个,将这些被宣判命运的奴隶们扔下了船,看着他们被早就等待着的鲨鱼群啃成肉泥,最后消失在海平面上。

每周一次的清洗就这样结束了,接下来,是属于奴隶们的“狂欢”。

“嗖……啪!”

一个海盗扬起手中的鞭子,细长的皮鞭在空气中尽情舞动着自己的身形,在万里无云的晴空中划出一道惊雷,这一声惊雷,宛如裁判的发令枪,惊起了奴隶们的“狂欢”之舞。

好像是回应一般,不知何时已经将奴隶们团团围住的海盗们一同举起了手中的皮鞭,用尽全力向着奴隶们抽打过去,一时间,甲板上的奴隶们开始了疯狂的舞动,鞭子是节奏,哀嚎是乐章,疼痛代替了奴隶们的大脑,带动着他们的身体舞动着奇怪的舞姿。等到海盗们筋疲力尽了,这场“狂欢”才拉下了帷幕。

“狂欢”结束,一个眯眯眼,笑容满面,挺着大肚子的光头推着一个推车从船舱里走了出来。他一边笑着,一边将刚出炉的软乎乎的白面包和香喷喷的炖菜盛在一个木盘里,又抽出一瓶朗姆酒递给一个海盗,海盗接过来以后,会伸手在推车上的另一个木桶里抓两个透着芳香的新鲜柑橘出来。光头推着推车走了一圈,给海盗们分好餐以后,将推车上另外两个脏兮兮的油腻木桶抱了下来,放在甲板中央。一个桶里面是和不知什么东西炖成的炖菜搅和在一起的烤的很硬的黑面包,另一个桶里是已经腐烂的柑橘。

放好木桶以后,光头摸了摸他发亮的头顶,摸了一手油腻腻的汗水,拿起挂在脖子上已经泛黄的白毛巾连头顶带面颊抹了一把,随后双手抓住

自己的裤腰,挺了挺自己圆滚滚的肚皮,左右晃了晃,身上的肥肉颤了三颤,这才把裤子整理好,紧接着从推车里拿出一个长柄的铁汤勺,用勺柄敲击着木桶,发出“咚——咚——”的闷响。

这是奴隶们开饭的信号。

奴隶们自发排好了队,一个接一个从木桶里抓出一个黑面包,至于是大是小,能带出多少炖菜,全看天意。另一只手则抓出一个烂橘子,随后离开队伍,就站在甲板上狼吞虎咽地吃着。有的奴隶手大,一下抓上来两个黑面包,立马被光头发现了。还没等奴隶的手伸出木桶,光头手里的铁勺就已经砸在奴隶的手腕上,奴隶一吃痛,手一松,两块面包全都掉回了桶里。看来今天,这个可怜的奴隶只有一个烂橘子充饥了。

亚瑟至今都不知道那些炖菜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只记得吃起来黏糊糊的,还有些奇怪的酸味和咸味。黑面包在这些浆糊的浸泡下有的地方被泡软了,有的地方则硬的像砖头,每次咬下一口都像是进行一场惊心动魄的赌博,赌注就是自己的牙齿会不会变得疼痛。

进食结束了,奴隶们终于熬到了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为期一个小时的放风时间。说是放风,其实就是在甲板上被太阳晒、被海风吹,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不会被海盗们鞭笞和管理。这段时间也是奴隶们为数不多的回去思考和说话的时间,因为刚吃过东西,终于是有了些力气和精神。

“亚瑟……亚瑟……”

在奴隶群中,一个黑色头发的小孩儿偷偷探出头来,向着亚瑟招了招手。亚瑟眨了眨他水蓝色的眼睛,拖着自己麻木了的身体走了过去,等到走到小孩儿身前的时候,那小孩儿伸出手一把将亚瑟拉了过来,两个人转身躲在大人堆里。

“怎么了,鲁斯?”

亚瑟叫出了小孩儿的名字。

鲁斯看着亚瑟,大大咧咧地笑了起来,他的嘴唇张得很大,连被黑面包硌碎了一半的牙齿都能让亚瑟看的一清二楚。

“亚瑟,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鲁斯傻乎乎地笑着,四处望了望,看见那些海盗都在打盹,这才拉着亚瑟一屁股坐在甲板上,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圆滚滚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新鲜柑橘。

“柑橘!新鲜的?你从哪里……”

还没等亚瑟说完,被鲁斯大力破开的一半柑橘已经带着橘皮被塞在亚瑟的嘴里了。鲁斯依旧傻笑着,剥着自己手里的那一半橘子的橘子皮吃了起来。

亚瑟至今都记得那半个橘子的味道,芳香、多汁、酸甜,和那些苦涩、干瘪的烂东西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后来尝过很多地方的柑橘,但味道都不如他今天吃到的这半个橘子。

“一个海盗让我帮他干了点活儿,然后他就送了我一个橘子。”

鲁斯高兴地说着这个橘子的来历,甚至忘了自己嘴里还塞着两个橘瓣。亚瑟这才想起来,他好像看到过鲁斯跟着一个海盗到船舱里呆了一小会儿,很快就出来了。多年以后,亚瑟才明白当时发生了什么,但,亚瑟已经不愿再向更深处思考了。他只记得,海盗们用来玩乐的母山羊早就被他们喝多了以后,杀了炖汤了。

亚瑟坐在甲板上,默默地吃着手里的一半橘子。海风吹在他晒得通红的脸上,让他感到了些难得的清爽感,木船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上随波逐流,世界在这一刻陷入了平静与安宁。亚瑟闭上了自己的眼睛,感受着嘴巴里橘子汁水的清爽与甜美,感受着阳光和海风,在这一瞬间,就连能晒伤人的阳光都没有那么可恶了。生活似乎变得美好了,自己开始为活着感到喜悦了,自己像是个还活着的人了。

“铃铃铃……”

一阵急促的铃铛声如同催命鬼一样攻击着奴隶们的神经,让刚刚才陷入平静的神经重新躁动了起来,海盗们也各自拿起放在一旁的鞭子,向着自己的货物走了过来。鞭子如同毒蛇一样咬在奴隶们老树皮一般的干枯皮肤上,驱动着重新死去的奴隶们排好队,挤回了那间被称为“风干室”的船舱之中。

亚瑟再一次回到了自己的床铺上,盯着眼前的那块熟悉的污渍,再一次陷入麻木。

“嘭!”

最后一个走出船舱的海盗将门摔到门框上,随着舱门被紧闭,船舱再一次陷入黑暗之中。

亚瑟已经记不得自己到底有没有睡着过,每次睁眼都是熟悉的污渍和昏暗的船舱,他没有任何可以用来做时间参考的东西,周围的奴隶们因为饥饿,为了活下去,就连呼吸的力气都省了下来,呼吸微弱得几乎听不见声音。

亚瑟模模糊糊的童年记忆中有一段异常清晰的记忆,那就是他曾被记不得脸的父母抱着去到过一家福利社,那是专门给横死的流浪汉做超度和安葬的。福利社里面有一间小屋子,里面就是暂时用来存放尸体的地方。亚瑟始终觉得,这间船舱就像是福利社的那间小房子,而他们就是等待着被埋葬的尸体。

“木船在海上飘啊飘,飘了多久,不知道。心爱的人呀,你在哪儿?何时回到我身边……”

不知道是谁,开始小声的唱着这首歌。亚瑟顺着声音,别过头看向声音的源头——那是一个小女孩。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就算是脸上没有任何胭脂抹粉还满是烟尘,却也比一般的经过精雕细琢的贵族女孩要好看上几倍。亚瑟不知道这是哪里的民谣,但他决定闭上眼睛认真聆听这难得的天籁之音。他听着小姑娘的歌声,开始随着歌曲的节奏进行呼吸,慢慢放松了身体,陷入了放松的温柔乡。

亚瑟的眼皮越来越沉,慢慢的,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梦里,亚瑟看到了一些美好的事物。他穿着一件银色的盔甲,被一个还是少年的皇帝册封为骑士,他去到了一个布满鲜花的国度,看到了一个戴着面纱、身材曼妙的女郎。

奴隶船是以一种很狼狈的姿态靠岸的。

木制的船身毫无任何准备就砸在了港口的堤坝上,差点将船身撞开。这倒不是因为奴隶船被其他的海盗们追杀了,而是因为负责掌舵的海盗喝多了酒,随意乱打方向,这才以这样狼狈的姿势撞在了港口的堤坝上。

剧烈的碰撞让船上的每一个人都感同身受,等到船才刚刚停稳,此起彼伏的骂声就已经在船上响了起来。船上的奴隶们自然也不能幸免,有些瘦弱点的奴隶直接被从床板上甩了出去,砸在墙壁上,昏死过去。

等到船彻底停稳,一个海盗咒骂着掌舵的人,随后一脚将船舱的门踹开。不知是年久失修还是刚刚经历过碰撞的原因,这一脚,直接将船舱的木门踹了下来。

“肏!妈的,这批货出了手,我一定要换个船跑生意,在这条破船上上班根本没有任何前途。”

海盗嫌弃地踢了木门一脚,随后拎着鞭子走了进来。此时的天空已经成了墨的颜色,只有冷白色的月光撒在甲板上。在伊马洛尔帝国,奴隶交易虽然合法,但是这种事情说出来终究是不好听地,于是乎,在帝国的默许下,奴隶贩子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变迁,最终将午夜直到凌晨的这一段时间作为交易时间,傍晚到午夜则是供货商给贩子们送货的时间。

海盗们用折起来的鞭子敲击着船舱的墙壁和床板,驱赶着奴隶们从床上挤出来、排成一排走出船舱,随后被另一伙儿海盗引导着,从甲板上走到与奴隶船杠进行过激烈碰撞的港口上。一个穿着长袍的男人站在港口,直勾勾地盯着从船舱上走下来的一个个奴隶,一边数着,一边掂量着手上的钱袋。在他身边的人,则是穿着礼服,带着大檐帽的船长。船长先生就坐在长袍男身后的躺椅上,眼睛盯着长袍男手上看起来就很压手的钱袋子,双腿翘着二郎腿,舔了舔嘴唇,再美美地抽了一口烟斗里的烟草——这一次,他又赚了一大笔。

锁住奴隶们的细长铁链被一扯就断的草绳系住了,海盗们和长跑男人根本不怕奴隶们会进行反抗,这些奴隶们经过在海上的折磨,已经失去了任何思考的能力,现在的他们,已经成了食物的奴隶,谁给他们食物,谁就是他们新的主人。

长袍男人手里握着草绳的最前端,牵引着一大串的奴隶慢慢悠悠地向前走着。他的手里握着清单,上面写着将要做的事情。

“啧,官卖的奴隶就这点不好,都不处理。”

长袍男一边走着,一边抱怨着帝国政府的政策。政府允许皇家海盗和奴隶交易的存在,但是皇家海盗要上交一部分税金和承担固定的运输任务、奴隶商人们则只能在特定时间进行交易,而且必须要接受政府强制送过来的奴隶进行售卖。

通常来说,奴隶们在流入市场前会首先进行一些处理。比如,男**隶会进行**,防止他们与主人家的女性成员私通。女**隶会进行割礼,夺去她们的性快感,但保留她们的生育能力。对于主人家来说,奴隶只是工具,没有人会认为他们是人,这些残酷的“处理手法”在贩子和买家看来,是商品上架前的必备过程,无论如何都是要经过处理再上架的。不过帝国送来的官卖奴隶就不一样了,帝国送来战争俘虏,通过把握奴隶贸易经营权的方式来进行强买强卖,用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强行贩卖战争奴隶给奴隶商人们,靠着这样的手法来收割商人们的利益。

这些政策都让帝国政府和皇家赚了个盆满钵满,但是海盗和奴隶商人们为了能够合法经营,只能接受这些限制。好在这两项产业都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无论如何都会赚很多钱,受些限制就受些限制吧。

长袍男拉着奴隶们走出港口,在距离城市不远的地方转了个弯,走进了一个由一些老旧房子组成的营地规模的小聚落——这里是奴隶商人们的聚集地,也是他们在“上货”之前对货物进行处理的地方。

长袍男松开手,奴隶们也就停下了脚步。不远处,一个叼着牙签的长发女子走了过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布包。

“大姐,货物我给你带到了。”长袍男微微弯了下腰,以示自己对女子的敬意。

“官货还是私货啊?”,大姐将嘴里的牙签吐到地上,上下打量起长袍男身后的奴隶们。

“官货,战场上拉下来的。”

“啧,真麻烦。官货就算了,还有这么多男人,这附近的矿都关了不少了,哪里还需要男人啊?还得我自己分类,留下配种的和干活的,卖不出钱还要多干活,真是亏死我了。”

女子抱怨着,将手里的布包递给长袍男。

“定好的好处费和打点钱,以后还得辛苦你呢,埃里克。”

“好说,好说,凯瑟琳大姐头,您可是我们这里的风云人物,小人的生意还要靠您照顾呢。”

凯瑟琳接过埃里克递过来的草绳头,拉着一串奴隶走到了小聚落中心的广场上。

“都给我去排好队,男的一队,女的一队,被让我说第二遍!”

凯瑟琳曾是一名军官,曾经的军旅生涯让凯瑟琳的命令自带一股威严的气息。麻木的奴隶们听从了她的命令,很快就分成了两队。

“很好!现在你们每人都有一块面包吃!”

随着凯瑟琳的一声令下,很快有人推着一个小车,将推车里的一个个巴掌大小的圆形白面包递给奴隶们。奴隶们已经很久没见到过正经食物了,一拿到面包就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凯瑟琳看着眼前地奴隶们,思考着他们未来的去向。

亚瑟就站在队伍里面小口啃着手里的白面包。这白面包是他目前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不单烤的柔软可口,光是精制面粉经过烤制以后散出的麦香就已经让人垂涎三尺了。更别提咬下一口,其中还会流出白色的,尚且温热的香甜奶油。在这之前,亚瑟对甜这一味道的理解仅存在于他偶尔能吃到的几瓣完好的新鲜柑橘,但今天这样,像是直接给了他一拳的甜到发昏的感觉还是第一次。

或许,有钱人对这种感觉已经无感,甚至有些厌恶了。但是对亚瑟来说,此时此刻,是他短暂人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

此时的凯瑟琳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了一个用小牛皮作封面的笔记本,拿出一根钢笔在上面写写画画,她作为眼前这些商品的主人,正在计算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成年男性要被送去贵族家里做下等差役,在那之前要先送他们去**。女性的话,就送她们去妓院,无论老幼,那里总会有很多的活儿给她们干。至于这些小男孩……”

凯瑟琳手握着本子和钢笔,自言自语了好一会儿,随后抬起头来,看了看那些她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小男孩儿们。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一个小男孩是未来的生产力,但作为商品来说,小男孩并不是什么好售卖的商品。虽然在人口买卖这一行,小男孩有很多的细分商品领域,但是每个细分渠道的商品需求并不像妓院那么大,有时候一年甚至只要一两件商品,而且,为了细分品类,凯瑟琳还要对每个货物进行分类和细化,不像女**隶,只要一股脑丢给妓院就完事大吉了。

凯瑟琳是个很怕麻烦的人,她最讨厌干那种要付出很多,回报却不多的生意。于是乎,她决定让这些棘手的商品听天由命,这些官货本来就不赚钱,何必让自己如此劳累呢。

“这些小男孩,有些教会要买去做阉伶、有些军队和船只要买去作杂役,你们按照这张纸上面的人数看着弄吧,如果还有剩下的,统统送到官办的娼馆去,那边就算不想要,也得要。”

这就是凯瑟琳的最终解决法,在满足订单需求后,将自己难以处理的货物踢给另一个无法拒绝的地方——官办娼馆。官办娼馆和人口买卖这一行当一样,被帝国的法律所保护着,只要申请下来一个凭证就可以合法经营,但是代价就是,只能从人口买卖的官货之中填充人口,而且一旦帝国有要求,就算被强塞了多余的官货也只能受着。

亚瑟的运气并不算坏,他没有去军队或者教堂去当什么杂役或者阉伶,而是作为被挑剩下来的货物,一同打包强塞给了一家官办娼馆的女老鸨的手里。女老鸨长得很是吓人,皮肤爬着皱纹,脸上也老的不成样子了。亚瑟曾经一直以为这老鸨已经要五、六十岁了,但实际上,这老鸨才刚刚二十八岁,在她当老鸨之前,曾经是这家娼馆的一名娼妓,过了短短十年,就从一个花季的少女,变成了这副恐怖的样子。

“你……就先去跟着那几个叠码仔,当他们的小跟班吧。”

老鸨子的脸苍老得吓人,但声音却意外得好听且年轻,她看着亚瑟的眼神很奇怪,是那种看累赘一样的嫌弃眼神,但是在那嫌弃的最深处总有着一丝可怜。

亚瑟懵懂地点了点头。

“特里斯!他交给你了。”

老鸨子转头不知道向着哪里喊了一声。

“欸,好嘞姐。”

就像是变魔术一样,一个金色头发、穿着一身得体黑白制服的俊俏年轻小哥走了出来,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前去。

“我呢,叫做特里斯,以后你就跟着我混了。来到这里,就要机灵着点,别看我们穿着像个人,但咱们都是奴隶籍,对这些来玩的人来说,就是牛马,就是猪狗,别惹他们,管事的不会饶了我们,到时候我可保不住你,知道吗?”

“好……我知道了。”

特里斯的话就像是连珠炮一样飞快地轰击着亚瑟的耳膜,他尝试听清特里斯说的每一个字并将其消化理解,但这对一个长时间不说话还没什么文化的小孩儿来说还是太困难了。不过特里斯也不在乎,他看见亚瑟身上穿的衣服实在是太过破烂,于是将亚瑟拉到一楼的一个小房间,先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都扒了下来,紧接着用木桶给他浇了个冷水澡,最后扔了件制服给他。一边让他换上,一边和他说着这里的情况。

“这里虽然是一家官办娼馆,但是不仅仅是娼馆,事实上,这里应该是一个帝国官方政府打造的,供人夜间玩乐的综合场所,懂行的玩家称之为——夜宫。”

看着亚瑟疑惑的眼神,特里斯开始解释起来。

“夜宫的整体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宫殿的第一层,是娼馆,每个来到夜宫的玩家都可以在这里找一个自己看得上的女子,带着她在夜宫一直玩到自己离开。娼妓们的任务就是服务好这些客人,尽可能的让这些人花出大把的金币。当然,如果客人们想,他们也可以在一楼的房间里颠鸾倒凤,直到天明。”

“不过呢。”特里斯话锋一转,露出一个奇怪的表情,“我看你长得也还不错,虽然这种情况很少倒是了,如果有客人想和你做些什么的的话……算了,应该不会有人对小孩下手,来这里的客人大多还算是绅士。”

似乎是想起了亚瑟还是个孩子,特里斯没有把话挑明,看见亚瑟换好了衣服,就拉着亚瑟从小房间里走了出来,拉着他向着二楼走去。

“从这些金色的楼梯走上去,客人们就会来到赌场,也就是我们工作的地方。”

两个人踏着金碧辉煌的地板,走上了夜宫的赌场。

“这里呢,就是我们未来工作的地方了。”

特里斯拉着亚瑟的手,带着他绕着赌场开始亚瑟的第一次巡场。

“我的本职工作呢,是叠码仔。需要做的就是刺激还在观望的客人参与游戏,帮客人们更换筹码,帮缺钱的客人介绍贷款的业务,哦对,贷款就是借钱的意思。我们的工资就是在客人贷款的业务中抽一点成作为我们的奖金,虽然夜宫也给我们发工钱,不过很少,也就一千枚铜币而已,吃饭都不够。”

特里斯从一旁端着餐盘的应侍手中接过两杯饮料,他喝的是加了水的白兰地,递给亚瑟的则是一杯苹果汁,还有一块软面包。

“当然,我们是不会让你这个小孩去干叠码仔的活的,拉不来客人,对夜宫来说没什么意义。你的工作就是帮客人干干杂活,然后端端盘子、扫扫地。剩下的就和你没关系了。”

特里斯一边说着,一边揽过亚瑟的肩膀,指着一旁的一个应侍。

“大概就和他差不多,只不过他只负责端茶倒水,你大多数时间需要去扫地。明白了吗?”

“嗯。”

亚瑟点了点头。

“至于楼上嘛……”

特里斯看向顶棚,双手插在裤兜里,闭着嘴巴,舌头顶起一侧的脸颊,眯着眼睛,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啧啧……”

特里斯啧了两声,随后转头看向亚瑟,满脸严肃地告诫着亚瑟。

“那上面不是小孩子能接触的,千万不能上去,知道吗!你上去就完了!”

“啊,好,知道了。”

亚瑟被特里斯严肃的神情吓到了,拿着面包的手也有些抖。

“行了,去吧。去干活吧。”

特里斯将一把扫帚扔给了亚瑟,打发他去干活了。

就这样,亚瑟被卖到夜宫的生活开始了。

赌场接待的大多数客人都是些有钱人,毕竟穷鬼们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碰运气的——毕竟连一个金币的入场费都交不起。金碧辉煌的赌场总是让人觉得奢靡无比,就算是大贵族或者是皇室成员都会沉迷其中。

赌桌上,一个穿着金边军礼服的中年男人坐在一旁,死死地盯着眼前美女荷官手里的骰盅。黑色的骰盅在荷官的纤纤玉手下上下翻飞,“哗哗”的声响好像是死神的丧钟,不断刺激着男人的精神。

“咚——”

骰盅砸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荷官抬头看着眼前的男人,没有立刻掀开骰盅,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赶紧开!”

中年男人也不抬头看荷官,整个身子都趴在桌子上盯着眼前的骰盅,见骰盅许久未开,便不耐烦地喊了起来。

荷官没答话,伸手将手上的骰盅拿开。

“三个一点,小。”

荷官没什么感情地说出了结果。

“肏!”

中年男人猛地一拍桌子,整张桌子便晃了三晃,他顺势接着这股反作用力直起身子来,抽出腰间的长剑就将荷官砍翻在地。

“妈的!你们敢出千!告诉你们,老子可是温斯顿·莱因哈特·伊马洛尔!我可是皇亲!是陛下亲封的莱茵哈特!你们敢耍我?”

温斯顿双眼圆睁,眼里似要喷出火来,像个被逼到悬崖边的狮子一样举着长剑,向着周围的人露出獠牙。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刚刚的一局,已经将温斯顿的全部身家都赌没了。

皇亲又如何?莱因哈特又如何?再尊贵的人也有贪欲,利用人的贪欲,就是赌场赚钱的方式。

“你们干什么!我可是一个莱茵哈特!你们靠近就是死罪!”

“他的贵族金牌都输给我们了!没有金牌就不算是莱因哈特!把他抓起来!”

不知道是谁这么喊了一句,随后,亚瑟就看见一群应侍每人手里握着一个长木棍走了上去,一阵抽打之后,温斯顿就已经昏死了过去,像是架死猪一样被架走了。

亚瑟跑到刚刚被砍翻的那名女荷官身旁,想要拉她起来,但刚握住她的手就感到一阵冰凉,在一探鼻息——已经死了。

“你们两个!处理一下。”

一个熟悉的声音将亚瑟从震惊之中拉了回来,转头看去,是特里斯。

特里斯招呼着几个人,将死了的女荷官包起来,拖了出去,随后拍了拍亚瑟的肩膀。

“别害怕,这都常事,你以后总会见到的。”

亚瑟看着特里斯一脸无所谓的表情,眨了眨眼,转头看了看被拖走的女荷官,又看看远处被架走的温斯顿,开口问道。

“莱因哈特,是什么?”

特里斯思考了一下,似乎是在想如何给亚瑟解释,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

“莱因哈特呢,是我们国家的一种贵族头衔,如果你的名字里有莱因哈特,那么你就是帝国承认的贵族了,可以享受很多的福利。”

特里斯顿了顿,随后变魔术一般摸出一块精致的圆形金牌出来。

“不过呢,还要有这个才行,没有这个,名字里的莱因哈特便算不了数的。”

亚瑟看着特里斯手里的牌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随后指向女荷官被拖走的方向。

“那,那个姐姐会被送到哪里?”

“会妥善安排好的。”

特里斯的表情变得有些凝重,并没有正面回答亚瑟的问题。

“行了,别看热闹了,赶紧去干活。”

特里斯推了亚瑟一把,打发他去一旁干活。

作为奴隶来说,亚瑟可以说是十分幸运的。他曾尝试打听过他认识的几个奴隶的下落,但是过了很久都没有什么消息。直到有一天,有个人给他拿来半个干瘪的橘子,来人是一个信使,是一路打听才送到亚瑟手上的。

“请问先生,鲁斯他现在怎么样了?”

亚瑟看着手里的半个橘子,怯生生地向信使询问鲁斯的下落。

“鲁斯?我不认识,如果你问送你橘子的那个小孩的话,我临出发的时候他就高烧了,估计这个时候人已经没了。行了,东西送到了,我走了。”

信使走了,在这之后,亚瑟再也没见过这个信使,以至于他都想不起来这个信使的样子了,他只记得他当时吃了一瓣那个已经风干了的橘子。这是他最后一次吃到鲁斯送给他的橘子,一点也不甜,甚至,还有一点咸。

亚瑟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应侍生活,每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就要起床上班,跟在特里斯的身后端茶倒水,扫地擦桌子。夜宫二层的赌场和一层的娼馆不一样,没有任何的窗户,罩在华丽琉璃瓦之下的煤气灯始终燃着,整个赌场终日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任何人只要在这里待上一小段时间,就会被这里璀璨光芒迷了眼睛,在喧闹与享乐之中失去对于时间的概念。

要不是有特里斯提醒,亚瑟有好几次都忘记了已经到自己下班的时间了。

“总这样可不行,过几天我弄个好东西给你。”

这一天下班的时候,特里斯和亚瑟说了这样一番话。

“好东西?是什么啊?”

“别心急。过两天你就知道了,这东西想弄到要看机遇。”

特里斯算得上俊俏的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微笑,随后推着亚瑟的肩膀,带他回到了住宿的地方。

亚瑟住的地方并不大,要和扫把拖布睡在一起也就算了,最关键的是连个照明用具都没有,只能够靠着特里斯偶尔送来的蜡烛照明。大概是看亚瑟还小,让特里斯有些恻隐之心。特里斯总会有意无意地帮亚瑟一把,有时给他带点吃的,有时会给他送点用品。不过最让亚瑟开心的是,特里斯会给他带些书籍回来。

亚瑟起初并不认字,但是赌场毕竟常有些有钱有势的上层人来享乐,于是这里的工作人员至少要识字。老板们是不会管奴隶认字的这种小事的,于是乎,这项任务就成了在赌场工作多年的老人们的分内之事了。

特里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半本幼儿读本,就随手丢给了亚瑟,让他自己看看,毕竟一个端茶倒水的小孩也用不着学太多的字。但出乎意料的是,亚瑟学习的速度很快,很快就能磕磕绊绊的写个字条什么的。特里斯看他有点天赋,便顺手给亚瑟搞些书回来。

夜宫的赌场总是人山人海,经常会有赌客丢东西,至于小偷,自然是赌场的应侍和叠码仔了。

有些富贵家的公子哥总是喜欢附庸风雅,无论去哪里总会带些书来,就连来赌博也会带着几本——虽然他们从来都不会去看就是了。

于是乎,这些公子哥带的书经过特里斯的“转运”,就被送到了亚瑟的手里。

这样的环境之下,就算是心地再善良的孩子也会被污染,出于对书本的渴望,亚瑟也曾偷走过公子哥的书,但不巧的是,这个公子哥刚好想显摆一下自己的藏书。

随着公子哥被他的朋友们嘲笑了一番,他的怒火飞速燃烧起来。他带着家丁们在赌场里横冲直撞,最后在一个角落里抓到了正在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书本的亚瑟。

公子哥抢上前去,一巴掌将亚瑟抽翻在地。亚瑟稚嫩的脸颊登时就肿了起来,手中的精装书也落到了地上。公子哥捡起地上的书籍,手忙脚乱地翻到了扉页,因为拿反了书又转了几圈,直到看到印有自己家徽的藏书票这才长舒一口气。

“小杂种,敢他妈偷老子的书!”

把书塞回怀里,公子哥提了提因为肚子过大而滑下去的裤腰,随后照着亚瑟的肚子就是一脚。得到了主人信号的家奴们一拥而上,对着还是小孩子的亚瑟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直到现在,亚瑟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只记得自己被打得遍体鳞伤,等到公子哥带着手下的家奴离开以后,这才慢慢爬向自己住的杂物间。鲜血画出了他爬行的轨迹,一路上他看见过许多同事,其中也包括特里斯。

一个皮肤略黑的叠码仔戳了戳特里斯。

“这不是那个你照着的小孩儿吗?你不去帮一下?”

“怎么帮?被打成哪样,肯定是招惹了什么公子哥,我敢伸手去扶一下,我扶他的那只手就要被老板砍了。你忘了高雷斯的事了?”

“‘好手掌’?可惜了,他出千的技术一顶一的好,结果两只手都被砍了。”

“不想死就别管。”

等到亚瑟将杂物间的门关上,笼罩在黑暗中之后,这才感受到一丝安全感。亚瑟只记得自己当时非常的困,眼睛怎么睁都睁不开,身上越来越冷。亚瑟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的意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以后了。

当亚瑟带着满身的伤从杂物间爬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他们没想到亚瑟还能活,和他稍微熟识一点的特里斯带着他去治伤口,过了几天就再没有人提这件事了。不过亚瑟也获得了他这辈子的第一个外号——不死鸟。

“给你的,不死鸟。”

隔天工作的时候,特里斯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精致的银色怀表递给亚瑟。亚瑟看了看怀表盖子上的精致雕花,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我可不想再被打一顿。”

“放心,这是一个赌客输给我的,不会有事的。”

看见亚瑟依旧皱起的眉头,特里斯伸手拽过亚瑟尚且稚嫩的柔软手掌,将怀表强塞进他的手心。

“就当我之前的赔礼了,收下吧。”

亚瑟握住手中还有点凉的银色怀表,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自从拿到怀表之后,亚瑟总会把它掏出来把玩,有时候上上弦,有时候擦一擦表盘和表盖,当他握着怀表的时候,就连手中的书本都不再吸引他了。得到这么一个银色的小配饰除了好看之外,亚瑟终于能够在这个永远光亮璀璨的地方感受到时间的流逝。每天当他按照要求的时间准点下班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像是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一个卡在机器之中,不断旋转的齿轮。

虽然亚瑟要在太阳升起之前上班,在午夜下班,但相比于那些一点人权都没有的奴隶来说,亚瑟这样的奴隶能被卖到这里被新兴的资本家压榨真的可以称得上是福报了。

八个小时,是亚瑟一天之中,真正属于他的时间,除此之外,他要连续工作十六个小时来偿还夜宫的老板购买自己的金额,当然,因为有各种复杂的利息计算——他永远都不可能还得清自己身上的债务。

虽然每天下班的时候,亚瑟已经筋疲力尽,但他还是想办法压缩自己的睡眠时间,来为自己每天宝贵的自由多挤出来一些时间。他从某本书里学来了一种战争中军人用来快速恢复的睡眠方法,虽然第二天起来仍然很困,但能够为亚瑟宝贵的自由争取三个小时的时间。亚瑟总会想着,怀表的指针能不能慢些走,似乎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时间去享受属于自己的自由。

亚瑟每天的自由时间通常是由一杯水开始的。他会拿出一个从赌场里面捡回来的破了一个小口的玻璃杯放在自己用破凳子和破木板搭出来的“桌子”上,随后往其中倒入慢慢一杯透明的水。在来到夜宫之前,亚瑟从未见过如此干净的水,他只喝过混着泥沙的脏水和酒精度很低的、船员们用来补充水分的朗姆酒。他始终记得自己第一次在夜宫喝下第一杯干净的矿泉水的感觉,那种清爽的感觉让自己记忆犹新。

清凉的矿泉水冲入口腔,霎时间就唤醒了口腔里的每一个细胞,细胞们跟随着矿泉水的流动开始欢唱,让整个口腔都感受到了活着的美好。伴随着水自咽喉滑下,带着那份快乐和凉爽经过喉管,擦过双肺,最后流到胃中。饮完之后再呼吸一次杂物间的冷空气,属于冬日的味道令他惊醒。工作了一天的疲惫身体在这一刻完成了简短的恢复,现在,到了他开始学习的时候了。

亚瑟是没什么钱买书的,于是乎,他选择了用更加经济实惠的方法——借书抄书。虽然他没钱买书,但是借书还是能够做到的。帝国的每座城市都拥有一座图书馆,并且允许任何人进去读书。按理来说,奴隶这类底层低收入人群来说,图书馆是不会允许他们将书本借出图书馆的,但幸运的是,亚瑟并非是寻常的奴隶,而是夜宫的奴隶。夜宫曾经专门和图书馆打过招呼,这里的应侍和娼妓需要读一些书,来服务那些高层人士。由此,亚瑟可以在图书馆借出书来,誊抄一遍,再将书本送回图书馆。

墨水和羽毛笔无疑是好东西,但这两样东西是亚瑟不敢奢求的,再说了,他用来誊抄书本的纸张是那种很粗糙又很薄的草纸,一旦用墨水书写,很容易阴透纸张。于是亚瑟便选择用石墨条来誊抄书本。最开始,亚瑟还没掌握好用石墨条书写的要领,经常一个不注意就将石墨条折断了。断就断了,换根新的就是,但很快,亚瑟准备的所有石墨条都断了个七七八八,没办法,只能用食指和拇指两个指头夹着那一小段石墨条继续抄书。

亚瑟虽然勤奋,但到底是学得太晚,时间又太少。就这样过了一年多,亚瑟的知识水平也只是刚勉强摆脱了睁眼瞎的困境。要知道,每天拖着极度疲惫的身体还想要学习,是几乎不可能的。刚开始的几天,亚瑟还尝试着依靠着热情来逼着自己学上一段时间,但结果自然是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就在这样的反复打鱼反复晒网的过程中,亚瑟的生活迎来了新的变化。

就和往常一样,亚瑟推开杂物间的门,将门关好之后,向着自己工作的赌场大厅走去。赌场的还是那样金碧辉煌,就算是通向杂物间的小走廊也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就在通向赌场大厅的楼梯口,一个熟悉的身影挡住了亚瑟的去路。

她的后背有些弯,穿着绸缎的衣服,半露着双肩,坐在椅子上,斜靠在柱子上。她背朝着亚瑟,看着下方沉醉在赌博游戏中的客人们,不知道是不是在思考着什么。

似乎是听到了亚瑟的脚步声,她回头看了过来。那张恐怖的、饱经风霜的苍老面庞闯进了亚瑟的视野里,拉回了亚瑟一年多前的回忆——是那个接收他来夜宫的年轻老鸨子。

“安洁姐姐,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亚瑟双手在腹前一上一下合在一处,向着老鸨子微微弯腰行了自己学来的应侍礼,随后使着小碎步快速走向安洁的身边。

“没什么大事。只是来通知你,今天下班了,就到一层来找我。记得,要到一层来——要到一层来——”

安洁的声音依旧是那样年轻且好听,但是那种强烈的疲惫感是难以隐藏的。她在说到最后一句话时明显有些气力不足,似乎是怕亚瑟没听清,又强打精神重复了一边。

“知道了姐姐,我下班了就到一层去,到一层去。”

“嗯。”

安洁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向着楼下走去。

目送着安洁离开,亚瑟这才迈开步子,他一边走一边思考着安洁为什么要他去一层。但还没等他想明白,他就已经被沉重的工作压得没时间思考了。

十六个小时之后,亚瑟宛如狗一样从二楼的金色楼梯上爬到了一层的娼馆。如果说二楼的赌场是黄金一般的金色,一楼的娼馆则始终弥漫着雾一样**的粉红色。散在娼馆大厅的都是漂亮且穿着大胆的姑娘,一个个搔首弄姿、千娇百媚,将这种惹人厌的粉色散播的到处都是。

亚瑟不曾见过这般风景,他只觉得气血上涌,有什么东西再不断壮大。他用手遮了下重要的地方,艰难地挪动着自己的步子,在美肉丛林中跌跌撞撞地左出右进,过了好久才推开了安洁的房间门。

亚瑟推开房门,正看见安洁陷在一张巨大的沙发里。她任由自己的身子瘫在柔软的沙发之中,闭着眼睛,右手握着一根绑了烟草袋的烟杆。

“东方来的好烟杆、好烟叶,真是让人放松。”

安洁慵懒地说着,眼角竟有些晶莹的东西。亚瑟这才发现,安洁的脸上还有着一些东方人的特征。

“安洁姐姐,您找我有什么事?”

亚瑟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地位,仍旧先行礼,再恭恭敬敬地问了一句。

“是亚瑟啊——你先找位置坐一下,等我歇一会儿——歇一会儿——”

“欸。”

亚瑟应了一声,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呼——哈——”

安洁咬住翡翠做成的烟杆嘴儿,用力地吸了一口。亚瑟只看见烟锅中在这一刻猛然亮了一下,随后如同黑夜中的流星一样,在昏暗的房间之中落了下去。

伴随着烟雾从她的嘴里吐出,安洁的身子仿佛失去了力气,如同水一样陷在沙发里,仿佛融化了一般,轻微的呻吟声从她的声带中飘了出来,那语气听得出来,似乎很是快乐。随后,她的身体开始微微抖动,脸色变得潮红,汗液排成细密的汗珠,股间慢慢湿润,打湿了衣物。过了一会儿,安洁的身子慢慢挺了起来,她扬起自己的头颅,眼球上翻,口水顺着嘴角、经过脸颊、滑过耳朵,最后流到沙发上。伴随着从嗓子里挤出来的一声压抑了很久的闷哼,安洁的身子一僵,支撑着身体的力气被瞬间抽走,她的身子砸回了沙发上。这一下,不算轻,但也足够疼痛。除了让安洁的胳膊有了轻微的红印之外,还让她从幻梦之中惊醒。

“呼——呼——”

过了好一会儿,安洁才从美妙的余韵中回过神来。她用力撑起自己的身体,看向坐在一旁的亚瑟。做了几个深呼吸之后,这才慢慢开口。

“叫你来,没有什么别的事——没什么别的事——就是,前两天——对,前两天,我们一楼娼馆的一个应侍得罪了一个客人,教人给打死了——教人给打死了——现在,一楼缺伙计,你正好过来补缺——正好过来补缺——”

说话似乎用尽了安洁的力气,她喘着粗气,眨巴着自己的眼睛,强行提起自己的精神,接着说。

“来这里之后——来这里之后——机灵点,机灵点——别又被人给打死了——打死了——”

“呼——”

安洁长舒了一口气,随后指了指门口。

“去吧,明天直接来娼馆上班,会有人带你去上班的。”

“好,我知道了。”

亚瑟点了点头,随后站起身来。

安洁瞄到了亚瑟下面立起来的东西,一边给烟锅里重新填上烟草,一边说。

“要是憋不住了,去外面大厅里随便找个小贱货就行。虽然大活儿不便宜,但是帮你弄出来还是很便宜的。”

说完,安洁将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捏成一个环,随后将这个环套在烟杆上,上下滑动了两次。

“我——我先走了!”

亚瑟尴尬得行了礼,紧接着狼狈地跑出了安洁的房间。

“呵——到底还是个小孩——”

安洁看着亚瑟离开房间,再次陷回沙发之中,看了看手里的烟杆。

“小孩儿,千万别上三楼,别最后和我一样。”

安洁苦笑着,再一次吸了一大口烟。

第二天清晨,亚瑟早早地穿好自己的衣服,又用手摸了摸衣服上的褶皱,这才拎着装满了自己手抄本的破袋子走出了杂物间的门。他回头看了一眼这间自己住了一年的小屋,无奈的笑了笑。从破袋子里摸索了一番,取出一个已经翻得卷边的薄本子来。

那是他第一次在杂物间里抄书,抄的是一本儿童读物。故事也很简单,是一位勇者拔出神剑,打败恶龙,拯救公主的故事。这是一本绘本,没太多的字,因此,只抄写字的话,只需要一个很薄的本子就够了。

亚瑟将勇者故事的抄本轻轻放在他搭起来的简易小桌上,挥了挥手,做了最后的告别,随后,关上了门。

亚瑟刚走下楼梯,推开娼馆的大门,正看见两个应侍一人手里握着一根绳子,拖着地上的什么东西。

他放下手上的袋子,好奇地走上前去,想看看他们拖着的是什么。在地上被拖着走的东西用一块破的亚麻布卷了起来,大概是因为布不够长,一双女人的脚还露在外面。女人的一只脚上穿着红底的高跟鞋,另一只脚上鞋子已经不见了,应该是拖行的时候不知掉在哪里了,只有脚底已经被磨平的丝袜还牢牢粘在脚上。

“两位大哥,你们拖着的这是谁啊?”

亚瑟走上前,拍了拍两个应侍的肩膀。两个应侍回过头来,都顶着黑眼圈,一脸的不耐烦。其中一个斜了亚瑟一眼,另一个已经准备开口骂人了。但当两人看到亚瑟身上和自己并不一样的赌场的应侍服,这才意识到不是同事来寻自己开心,这才变得有些懒懒散散的。

“她啊,是我们这里的一个老鸨子,叫安洁。”

“安洁?”

“对,怎么了,听说过?”

搭话的应侍从兜里取了一支一看就是自己卷的纸烟出来,用火柴划了火,给自己点上。又抽出另一支递给亚瑟,被亚瑟婉拒之后,转头递给了旁边一起拖尸体的应侍。

“没,什么时候的事啊。”

亚瑟自然察觉到两人是因为自己身上穿着的赌场应侍服才会这样彬彬有礼的。他不知道自己承认认识安洁会不会让这两个应侍做出什么过激反应,于是装作路过的好奇样子,故作轻松地问了一句。

“就昨天的事儿,这**抽烟草给自己抽死了。”

另一个应侍抽了一口烟,伸脚踢了踢安洁的尸体,接着同伴的话说。

“就这个**,一天晚上他妈的抽了一个月的量,本来就他妈一身病,她不死,谁死?还得麻烦我们哥俩帮她收尸。一大早上早起就算了,还染了一身霉运。肏她妈的。”

说完,应侍狠狠抽了两口烟,精神肉眼可见的有些亢奋。他将手上的烟头丢在地上,踩在上面碾了又碾,又吐了口水,这才消了点气。

“外人看着呢,注意点形象。”

最开始递烟的应侍拍了拍自己的同伴,紧接着也快速抽了几口烟,蹲在地上将烟戳灭以后,站起身来拍了拍灰,说到。

“兄弟,这里不比你们楼上,经常死人,别见怪哈。”

“没什么,我之前也差点被客人打死了。”

“那你还挺抗打的,哈哈。开玩笑,开玩笑,别往心里去。我们哥俩还有事,先走了。”

应侍拍了拍自己的同伴,紧接着一边和亚瑟打着哈哈,一边拉着安洁的尸体,一边离开。

“这小崽子是谁啊,管这闲事干什么!”

“少说两句吧,祖宗。没看见是赌场下来的吗?说不定是来查什么事情的,少说两句,陪个笑脸就过去了。你因为你这张破嘴挨了那么多次打还没记性?”

“行吧行吧,我知道了。这**也是,非得赶在咱们哥俩上班的时候死了,真他妈的霉。”

“好啦,人家以前还是一个小国家的公主呢,咱们替她收尸还算是当了回皇家侍卫呢,你看,我走这两步像不像。”

“别他妈扯了,赶紧干路,我一会儿还要……”

亚瑟看着他们将安洁拖走,直到他们将安洁拖出娼馆大门为止。

亚瑟换上娼馆的应侍服,开始了在娼馆的工作。

起初的几天亚瑟总是有些心不在焉的,他不知道因为什么,总会突然想起安洁那张衰老但忧郁的面庞。明明自己和安洁并不熟悉,只见过一两面而已。但看到自己为数不多叫得上名字的人突然之间就死去了,还是让亚瑟这个才刚过完十六岁生日的小孩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他曾去娼馆扔尸体的乱葬岗去找过安洁的尸体。但乱葬岗到处都是被草席或者破布裹起来的娼妓或应侍的尸体,大多还被附近的野狗啃得面目全非,认不出个身份来。

乱葬岗的野狗精壮得吓人,亚瑟看着它们成群结对的,在一只领头狗的带领下巡视着自己的“食堂”,每一只狗的双眼布满着鲜红的血丝,锋利的獠牙露在外面,黏稠的口涎吊在嘴边上,始终落不到地。那凶狠的模样让人分不清是狼还是狗了。

正巧,就在亚瑟准备离开的时候,两个同为应侍的伙计抬着一个有出气没进气的姑娘走了过来。姑娘被裹在一条破毯子里,两个应侍一人拽住一头,哼哧哼哧地走了过来。

亚瑟躲在一旁,屏住呼吸看着眼前的一切。

“姑娘,别怪我们。”

一个应侍说了一句,随后看看自己的同伴。另一个应侍点了点头,随后两个人一同用力,抓着裹着姑娘的毯子就悠了起来。

“一——二——三!”

毯子像是秋千一样越悠越高,两个应侍一起喊着号子,随后一用劲、手一松,毯子便裹着姑娘像是垃圾袋一样被丢了出去,正砸在野狗们面前。

随着“咔哒”一声,毯子便随着冲击松开来,露出姑娘满是淤青的赤裸躯体。姑娘从咽喉里挤出了一声呜咽,一条手臂弯成了一个奇怪的角度——大概是刚刚被摔断了。

野狗们随声音望去,便看见了还冒着热气的新鲜食物,领头的猎狗兴奋地嚎叫一声,紧接着便如同闪电一般窜了出去,一口咬在姑娘的咽喉。随着这畜生的一声嚎叫,其他的畜生们也如苍蝇一般围了上去,头碰头、腿碰腿,争抢着撕咬食物。

两个应侍坐在地上,饶有兴致的看着眼前的惨剧。一边看着一边“啧啧”地评论。

“真惨啊,多好地姑娘啊,就这么被狗吃了。”

“怎么?你还想趁热?”

“去你妈的,这**给我钱我都不上她。准是她自己没干好事,得罪了客人,不然也不会落到这种下场……”

后面的话,亚瑟便不再听了。倒不是两个人说话腌臜,而是他和被分食的姑娘对上了眼睛。

姑娘的眼睛是水蓝色的,和亚瑟是一样的。

亚瑟后来曾想过,这个姑娘会不会是自己的同胞呢?亚瑟不清楚,也没有机会搞清楚了。

姑娘求助的眼神像把刀子一样钉在亚瑟的心上,他想过冲上去打跑那些畜生,但领头的野狗像是发现了什么,回头瞪了亚瑟一眼。亚瑟的双腿当时就是一软,跪在了地上,不住的发抖。

那畜生伸出自己的长舌头,带着涎水舔着自己发黄的獠牙。恍惚之间,亚瑟竟在这畜生脸上看到了狰狞的笑脸,既是威胁,又是得意,更是嘲笑。

领头狗不再管亚瑟了,转头继续撕咬了起来。亚瑟就这样呆呆地看完了野狗们进食的全过程。

从此,亚瑟算是知道夜宫里的死人是如何被“妥善安置”的了。

亚瑟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娼馆的了。据其他的同事们说,亚瑟那几天像是丢了魂一样,不吃饭、也不动,被打了也不反抗、也不出声。搞得主管都气得不行。过了好几天亚瑟才自己回过神来。

时间总会在重复且无趣的劳动之中过得飞快,转眼之间,亚瑟已经成了十八岁的成年人了。他被同事们强拉着去到了一个小房间里,去参加他们为他组织的“成年派对”。那是亚瑟第一次喝酒,酒精灼烧着他的咽喉和肠胃,让这个刚成年的“大人”痛苦不堪。亚瑟几次想推开酒杯,但不是被应侍强塞进手中,就是被娼妓们半推半就地饮下几口。到最后,应侍们已经不满足于这样喝酒了,他们直接按住亚瑟的胳膊,扒开他的嘴往里灌了一杯又一杯。娼妓们的身体也已经发起热来,衣服慢慢滑落,乘着亚瑟被灌酒的间隙便亲上了亚瑟的嘴巴——嘴巴里面都是温热的酒液。

接下来,有的应侍点上了一根烟,很快,娼妓们也开始抽烟。亚瑟之后常会在昏迷之中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灯光昏暗的屋子里面,到处是酒精和呕吐物的味道,男男女女们一手握着烟杆或者纸烟,另一只手抓着酒瓶或者大腿。粉红色的烟雾慢慢充满了整个屋子,甜腻的气味让亚瑟昏昏沉沉的同时不住地恶心。

恍惚之中,似乎有人想要递给他一支烟。但或许是神灵相助,亚瑟凭着最后地一丝理智拒绝了抽烟的提议,还使出了不知道哪里来的牛劲将快塞到嘴边的纸烟打飞了出去。

亚瑟关于“成年派对”的记忆就到这里。

第二天一早,亚瑟顶着剧烈的头痛从地板上的内衣堆中醒了过来。也是仗着身体年轻,才从近乎致死量的酒精之中硬撑了过来。他赤身裸体,身上到处是吻痕或者啃咬的痕迹,旁边还躺着几个同样赤身裸体且呼呼大睡的娼妓。

就在亚瑟还迷糊着的时候,一个带着单边圆片眼睛的小胡子男人走了进来,他手上拿着一个精致的上翻皮封面薄本子,穿着体面的燕尾服一边写着什么,一边踏着小碎步快步走进亚瑟。

“你是……格里高利会计……?”

亚瑟盯着小胡子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才从被宿醉搞得乱七八糟的脑袋里翻出了他的名字——格里高利,夜宫一层娼馆的会计。

格里高利没有接话,只是点了点头作为回应,紧接着停下了手上的书写,撕下来一张纸,递给了亚瑟。

亚瑟结果纸张,定了定心神,这才慢慢阅读起来上面的写的东西。

格里高利在这张长条纸上用工整且漂亮的花体字列出了一项又一项开支,其中精确到什么酒开了多少瓶,和哪个娼妓玩了什么花样,还有一些亚瑟从未学过的字也被作为开销的一项列在了账单上面,在纸张的最后,是格里高利刚匆匆算结的总金额和付款人——100枚金币,应侍亚瑟。

“为什么是我付钱?”

看到账单结尾的金额,亚瑟倒吸了一口冷气,连酒都醒了一半。

“是其他应侍说的,他们说,你昨天晚上喝酒喝得高兴的时候亲手签了个付款的字条。”

格里高利似乎早有准备,很快就拿出另一张纸条递给亚瑟。亚瑟赶忙接过纸条,只看见纸条上歪歪扭扭的写着:

我买单——亚瑟。

亚瑟皱起眉毛,不知道该怎么办。

“格里高利,我没有这么多钱。”

“没关系,夜宫可以借给你。”

格里高利眼睛都没眨,伸手递出了第三张纸条。这张纸条上印刷着一个简易合同,亚瑟粗略看了一眼就知道这是赤裸裸的终身高利贷,一旦签了,这辈子都不可能还得清。

“我可以用别的办法还债吗……”

亚瑟的声音微微发颤。

经过几年的工作,亚瑟已经快攒够给自己赎身的钱了。因为亚瑟是以小孩的身份被买进来的,只要三个银币就能够还清买自己的钱。他省吃俭用了三四年这才攒了两枚半银币,就在快得到自由的前一瞬,这笔突如其来的债务再一次压在了亚瑟的身上。

“你不想签单也可以,只要你把你喝下去的酒都换回来就行。”

格里高利的声音很是冷漠,像是个机器人一眼,没什么情感。他拍了拍手,两个满眼横肉的壮汉就走了进来,架起还晕乎乎的亚瑟就离开了。

隔天夜晚,满身淤青的亚瑟才被扔回到自己住的也就一张床大小的房间之中。他的肋骨断了两根,手指除了用来签单的三根手指完好无损之外,不是被拔了指甲就是被扎了竹签。

这一次,不死鸟再一次靠着年轻的身体硬生生挺了过来。不过坏消息是,亚瑟的左耳朵,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温妮莎从客人的房间中狼狈地爬了出来,手里捏着一个打了补丁的干瘪布口袋,布口袋里面的几个银币随着轻微的晃动慵懒地进行着碰撞,发出含糊不清的闷响。她的身上满是伤痕,有新的、有旧的。今天来的这一伙客人是熟客,也是最难伺候的一伙,总是带着奇奇怪怪的恶癖。这就是为什么温妮莎的脖子上有着一圈青紫色的瘀伤,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

温妮莎拖着身子一步一步向着走廊的尽头移动着。她不敢回头,生怕下一秒就会被抓回刚刚的魔窟之中。尽管大腿上的伤痕还在流着血,但温妮莎还是在走,不停地走,仿佛走到走廊尽头就会逃离痛苦一样。可惜的是,作为夜宫的娼妓的温妮莎比谁都清楚,她直到死也不可能离开这座牢笼。

“好想再吃一次松饼啊……”

松饼,在温妮莎的家乡——充满花与蜜糖的卡苏潘城,是一种难得的,平民和贵族都很喜欢的美食。原料也很简单:牛奶、鸡蛋、面粉。将他们搅合在一起,用平底锅煎熟就可以吃了。如果是穷苦人家,可以用路边蜂巢里的蜂蜜淋在上面,倘若家里有些产业,就可以用好几种蜜糖来熬糖浆浇在上面。

温妮莎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只是个乡下穷人家的土姑娘。但在卡苏潘这个物产丰饶的城市里,就算是乡下穷人家的土姑娘,也有着能够吃饱吃好的童年。

“要不要和叔叔去阿斯卡隆玩?”

温妮莎已经忘了是她的哪个亲戚和自己说了这样一番话,她只记得自己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随后这个她已经回忆不起相貌的叔叔就进屋和自己的父母说了些什么,然后拉着温妮莎的手,带着她离开了家。

温妮莎对家人最后的回忆,是当她离开家不过几步远回头望去时,父母怀抱着两个还在襁褓中的弟弟目送着自己离开,脚边还放着两个扎眼的沉甸甸的布口袋。

神说:不可侵犯他人的自由意志。

温妮莎是自己愿意走的,这让她的父母松了口气,死后可以上天堂了。

温妮莎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来到阿斯卡隆——伊玛洛尔帝国的首都。或许是马车吧?她不记得,只记得很闷、很挤、很晃、很黑。总之并不舒服。她还没来得及见识首都的繁华,就已经被扔到了夜宫这座大染缸,染成了七彩的肮脏颜色。

温妮莎终于走不动了。

她靠着墙壁慢慢坐下去,饥饿和疼痛让她没了站起来的力气,她胸口的起伏越来越慢,似乎快跟不上她心跳的速度。每一次呼吸都艰难无比,她艰难地昂起头,那滑稽的样子就像是得了颈椎病的天鹅,她拼尽全力挺起直起脖子,试着让自己的咽喉敞开一些,能够多呼吸一些新鲜空气。

“休息够了吗,**?”

就在温妮莎渴求空气的时候,一个黑着脸的娼馆应侍带着亚瑟走了过来。他的嘴角叼着一颗燃烧着的细纸烟,纸烟意外的很长,燃烧得也很慢。他走到温妮莎的面前,蹲下来抢过这个可怜姑娘手里的干瘪布袋,拆开来,将里面的银币一股脑倒了出来。

三枚银币。

这是温妮莎拼命赚来的钱,也是当初夜宫买下她的钱。

“这个月的利息我拿走了,明天继续干活。”

应侍收下三枚银币,随后在怀里又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包,打开来,抓出一小搓铜币塞到温妮莎的布口袋里面,又扔给了她。

“行啦,我走啦。”

应侍一歪头,自顾自走了。

亚瑟目送着应侍远去,不知道自己是走还是留。他看看应侍,又看看温妮莎,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怎么办。

“小哥……”

温妮莎强撑着精神看向亚瑟,向着装着铜币的钱袋瞥了瞥,示意亚瑟去捡起那个她已经捡不起来的钱袋。

亚瑟眨眨眼睛,蹲下身来,捡起那个钱袋,递给温妮莎。但温妮莎摇了摇头,努力呼吸了几口空气之后,这才有气无力地说。

“这些钱是你的了,别让我的尸体喂狗,行吗?”

看着温妮莎期盼的眼神,亚瑟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温妮莎·雷”

“家住在哪里?”

“卡苏潘城。”

“好,我会尽量带你的尸骨回你的故乡的,哪怕只能带一部分。”

“谢谢。”

温妮莎不知道眼前这个陌生的人会不会欺骗自己,不过她也没时间去计较这些了。

亚瑟抱起温妮莎的尸体,将她身上已经被撕扯得如同布片一样的衣服紧了紧,一步一步走出了夜宫的后门。

亚瑟没有选择立刻将温妮莎下葬,他觉得,不能让这个可怜的女人就这样衣不蔽体的下葬。他躲着周围的同事们,蹑手蹑脚得在夜宫的外围转了大半圈,这才从一个隐蔽的小门回到夜宫里面。

这个小门是夜宫用来在紧急时刻疏散客人们用的,巧合的是,亚瑟的宿舍就在这旁边,他在娼馆的宿舍并不大。虽然比他在二楼赌场工作时的杂物间要大上一点,多了一个小小的过道,不过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变化了,依旧没有窗户,依旧既不保暖又不防风。

亚瑟小心翼翼地抱着温妮莎的尸体走过那条小而窄的过道,将温妮莎放在了自己的床上,随后脱掉鞋子,踩在床铺上翻了过去,将靠在墙边的水桶拎了起来,又翻回来,去宿舍外的水房去抬了一桶水回来。

温妮莎的身上满是伤痕,已经被扯成布片的衣服有不少都被血痂紧紧粘在皮肤上。亚瑟想过好多办法也撕不下来,只能用一把顺来的钝小刀沿着血痂的边缘一点一点将布料割下来。

将温妮莎身上的“衣服”割下来,亚瑟用毛巾一点一点擦拭着温妮莎的身体,紧接着翻出来一件自己舍不得穿的崭新应侍服,笨拙地给温妮莎穿上。

温妮莎虽然比亚瑟要矮一些,但是身材却格外丰满——大抵是为了让客人多消费一点,夜宫的老鸨们故意喂养出来的结果。导致温妮莎穿上亚瑟的衣服显得滑稽无比——袖子将手脚盖住,胸前和裤腰一个扣不上,一个只能提上一大半。

“抱歉啊,我这里没有合适你的衣服了。”

亚瑟十指相扣,学着他在通俗小说里看到的修士的动作,给温妮莎做起了祈祷。可是亚瑟哪里会什么祷文,只能闭着眼睛做做样子罢了。

祈祷结束了,亚瑟站起身来,将她托付给自己的钱袋塞在温妮莎的手里,随后拿出来那把钝小刀。

“抱歉,但为了实现你的遗愿我也只能如此了。”

亚瑟将温妮莎右手小拇指的第一个指节沿着关节割了下来,随后将那个指节上的血肉剔除掉,只剩下一小段白骨。

“我以我的性命起誓。我,亚瑟,将会带着温妮莎·雷的指节回到卡苏潘城,并将其安葬在卡苏潘,还要立起一块墓碑。”

亚瑟在温妮莎的尸体面前发下誓言,随后将那节指骨好生收藏,紧接着将勉强整理好遗容的温妮莎抱出自己的房间,盯着雪花向着夜宫后面的乱葬岗走去了。

那些吃惯了人肉的野狗们早就等着了,他们踏着半红半白的雪地,仿佛从地狱走了一遭回来。这群畜生们看到亚瑟怀里怀抱着的温妮莎,早就流下口水,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大快朵颐一番,但看见还在喘气的亚瑟,野狗们还是没有轻举妄动。

领头的红眼野狗站了出来,猩红的眼睛紧紧盯着亚瑟,又厚又长的舌头带着粘稠的涎水不断舔着自己的牙齿和鼻头,歪着头的样子好像是在嘲笑着亚瑟一样。

亚瑟将温妮莎轻轻放在地上,随后抽出了那把钝小刀,他的身体微微发颤,不知道是被冰雪冻得还是被野狗们恐吓得。

“汪——!”

领头的狗一声嚎叫,带领着狗群们向着亚瑟冲了过来。

……

亚瑟把温妮莎埋葬好之后,拖着自己满身伤痕的疲惫的身体,挪着滴血的双腿回到了自己的宿舍里。

他连自己身上的破烂应侍服都没脱,带着满身的伤和血直直地躺在了自己杂乱的床铺上。床铺上的被子没有叠,就团成一团,扔在一旁。在他的枕头庞还散落着自己曾经抄下的手抄本,那是一本小说,他只抄了一半,讲述的是一名年轻的骑士,从一个农民被意外选入了骑士团,最后征战沙场,报效国家的故事。这本书是他从图书馆借来的,但只抄了一半,就。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继续抄下去,故事就这样在他的抄本上停在了少年骑士征战沙场,被敌人断去一臂,躺在医院中等死的情节。

“我亲爱的朋友、导师、父亲、尊敬的骑士长大人,如今我躺在圣十字医院的床上。我被那可恶的令人唾弃的穿着皮草拿着斧头的野蛮人从背后偷袭,斩断了我的左臂。如今,我拿不起盾牌,也再骑不上战马,我没有办法再回应您的期待,为祖国献上我的忠诚与灵魂。我就像个废人一样躺在这张床上,不知道该怎么样,我的未来曾经是光明的,我应当骑在战马上,披着铠甲,拿着盾牌与长剑。为了王国,为了陛下。向着敌军冲锋,斩尽那些蛮子的头颅。最后承蒙主的召唤,死在最后一次战争上的最后一只箭矢之下,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敬爱的主啊,你要让我受到这样的惩罚,我的左臂断掉了,我再也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和荣幸了。没了这些,我就只是一个农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连字都不识一个,你让我该怎么办呢?我该做什么?我的未来在哪儿呢……”

亚瑟侧躺在他吱呀作响的小木床上,借着放在床头的木桶上的几根蜡烛,慢慢翻阅着自己手上的抄本,他用手指抚摸着粗糙的纸张,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念着抄本上的主人公痛苦的自白。

亚瑟虽然只自学了两年的文字,能看一些浅薄的书籍,但是对于文学还有艺术这方面的萌芽已经产生了。骑士小说是这个时期伊马洛尔帝国最受欢迎的一类小说,但是亚瑟总觉得这些小说又臭又长,里面充斥着美好的幻想,充斥着努力就会成功的希望,但是亚瑟从不这么认为。他十岁被掳上奴隶船,成为一名奴隶,十六岁被卖到夜宫,在这样的浑浊不堪的地方做了三年的工。说真的,他看不到任何希望。

他将手抄本扔到一旁,随后在自己的床上辗转反侧,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停下来,平躺在自己的床铺上,直勾勾地盯着眼前的天花板,就像三年之前他躺在奴隶船的“风干室”之中,盯着上铺的床板时一样。

“我的未来究竟在哪儿呢?我该怎么去做?到哪里去?”

这三个问题像是幽灵一样缠绕着亚瑟的大脑、折磨着他的灵魂。

他是一名奴隶,在伊马洛尔帝国就和牲畜一样,虽然他表面上还是人,但在帝国里没有任何的属于人的权利。

他知道自己过的并不是什么好日子,但是他也想过,自己如今能活着,能有一口东西吃,还能有一件干净衣服穿,似乎是上天给了他最大的恩惠了。可是亚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人,那些贵族也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差异。为什么他只能做奴隶呢?亚瑟想反抗。他曾无数次在深夜里,在睡梦里,向着这个不公平的社会,不公平的世界去怒吼。但是,无论是在梦境还是在自己的房间里,连一个回声都没有。

亚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想去做一番事业,但是他连开始的机会,或者说开始的道路都找不到。他的一腔热血就像是对着一大团棉花挥出一拳一样。他期望的是硬碰硬的。火花四溅的激烈对抗,哪怕是受伤,哪怕是残疾,甚至是他都能够接受,他想要一个回应。但是他的热血。幻化成的拳头就这样砸在了一大团柔软的棉花上。积攒的力量,情感,怒火与热血,在拳头碰到棉花的那一刻——就消散了。

他躺在床上,盯着眼前的天花板,时而将手握紧,时而晃动着身子,做着这些无意义的,不知道在与什么人做斗争的反抗。他有什会想到那些生活比他还惨的奴隶,他曾经向其他人打听过,和他一船被送上岸的那些奴隶的下场。就他打听的消息来看,过得都不如他好,亚瑟很是幸运,他被卖到了夜宫这样一个,相对来说还算讲理的地方。叶公给予亚瑟的压迫,只是劳累和低报酬。而其他的奴隶被索取的不只是他们的劳动力,还有他们的尊严和生命。

亚瑟时常在想,如果自己当初没有来到夜宫,而是像其他奴隶一样被送到了矿场,送到了那些有变态癖好的富豪手下当奴婢。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自己还会活到现在吗?每次一想到这些,亚瑟都会感到一阵恶寒,随后就会对自己目前的场景有了一些得意,仿佛自己就比那些生活惨淡的奴隶要高贵一些。而后他又猛然惊醒,自己和那些奴隶有什么区别呢?他们都是同一艘船上下来的,他也是奴隶,只不过夜宫让他有食物吃,有件干净衣服穿,除此之外,他的地位,他的权利,他的身份和那些奴隶没有任何的区别。他还是像个牲畜一样,会被这些自由人当成一个可以随手取用的物件,即便他们死去了,也没有人会为他们哀悼,他们的尸体会被扔到乱葬岗里,被那群红了眼的野狗们吃干抹净,随后消失在天地之间,没人会记得他们,没有人会为他们伤心,没有人会在乎他们。

亚瑟就这样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当亚瑟顶着黑眼圈去上班的时候,夜宫的同事们发现了他和之前有所不同。如果说之前的亚瑟还是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年,那么同事们眼前这个走路踉踉跄跄,手里还握着一瓶啤酒的人,不,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只是一具被掏走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罢了。

亚瑟颓废地坐在一把断了一条腿的破椅子上,以一个诡异的姿势保持着平衡,他的头发杂乱且长,像个野人。胡子也不常刮,只在影响进食和饮酒的时候才刮一下。在他的脚边横七竖八地躺着各式各样的酒瓶子,有的是红酒、有的是气泡酒。一个原本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只过了一年,就已经成了这副鬼样子。他这烂样子就是再帅气的脸也经不住摧残,终日少吃饭多饮酒的饮食结构让他变得骨瘦如柴,活像一具从坟墓中爬出来的骷髅。不过几个月,他就被从娼馆踢到了三楼,从一个还算体面的应侍成了三楼烟馆的清洁工。

如果说,赌场是金色的,娼馆是粉色的,那么烟馆则是紫色的。夜宫三楼的烟馆,有着整个伊玛洛尔帝国最棒的奇杰拉草供应,进货的时候只会选购整株奇杰拉草最精华的部分,在晒干、熏制、塞入烟锅之后,抽上一口只觉得飘飘欲仙,好不快活。来这里潇洒的每一个人都是帝国的权贵,他们会在一楼先享用美女,在二楼挥霍金钱和吃过东西之后,才会迈步走上三楼,去抽上一口能飘出紫色烟雾的奇杰拉草。一口烟下去,他们便躺在床榻上,享受着安宁与快乐。

这些人里不乏教会的高级神职人员,按道理来说,他们不应当来这里的,但是我亲爱的朋友,谁会和快乐过不去呢?

亚瑟每天就抱着一瓶酒,带着长了蘑菇的木拖布和坏了把手的烂水桶,缩在烟馆的小角落,看着每天进出烟馆的人群。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喝醉了的原因,他总能看见这些道貌黯然的人身后似乎有些什么东西在飘忽着,一种奇妙的感觉在他的内心盘旋。他似乎练就了一种,奇特的,能够看懂人内心深处思想的能力。无论这个人的外表有多么光鲜亮丽,他的内心深处,似乎总有一些黑暗的影子藏在那里。哪怕他们隐藏的再好,这个抱着酒瓶子的看起来半疯的醉汉都会精准地看出他们内心深处的小秘密。

一位表面上忠贞不渝的女士,背地里其实是一个人尽可夫的**,看吧,她极力在外人面前标明自己是如何热爱他的丈夫,为他端茶倒水、喂饭剥虾,其实是为了掩盖她在他人床上的**。哦,看看这位绅士吧,他穿着华美的礼服,在任何社交场合都显得彬彬有礼,但是谁见过他在赌桌上红了脸的样子呢?为了一分钱的输赢,和那个准备抽身离开的赌牌对手大打出手,连华丽的礼服都被扯成了布片。再看看那位主教吧,白天在教堂里散发着神明的福音,夜晚则在夜宫的烟馆里怀抱着孩子,往他们的嘴巴里吐紫色的烟。

亚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不是疯了,也不清楚是被酒精毁了脑子,还是被奇杰拉草迷了心神。总之,他本就觉得没什么趣味的世界彻底在他的眼前毁灭了,他惊恐得发现,他似乎找不到一个小说里描写得好人来。他对自己所处的世界与未来感到深深的绝望。

“我真希望是我疯了,而不是这个世界变坏了。”

亚瑟昂着头,不停地给自己灌下一瓶瓶酒,再一次将自己送入睡眠的黑暗之中。

“你这个混蛋,赶紧去收拾下你自己!夜宫的脸都要被你丢尽了!”

一个穿着华丽布料制成的应侍服的年轻人抓着亚瑟已经快到腰的脏乱头发,像是拖一口死猪一样拖向一楼娼馆的一个小房间。

这个叫作歌利亚的年轻人昨天才刚刚成年,就被自己的父亲托了关系,拿了一点钱,给塞到夜宫这个属于国家的娼馆、赌场、烟馆三合一的暴利“企业”之中做一个烟馆的小管理员。今天才是这个小年轻第一天上班,他便耐不住心里的激情,对着他所能管理的一切开始了自以为是的指手画脚。这一刻,他只觉得自己是一个皇帝,就像是自己的名字一样,是一个伟人、巨人。

坐在角落里,抱着酒瓶的烂酒鬼亚瑟很快就成了歌利亚的眼中钉。

歌利亚不明白,亚瑟这样子一个废人,是怎么在这个视底层工作人员为耗材的地方,能忍受亚瑟这样一个废物在这里吃白饭。他想着直接把亚瑟打死,来玩杀鸡儆猴的把戏,但为了服饰他而被调岗过来的狗腿子立刻拦住了他。

“哥,这人不好惹,人送外号‘不死鸟’。当时被打得就剩下一口气了都能从屋子里爬出来,指不定身上有什么妖术。我听说外面乱坟岗的那些野狗都害怕他,不敢咬他。咱们就别触那个霉头了。”

狗腿子年龄看起来可比歌利亚要大上一辈了,但还是佝偻着腰,保证自己的脑袋低于歌利亚的肩膀,一边谄媚地笑着,一边恬不知耻地叫歌利亚一声哥。

“妈的,不行,我打不了他,他这个头发和胡子也得收拾下!”

听完狗腿子的话,歌利亚的声音倒是软了半分,但很快就强撑起威风,骂骂咧咧地走到亚瑟面前。先是用脚踢了踢喝得像是一瘫烂泥的亚瑟,看亚瑟真的一动不动,这才呼出一口气,又骂出些更难听的话,伸手拽着亚瑟的头发,将他拖走。

他们从三楼一路走了下来,歌利亚就这样拖着亚瑟从楼梯上下,已经被踩得凹凸不平的楼梯随着亚瑟身体的摆动不停撞击着亚瑟的身体,将醉生梦死的亚瑟硬生生撞了个半醉半醒。

半醉半醒的亚瑟被按在了娼馆的小房间里,这里是娼妓们用来补妆的地方,同样也有用来整理头发的梳子和剪刀。

趁着亚瑟迷迷糊糊的空档,歌利亚赶紧从一旁拿过几条娼妓们的丝带,将亚瑟捆了个结结实实,捡起地上一团不知道是袜子还是内衣的布料塞到了亚瑟的嘴里,抄起剪刀、梳子还有刀片就开始给亚瑟整理容貌。

不知道是技术不精还是刻意为之,亚瑟的下巴满是刀片割出来的血痕,头发也是被剪刀剪到了尽可能最短的程度,不整齐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在帝国,只有劳改犯才会剪这样的发型。

“妈的,这次就当免费给你剪头发了,下次我就没这么好心了。”

歌利亚一边说着,一边又顺手在亚瑟本就血淋淋的下巴上划了一道,剧烈的疼痛疼得亚瑟大汗淋漓,止不住地呜咽。

歌利亚则是满意地笑了一下,扔下了被绑着的亚瑟,离开小房间,走到夜宫的门外抽烟去了。

站在寒风里,划着一根火柴,顶着寒风点燃一颗自己用纸卷好的纸烟,当烟雾吸入肺部的那一刻,一种征服了自然的快感让歌利亚的精神为之一振,这一刻,他又成为了自己的伟人、巨人。

“这小子,我杀不了他,还不能打他一顿?肏他妈的。”

又是一口香烟吸入肺里,歌利亚已经沉浸在自己的胜利之中,飘飘然了。

就在歌利亚沉浸在自己的“胜利”之中时,他没有注意到的是,就在他的正前方,一队人骑着战马如同蝗虫一般冲向了夜宫。

领头的是一个长头发的红发女人,腰里挎着海盗弯刀。

看着眼前象征着罪恶与财富的夜宫,女人抽出腰间的弯刀,向着夜宫挥去。可怜的歌利亚还没回过神来,就被女人借着战马的冲劲,用手里的弯刀砍断了头颅。这个刚上班的可怜虫的脑袋在地上转了两个圈,沾了一脑袋的灰尘,嘴里头还叼着半颗没抽完的香烟呢。

这一队的武装劫匪如同攻城锤一样撞开了夜宫的大门,他们挥舞着长刀,毫无顾忌地逢人就杀,欲人便宰。不管是贵族百姓还是帝国公爵,只要看见身上有些金银财宝,便冲上去杀掉,抢了财物就向着下一个人挥起屠刀。

当一个劫匪踹开小房间的门时,亚瑟正连人带椅子躺在地上。歌利亚绑的很紧,亚瑟怎么挣脱都挣脱不开。

“嚯,还有绑好了让我搜的。”

劫匪笑着将刀举了起来,想要先杀人,再搜刮。但不知道是不是杀得太多杀得有些体力不支,还是对被绑着的亚瑟过于大意,他这一刀竟然挥得有些偏差了,整砍在椅子的椅背上,将绑着亚瑟的三根丝带整整齐齐地切开。亚瑟乘此机会立刻就是一个翻滚,从椅子上翻了出来,同时借着这股子劲站起身来,抓过一旁梳妆台上的各种瓶瓶罐罐就朝着劫匪扔了过去。

“妈的!”

女人化妆用的瓶瓶罐罐自然对劫匪没什么伤害,但是也烦得他睁不开眼,不由得骂了出来。就在亚瑟的“瓶罐攻势”刚刚结束,劫匪就迫不及待地睁开眼睛,想要将这个混小子砍成肉酱,但他没想到的是,他睁开眼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沙包大的拳头。

两个人立刻扭打在一起,劫匪真没想到眼前这个颓废又瘦弱的年轻人竟然又如此的力气,饶是他四处征战二十多年都不能在这个年轻人手下讨得什么便宜。

(我今年都快五十了,可不能在这里失了手!)

劫匪是越打越急,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在亚瑟身上砍出一道又一道的伤痕。但亚瑟此时已经不在意身上的疼痛了,生存的渴望盖过了生理上的疼痛,他明白,自己必须杀了眼前的这个人才能活下来,不然,只有死。

看见眼前浑身是血的亚瑟,劫匪心里止不住地打鼓。他见过很多死战不退的人,但是像亚瑟这样,如同疯狗一样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他看着亚瑟像是要吃人一样的眼睛,两条大腿就开始不自主的打颤。他举起手中的弯刀指向前方,极度的恐惧催化出了来自心底里的愤怒。

“你别过来!我手里有刀!”

此时的亚瑟已经听不进去任何声音了,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声音——

杀了他!

亚瑟向前扑了上去,劫匪在惊恐之中挥下了弯刀。

最终,亚瑟用自己的左眼,换来了自己生的希望。劫匪的咽喉被亚瑟死死掐住,直到没了任何生的希望才被松开。

亚瑟跨坐在劫匪的尸体上,总算是松了口气。

“‘战犬’拉尔夫,跟着我走南闯北也挺久了,没想到被你这么个毛头小子杀了。”

一个清脆但又不失英气的女声响起,亚瑟刚刚松懈下来的神经立刻再一次绷紧,他抬头向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正看见一个挎着海盗弯刀、留着红色长发、叼着一根牙签的女子。

“凯瑟琳……大姐头?”

亚瑟喃喃的轻声嘟囔了一句。

凯瑟琳挑了一下眉毛,原本平静的嘴角翘了起来。她饶有兴致地看向这个能叫出她名字的陌生人,松开了握着刀柄的手。

“哦,你竟然认得我?小兄弟,我们在哪里见过面吗?”

“三年前,我从海上被运到这里,你接收的我们,然后我被卖到这里来了。”

“哦……你是我曾经卖出去的‘商品’啊。”

凯瑟琳彻底松懈了下来,从怀里掏出一只卷好的普通卷烟叼在嘴巴里,一边划着火柴一边说。

“可惜啊,帝国的税太高了,姐姐不干那一行了,现在只能靠‘打秋风’混点饭吃了。小兄弟,念在你叫我一声大姐头的份,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个是给我点见面礼,我拉你入伙,咱们当兄弟处。一个就是我现在叫弟兄们进来,把你乱刀砍死。你选一个吧。”

随着精神慢慢松懈下来,身上的疼痛开始了后返劲儿,尤其是左眼的疼痛,让亚瑟不得不伸手捂住,似乎这样就能减轻一些痛苦。他强忍着剧痛,伸手从怀兜里掏出那块一直带着的的银色怀表,用因疼痛而颤颤巍巍的右手递了出去。

“上道儿。”

凯瑟琳吐了口烟,白色的烟雾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有些梦幻。她走上前去拿起那块怀表,先是打开表盖看了看,紧接着颠了颠,就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叫什么名字。”

“亚瑟……”

“很好,以后就跟着我混吧。以后你的外号就叫‘战犬’,拉尔夫死了,你就接替他的位置吧。”

“好……”

亚瑟应了一声,但他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了。随着眼前一黑,他便倒在了地上。

太阳,从地平线升起,带来了温暖与光明。此时此刻,由凯瑟琳·奥利维亚带领的“铁牙”武装正在一个朝阳的山坡上休息。十几顶帐篷如同以一个看似随意的布局撒在山坡上,其实暗藏玄机。

凯瑟琳·奥利维亚所居住的帐篷就坐落在这些帐篷的最中心,其余的十几顶帐篷就像是围绕着太阳的行星,从里到外围了三圈,形成了三道防线。

亚瑟从最内侧防线的一顶帐篷中探出头来,感受着日出带来的温暖,伸了个舒服的懒腰。伴随着身体关节的咔咔声,睡了一整个晚上的麻木身体总算是醒了过来。在那次事件之后,他的左眼永远地闭上了,拉尔夫给他留下的伤痕依旧留在他的左眼上。一晃过了多久?亚瑟自己也记不得了,或许有六年了吧?亚瑟也只能记个大概的日期。

自从加入到“铁牙”,亚瑟就过上了在马背上颠簸的日子。他原本的武器是拉尔夫留下的那把海盗弯刀,但是在一次和一小队官军的战斗中被打断了,现在他的武器是一把缴获来的军队制式长剑,他也就成了“铁牙”里面唯一一个用长剑当武器的人。

亚瑟大概是个天生的战士,当他第一次拿起弯刀,骑着战马冲入敌阵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他像是换了一个人。那种疯狂的,不顾一切的冲锋,让已经死了的“战犬”拉尔夫像一个笑话。没几年,亚瑟就已经从一个刚加入的新人,靠着砍断了弯刀的努力,成为了凯瑟琳最信任的副手。

“二哥,大姐头叫你去她的帐篷里一趟。”

“好,我现在过去。”

“铁牙”向来是只尊重实力,不看年龄的。他们尊奉凯瑟琳·奥利维亚就是因为她能把“铁牙”里的每个人都打得满地找牙。亚瑟也是如此。于是乎,团队里的每个人都不再把亚瑟当成一个刚加入的毛头小子,就连已经快五十岁的老头子都心甘情愿地叫上一声“二哥”。

亚瑟接过传话的小伙献殷勤递过来的一块软白面包,一边吃一边走到最中心的帐篷面前。

“大姐头!‘小孩’说你要找我啊。”

“嗯,进来吧。”

“诶。”

亚瑟将剩下的面包三口并作一口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紧接着用拳头敲击着自己的胸膛,让其赶紧咽下去,这才掀开帐篷的门帘,走了进去。

凯瑟琳·奥利维亚已经穿好了衣服,散着及腰的柔滑红发坐在自己的床上,面前摆着一张小木桌和一把矮凳子,桌子上还放着两个木头酒杯和一个装着麦酒的大壶。

“坐,我们商量点事情。”

凯瑟琳伸手拿起桌子上靠近自己的已经装满了麦酒的酒杯,在喝下酒液的同时用下巴示意了一下亚瑟所作的位置。亚瑟也不客气,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大杯麦酒,紧接着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亚瑟啊,跟了我几年了?”

凯瑟琳一边看着亚瑟一饮而尽的爽快模样,一边放下了手里的酒杯。

“大概……六年了吧,我不是很擅长记日子。”

“也挺久了……”

凯瑟琳感慨了一句,随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拿出来一卷羊皮纸。

“我有一个计划,你觉得怎么样?”

凯瑟琳将手中的羊皮纸递给了亚瑟,亚瑟接了过来,展开看了看。

“莱恩·莱因哈特·福克哈特·伊玛洛尔?还是个国姓爷呢。祖上就跟着先皇了吧。”

“是的,莱恩家祖上跟着伊玛洛尔的先皇统一了帝国,被赐姓伊玛洛尔。他年轻的时候拿过全国骑士比武的冠军,得到了莱因哈特的封号,又是现任的第三骑士军团的军团长,封号又加了一个福克哈特。荣誉、财富,都很丰富,很值得去抢一下。”

“还是大姐头的老领导,对吗?”

看着亚瑟闪着光的右眼,凯瑟琳不由得微笑了起来。

“你这只剩下的眼睛,可真是能看透一切啊。”

“我这只眼睛可是神明赐过福的,是能够看穿人心的眼睛。”

凯瑟琳挑了下眉,故意摆直身子,声音也严肃了一些。

“当真?”

“当然。”

二人相视一笑,举起酒杯,碰在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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