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那天过后,宗门上上下下都迎来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嗯~,公孙青雨也在不久和小瑰结发为夫妻,那天晚上,整个宗门都能听到撕心裂肺的惨叫,可谓是闹的鸡犬不宁。
也是那天起,公孙青雨的身体每每愈下,小瑰都会去宣都城买一些大补的药材,顺便再买只鸡做十全大补汤。
当然,西门吹雪也不例外,他正所谓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残花的精力固然是旺盛的,西门吹雪不出一月,就彻底躺在了床上不能动弹,宗主之名本想交给断琉璃来传承,但考虑到这家伙仗剑走天涯去,便厚着脸皮让白马帮忙分担一下。
听说在小瑰婚礼那天,他似乎回来了一趟,但没有人见到他,也只是听说而已,所以此时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那天,蛮族未来的大君阿木斯倒是骑着火红的骏马疾驰而来,还带了许多的礼物和金子,不出意外,许意这个盗匪也跟过来了,但考虑到是办婚礼,所以他打算在婚礼结束的时候顺走点金子,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前脚刚偷走,后脚就被逮住了。
当时的阿木斯拍着他的后背,一脸‘你想去哪的表情’,许意不得不交还回去,然后被阿木斯一脚踢飞。
说起婚礼结束的小生活。
刚开始公孙青雨还是攻的一方,整天逼的小瑰痛不欲生,可某人比小瑰更痛不欲生,后来,也就是现在,阴阳交替,小瑰成了攻的一方,天天逼的公孙青雨彻夜难眠,简直比吃屎还痛苦。
此时的小瑰将药材一股脑全部放进了大锅里,起锅烧油,她身上的气质全变的了,已经不叫女孩了,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约莫等了一会儿,她将一碗黑糊糊的汤药端到床边,扶起颤颤巍巍的公孙青雨。
“大郎,该喝药了。”小瑰捧着他的下巴,将药送进去。
公孙青雨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任由致命量的汤药送进自己的嘴里,然后打了一声饱嗝。
“相公,你好点了吗?”
公孙青雨点点头,接着,他又摇了摇头,小瑰大喜,霸道的脱掉他的衣服,行媾和之事。
自从那天后,宗门里就再没有人见到过公孙青雨的身影,人人都说他爱惜自己媳妇,不想出去,只想陪着小瑰。
渐渐的,小瑰的肚子也一天天大了起来。
也是从这之后,公孙青雨才有了重见天日的机会,但小瑰怀孕后索取的更猛烈了,最后还是残花出面,安抚了下她躁动的情绪,小瑰丽这才乖乖养胎。
他妈的,她不是傲娇吗?
公孙青雨每次受苦时,都会想起来她们最初相遇时自己的窘迫和她的一脸傲娇,说真的,如果那天没有‘人在家中坐,刀从天上来’,自己应该一辈子都不会和她遇见吧。
想到这里,他心中喃喃道:“你人还怪好嘞。”
好个屁呀!身体都快废了。
时间漫漫,不久,小瑰生了。
对,生了。
至于残花为什么没生,听大夫说,年纪大了不容易。
残花一听,这不就是次数不够多嘛,于是当即就拉着西门吹雪的腿夜夜笙歌。
小瑰生的是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姐姐和弟弟。
两个娃娃还没想明白取什么名字,毕竟这两个娃娃只是个刚落地的婴儿,连路还不会走。
按理来说,小瑰生完孩子应该坐坐月子才是,但她的身体就跟打个机油似的,不出本月就能飞檐走壁,又能上蹿下跳了,就是这身上的气质又变了一种味道,变的更有了味道。
没错,人妻感。
而有了孩子后,由于两人没有经验,就丢给了白马照顾,最开始白马还不乐意,但当两个小家伙会说话,并且第一句喊爷爷的时候,白马说什么都要带在身边。
这下可好了小瑰了,这下可苦了公孙青雨了。
后来,在残花和西门吹雪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没怀上。
这么一番折腾下来,西门吹雪差点断气,残花心情失落,不过也总算是消停了一会儿。
渐渐的,朝安和汤圆也长大了,也举行了婚礼,不过朝安笨笨的。
有多笨呢?
那方面都要汤圆手把手去教,以至于连续尝试三天才成功。
宗门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了下去,没有风风雨雨,也没有大风大浪,有的只是大片大片的安逸。
后来,断琉璃回来了。
说是领悟到了真谛,他看了眼满身人妻感的小瑰,心疼地摸了把眼泪,十分郑重的说:“以后,我就是你孩子的守护者。”
许多年以后,在中洲流转着这样一段传说。
一个痴情的男子喜欢上了别人的老婆。
有多痴情呢?
在女孩有伴侣的时候死皮赖脸,被拒绝的时候不离不弃,在女孩结婚的时候,还悄悄回来偷看一眼,甚至是女孩生娃后还默默保护她的孩子,尽管孩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这段荒诞不经的轶闻经常被说书人们唱传卖钱,时间久了,自然就多了五花八门的版本。
一些学者在知道这人还活着的时候都会亲自去问,断琉璃来者不拒,上来就说那段感人的爱情。
当然,不是说他,是说他作为一个旁观者如何如何的。
每当他说到泪流满面时,两个长相相似的小孩就会拉着公孙青雨的肩膀问:“爸爸,断叔叔说的是真的吗?”
而这个问题一出现,公孙青雨就会扭头去看小瑰。
“夫人,你说呢?”
小瑰若有所思了一会儿。
“要不,让你断叔叔再说一次?”
《完》
完结感言:本书写的一般,还请读者老爷们多多包涵,作者新书九月下旬开,是病娇题材,啊!再次尝试病娇题材,也算是一次挑战,加油!